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招拍掛出讓網上交易公告
青自然資告字[2024]016號
(略) 規劃要求, (略) 人民政府批準, (略)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決定以網上交易方式公開出讓2023-213號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項目 編號 | 宗地 編號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積 (㎡) | 土地 規劃 用途 | 規劃指標要求 | 出讓 年限 (年) | 出讓 起始價 (萬元) | 競 買 保證金(萬元) | |||
容積率 | 建筑 密度 | 綠地率 | 其 它 | ||||||||
GTJY-QZ-2024-016號 | 2023-213 | 仙客來路與井亭南路交叉口西北側 | 3019 | 工業用地 | ≥1.0 | ≥40% | ≤15% | 詳見規劃設計條件 | 工業用地50年 | 199.254 | 199.254 |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但法律法規對申請人另有限制的除外。可以獨立競買,也可以聯合競買。有欠繳土地出讓金、閑置土地行為、違反合同約定開發利用等列入限制競買土地不良行為記錄的、被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法律及法規規定不得參加競買的情形,不得參加競買。不接受郵寄、電話競買申請(詳見競買須知)。
三、本次公開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公開出讓文件。
(一) 申請人可于2024年1月12日9時至2024年2月26日15時( (略)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服務器時間為準,下同) (略)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青州分中心網(http://**:8082/wfggzy/qzggzy/)下載網上交易出讓公告、出讓須知及其他相關網上交易出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規定的操作程序參加競買。
(二)申請人可于2024年1月12日9時至2024年2月26日15時提交競買申請,打印《競買申請書》和《資格確認書》,并按要求繳納競買保證金。競買保證金到賬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2月26日15時。因銀行保證金系統到賬存在時間差,建議競買申請人競買保證金繳款時間適當提前。
(三)掛牌交易時間為:
2024年2月18日8:00時至2024年2月28日14:00時。
四、網上交易辦理程序
本次公告所涉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只接受網上競買申請。
1、公共資源交易網注冊
通過網站會員中心“企業會員系統新版系統”登*,競買企業請選擇“交易*方”類型,填寫基本信息并上傳有關證書和資料的原件圖片或掃描件。
2、CA免費辦理
現場辦理: (略) 東方路 3396 (略)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三樓CA辦理窗口,山東 (略) 即收即辦。
網上辦理:競買人登錄山東 (略) 在線平臺注冊后按流程辦理。
具體辦理流程: (略)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重要通知—《CA數字證書免費辦理流程》中查閱(網址:http://**:8082/wfggzy/zytz/*/dbb71d33-14f1-41de-9e02-7b8d3c0df7cb.html)
CA數字證書辦理時間及聯系方式: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窗口聯系電話:*。
山東卓碼數字證書客戶服務電話:*。
技術人員 7*24 小時服務電話:趙工*,馬工*。
服務監督電話:0536—*。
注意事項:競買人應當在提交競買申請前辦理完畢,以免影響使用。除山東 (略) 免費辦理的數字證書外,其他 (略) 公共資源交易多CA 統一認證平臺的數字證書, (略) 公共資源交易系統中使用,但不享受免費辦理、更新、更換服務。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1、上述地塊加價幅度為5000元/畝或其倍數。
2、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不設保留底價,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受讓人。
3、規劃設計按照《規劃條件》(青自規條〔2023〕109號)要求執行。
4、 (略) 文化和旅游局出具的《土地供應意見書》要求,鑒于地下文物埋藏的復雜性和不可預知性,工程建設過程中如發現文物,應立即停止施工,依法做好文物保護,并及時報告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部門。
5、本地塊連同地上附屬物一并出讓,競得 (略) 彌河鎮人民政府結算地上附屬物價值款。
6、網上交易出讓文件若有變更以出讓前最后更改為準。
7、申請人在申請競拍前必須詳細、細致、實質性的踏勘土地,包括但是不限于土地四至、附著物或地面設施等相關情況;應詳盡了解本次網上掛牌出讓地塊現狀及所列條件,提交競買申請視同對本次網上掛牌出讓地塊的現狀及所列條件無異議并全面接受。如有異議必須在網上掛牌報價開始時間之前以書面形式向出讓人當面提出,否則競買申請一經系統受理確認,就視為對土地現狀的認可,自愿以現狀競買及接受土地,并自愿自行承擔相應法律后果。
8、競買申請人對《成交確認書》、《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樣本中條款存在異議的,可放棄競拍。
9、上述地塊范圍內如有供電、通訊等公共設施,受讓人可結合規劃設計方案選擇是否保留。對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讓人自行與有關部門協商解決,并承擔所需費用。如地下有構筑物或其他設施等,由受讓人自行與有關部門協商解決。
10、申請人對出讓文件及地塊情況有疑問的,可在出讓活動開 (略) 政務服務中心一樓一窗受理窗口咨詢,咨詢電話:0536-*。
11、申請人對注冊驗證、網上交易、保證金繳退等有疑問的, (略)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青州分中心,咨詢電話:0536-*。
(略)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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