淶水縣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國有土地使用權(quán)掛牌 流拍公告
淶水縣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國有土地使用權(quán)掛牌出讓公告
(淶國土告字[2023]013號)淶國土告字[2023]013號 2023/11/18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guī)劃指標要求 :
宗地編號: | 2023-013 | 宗地總面積: | 9436.5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淶水縣東大街南側(cè) |
出讓年限: | 70年 | 容積率: | = 2.534 | 建筑密度 (%): | = 14.43 |
綠化率 (%): | = 7.52 | 建筑限高 (米): | |||
主要用途: | 普通商品住房 | ||||
土地用途明細 | 用途名稱 | 面積 | |||
普通商品住房 | 9436.57 | ||||
投資強度: | 保證金: | 1248萬元 | 估價報告?zhèn)浒柑? | *BB0028 | |
起始價: | 2496萬元 | 加價幅度: | 6萬元 | ||
掛牌開始時間: | 2023年12月08日09時00分 | 掛牌截止時間: | 2023年12月17日16時00分 |
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應當單獨申請。申請人應具備的其他條件:
本次出讓宗地的競買資格和競價要求請申請人詳閱掛牌文件并按掛牌文件執(zhí)行
三、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quán)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 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 2023年11月18日 至 2023年12月07日 到 淶水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獲取 掛牌 出讓文件。
五、 申請人可于 2023年11月18日 至 2023年12月15日 到 淶水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書面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 2023年12月15日 15 時 30 分 。經(jīng)審核,申請人按規(guī)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 2023年12月15日 15 時 30 分 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quán)掛牌活動 在 淶水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進行。各地塊掛牌時間分別為 :
2023-01 3 號地塊 : 2023年12月08日 09 時 00 分 至 2023年12月17日 16 時 00 分 。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1. 該宗地位于淶水縣東大街南側(cè),為收回原大 (略) 國有土地使用權(quán),規(guī)劃用途為居住用地。該宗地涉及違法建設,已列入 2015 年淶水縣清理整頓房地產(chǎn)領(lǐng)域違法違規(guī)建設行為專項清理范圍,原國土局、執(zhí)法局、住建局已對該項目依法處罰完畢,按照《淶水縣處理違法違規(guī)建設項目工作辦法》 ( 淶政字 [2015]38 號 ) 規(guī)定 : “ 2014 年 12 月 31 日前發(fā)生的房地產(chǎn)違法項目,供地時在確定的正常出讓底價基礎上每畝加價 20 萬元,加價面積以行政處罰面積為準。 ”該地塊需加價 187.8 萬元,計入掛牌價內(nèi)。地上建筑物連同土地一并出讓,產(chǎn)權(quán)歸土地競得人所有,需自行辦理規(guī)劃、建設等審批手續(xù)。
2. 該地塊屬于大 (略) 區(qū)域舊城改造項目。
3. 不接受聯(lián)合報名申請。
4. 根據(jù)相關(guān)規(guī)定要求,結(jié)合我縣具體情況,舊城區(qū)和城中村改造項目地塊,土地競買保證金可按 50% 比例確定,地塊成交后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前,競得人須繳納成交價款 50% 的首付款,剩余的 50% 競得人出具書面承諾書后一年內(nèi)交清。
5. 按照《淶水縣第十七屆人民政府第二十五次常務會議紀要》 ([2022] 第 17 號 ) , 2022 年 8 月 1 日至 2024 年 8 月 1 日,縣城規(guī)劃區(qū)范圍內(nèi)公開出讓的普通商品住房開發(fā)用地項目不再配建保障性住房。
6. 競得人需自行繳納契稅等費用。
在截止時間 202 3年 12 月 17 日 16 時 00 分止,上述地塊無人報名,國有土地使用權(quán)出讓流拍。
特此公示
淶水縣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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