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閩清縣坂東鎮洪安村民委員會:
你單位報來《閩清縣坂東鎮洪安村民委員會關于申請審批洪安 (略) 燈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暨初步設計及概算的請示》文及相關附件收悉。經研究,原則同意項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暨初步設計及概算,具體批復如下:
一、項目名稱及建設必要性:洪安 (略) 燈工程(項目編碼:2504-(略)-04-01-(略))建設,完善農村基礎設施,提升村容村貌,因此原則同意項目建設。
二、項目業主: (略) 閩清縣坂東鎮洪安村民委員會
三、建設地點:閩清縣坂東鎮洪安村
四、建設規模和內容:項目提升改造洪安村主干道及洪安鄉村振興服務中心周 (略) 燈392盞,其中3米景觀燈30盞,掛 (略) 燈11盞,6米立 (略) 燈350盞,12米立 (略) 燈1盞。
五、投資概算和資金來源:總投資145.(略)元,其中工程費用130.(略)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15.(略)元。建設資金除爭取上級補助外其余由項目單位自籌解決。
六、原則同意 (略) 設計等各項設計。在項目施工圖及預算編制階段應進一步優化設計。
七、建設工期:5個月
八、招標內容:根據招標投標法、國家和我省工程項目招投標管理具體規定,項目施工、勘察、設計、監理等招投標事項請嚴格按照招投標法律法規執行。招標及相關工作完成后15日內將招標 (略) 備案。
請嚴格按照批復的概算進行施工圖設計和預算編制,設計預算不得超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概算,在項目建設實施過程中,不得擅自變更設計方案。
此復
附:洪安 (略) 燈工程總概算表
閩清縣發 (略)
2025年4月14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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