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讓申請與承諾
我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通過杭州產 (略) (以下稱“杭交所”)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產權轉讓標的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權擁有 (略) 置權且實施產權轉讓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對于設定擔保物權的產權轉讓,符合我國物權法、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涉及政府社會公共管理事項的,已依法報政府有關部門履行相關審核、備案等程序。 2、本次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產權轉讓申請及附件材料真實、完整、準確、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我方同意杭交所按上述材料內容發布披露信息,并對披露內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擔法律責任。 4、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諾在產權轉讓過程中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杭交所相關交易規則及規定,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5、我方已認真考慮本次轉讓行為可能導致的企業經營、行業、市場、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愿意自行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風險。 6、我 (略) 絡競價或在線報價方式實施產權轉讓,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認可《杭州產 (略) 絡競價實施辦法》或《杭州產權交易所O2O交易指引》等內容和規定。網絡競價或在線報價系統因不可抗力、軟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惡意攻擊等原因而導致系統異常、競(報)價活動中斷的,我方授權杭交所視情況組織繼續報價或重新報價。( (略) 絡競價或在線報價時適用) 7、我方承諾按照杭交所收費辦法及相關交易文件的約定及時、足額支付相關費用,不因與受讓方任何爭議或合同解除、終止等任何原因拒絕、拖延、減少交納或主張退還相關費用。 8、涉及標的企業其他股東未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我方承諾按照杭交所企業國有產權交易規則的相關規定履行了通知及征詢其他股東意見的義務,并在正式信息披露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就信息公告內容、行權期限和方式以及后果等通知其他股東。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及杭交所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賠償責任。
標的名稱 | 浙江 (略) 20%股權 | 標的編號 | HJS2025CQ0458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04-11 | 信息披露結束日期 | 2025-05-12 |
標的企業 (略) | 浙江省, (略) , (略) | 標的企業所屬行業 | 商務服務業 |
轉讓底價 | (略).99 元 | ||
聯系人 | 顏先生 王先生 | 聯系電話 | 0571-(略),0571-(略) |
聯系地址 | (略) 錢江新城香樟街2號泛海國際A座27樓 |
轉讓標的基本情況
標的企業名稱 | 浙江 (略) | ||||
標的企業 基本情況 | 注冊地(住所) | (略) (略) 七都 (略) 480號425室 |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 張建偉 | 成立日期 | 2016-06-08 | ||
注冊資本 | 1000 | 實收資本 | 1000 | ||
企業類型 | (略) | 所屬行業 | 商務服務業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略)MABYEP2D1L | 經營規模 | 小型 | ||
經營范圍 | 投資管理,投資咨詢(未經金融等監管部門批準,不得從事向公眾融資存款、融資擔保、代客理財等金融服務) | ||||
職工人數(人)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
經濟類型 | 國有參股企業 | ||||
其他股東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 有人不放棄 | 企業管理層是否參與受讓 | 否 | ||
是否涉及職工安置 | 否 | 導致標的企業的實際控制權發生轉移 | 否 |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有比例 | ||||
(略) | 80 | ||||
(略) 城投 (略) | 20 | ||||
主要財務指標 | 年度審計報告數據 |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審計機構 | |||||||
2025-02-28財務報表數據 |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略).42 | (略).18 | (略).24 |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0 | -6002 | -6002 | |||||
報表類型 | 月報 | ||||||
內部決策情況 | 內部決策文件類型 | 股東會決議 | |||||
其他披露事項 |
|
轉讓方基本情況(法人/非法人組織)
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略) 城投 (略) | ||
注冊地(住所) | (略) (略) (略) 66號 |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 王賢福 | 成立日期 | 1984-08-01 | |
注冊資本 | (略)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略)03E | |
企業類型 | (略) | 所屬行業 | 房地產業 | |
經營規模 | 小型 | |||
經濟類型 | (略) (企業)/國有全資企業 |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20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20 | |
產權轉讓行為決策及批準情況 | ||||
國資監管機構 | (略) (區縣)國資委監管 | |||
國家出資企業或主管部門名稱 | (略) (略) | |||
轉讓方決策文件類型 | 董事會決議 | |||
批準單位名稱 | (略) (略) | |||
批準日期 | 2025-03-10 | |||
批準單位決議文件類型 | 董事會決議 | |||
決議文件名稱 | (略) (略) 董事會決議( (略) 2025年第3次會議審議通過 |
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交易條件 | 標的名稱 | 浙江 (略) 20%股權 |
轉讓底價 | (略).99元人民幣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分期付款支付要求:/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信息正式披露期滿后,如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該意向受讓方為受讓方,其在報名時作出的有效報價為成交價;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 (略) 絡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 2、涉及優先購買權人的,按照《杭州產權交易所國有產權轉讓股東行使優先購買權操作細則》的規定執行。如征集到的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包括進場行權的優先購買權人和非股東意向受讓方的,進場行權的優先購買權人采用過程行權的方式行使優先購買權。 3、本次交易信息披露后即可進入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在信息披露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交易標的和標的企業進行全面了解,認真全面閱讀本次轉讓的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華核字[2024](略)號《浙江 (略) 清產核資專項審計報告》及 (略) 坤元評報(2025)第89號《 (略) 城投 (略) 擬進行股權轉讓涉及的浙江 (略) 股東全部權益價值評估項目資產評估報告》等資料。意向受讓方辦理受讓申請手續,即視為其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次轉讓所涉及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華核字[2024](略)號《浙江 (略) 清產核資專項審計報告》及 (略) 坤元評報(2025)第89號《 (略) 城投 (略) 擬進行股權轉讓涉及的浙江 (略) 股東全部權益價值評估項目資產評估報告》等報告所披露內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轉讓項目交易資料內容及交易標的的現狀及瑕疵,以及已完成對本次交易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本次轉讓項目,保證履行有關的義務及承擔投資風險和責任。 4、意向受讓方須書面承諾: (1)同意在被確定為受讓方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簽署《股權轉讓協議》等相關文件,并在《股權轉讓協議》簽署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杭交所指定賬戶一次性支付交易服務費、交易價款等交易資金(《股權轉讓協議》簽署當日,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沖抵交易服務費,多余部分(若有)轉為履約保證金,待應支付的剩余款項全部到賬后,履約保證金再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 (2)同意杭交所經轉讓方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受讓方已交納的交易價款全部劃轉至轉讓方指定賬戶。 (3)本次股權交易完成之后,轉讓方不再是標的企業股東,標的企業章程中載明的轉讓方作為股東享有的各項權益責任均由受讓方承繼。 (4)清算方案:本次股權轉讓自轉讓標的評估基準日(2024年10月31日)至轉讓標的交割日(指股權變更登記完成之日)期間,標的企業的凈資產變化不進行審計清算,由受讓方按持股比例承擔。 (5)債 (略) 置:本次股權轉讓不涉及標的企業的債權、債務,標的企業債權、債務均由股權變更后的標的企業承擔。 (6)員工安置:標的企業目前無員工,故本次股權轉讓不涉及員工安置 。 (7)轉讓方與受讓方的權利義務以轉讓方提供的《股權轉讓協議》(樣本)等文件要求為準。 5、本次股權轉讓的交割,在轉讓方與受讓方之間進行。受讓方付清本次全部股權交易價款且轉受雙方付清交易服務費后,杭交所審核出具《產權交易憑證》。受讓方取得杭交所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后,方能要求轉讓方向其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辦理本次轉讓的產權變 (略) 場 (略) 完成股權變更登記手續。 6、交易服務費由受讓方支付。 7、具體詳見股權交易資料。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 |
交易保證金設定 | 交納交易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略) 元 | |
交納時間 |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時前交納(以到賬時間為準) | |
處置方式 | 1、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一情況時,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先用于補償杭交所、經紀會員的各項服務費,剩余部分作為對轉讓方的經濟補償金,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相關方有權按照實際損失繼續追訴: (1)意向受讓方提交受讓申請材料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 (2)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簽署《股權轉讓協議》的或未按約定支付交易服務費、股權交易價款的; (3)意向受讓方未履行書面承諾事項的; (4)存在其他違反交易規則情形的。 2、《股權轉讓協議》簽署當日,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沖抵交易服務費,多余部分(若有)轉為履約保證金,待應支付的剩余款項全部到賬后,履約保證金再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讓方未被確定為受讓方且不涉及保證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確定受讓方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以劃出時間為準)。 |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 披露次日起20個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滿,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長信息披露:不變更信息披露內容,按照 5 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 直至征集到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 |
競價方式
競價方式 | 網絡競價(浙交匯) |
管理層擬受讓國有產權情況
(一)管理層以自然人名義
標的企業名稱:
管理層持有及擬受讓標的企業國有產權情況 | 姓名 | 所在單位 | 職務 | 現持有產權比例 | 擬受讓產權比例 | 本人簽字 | 是否進行經濟責任審計 |
是 | |||||||
備注 |
注:管理層持有及擬受讓標的企業國有產權情況
(二)管理層以法人名義
標的企業名稱:
意向受讓方持有及擬受讓標的企業國有產權情況 | 意向受讓方名稱 | 現持有產權比例 | 擬受讓產權比例 | 蓋章 | ||||
管理層持有意向受讓方股權情況: | ||||||||
姓 名 | 身份證號碼 | 職 務 | 占意向受讓方股權比例 | 是否進行了 經濟責任審計 | ||||
是 | ||||||||
備注 |
(三)管理層以非法人組織名義
標的企業名稱:
意向受讓方持有及擬受讓標的企業國有產權情況 | 意向受讓方名稱 | 現持有產權比例 | 擬受讓產權比例 | 蓋章 | ||||
管理層持有意向受讓方股權情況: | ||||||||
姓 名 | 身份證號碼 | 職 務 | 占意向受讓方股權比例 | 是否進行了 經濟責任審計 | ||||
是 | ||||||||
備注 |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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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