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樹縣孟家嶺鎮張家屯南山水泥用大理巖礦普查探礦權掛牌出讓公告
四公資礦掛〔2025〕01號
受出讓人梨樹縣 (略) 委托,按照《礦業權出讓交易規則》(自然資規〔2023〕1號)及《關于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國有 (略) 實行全程電子化的通知》(吉政數聯[2023]9號)等有關規定, (略) (略) 對吉林省梨樹縣張家屯南山水泥用大理巖礦普查探礦權以掛牌方式進行出讓。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讓人
名稱:梨樹縣 (略)
住所:梨樹縣西買賣大街
二、 (略)
名稱:吉林省公 (略)
住所: (略) 人民大街9999號
三、出讓探礦權基本情況
(一)項目名稱:吉林省梨樹縣張家屯南山水泥用大理巖礦普查探礦權;
(二)勘查礦種:水泥用大理巖;
(三)地理位置: (略) (略) 孟家嶺鎮;
(四) (略) 范圍(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
拐 點 編 號 | 2000 國家大地坐標系 | |
經度 | 緯度 | |
1 | 124°40′38.600″ | 43°14′09.750″ |
2 | 124°40′38.600″ | 43°14′07.840″ |
3 | 124°40′37.300″ | 43°14′07.730″ |
4 | 124°40′33.400″ | 43°14′06.630″ |
5 | 124°40′31.500″ | 43°14′06.510″ |
6 | 124°40′26.200″ | 43°14′04.650″ |
7 | 124°40′24.900″ | 43°14′05.550″ |
8 | 124°40′22.700″ | 43°14′06.100″ |
9 | 124°40′19.900″ | 43°14′06.330″ |
10 | 124°40′14.300″ | 43°14′07.310″ |
11 | 124°40′09.700″ | 43°14′06.680″ |
12 | 124°40′08.100″ | 43°14′06.320″ |
13 | 124°40′08.000″ | 43°14′07.860″ |
14 | 124°40′06.500″ | 43°14′07.820″ |
15 | 124°40′06.600″ | 43°14′06.190″ |
16 | 124°40′04.600″ | 43°14′05.880″ |
17 | 124°40′03.900″ | 43°14′06.620″ |
18 | 124°40′03.000″ | 43°14′07.210″ |
19 | 124°40′03.800″ | 43°14′09.580″ |
20 | 124°40′14.400″ | 43°14′08.780″ |
21 | 124°40′13.450″ | 43°14′11.300″ |
22 | 124°40′16.810″ | 43°14′11.330″ |
23 | 124°40′17.490″ | 43°14′07.700″ |
24 | 124°40′30.090″ | 43°14′07.850″ |
25 | 124°40′30.010″ | 43°14′10.240″ |
26 | 124°40′25.040″ | 43°14′11.360″ |
27 | 124°40′25.300″ | 43°14′12.150″ |
28 | 124°40′34.400″ | 43°14′11.300″ |
29 | 124°40′34.400″ | 43°14′11.300″ |
30 | 124°40′37.800″ | 43°14′09.670″ |
(五) (略) 面積:0.(略)平方千米;
(六)勘查工作程度:普查階段;
(七)勘查投入要求:按照勘查實施方案確定,且不得低于國家規定的最低勘查投入標準;
(八)擬出讓年限:5 年;
(九)多目標管理:競得人在取得探礦權后,須具備其他相關法定條件后方可實施勘查作業,接受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的監督管理,按照規定如實填報相關報表及報告等。
(十)出讓起始價及增價幅度
起 始 價:0.3646 萬元(大寫:(略)仟(略)佰(略)(略)(略)元整);
增價幅度:0.(略)元(大寫:(略)仟元整)。
四、競買人的資質條件
(一)競買人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營利法人或者非營利法人中的事業單位法人。
(二)獨立法人,不接受聯合體競買。
(三)交易保證金0.(略)元(大寫:(略)佰元整)。
(四)銀行出具的資金證明(金額不低于0.(略)元);
(五)未被“信用中國”網站http://**.cn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經營異常名錄”、“安全生產領域失信生產經營單位”的;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信息和嚴重違法失信名單(黑名單)的。
五、出讓方式及交易的時間、地點
(一)出讓方式:掛牌
(二)掛牌起止時間:2025年4月4日9:00時至2025年4月22日9:00時,掛牌時間截止時有兩名或兩名以上競買人報價,交易系統提示詢問3分鐘,無競買人確認參加限時競價的,交易結束。有競買人確認參加限時競價的,交易系統將進入限時競價(倒計時3分鐘)直至限時競價結束。在掛牌時間截止前,競買人至少提交一次有效報價,方可參加限時競價。
(三)交易地點:吉林省公 (略) (http://**)
六、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和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及方式
(一)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競買人登錄吉林省公共 (略) (http://**)→礦業權(出讓公告)→ (略) 欄目中自行查看下載。
(二)申請報名起止時間:2025年4月4日9:00時至2025年4月21日10:00時整。
(三)申請報名的方式:本次 (略) 上報名方式,競買人須辦理CA數字證書,憑CA數字證書登錄(https://www.ghttp://**/EpointSSO/memberLogin)吉林省公 (略) ,按要求申請報名。
CA數字證書辦理地點: (略) (略) ( (略) (略) 八道 (略) );
咨詢電話:0434-(略) (略)
(四)申請報名須提供的資料:
1.競買申請書;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
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
4.銀行出具的資金證明(金額不低于0.(略)元);
5.未被“信用中國”網站http://**.cn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經營異常名錄”、“安全生產領域失信生產經營單位”的查詢結果;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信息和嚴重違法失信名單(黑名單)的查詢結果報告(加蓋公章)。
七、交易保證金的 (略) 置
(一)交納交易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25年4月21日14:00時。
開戶單位: (略) (略) ,銀行賬號:交易系統隨機分配交易保證金賬號,由申請人自主查看。
(二)競買人在交易系統提交的競買申請、資料通過審核后,交易系統自動隨機生成交易保證金子賬號。交易保證金到達指定賬戶時間以銀行系統記錄到賬時間為準。交易保證金應當以競買人的身份交納,不得代交。
競買人按公告規定時間足額交納交易保證金后,需在交易系統查詢保證金到賬情況,交易系統自動確認該競買人的競買報價資格。
(三)交易活動結束后,競得人按《出讓合同》約定的時限繳納礦業權出讓收益后,5個工作日內退還交易保證金,不計利息。
其他競買人交納的保證金,在交易活動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予以退還,不計利息。
八、確定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本次探礦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不低于起始價的最高報價者為競得人。無人報價或者競買人報價低于起始價的,不成交。
九、風險提示
(一)出讓人和交易機構不組織現場踏查。競買人應知悉探礦權掛牌出讓風險,自行前往實地踏查(現場踏查費用自理),充分了 (略) 域的地質狀況、地上地下建設項目及周邊條件等相關情況。否則,出現問題后果自負。
(二)礦產資源勘查具有高風險、高投入的特點。出讓人提供的相關地質資料基于現階段的認識,僅供參考,這些資料中的描述并不構成出 (略) 塊的勘查前景、資源品質等出具的保證。競買申請一經提交,即視為對競買的礦業權及其掛牌出讓文件無異議并全部接受,競買人需承擔相應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三)競買人自行承擔由于國家政策調整帶來的風險。成為探礦權人后,應對交通、能源、水利等重點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予以支持。
(四)競得人應嚴格遵守生態環境保護規定,推進綠色勘查。不依法履行土地復墾、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等義務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土地復墾條例》《土地復墾條例實施辦法》《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等有關規 (略) 罰。
(五)競買人取得探礦權后,應與具有地質勘查資質或正規的地質勘查單位簽訂《梨樹縣孟家嶺鎮張家屯南山水泥用大理巖礦普查合同》,編制并提交《梨樹縣孟家嶺鎮張家屯南山水泥用大理巖礦普查勘查實施方案》。
(六)競得人進行勘查活動,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按規定辦理許可和審批手續。如有違反法規行為,后果由競得人承擔。
上述風險及其可能帶來的后果,競買人應當充分考慮,慎重決策,出讓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對交易礦業權 (略) 理方式
對本次掛牌出讓項目有異議的,須在本次掛牌結束前書面方式向出讓人提出,以其他方式提出異議的均不受理。異議成立的, (略) 中止或終止本次交易;異議不成立的,按程序繼續交易。
十一、失信聯合懲戒提示
競買人應遵循“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參與本次礦業權出讓競買,對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違反公共資源交易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競買人,將按照《印發<關于對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備忘錄>的通知》(發改法規〔2018〕457號)規定,對相關失信企業和失信個人實施聯合懲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競買人、競得人違約,按照公告或者合同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保證金不予退還,同時接受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失信聯合懲戒:
(一)競買人之間串通報價,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
(二)競買人弄虛作假,騙取交易資格或競得的;
(三)競得人拒絕簽訂礦業權成交確認書,競得人逾期不簽訂或者拒絕簽訂出讓合同的;
(四)競得人未按約定的時間付清約定的礦業權出讓收益或者其他相關費用的;
(五)向主管部門行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當手段競得的;
(六)其他依法應當認定為違約的情形。
十二、其他事項及要求
(一)公告時間: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4月3日。
(二)掛牌成交的, (略) (略) 確認后,在吉林省公 (略) 生成《成交確認書》,競得人須5個工作日內在《成交確認書》上電子簽章,對交易過程和交易結果進行確認。競得人可自行打印《成交確認書》。
(三)掛牌成交結果公示期滿無異議后, (略) (略) 在線出具《成交結果公示無異議證明》。競得人須在7個工作日內持《成交確認書》和《成交結果公示無異議證明》與出讓人簽訂《礦業權出讓合同》,并按合同約定繳納礦業權出讓收益及辦理登記手續等相關事宜。競得人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上述事宜,視為競得人違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后果。
(四)其他未盡事宜及本次掛牌出讓的更多信息, (略) (略) 。
聯 系 人: 孫先生
聯系電話:0434-(略)
地 址: (略) (略) 政新街2號
本公告在自然資 (略) 站、梨樹縣 (略) (略) 站、吉林省公 (略) 網站同時發布。
(略) (略)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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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