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系統、科學地記錄和展示自1949年至2019年間巫溪縣中醫藥事業的發展歷程與輝煌成就,現決定啟動《 (略) 中醫藥志(1949—2019)》巫溪縣中醫藥資料搜集工作,現就巫溪縣中醫藥資料搜集服務進行公開詢比采購。歡迎符合條件的單位積極參與報名,具體公告內容如下:
1.項目名稱:《 (略) 中醫藥志(1949—2019)》巫溪縣中醫藥資料搜集服務。
2.服務實施地點:采購方指定地點。
3.總價最高限價:人民幣#元。
(略) (略)
本次采購采用最低價方式。
(一)服務內容
1.通過多種渠道(包括但不限于走訪、調研、實地查看等)廣泛搜集關于巫溪縣中醫藥發展的文字、圖片(如產生圖片費采購方負責)等珍貴資料,并進行科學的匯總與分類。
2.按照《 (略) 中醫藥志1949-2019》編纂辦 (略) 縣資料搜集的具體要求,完成資料的搜集及后續的補充工作,直至《 (略) 中醫藥志1949-2019》編纂定稿。
(二)服務要求
1.搜集提交的資料質量及內容需嚴格符合《 (略) 中醫藥志1949-2019》編纂辦公室的要求及標準。
2.確保資料內容真實、準確、豐富、系統,以事實為依據,嚴禁抄襲,且不得存在政治性、民族宗教性或事實性錯誤。
3.采購方將配合中選方開展資料搜集工作,包括審核資料準確性、提供資料來源信息、協調相關單位等。
4.采購方擁有中選方所搜集資料的所有權,未經采購方書面同意,中選方不得擅自將資料轉讓給第三方。
5.中選方應在中選并簽訂合同后10日內,安排專業人員到采購方指定地點開展工作,并于2025年4月10日前完成第一次資料搜集服務。
6.在《 (略) 中醫藥志1949-2019》編纂定稿前,中選方需負責完成資料的補充與完善工作。
本項商務需求為符合性審查中的實質性要求,若不滿足按無 (略) 理。
一、服務時間、地點、驗收方式
(一)服務時間: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直至《 (略) 中醫藥志1949-2019》巫溪縣中醫藥服務搜集工作完成驗收
(二)服務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重慶)
二、報價方式
本次報價為人民幣報價,報價須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項目所需的服務費、人工費及提供服務所需的設備或貨物購買(制造)費、輔材費、差旅費及各種應納的稅費等完成本項目所需的費用。因成交供應商自身原因造成漏報、少報皆由其自行承擔責任,采購人不再補償任何費用。
三、付款方式
(一)合同簽訂并收到中選供應商提供合法有效的正式發票 (略) 財務和會議流程后,向中選供應商支付合同金額的50%。
(二)中選供應商提交的服務內容經《 (略) 中醫藥志(1949—2019)》編纂辦公室驗收合格后,并在收到中選供應商提供的合法有效的正式發票后以及配 (略) 財務和會議流程后,向中選供應商支付合同總金額剩余50%。
四、違約責任
如中標供應商未在約定時間內完成并驗收合格,逾期超過5日的,則采購人有權解除合同,如采購人解除合同,則中標供應商無權請求采購人支付任何費用,并且按合同總金額的20%向采購人支付違約金。
五、知識產權
采購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使用供應商提供的項目內容及服務時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或其他知識產權的起訴。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權指控,中選供應商應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
六、其他
其他未盡事宜由供需雙方在采購合同中詳細約定
(一)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各項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在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
6.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供應商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擁有從事地方志書編纂或相關研究工作的專業團隊。
1.符合資格的報價供應商不少于3家。若不足3家,采購方將根據實際情況重新組織采購或在現有報價供應商中研究確定中選單位。
2.在符合條件的報價供應商中,低價中選
評審要求:
(一)詢價公告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三個工作日。
(二)提交資料目錄及要求:
1.報價函
2.技術條款差異表
3.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證明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
說明:響應人按“多證合一”登記制度辦理營業執照的,稅務登記證(副本)和社會保險登記證以響應人所提供的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為準。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格式)
5.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格式)
6.信用中國的信用記錄
7.誠信響應承諾函(格式)
8.提供由本單位編纂的地方志書頁面或編纂合同紙質件;
以上均需每頁加蓋單位公章。
(三)遞交響應資料郵箱:供應商線上報名、報價時需清晰上傳蓋章后的電子文檔一份,投標人上傳的響應文件電子文檔不清晰視為無效投標。提交的材料原件掃描成PDF格式(按照附件的格式自行調整)發至郵箱(*@*q.com)。
(四)提交響應文件時間截止:2025年 3 月21 日北京時間12:00。
(五)其他事項: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 (略) 負責解釋。供應商在比選過程中如有疑問,可向采購方咨詢。 (略) 保留對本公告及比選文件的最終解釋權。
聯系人:陳老師 聯系電話:023-#
(略) (略)
2025年 3月 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