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灣區經濟聯社集體資產交易公告
(第1次發布)
項目編號:增滘聯社交﹝2024﹞*號
受荔灣區海龍街道增滘聯社的委托,定于2024-04-02 09:30在荔灣區龍溪大道288號對七畝工業區28號廠房進行交易,本交易項目采用現場舉牌競價方式進行,歡迎有意參加單位前來報名參與。
一、資產情況
(一)交易資產:七畝工業區28號廠房。
(二)交易資產類型:廠房。
(三)交易資產土地屬性:集體建設用地。是否屬于永久基本農田:否。
(四)交易資產座落位置:增滘 (略) 90號。
(五)交易資產面積:共1367.31平方米,
其中:地上建筑面積:1367.31平方米,
證載面積:/平方米,
臨時建筑面積:/平方米。
風險提示:本租賃標的有0平方米并無產權登記或者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
(六)交易資產的數量:1。
(七)交易資產的用途:廠房。
(八)交易資產的現狀:租賃。
(九)交易資產的現狀情況:合同期內,如遇國家征收、征用或聯社整體經濟發展需要收回該倉庫,城中村改造、出租方以合法手續征收(征用)該廠房,或國家法規政策規定、城市管理要求不允許出租, (略) 管理要求拆除地上附著物等情況的,*方應提前一個月通知*方,*方必須無條件服從,并按時搬遷,本合同自動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方逾期搬遷的,廠房內屬于*方的設施、物品,視*方自愿放棄,*方有權自行處置。相關清理費用由*方承擔。征地補償款、建筑物及設施補償費屬*方所有。
(十)交易資產的權屬情況
1.土地所有人:荔灣區海龍街增滘股份合作經濟聯合社。
2.土地所有權號: 無 。
3.土地使用人:荔灣區海龍街增滘股份合作經濟聯合社。
4.土地使用權號: 無 。
5.地號:*JA*。
6.房產所有人:荔灣區海龍街增滘股份合作經濟聯合社。
7.房產所有權號:無。
(十一)交易資產抵押情況
1.資產是否存在抵押:否。
2.抵押權人:無。
3.他項權證號:無。
4.抵押期限:無。
二、交易要求
(一)交易類別:租賃。
(二)交易方式:現場舉牌競價。
(三)資產使用范圍:廠房。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1. 交易資產在租用過程中,如出現土地違法、違法建設、環境違法等被立案查處或者處理未完結等情況的,相關法律責任由出租方或承租方自行承擔。
2.承租方在租用期限內,一切設備(含消防設備)的配置必須符合現行法律法規及有關部門的規定和要求;若設備(含消防設備)的配置不符合規定和要求,由此引起的相關行政及法律責任,由承租方負責。
3.承租方在租用期限內,所經營的項目必須符合現行法律法規及工商、衛生等有關部門的規定和要求;若承租人在經營過程中涉嫌違法違規、被判定違法違規或被處罰,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承租方負責。
4. 如遇國家征收、城中村改造或聯社自行改造物業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方應提前一個月通知*方,雙方無條件服從,互不補償,合同終止。
5.一份交易保證金收據限兩人進競投現場,一份交易保證金收據只可競投相對應的一個標的。
6. 無違約記錄,無拖欠我聯社任何款項的。
7. 未中標者,其繳納的交易保證金于交易結果公示5個工作日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全額不計息退回。
8.租戶不能占道及以三合一的模式進行經營. 租戶不得利用廠房用作布匹加工、布匹倉庫、再生資源回收產業。
09. 承租方在租用期限內,所經營的項目必須落實好安全生產、消防安全以及生態環境等方面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若承租人在生產經營中違反相關規定,造成安全事故以及生態環境破壞的,由此產生問題的,由承租人承擔相應責任,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解除合同。
10.最終解釋權歸增滘經濟聯社所有。
(五)交易底價、租金、交易保證金、合同履約保證金
1.交易底價:*元/月起;
2.租金以實際競得價為準,租金按每月一次收取,每月的5日前當交付當月的租金;
3.租金遞增方式:租金遞增從第13個月開始, 每12個月遞增3.0%;
4.交易保證金為¥*元(大寫:**萬零*仟*佰圓),在報名截止前(即2024-03-29 16:00)以現金/轉賬方式全額支付交易保證金到增滘聯社(以交易保證金到賬時間為準,不按轉出時間計算)。
5.合同履約保證金(最終以實際競得價的6倍計算),在確定競得人后,競得人參與交易時的交易保證金將自動轉化為合同履約保證金。(注:合同簽訂后交易時繳納的交易保證金轉為合同履約保證金,不足部分補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據,重新開具保證金收據,如競得人在簽訂合同后不辦理交易保證金轉為合同履約保證金或不補足合同履約保證金的手續,則視為競得人違反交易規則、合同約定及放棄競得資格,競得人所繳納的全部交易保證金將被沒收,已簽訂的合同視為無效)
(六)租賃期限:6年。免租期:原租戶無免租期,非原租戶有15天的裝修免租期。(具體起租時間以實際交付時間為準,合同結束時間固定不變,租期對應自動調整)
(七)合同的簽訂:競得人應在現場簽訂《成交確認書》,并在中標公示期(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簽訂交易合同。如因競得人的原因,導致未能按期簽訂交易合同的,則視為競得人放棄競得資格,競得人所繳納的全部交易保證金將被沒收;如因出租方的原因,導致未能按期簽訂交易合同的,出租方須在5個工作日無息退回競得人所繳納的全部交易保證金,本次交易的結果視為無效,若需再次交易,則重新發布交易公告。
(八)資產交付時間:合同約定時間為準。
(九)資產交付方式:現狀交付。
(十)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在合同期內,承租方必須按規定期限繳交租金及綜合管理費。凡拖欠租金及綜合管理費的,需加收滯納金,滯納金每天按照所欠租金及綜合管理費1 ‰計算。如承租方拖欠出租方租金及綜合管理費達到30 天,則視作承租方違約,保證金歸出租方所有,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遵守國家安全生產和消防管理相關法規規定,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和安全生產,并按規定要求配置滅火器材;不得在倉庫內住宿、明火煮食、私拉亂接用電及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違章占道經營。否則,視作承租方違約,出租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合同履約保證金歸出租方所有。如因承租方違反相關規定而發生意外事故,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三、交易準入條件
中國境內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對投標人的其他要求條件:1.誠信守法經營,無違約記錄,無拖欠我聯社任何款項的;2.參加增滘聯社三資交易競投,已中標又拒簽合同的個人、單位和其他組織不得參與本次報名及競投。
四、競得人確定原則
本交易采用價高者得且原租戶優先原則。
五、咨詢及報名
(一)有意參加單位或個人可于2024-03-21 09:00至2024-03-29 16:00(節假日除外),在正常工作日的辦公時間攜帶相關資料到荔灣區增滘聯社“三資”交易站(地址:荔灣區龍溪大道288號)進行咨詢及報名,并索取交易詳細資料。交易資產的現狀及一切具體情況,須向荔灣區增滘聯社“三資”交易站詳細了解。
(二)報名時提交的材料如下,并保證其真實性和完整性:
1.報名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提供原件核對)
2.以單位名義報名的須提供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復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證明文件原件;
3.非報名人本人或報名單位法定代表人本人報名的,需出具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證件復印件(提供原件核對);
4.按照信息發布的規定提交其他相關資料。
(三)荔灣區海龍街道增滘聯社對報名人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審核。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予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報名人,須在2024-03-21 09:00至2024-03-29 16:00(節假日除外)按要求繳納交易保證金,取得交易保證金繳納憑證后,填寫《荔灣區經濟聯社集體資產交易報名表》。荔灣區增滘聯社“三資”交易站憑交易保證金繳納憑證及《荔灣區經濟聯社集體資產交易報名登記表》發放《荔灣區經濟聯社集體資產交易資格確認書》。
(四)報名人須在報名截止(即2024-03-29 16:00)前攜帶交易保證金繳納憑證和《荔灣區經濟聯社集體資產交易報名表》,到荔灣區增滘聯社“三資”交易站領取《荔灣區經濟聯社集體資產交易報名資格確認書》,逾期報名登記、逾期繳納交易保證金或逾期領取《荔灣區經濟聯社集體資產交易報名資格確認書》的,均視為自動放棄參與交易資格。
已繳納交易保證金,但因逾期領取《荔灣區經濟聯社集體資產交易報名資格確認書》未能報名成功的,在中標公示期(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到荔灣區增滘聯社“三資”交易站憑交易保證金繳納憑證辦理退回交易保證金手續,無息領回其交易保證金。
報名人一旦成功報名參與本次交易活動,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本交易項目情況,認可交易標的物現狀,了解交易標的物產權、消防、周邊環境、 (略) 及存在的瑕疵等詳細情況,理解和接受有關交易的全部內容,同意以底價或最終成交價確定競得人,愿承擔參加交易所產生的一切風險,并愿意按照交易的一切約定承擔履行義務的風險和責任,同時享有相應權利。若報名人未被確認為的競得人,在中標公示期結束后(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5個工作日內到荔灣區增滘聯社“三資”交易站憑交易保證金繳納憑證辦理退回交易保證金手續,無息領回其交易保證金。
注:報名人一旦成功報名參與本次交易活動,不得撤回報名。
六、交易競價
競價人須在2024年04月02日09:30前攜帶《荔灣區經濟聯社集體資產交易報名資格確認書》及相關資料到荔灣區增滘聯社“三資”交易站(地址:荔灣區龍溪大道288號)參與交易,未按規定交易時間到達參與交易的,視為競價人自動放棄參與資格,其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回。參與交易時,攜帶資料明細如下:
(一)競價人身份證件;
(二)《荔灣區經濟聯社集體資產交易報名資格確認書》;
(三)交易保證金繳納憑證;
(四)非競價人本人或競價單位法定代表人參與交易的,需出具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件原件。
七、中標公示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須進行中標公示,公示期自發布中標公示當天起計,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如對本交易的中標結果有異議的,請于公示期內,在正常工作日的辦公時間(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由本人持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原件及相關的實質證據材料,到荔灣區海龍街道增滘聯社(地址:荔灣區龍溪大道288號)或到交易機構荔灣區增滘聯社“三資”交易站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二)本交易若在中標公示期內并無收到任何有效異議,合同簽訂后,由增滘聯社與承租方所產生的一切矛盾糾紛、行政及法律責任均與交易機構無關。
八、聯系方式
資產所屬單位: 荔灣區海龍街道增滘聯社
聯系人:杜先生 聯系電話:020-*
交易機構名稱: 荔灣區增滘聯社“三資”交易站
聯系地址: 荔灣區龍溪大道288號
聯系人:杜先生 聯系電話:020-*
監督機構:荔灣區海龍街道增滘聯社監事會
監督電話:020-*
本交易公告最終解釋權歸增滘經濟聯社所有。
荔灣區增滘聯社“三資”交易站
2024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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