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聚 (略)
印章、營業執照遺失暨作廢公告
(2025)聚通達破管發字第18號
(略) (略) (略) 于2025年2月5日作出(2025)鄂0103破申1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受理武漢聚 (略) (以下簡稱“聚通達公司”或債務人)破產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02月17日作出(2025)鄂0103破7號《決定書》,指定管理人。
因嘗試各種方式后, (略) 法定代表人及在冊股東取得聯系, (略) 原任職 (略) 資料,故管 (略) 辦理移交手續, (略) 財產、賬簿、印章、重要文件。
為維護債務人財產安全,確保破產程序順利進行,避免破產受 (略) 印章、證照從事與破產清算無關事項或其他違法事項,管理人特此聲明:聚通達公司未移交管理人的所有印章、證照自2025年2月5日起作廢。2025年2月5日起,因上述作廢印章、證照產生的 (略) 及本管理人無關,聚通達公司及管理不承擔任何責任;任何單位或個人違法使用、冒用等,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其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使用人自行承擔。
特此聲明
武漢聚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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