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自然資 (略)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
蕪自然資規(三)掛告字[2024]12號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略) 人民政府批準, (略) 自然資 (略) 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以下1宗工業用地(“標準地”)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宗地基本情況以及控制指標要求
序號 | 宗地 編號 | 土地 坐落 | 出讓面積(㎡)(CGCS2000中央子午線118.5°) | 不動產 單元碼 | 土地 用途 | 產業 分類 | 投資 強度 (萬元/公頃) | 出讓 年限 | 規劃要求 | 起始價 (萬元) | 保證金 (萬元) | 建設 周期 | 備注 | ||
容積率 | 建筑 系數 | 行政辦公及 生活配套設 施比例 | |||||||||||||
1 | (三) 2413 | 蕪湖三 山經濟 (略) | #.35 | # 5004GB00 019W0000 0000 | 工業 用地 | 調峰 電廠 | ≥3000 | 50年 | ≥0.3 | ≥35% | 用地面積≤總用地面積的7%,建筑面積≤總建筑面積的15%。 | 4594.74 | 919 | 27個月 |
其他需要說明的宗地情況:
1、出讓宗地的各項技術經濟指標均按實際出讓土地面積計算。
2、所建項目必須符合當前國家產業 (略) 域產業定位要求,符合環境準入標準要求;建設單位必須及時履行環評審批手續,嚴格執行環保“三同時”要求。
3、該宗地單位增加值能耗水平不高于0.418噸標準煤/萬元。
4、該宗地項目投產后的第二個完整會計年度起算,3年平均畝均年稅收均不低于#元。
5、競得人需先與蕪湖三山經 (略) 管理委員會、 (略) 自然資 (略) 簽訂《工業用地履約監管協議》, (略) 自然資 (略) 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工業用地履約監管協議》、《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詳見出讓文本,請競買人詳細閱讀出讓文件及附件材料。
二、中華人 (略) 、企業、其它組織和個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均可參加競買。可以獨立競買,也可以聯合競買。
三、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 (略) 公共資源交易國土競價系統(http://** Login)進行。申請人也可 (略) 自然資 (略) 、 (略) 公共資 (略) 首頁指引登錄系統,下載《 (略) 國有建設用地使 (略) 上交易規則(試行)》和《 (略) 公共資源交易國土競價系統手冊》,并認真閱讀。參與報名的申請人均視為自愿接受《 (略) 國有建設用地使 (略) 上交易規則(試行)》和《 (略) 公共資源交易國土競價系統手冊》、出讓公告和出讓文件中所有規則的約束,按照交易規則進行操作并接受交易的最終結果。
五、申請 (略) 公共資源交易國土競價系統需辦理數字證書(CA認證),并取得安徽省公 (略) 場主體庫資格(首次登錄須辦理入庫手續)。辦理數字證書及入庫流程 (略) (略) 網站(http://**)“服務指南”欄目中的“CA數字證書及電子簽章業務辦事指南”和“主體庫注冊辦理指南”。
六、申請人可于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13日16:00時期間,憑數字證書(CA) (略) 公共資源交易國土競價系統點擊所要參與競買的地塊,繳納競買保證金,在線上傳《競買申請書》、競買保證金繳納憑證等報名資料進行報名。
經審查,申請人具備申請條件且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的, (略) 自然資 (略) 三山經 (略) 分局將在2024年11月13日17:00時 (略) 公共資源交易國土競價系統確認其競買資格。
七、掛牌時間定于:2024年11月14日8:30時至2024年11月25日15:00時。具備競買資格的申請人需在規定時 (略) 公共資源交易國土競價系統按規則進行報價。
網上交易成交后,競得 (略) 公共資源交易國土競價系統自行下載打印競得入選人通知書。并在5個工作日內,持競得入選人通知書(不再另行通知)及出讓文件要求提交的相關報名資料原件, (略) 自然資 (略) 三山經 (略) 分局進行審核確認。通過審核的,出讓人與競得人當場簽訂《成交確認書》。
八、其他事項
(一)成交價格中不包括契稅。建設行政事業性 (略) 現行有關規定另行繳納。
(二)報價(不低于底價)最高者為競得人。加價幅度均為#元的整數倍。
(三)建設周期:建設周期:《國有建設用地交地確認書》簽訂之日起 3 個月內開工, 27個月內竣工。對一次性供地規模超過150畝的,自簽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1年內(若因交地延遲影響開工,交地延遲時間不計入)全面開工(開工建筑面積占規劃總建筑面積80%以上)。
(四)簽訂出讓合同和支付土地出讓金:《成交確認書》簽訂后10個工作日內簽訂出讓合同,《成交確認書》簽訂后25個工作日內支付全部土地出讓金。競得人未按期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或未按期付清土地出讓金的,構成重大違約,無權收回競買保證金(履行合同定金),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在特殊情況下,由競得人申請,經出讓人同意,可適當延長土地出讓金繳納期限,但延長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0日,且競得人每延長一日,需向出讓方支付欠繳土地出讓金價款1‰的違約金。
(五)土地交付狀況:《成交確認書》簽訂后30個工作日內凈地交付,競得人與三山經 (略) 投資服務中心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交地確認書》,交地手續由三山經 (略) 管委會負責。
(六)競買保 (略) 置:土地掛牌成交后,競買保證金轉作履行合同定金(不計息),合同履行后轉作土地出讓金。
(七)競得人應認真履行法定義務和《出讓合同》約定的義務,如無正當理由不履行義務的,出讓人有權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予以失信懲戒。
(八)其他事項詳見《 (略) 國有建設用地使 (略) 上交易規則(試行)》、《 (略) 公共資源交易國土競價系統手冊》和出讓文件。
(九)聯系方式與銀行賬戶
聯系地址:蕪湖三山經 (略) 管委會( (略) 1號)1樓B-102室( (略) 自然資 (略) 三山經 (略) 分局)
聯系電話: 0553-#
聯 系 人: 范先生
網上交易技術服務電話:0553-#,0553-#
開戶單位:安徽蕪湖三山經 (略) (略)
開 戶 行:徽商銀行蕪湖三山支行
賬 號:#0025(交納競買保證金賬戶)
(略) 自然資 (略)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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