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昌黎縣人民政府批準,決定以掛牌出讓方式出讓海域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 |||||||
一、掛牌出讓宗海基本情況和管控指標要求: | |||||||
宗地編號: | 2024-2-035號 | 宗地總面積: | 3.8773公頃 | 宗地坐落: | 昌黎縣灤河口東11海里 | ||
年限: | 8年 | 坐標系類型 | 大地2000坐標系 | ||||
主要土地用途: | |||||||
設施農用地 | |||||||
用途明細: | |||||||
用途名稱 | 面積 | ||||||
開放式筏式扇貝養殖 | 3.8773公頃 | ||||||
投資強度: | 保證金: | 1338元 | 估價報告備案號: | ||||
起始價: | 1277元 | 加價幅度: | 60元 | ||||
掛牌開始時間: | 2024年06月06日08時30分 | 掛牌結束時間: | 2024年06月21日15時00分 | ||||
備注:1.本宗地掛牌起始單價為*/畝/年,報價增幅為*/畝/年的正整數倍。2.規劃用海類型為漁業用海。 | |||||||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均可申請參加海域使用權招標、拍賣或者掛牌出讓活動。 | |||||||
1.申請人為個人的,須攜帶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申請人為法人的,須攜帶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證及復印件,公章、法人證和財務章。 3.申請人為聯合競買的,在報名時應當共同提出,并提交聯合競買協議書,明確各自的份額、出資比例或具體衛導點,明確簽訂《海域使用權出讓合同》時的受讓人。 4.申請人為個人,掛牌競買成功后擬成立法人單位的,在報名時需一同提交擬成立法人單位的相關文件報我局備案,在規定時間內成立法人單位后,可直 (略) 名下,否則以轉讓對待。 | |||||||
三、本次海域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 |||||||
四、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2024年06月06日至2024年06月18日到昌黎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海域管理股獲取掛牌出讓文件。 | |||||||
五、申請人可于2024年06月06日至2024年06月18日到昌黎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海域管理股向昌黎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提交書面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06月18日17時00分。經審核,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昌黎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將在2024年06月18日17時00分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 |||||||
六、本次海域使用權掛牌活動 (略) 第三開標室(昌黎縣政務服務中心三樓南端) 進行。各地塊掛牌時間為: | |||||||
(2024-2)035號宗海:2024年06月06日08時30分至2024年6月21日15時00分; | |||||||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 |||||||
1.本次海域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設有底價,按照報價最高且不低于底價者確定競得人。 | |||||||
2.申請人將競買保證金匯到指定銀行賬戶,交納保證金的到帳截止時間為2024年6月18日17時。 | |||||||
八、聯系地址:昌黎鎮碣陽大街東段17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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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