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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胡川 南陵縣國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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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公告
〔2023〕第2號
經南陵縣人民政府批準,南陵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決定以拍賣方式出讓陽光花園八期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及規劃指標要求見附表。
地塊 名稱 | 位 置 | 面 積(㎡) | 用地性質 | 規 劃 指 標 | 出讓 年限 (年) | 起始價(萬元) | 競買 保證金(萬元) | 開發 期限 (年) | |||
容積率 | 建筑 密度 | 綠地率 | 建筑物高度控制(米) | ||||||||
陽光花園八期地塊 | 位于南陵縣城周瑜大道以南,地塊西臨歐景苑住宅小區、歐美嘉住宅小區,東、北 (略) 支路,南至城鎮開發邊界 | 26787 | 城鎮住宅用地 | ≤1.8 | ≤25% | ≥35% | 宜控制在 54 米以內 | 70 | 3901.53 | 780.31 | 2 |
本次地塊采取“限房價、競地價”方式出讓,政府回購標的如下:
1.商品房住宅:回購位置在該小區規劃設計方案中明確,總回購套數349套,總回購建筑面積約36660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積約120平方米的住宅194套,建筑面積約90方米的住宅117套,建筑面積約75平方米的住宅38套(以上建筑面積均包含合理公攤面積);住宅房得房率原則上應不低于合理范圍的一般水平。
2.機動車位(庫):回購面積及位置在該小區規劃設計方案中明確,需滿足以下要求:(1)回購機動車位(庫)的位置應與回購商品房位置相一致;(2)車位尺寸按2.5m*5.5m標準建設;(3)位于回購商品住宅位置區域的地下人防車位、地面停車位應納入回購商品房配套停車位(庫)數,由*方一并管理。
住宅房按登記面積人民幣4500元/平方米進行回購;地下機動車位(庫)按驗收實際測量面積人民幣4000元/平方米計價結算;架空層機動車位(庫)按驗收實際測量面積人民幣2000元/平方米進行回購;(含標識標線、安全警示標志、限位器、廣角鏡、樓棟指示牌、車輛道閘、消防設施、監控系統、通風設備、地塊標線標牌等配套設施);最終總價款以房屋登記和驗收測繪面積為結算依據。
競得人競得地塊后, (略) 、縣重點工程建設管理處簽訂商品房限價回購協議(附件1)。
具體內容詳見規劃設計條件(附件2)。
二、競買資格及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均可申請參加競買。本次出讓不接受聯合申請,不得以掛靠方式參與競買。
競買人 (略) 場領域中有失信行為及失信懲戒信息、列入失信黑名單的,禁止參加此次土地競買。
三、公告及報名方式
1.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出讓采用增價有底價拍賣方式,按照不低于底價原則確定競得人。
2.本次拍賣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拍賣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2023年9月27日到10月16日(工作日), (略) 民服務中心4樓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4030室自然資源有償使用股獲取。
3.申請人可于2023年9月27日到10月16日(工作日), (略) 民服務中心4樓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4030室向我局自然資源有償使用股提交書面申請,不接受電話、郵寄、口頭等申請方式。
4.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23年10月16日16時(未按時繳納競買保證金的競買申請視為無效申請)。經審查,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2023年10月16日16時30分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5.拍賣時間:2023年10月17日上午10時整。
拍賣地點: (略)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南陵縣分中心三樓。
6.若參加本次拍賣活動的競買申請人達不到三家轉為掛牌出讓,掛牌出讓采用增價有底價掛牌方式,按照不低于底價原則確定競得人。
(一)掛牌時間為10日,即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6日。
(二)摘牌時間:2023年10月27日上午10時。
掛牌及摘牌地點: (略)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南陵縣分中心三樓。
四、其他事項
(一)土地開發程度:1.土地按照凈地交付,場地平整由競得人自行負責;2.地下管線(管道)、地下障礙物等均由競得人負責勘驗,并按照有關規定自行妥善解決。
(二)申請人競得土 (略) , (略) 內持有51%(含)以上的股份。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可以根據出讓結果同意 (略) 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三)競得人競得的本地塊不得用于抵押融資或擔保等其他商業行為,土地和回購的在建工程不得抵押。
(四)競得人應認真履行法定義務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義務,如無正當理由不履行義務的,出讓人有權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予以失信懲戒。
(五)競買約定
1.提交競買申請前,競買申請人應對出讓宗地進行實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讓文件和宗地現狀;對出讓文件和宗地現狀有疑問的,應在競買申請前向我局書面提出。
2.競買申請人一旦提出競買申請,即視為對出讓文件內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約束,對宗地現狀無異議。競買申請人競得出讓宗地后,不得以出讓文件和現狀異議對成交結果及所簽署的相關文件提出抗辯。
3.除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證明文件、繳納競買保證金外,還應提交競買保證金不屬于銀行貸款、股東借款、轉貸和募集資金的承諾書及商業金融機構的資信證明。
4.增價幅度:10萬元人民幣。出讓金支付方式:競買保證金780.31萬元(競買保證金在土地成交后轉作土地出讓金,并作為合同履約保證金),成交確認書簽訂后10日內支付至成交價的50%土地出讓金,剩余土地出讓金在成交確認書簽訂后6個月內付清。土地出讓價款及相關稅費繳清后,予以發放不動產權證書。
5.競買保證金處置方式:未競得人交納的競買保證金,我局在拍賣或掛牌活動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予以退還,不計利息。
6.掛牌時間前20分鐘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競價,轉入現場競價,通過現場競價確定競得人。
7.成交價格中不含契稅,建設行政事業性收費及其它收費按南陵縣現行有關規定另行繳納。
8.對雖已報名登記但不參加現場競買活動或成交后不簽訂《成交確認書》、《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競買保證金不予退回。競得人應認真履行法定義務和土地出讓合同約定的義務,如無正當理由不履行義務的,出讓人有權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予以失信懲戒。未按合同約定規劃指標、建設條件和土地用途開發建設的,將按相關規定給予處置。
9.競買人提交資料時可向我局索取競買保證金帳戶。
五、本次公告未盡事宜,按照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及此次拍賣須知執行。
咨詢電話: 0553-*
網 址: http://**
附件:1.南陵縣陽光花園八期地塊的規劃設計條件
2.陽光花園八期地塊商品房限價回購協議
南陵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3年9月27日
南陵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公告
〔2023〕第2號
經南陵縣人民政府批準,南陵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決定以拍賣方式出讓陽光花園八期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及規劃指標要求見附表。
地塊 名稱 | 位 置 | 面 積(㎡) | 用地性質 | 規 劃 指 標 | 出讓 年限 (年) | 起始價(萬元) | 競買 保證金(萬元) | 開發 期限 (年) | |||
容積率 | 建筑 密度 | 綠地率 | 建筑物高度控制(米) | ||||||||
陽光花園八期地塊 | 位于南陵縣城周瑜大道以南,地塊西臨歐景苑住宅小區、歐美嘉住宅小區,東、北 (略) 支路,南至城鎮開發邊界 | 26787 | 城鎮住宅用地 | ≤1.8 | ≤25% | ≥35% | 宜控制在 54 米以內 | 70 | 3901.53 | 780.31 | 2 |
本次地塊采取“限房價、競地價”方式出讓,政府回購標的如下:
1.商品房住宅:回購位置在該小區規劃設計方案中明確,總回購套數349套,總回購建筑面積約36660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積約120平方米的住宅194套,建筑面積約90方米的住宅117套,建筑面積約75平方米的住宅38套(以上建筑面積均包含合理公攤面積);住宅房得房率原則上應不低于合理范圍的一般水平。
2.機動車位(庫):回購面積及位置在該小區規劃設計方案中明確,需滿足以下要求:(1)回購機動車位(庫)的位置應與回購商品房位置相一致;(2)車位尺寸按2.5m*5.5m標準建設;(3)位于回購商品住宅位置區域的地下人防車位、地面停車位應納入回購商品房配套停車位(庫)數,由*方一并管理。
住宅房按登記面積人民幣4500元/平方米進行回購;地下機動車位(庫)按驗收實際測量面積人民幣4000元/平方米計價結算;架空層機動車位(庫)按驗收實際測量面積人民幣2000元/平方米進行回購;(含標識標線、安全警示標志、限位器、廣角鏡、樓棟指示牌、車輛道閘、消防設施、監控系統、通風設備、地塊標線標牌等配套設施);最終總價款以房屋登記和驗收測繪面積為結算依據。
競得人競得地塊后, (略) 、縣重點工程建設管理處簽訂商品房限價回購協議(附件1)。
具體內容詳見規劃設計條件(附件2)。
二、競買資格及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均可申請參加競買。本次出讓不接受聯合申請,不得以掛靠方式參與競買。
競買人 (略) 場領域中有失信行為及失信懲戒信息、列入失信黑名單的,禁止參加此次土地競買。
三、公告及報名方式
1.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出讓采用增價有底價拍賣方式,按照不低于底價原則確定競得人。
2.本次拍賣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拍賣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2023年9月27日到10月16日(工作日), (略) 民服務中心4樓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4030室自然資源有償使用股獲取。
3.申請人可于2023年9月27日到10月16日(工作日), (略) 民服務中心4樓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4030室向我局自然資源有償使用股提交書面申請,不接受電話、郵寄、口頭等申請方式。
4.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23年10月16日16時(未按時繳納競買保證金的競買申請視為無效申請)。經審查,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2023年10月16日16時30分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5.拍賣時間:2023年10月17日上午10時整。
拍賣地點: (略)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南陵縣分中心三樓。
6.若參加本次拍賣活動的競買申請人達不到三家轉為掛牌出讓,掛牌出讓采用增價有底價掛牌方式,按照不低于底價原則確定競得人。
(一)掛牌時間為10日,即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6日。
(二)摘牌時間:2023年10月27日上午10時。
掛牌及摘牌地點: (略)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南陵縣分中心三樓。
四、其他事項
(一)土地開發程度:1.土地按照凈地交付,場地平整由競得人自行負責;2.地下管線(管道)、地下障礙物等均由競得人負責勘驗,并按照有關規定自行妥善解決。
(二)申請人競得土 (略) , (略) 內持有51%(含)以上的股份。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可以根據出讓結果同意 (略) 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三)競得人競得的本地塊不得用于抵押融資或擔保等其他商業行為,土地和回購的在建工程不得抵押。
(四)競得人應認真履行法定義務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義務,如無正當理由不履行義務的,出讓人有權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予以失信懲戒。
(五)競買約定
1.提交競買申請前,競買申請人應對出讓宗地進行實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讓文件和宗地現狀;對出讓文件和宗地現狀有疑問的,應在競買申請前向我局書面提出。
2.競買申請人一旦提出競買申請,即視為對出讓文件內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約束,對宗地現狀無異議。競買申請人競得出讓宗地后,不得以出讓文件和現狀異議對成交結果及所簽署的相關文件提出抗辯。
3.除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證明文件、繳納競買保證金外,還應提交競買保證金不屬于銀行貸款、股東借款、轉貸和募集資金的承諾書及商業金融機構的資信證明。
4.增價幅度:10萬元人民幣。出讓金支付方式:競買保證金780.31萬元(競買保證金在土地成交后轉作土地出讓金,并作為合同履約保證金),成交確認書簽訂后10日內支付至成交價的50%土地出讓金,剩余土地出讓金在成交確認書簽訂后6個月內付清。土地出讓價款及相關稅費繳清后,予以發放不動產權證書。
5.競買保證金處置方式:未競得人交納的競買保證金,我局在拍賣或掛牌活動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予以退還,不計利息。
6.掛牌時間前20分鐘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競價,轉入現場競價,通過現場競價確定競得人。
7.成交價格中不含契稅,建設行政事業性收費及其它收費按南陵縣現行有關規定另行繳納。
8.對雖已報名登記但不參加現場競買活動或成交后不簽訂《成交確認書》、《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競買保證金不予退回。競得人應認真履行法定義務和土地出讓合同約定的義務,如無正當理由不履行義務的,出讓人有權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予以失信懲戒。未按合同約定規劃指標、建設條件和土地用途開發建設的,將按相關規定給予處置。
9.競買人提交資料時可向我局索取競買保證金帳戶。
五、本次公告未盡事宜,按照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及此次拍賣須知執行。
咨詢電話: 0553-*
網 址: http://**
附件:1.南陵縣陽光花園八期地塊的規劃設計條件
2.陽光花園八期地塊商品房限價回購協議
南陵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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