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氣:施工場地設置圍擋,灑水降塵;易產塵施工材料、建筑垃圾采取覆蓋措施;混凝土/砂漿攪拌采取灑水降塵措施;施工場地設置車輛沖洗設施,運輸車輛加蓋篷布,及時清 (略) 沿線遺撒物等措施;施工機械車輛加強維修保養,避免超標排放。 廢水:車輛沖洗廢水經隔油沉淀處理,混凝土攪拌機沖洗廢水、基坑廢水經沉淀處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租賃居民房現有處理設施處理后用于施肥,不外排。 噪聲:合理安排作業時間,科學布置施工場地,盡量遠離聲環境保護目標;加強設備的維護和保養,保持機械良好運行狀態,避免超負荷運行;當運輸車輛經過周邊敏 (略) 段時,減速行駛,禁止鳴笛;禁止午間、夜間施工,臨近敏感點設置圍擋。 固體廢物:本工程充分利用開挖料,用于主體工程填筑,棄渣堆放于工程河段堤后低洼地段,不單獨設置棄渣場;生活垃圾經分類收集后,定期交環衛部門清運處置;建筑垃圾包括工程下腳料、廢舊的鋼材、鋼管、包裝袋、木材等,盡可能重復利用,不能利用的應集中堆置,及時清運只政府指定棄渣場處置。 生態環境:施工場地等嚴格按照設計范圍設置,劃定施工范圍和人員、 (略) 線,將施工活動范圍 (略) 兩側一定范圍內; 優化施工布置和臨時占地,臨時占地應盡量選擇沒有植被覆蓋的裸地,避免占用耕地;加強對施工人員的管理和教育,嚴禁偷獵、捕殺野生動物;項目涉水施工的工程盡量選擇在非汛期進行,涉水施工段施工過程中設置臨時圍堰導流,減少施工活動對河道的擾動;嚴禁將生活污水、施工生產廢水排入河道,及時清運施工廢物;施工結束后,及時拆除所有的臨建設施,及時進行場地清理平整及植被綠化恢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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