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租方
(略) 住房保障中心
二、項目名稱
巢湖市十字街、南巢商業街等4處共計17間經營性房屋公開招租
標的 | 地 址 | 層次 | 建筑面積 | 間數 | 出租期限 | 出租方式 | 免租金裝修期 | 年租金底價 | |
1 | 標的2 | 南巢商業街5號樓二層14、16號 | 2 | 65.95 | 2 | 3年 | 招租 | 無 | 7915 |
2 | 標的3 | 南巢商業街4號樓二層20、22號 | 2 | 69.99 | 2 | 3年 | 招租 | 無 | 8400 |
3 | 標的6 | 南巢商業街4號樓二層26號 | 2 | 30.54 | 1 | 3年 | 招租 | 無 | 3660 |
4 | 標的8 | 南巢商業街9號樓39-1號 | 1 | 22.17 | 1 | 3年 | 招租 | 無 | * |
5 | 標的9 | 十字街商業開發樓底層11號 | 1 | 43.31 | 1 | 3年 | 招租 | 無 | * |
6 | 標的10 | (略) 內01-13-14 | 1 | 37.89 | 1 | 3年 | 招租 | 無 | 4200 |
7 | 標的11 | (略) 樓下西起105鋪 | 1 | 110.53 | 1 | 3年 | 招標 | 無 | * |
8 | 標的12 | 南巢商業街5號樓2層3號 | 2 | 34.45 | 1 | 3年 | 招標 | 無 | 4134 |
9 | 標的19 | 天湖商城3號樓三層東9號 | 3 | 58.86 | 1 | 3年 | 招標 | 無 | 4237 |
10 | 標的21 | 十字街D樓底層西起第2間 | 1 | 40.39 | 1 | 3年 | 招標 | 無 | * |
11 | 標的22 | 十字街D樓底層西起第3間 | 1 | 47.59 | 1 | 3年 | 招標 | 無 | * |
12 | 標的23 | 十字街D樓底層西起第4間 | 1 | 52.91 | 1 | 3年 | 招標 | 無 | * |
13 | 標的24 | 十字街D樓底層西起第5間 | 1 | 33.48 | 1 | 3年 | 招標 | 無 | * |
14 | 標的25 | 十字街D樓底層西起第6間 | 1 | 38.43 | 1 | 3年 | 招標 | 無 | * |
15 | 標的26 | 十字街D樓底層西起第7間 | 1 | 42.57 | 1 | 3年 | 招標 | 無 | * |
四、招投標活動日程安排
(一)公告日期: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7月1日。
(二)報名時間: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7月1日。
(三)報名方式:
1、現場報名:報名人攜帶本人身份證 (略) 住房保障中心房管股報名,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不包含節假日)。
2、線上報名:自行下載附件1、2,將附件1(報名登記表)*@*q.com;將附件2(報價單)及附件3(承諾書)自行下載打印填寫,開標規定時間內現場提交(報價單須單獨密封)。
(四)開標、競價時間:開標時間為2024年7月2日上午8:30分,地點: (略) 住房保障中心三樓會議室(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五)公示期;確定預中標人后,對本次競標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三個工作日。
五、商鋪租期:3年(具體以合同為準);交房標準:房屋現狀。
六、租金、租賃保證金標準:招租商鋪設定最低報價見上表,投標單位報價不能低于最低報價,否則投標無效,投標報價不設上限。租賃保證金額為中標價的3個月租金。
七、租金支付:每年支付一次,首期租金按當年年實際剩余月數支付,自下年度起每年1月20日前支付租金,先支付后使用。履約保證金與首期租金一并支付。承租人向我中心交納的履約保證金在合同終止且無承租人責任后無息退還。
八、租賃要求:
(一)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須符合房屋設計用途及《 (略) 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暫行規定》、《 (略) 服務業環境保護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預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約的,責任由承租人承擔。
(二)意向承租人應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現場踏勘出租標的,就出租標的相關情況主動向我中心咨詢,自行了解標的可能涉及的相關 (略) 政規定;完成報名的意向承租人都視同已實地踏勘出租標的,確認了標的范圍、面積并認可租賃要求等,自愿承擔因上述原因導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責任;
(三)本次房屋出租以列示的標的面積為限,以移交時的實際現狀為準。實際移交面積與本公告中公示面積存在差異的,以實際移交面積為準,面積誤差不調整成交租金。出租面積之外的建筑物、附屬物( (略) 、綠化、空地、停車場)均不在出租范圍內,出租方不提供任何承諾及服務,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預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約的,責任由承租人承擔。
(四)租賃期內,出租房屋必須由承租人本人經營,未經我中心書面同意,不得與他人合作經營,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分租、出借租賃房屋;在任何時候不得從事違反法律法規的經營活動。如有違反,我中心有權終止租賃合同,承租方自行承擔一切后果損失。
(五)租賃期內,承租人負責租賃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擔租賃房屋發生的水、電、燃氣、通訊(網絡)、垃圾清運、物業管理、停車等相關費用。
(六)租賃期內,承租人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裝潢時,裝修、裝潢方案須經我中心書面同意,且裝修、裝潢不得改動或破壞房屋結構。如擅自改動或破壞房屋結構,承租人應立即恢復原狀。租賃房屋的裝修、裝潢費用及租期內房屋的維修費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七)租賃期內,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減免租金。如因 (略) 政規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賃房屋而導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實際租賃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實際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八) 承租人將租賃房屋在合同終止后10日內交還我中心,且不得提出任何補償要求。
(九)承租人競租成功后,在收到中標(成交)通知書起5個工作日內與我中心簽訂租賃合同,逾期不簽合同的,將視為違約。
(十)其他未盡事宜詳見所附《房屋租賃合同》。
九、競價組織
(一)資格審查
以下各項只要符合其中任意一項的,即認定為資格審查不合格,取消投標資格。
1、曾有欠付租金情形而產生的相關判決或其他記錄的。
2、在承租房屋期間,存在違法經營、違法搭建、破壞房屋結構、外立面,不服從我中心管理的。
3、在承租房屋期間,存在嚴重違約情況的。
4、 (略) 經營活動中有違法記錄的。
5、信用不佳或經營活動中有違法記錄的。
6、一年內超過二起以上法律訴訟被起訴的(含二起)。
(二)競價辦法
如果有效報價僅一家,則該報價方直接確定為承租人;若有效報價方超2人(含)以上,選取最高報價者為預承租人;同等條件下,原承租人享有優先承租權。
附件:
(略) 住房保障中心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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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