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概況及預算情況
本項目為平原縣公安局智能槍彈柜采購項目。
預算情況:人民幣***萬*仟*佰元整(人民幣69.22萬元)。
二、采購標的具體情況
1.采購內容、數量及單項預算安排:平原縣公安局智能槍彈柜采購項目,預算安排為69.22萬元。采購內容及要求詳見采購文件。
2.需實現的功能或者目標:平原縣公安局智能槍彈柜采購項目要求的所有內容,詳見采購文件。
3.需滿足的國家相關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或者其他標準、規范。
3.1國家相關標準:執行國家相關標準。
3.2行業標準:執行行業相關標準。
3.3地方標準:執行地方相關標準。
3.4其他標準:與本項目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
4.需滿足的質量、安全、技術規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4.1質量要求:合格,滿足國家、省、市、相關規范及其它相關專業現行規范。
4.2安全要求:滿足相關規定。
4.3技術規格:滿足采購人要求。
4.4物理特性:合格。
5.需滿足的采購政策要求:在政府采購中,執行《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中扶持中小企業政策(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微型企業)。鼓勵節能政策、環保政策。
6.項目交付或者實施的時間和地點。
6.1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6.2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7.需滿足的服務標準、期限、效率等要求。
7.1服務標準:符合國家、省、市相關規范及其它相關現行標準,滿足采購人要求。
7.2服務期限:具體時間以**雙方合同為準。
7.3服務效率:根據采購人的服務要求,成交人必須在第一時間完成采購人所需要的服務。
8.項目售后服務及驗收標準:滿足國家、省、市相關規范及其它相關行業驗收合格標準,并達到采購人相關要求。
9.其他技術、服務等要求:符合采購文件要求,達到合格標準,滿足采購人有關服務要求。
三、論證意見
無
四、公示時間
本項目采購需求公示期限為3天:自2021年12月15日起,至2021年12月17日止。
五、意見反饋方式
本項目采購需求方案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公眾及潛在供應商的監督。
請遵循客觀、公正的原則,對本項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見或者建議,并請于2021年12月18日前將書面意見反饋至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于公示期滿5個工作日內予以處理。
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時間內處理或者對處理意見不滿意的,異議供應商可就有關問題通過采購文件向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未在規定時間內得到答復或者對答復不滿意的,異議供應商可以向采購人同級財政部門提出投訴。
六、其他補充事宜
無
七、聯系方式
1.采購人:平原縣公安局
聯系人:曹先生
聯系地址: (略) 平原縣
聯系電話:*
2.采購代理機構:德州 (略)
聯系人:王先生
聯系地址: (略) 平原縣琵琶灣圓融村鎮銀行西側
聯系電話:0534-*
附件:需求方案.pdf
發 布 人:平原縣公安局
發布時間: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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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