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分局擬對察哈爾右翼后旗 (略) 現代大型生豬屠宰肉食品加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查。為保證此次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擬審查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3年6月13日-2023年6月15日(3個工作日)。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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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察哈爾右翼后旗新區校園街北經十路 (略) 生態環境局察哈爾右翼后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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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影響的對策措施 |
1 | 哈爾右翼后旗 (略) 現代大型生豬屠宰肉食品加工建設項目 | 內蒙古自治 (略) 察哈爾右翼后旗賁紅鎮南208國道東 | 察哈爾右翼后旗 (略) | 內蒙古 (略) | 本項目位于內蒙古自治 (略) 察哈爾右翼后旗賁紅鎮南208國道東,中心地理坐標:東經113°15′21.740″,北緯41°16′16.819″,本項目占地面積約5340m2,建筑面積2049.93m2。主要建設內容包括:待宰圈、屠宰車間、污水處理站、辦公生活區、庫房、2座冷庫(1座速凍庫、1座冷鮮庫)、鍋爐房及其它輔助設施。項目工程總投資3000萬元,環保投資130萬元,占總投資的4.3%。 | 主要環境影響及措施: (一)廢氣環境影響與防治措施:施工期:①施工揚塵。施工期施工材料的裝卸和堆放,運輸車輛的往來等過程均會產生揚塵,施工揚塵的產生與影響是有時間性的,它隨著施工的結束而自行消失。施工期應嚴格執行以下揚塵控制措施:禁止大風天氣作業、減少建材的露天堆放;施工場地灑水抑塵、配置工地細目滯塵防護網,采用商品混凝土,做到施工現場及場外道路泥土及時清理,減少二次揚塵;對于場地內易起塵的物料要采取袋裝、設置工棚、覆蓋等遮擋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施工揚塵對環境的影響;減少施工工地周邊必須設置硬質圍墻或圍擋,嚴禁敞開式作業;定期對圍擋落塵進行清洗,保證施工工地周邊環境整潔,采取以上措施后,產生的污染對大氣環境影響較小。 ②燃油機械及運輸車輛尾氣。項目施工階段挖掘機、裝載機等燃油機械運行將會產生一定量燃油廢氣,包括CO、NOX、HC等,污染物排放量較小且隨著施工期結束影響即消失,對大氣環境影響較小。 運營期:本項目運營期廢氣為屠宰車間惡臭氣體,待宰圈、堆糞場惡臭,污水處理站惡臭,屠宰車間未收集的廢氣。 屠宰車間廢氣通過在各工序上方設集氣罩+1套活性炭裝置吸附處理后+1根15m高排氣筒排放;污水處理站置于全封閉廠房,主要產生惡臭氣體的池體密閉,經引風機負壓收集廢氣引至1套活性炭裝置吸附裝置處理后,經1根15m高排氣筒排放,處理后的NH3、H2S、臭氣濃度均能夠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二級標準限制要求;待宰圈、堆糞場廢氣加強糞便清理頻次(日產日清),保持地面清潔,并噴灑除臭劑,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無組織廠界濃度限值要求。 綜上所述,本項目有組織廢氣治理措施經活性炭裝置吸附+1根15m高排氣筒排放,屬于《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農副食品加工工業——屠宰及肉類加工工業》(HJ 860.3-2018)中“表3居宰及肉類加工工業排污單位廢氣產污環節、污染控制項目、排放形式及污染治理設施”的可行技術。根據《生物除臭劑對雞糞除臭處理的研究》、《豬糞生物除臭劑的制備及其除臭效果的測定》等相關文獻,生物除臭劑對惡臭氣體治理具有顯著效果,不同除臭劑除臭效率在20~55%之間,根據企業在集寧地區同類屠宰廠經驗,本項目微生物除臭劑除臭效率約為40%,除臭劑購自成品液體,直接采用噴霧形式對待宰圈、堆糞場等場所進行除臭,每日噴灑一次,用量約2kg/d,全年用量約0.66t。 因此,本項目廢氣治理措施可行。 (二)水環境影響分析與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廢水主要為施工人員排放的生活污水和施工作業產生的廢水,生活污水排放量0.4m3/d,排入臨時防滲衛生廁所,由環衛部門清運處置;施工廢水主要產生于設備的沖洗、構件與建筑材料的保濕等施工工序,主要污染物為泥沙、懸浮物等,施工廢水經臨時隔油、沉淀后回用,同時,應加強對機械設備的檢修,以防止設備漏油現象的發生。采取以上措施后,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運營期:本項目運營期廢水主要分為生活廢水、屠宰廢水、屠宰車間地面沖洗水、待宰圈沖洗水、鍋爐廢水、離子交換廢水。 (1)待宰圈沖洗水。根據前述“項目運營期全廠水平衡”章節相關內容可知:本項目運營后待宰圈廢水產生量為0.135m3/d(44.55m3/a),參考《屠宰與肉類加工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04-2010)。 (2)屠宰廢水(浸燙、刨毛、清洗、修毛、劈半、沖洗)。 根據前述“項目運營期全廠水平衡”章節相關內容可知:本項目運營后屠宰廢水產生量為57.953m3/d(19124.49m3/a),參考《屠宰與肉類加工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04-2010)。 (3)屠宰車間地面沖洗廢水。 根據前述“項目運營期全廠水平衡”章節相關內容可知:本項目運營后待宰圈廢水產生量為1.071m3/d(353.74m3/a),參考《屠宰與肉類加工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04-2010)。 (4)生活廢水。 根據前述“給排水分析”章節相關內容可知:本項目運營后廠區職工生活污水產生量為1.44m3/d(475.2m3/a),鍋爐廢水、離子交換廢水產生量為154.8m3/a。經化糞池初步處理后,排入廠區污水處理站。 (5)鍋爐廢水W5、離子交換廢水。 根據前述“給排水分析”章節相關內容可知:鍋爐運行過程中需定期排放廢水,排放量平均約0.5m3/d(90m3/a),離子交換排水量為0.36m3/d(64.8m3/a)均為清凈下水,排至廠區污水處理站。 (6)污水處理站廢水水質。 本項目員工生活廢水經化糞池處理后,與屠宰廢水、待宰圈廢水、屠宰車間地面沖洗廢水共同收集進入廠區污水處理站。最終進入污水處理站廢水量為20152.78m3/a。項目污水處理站采用“氣浮水解酸化+循環活性污泥處理法(SBR)”。經污水處理站處理后,排水水量、污染物濃度和排放總量均滿足《肉類加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457-92)表3三級標準。根據《屠宰與肉類加工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04-2010)要求:“屠宰與肉類加工廢水處理應采用生化處理為主、物化處理為輔的組合處理工藝,并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要求,因地制宜考慮廢水深度處理及再用”。 (7)污水接納可行性分析。 察右后旗白音察干鎮污水處理廠位于白音察干鎮鎮區西北側,廠區占地面積150公頃。該污水處理廠于2008年取得 (略) 環保局批復(烏環表[2008]115號),2009年開始施工建設,污水處理廠設計規模2萬m 3 /d,2012年建成第一階段污水處理能力1萬m 3/(d·單條)的浮鏈式多級 A/O-百樂克污水處理線,并通過 (略) 環保局竣工驗收,取得批復(烏環控字[2012]5號),隨后正式投入運行。2017年7月進行提標改造,改造后處理工藝為A2/O+深度處理,出水水質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中一級A標準,于2018年3月7日年取得 (略) 環保局批復(烏環表[2018]2號),目前該污水處理廠由察哈爾右翼 (略) 負責運營。 (略) 簽訂屠宰及生活廢水委托處理協議(見協議9),察右后旗白音察干鎮污水處理廠同意接納本項目產生的污水,同時要求本項目廢水經廠區內污水處理站預處理后,出水水質到達《 (略) 下水道水質標準》(CJ343-2010)A等級標準,由污罐車自行拉運至該污水處理廠。 本項目為“氣浮水解酸化+循環活性污泥處理法(SBR)”。 (略) (略) 屠宰廠水處理工藝相比,本項目增加了水解酸化。水解酸化不但去除一部分COD和SS,還提高了廢水的可生化性,提高了SBR工藝的處理效率。因此項目采取的廢水治理措施是可行的。 (三)噪聲環境影響分析與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期環境噪聲影響主要來源于施工現場機械噪聲,噪聲源為推土機、平地機等施工機械,其噪聲源強達65~93dB(A)。施工期間應采取有效措施,減少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具體措施如下: 1)合理安排施工計劃和施工機械設備組合以及施工時間,禁止在午間(12:00-14:00)和夜間(22:00-6:00)施工; 2)建筑施工工地進行圍檔封閉,施工廠界修建圍墻作為聲屏障; 3)合理布置施工現場出入口,設備運輸車輛作業應安排在白天,控制車速; 4)盡量選用噪聲較低的施工設備。 采取以上措施,施工期的噪聲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且隨著施工結束其影響也隨之消失。 運營期:本項目噪聲源主要來自于豬叫聲、屠宰車間酮體劈半機、扎腳輸送機、打蹄機、打頭機、機械脫毛機、污水處理處理設備及風機,產生噪聲級在60~75dB(A)之間,設備均布置在廠房內的隔聲降噪措施,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基礎減震、廠房隔聲、并經距離衰減后可有效減輕噪聲對外界的影響,廠區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及4a類標準要求。 (四)固體廢棄物環境影響分析與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期固體廢物主要為施工人員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后由環衛部門定期運送至垃圾處理廠,建筑垃圾主要為廢沙石、廢建材等,做到挖填方平衡、盡量回用,廢建材盡量綜合利用,不能回用的廢棄部分運送至指定城建部門指定地點處理,不得隨意傾倒。 運營期:本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有豬糞、三腺、腸胃容物、不合格酮體、污水處理站格柵渣及污泥。 (1)豬糞S1 項目運營期豬在廠內待宰圈暫存時,不可避免的會產生少量糞便,但由于暫存時間短(小于1天)、且在圈內不補食,因此所產生的糞便較少,根據類比,糞便的產生量按4.78kg/頭計,項目年屠宰豬90000頭,則待宰圈內糞便產生量為430t/a。在堆糞場暫存,每天清運一次,送當地有機肥廠做原料。 (2)淋巴、三腺S2 三腺為屠宰環節產生的*狀腺、腎狀腺、淋巴節(腺),根據企業提供資料屠宰1頭豬可產生0.00025t三腺,故項目可產生三腺為22.5t/a,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版),屬于H01醫療廢物841-003-01。收集至專用容器中,暫存于醫療廢物暫存間內,委托資質單位處理。 (3)腸胃容物S3 屠宰過程中(包括胴體整理、切割過程)會產生腸胃容物,根據類比,每頭豬會產生約0.1kg/腸胃容物,項目年屠宰豬90000頭,則產生量為9t/a,暫存至堆糞場,每天清運一次,送當地有機肥廠做原料。 (4)不合格酮體S4 生產過程中,根據企業提供,檢驗不合格酮體產生量約0.001%,則產生量為0.1t/a,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版),屬于H01醫療廢物841-003-01。不在廠內暫存,委托資質單位處理。 (5)格柵渣S5、污泥S6 項目運營期污水處理站固廢主要為格柵渣、沉沉淀池等產生的污泥,其產生系數按0.8kg/m3污水計,則項目運營期廠區污水處理站固廢產生量約為20.32t/a(格柵渣占30%,計6.1t/a,污泥占70%,計14.22t/a),暫存于一般固廢間內,定期送當地垃圾填埋場填埋處理。 (6)廢活性炭S7 項目年生產330d,活性炭需更換約7次/a,則產生的廢活性炭的量為0.175t/a。因活性炭吸附NH3和H2S廢氣,收集后,由廠家技術人員更換時帶走處理,不在廠區內儲存。 (7)生活垃圾S8 生活垃圾產生量按每人每天平均產生量0.5kg計,定員30人,年生產天數330天,則產生量為4.95t/a,在辦公區及廠區設置垃圾箱收集日常生活產生的生活垃圾,由當地環衛部門處理。 (8)廢離子交換樹脂 本項目軟水制備工藝采用離子交換樹脂工藝,會產生廢樹脂,更換期為2-3年更換一次,則產生量為0.1t/a,產生量較少,對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軟水制備工藝廢樹脂不屬于危險廢物,為一般固體廢物,由廠家技術人員更換時帶走處理,不在廠區內儲存。 綜上,工程各種固廢均得到合理處置,不會對環境產生不利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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