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信息 (成交) | |||
標的名稱: | 博 (略) 沒收報廢車(47輛) | 組織方: | (略) (略) 博羅分中心 |
公告編號: | 惠公易產博羅[2025]016號 | 報價開始時間: | 2025-02-24 09:30:00 |
交易編號: | # | 自由報價結束時間: | 2025-03-10 10:00:00 |
底價(萬元): | 18.7598 | 競買保證金(萬元): | 3.7 |
報價幅度(萬元): | 0.1 | 報名截止時間: | 2025-03-10 09:30:00 |
成交時間: | 2025-03-10 10:44:06 | ||
成交人: | (略) (略) | 成交價: | 22.#元 |
交易條件說明 | |||
根據財政部《罰沒財物管理辦法》相關要求,我局 (略) 判決依法沒收的涉案物品按規定進行公開掛牌交易,標的實物狀況如與信息公告所標示的信息有出入,以實物現狀為準進行交易。 一、交易標的詳情 標的一: 1、標的名稱:博 (略) 沒收報廢車(47輛)。 2、標的現狀:本次轉讓標的共47輛報廢車:28輛報廢汽車(其中貨車12輛,挖掘機2臺)、17輛報廢摩托車(其中電動車1輛)、2輛自行車。均 (略) 判決依法沒收的涉案車輛。車輛停放在園洲鎮5輛、龍溪街道2輛、泰美鎮1輛,其余車輛停在羅陽街道。 3、標的用途:車輛報廢拆解。 4、報名人條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有效存續的法人。競價人應為從事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經營的企業法人,并具備《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資質認定證書》《廢舊金屬收購業備案書》,競價人不 (略) 列入的失信被執行人和“信用中國”網站列入的失信行為人以及“國家企業信用公示系統”列入的經營異常或違法失信企業。提供承諾書(見附件)和報廢車銷毀證明。(以上資質由委托方事后審核) 5、交易底價:人民幣 18.7598 萬元。 6、加價幅度:人民幣 0.1 萬元。 7、交易保證金:人民幣 3.7 萬元。 8、競得人領取成交通知書后3個工作日內將成交款匯入博 (略) 暫扣款賬戶。 標的二: 1、標的名稱:博 (略) 沒收書籍塑料鋼鐵。 2、標的現狀:標的包含#件書籍塑料鋼鐵物品:其中書刊9180冊、書籍#本、瓶子標貼#個、塑料機油瓶#個、塑料洗潔精瓶#個、鋼鐵模具14個。均 (略) 判決依法沒收的涉案物品。 3、標的用途:廢舊物品回收銷毀。須承諾該標的存儲的信息自行清除,不得違法使用,不得復制、傳播、出售。若因競得人原因造成原機主個人隱私、信息泄露的,競得人要承擔一切法律后果。 4、報名人條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有效存續的法人,提供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包含再生資源回收)、法人身份證、承諾書(見附件)。(以上資質由委托方事后審核) 5、交易底價:1.#元。 6、加價幅度:人民幣 0.01 萬元。 7、交易保證金:人民幣 0.3 萬元。 8、競得人領取成交通知書后3個工作日內將成交款匯入博 (略) 暫扣款賬戶。 標的三: 1、標的名稱:博 (略) 沒收電子產品(111件)。 2、標的現狀:標的包含111件電子產品:手機64部、筆記本電腦5臺、電腦主機12臺、復印機10臺、復膜機1臺、裁紙機1臺、膠裝機1臺、電烙鐵2臺、注油機2臺、封口機2臺、包裝機1臺、紫外線曬版機1臺、透明膜包裝機1臺、罐裝機1臺、貼標機1臺、噴碼機2臺、激光打碼機4臺。均 (略) 判決依法沒收的涉案物品。 3、標的用途:電子產品回收拆解。須承諾該標的存儲的信息自行清除,不得違法使用,不得復制、傳播、出售。若因競得人原因造成原機主個人隱私、信息泄露的,競得人要承擔一切法律后果。 4、報名人條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有效存續的法人,提供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包含再生資源回收)、法人身份證、承諾書(見附件)。(以上資質由委托方事后審核) 5、交易底價:1.#元。 6、加價幅度:人民幣 0.01 萬元。 7、交易保證金:人民幣 0.25 萬元。 8、競得人領取成交通知書后3個工作日內將成交款匯入博 (略) 暫扣款賬戶。 二、交易保證金的收退 意向人應當在競價報名截止 (略) (略) (以下簡稱“交易中心”)產權交易競價電子交易系統(以下簡稱“競價系統”)獲取競買保證金支付賬號,并按要求足額交納競買保證金, (略) 上競價活動。競得人保證金在交易中心收到交易雙方簽訂的《移交清單》 (略) 退還。未競得人保證金在結果公示無 (略) 退還。 三、競價結果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公示期無異議的成交候選人在公示期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到交易中心辦理成交手續(交易標的已設置資格條件的,須由委托方進行事后資格審核。成交候 (略) 上競價結果公示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向委托方遞交相關資格審查資料,取得委托方出具的資格審查確認函后,方可辦理成交手續)。 成交手續辦理后5個工作日內與委托方進行物品移交和清場。競得人在標的清場時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競得人獨自承擔,具體包括運輸、搬運、特殊作業等費用。移交清場后雙方簽訂《移交清單》。 成交候選人或競得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違約,取消成交資格,競價保證金不予退還,并由有關部 (略) 理;造成損失的,成交候選人或競得人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四、競買人需認真閱讀委托方提供的交易條件,競得人必須嚴格按照委托方提供的要求執行,不得反悔。 博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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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