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和提高人防工程防御洪澇災害的能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我辦起草了《湖北省人防工程防洪防澇技術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請將相關意見建議于3月14日前發送至下列郵箱:*@*q.com。
聯系人:張凡,聯系方式:027-*。
湖北省人民防空辦公室
2022年2月15日
湖北省人防工程防洪防澇技術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和提高人防工程防御洪澇災害的能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持人防工程的平時功能和戰時設施完好,充分發揮人防工程平時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本省區域內新建、改建及擴建的人防工程,包括單建式人防工程和結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現有人防工程,可參照本規定對防洪防澇設施進行改造。
第三條人防工程防洪防澇應堅持設計、施工和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做到平戰結合,有備無患、常抓不懈。
第四條人防工程防洪防澇的設計、施工和管理,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規范、標準的規定。
第二章人防工程選址
第五條人防工程的建設場地應避開區域內低洼積水地段。當規劃上確有困難時,必須做好場地的防洪防澇設計和建設,并制定防洪防澇應急方案。
第六條人防工程的建設場地,應根據當地暴雨強度和徑流條件設計合理的場地排水,場地最小坡度不得小于國家有關規定。
第七條場地的地面徑流不得匯向人防工程的人員出入口、汽車出入口和各種風(煙)井及孔口。
第三章人防工程洞口與孔口
第八條人防工程通向地面的所有孔口圍護結構應完整,應有防止涌水、倒灌的措施和防雨水措施。
第九條有防雨水要求出入口的入口處應高出室外地面。人員出入口處高出地面的高度不應小于300mm;進入地下室的汽車坡道出入口和坡道處,應設置不小于出入口和坡道寬度的截水溝和耐輪壓溝蓋板以及閉合的擋水檻,出入口地面的坡道外端應設置防水反坡,其高度不小于150mm。
第十條汽車出入口敞口段圍墻高出室外地面不應小于700mm,圍墻結構應采用鋼筋混凝土結構并滿足防滲漏要求。
第十一條汽車坡道出入口處宜安裝水動力自動防洪閘或防洪擋板等擋水設施,擋水設施高度應不宜低于600mm。
第十二條汽車坡道出入口防護密閉門外應設截水溝和集水坑,且不應被戰時封堵覆蓋;集水坑內應設有潛水泵并應設置備用泵,潛水泵控制箱的電力負荷等級應與消防電源保持一致。
第十三條出地面的各種風(煙)井口下緣高 (略) 地面高度不宜小于800mm。窗井的側墻頂表面高 (略) 地面不應小于800mm。下緣結構應采用鋼筋混凝土結構并滿足防滲漏要求。
第十四條汽車坡道出入口處設置懸板活門或膠管活門時,活門應盡量靠上布置,條件允許時其洞口下緣距離坡道地面不小于800mm。
第十五條平時封堵的出入口,應設置在較高的位置,并做好防水設計和防水層的保護。戰時打開時應有防止涌水、倒灌的措施。
第四章管線
第十六條所有通向護防區域內部的管線,均應設置防護密閉套管。平時穿管線的防護密閉套管應做好防護密閉處理,平時不穿管線的防護密閉套管,應用密封材料封堵或管堵(箍)封堵,并做好防止水倒灌的措施。
第十七條僅戰時使用的穿人防外墻給水引入管和排水管,管道、防護密閉套管及防護單元內側防護閥門均平時安裝到位,防護閥門平時關閉。
第十八條人防區域外部油管接頭井、防爆波電纜井和進入防護區域的管線應在進入人防區墻上設置防護密閉套管,套管兩端設管堵(箍)封堵,或做好防護密閉處理。
第十九條進出擴散室的風管,宜在擴散室內風管末端設法蘭,在緊急情況時,可通過法蘭盲板封堵。
第五章人防防護設備
第二十條人防工程所有直接對外或對非防護區的第一道人防門,均應安裝防護密閉門,不應采用臨戰封堵措施。
第二十一條擴散室的防爆波活門宜采用懸板活門,在緊急情況時,可將懸板壓緊封堵。
第二十二條有防雨水要求出入口口部戰時用房間的防爆地漏,應處于防護狀態。
第六章施工
第二十三條施工單位必須按照設計圖紙的文件,完成所有防洪防澇的設施建設。
第二十四條竣工驗收時所有的防洪防澇設施必須達到規定標準,不應有漏項缺項,否則不應通過驗收。
第七章使用管理
第二十五條人防工程平時使用單位(簡稱使用單位)應明確本單位防洪防澇應急辦事機構的人員組成和職責。
第二十六條使用單位應做好防洪防澇設施的維護和保管,定期檢查防洪防澇應急人防設施,確保人防設施處于良好工作狀態。
第二十七條使用單位應根據當地防汛指揮部下達的防汛指令,針對所屬工程各種口部進水風險,制定切實可行的防洪防澇方案,定期組織隊*進行演練,檢驗操作效率,合理發揮各人防設施的功能,達到防倒灌的整體效果。
第二十八條使用單位應確保人防門能夠靈活啟閉,在汛期前應將所有防洪防澇設施和物資妥善存放,隨時備用。
地二十九條使用單位應根據當地防汛指揮部下達防洪防澇預警制定響應措施,結合暴雨預警等級,根據突發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圍、影響大小、人員及財產損失等情況發布警示。根據不同預警等級,組織人員及車輛疏散。
第三十條對有內澇風險的人防工程,當采用活門檻防護密閉門時,在汛期前應將直接對外的人防門活門檻安裝到位,因使用要求不能安裝活門檻時,應采取有效措施封堵門底縫隙。在緊急情況時,關閉有進水風險的所有防護密閉門,防止雨水倒灌。有平時排水功能的常開防爆地漏,防洪防澇預警后應關閉。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本規定具體應用中的問題,由湖北省人防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本規定自2022年月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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