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設項目基本情況
建設項目名稱 | (略) 東麗區金鐘街50MW生態農漁光互補光伏電站項目(升壓站)項目 | |||||||||||||||||||||||||||||||||||||||||||||||||||||||||||||||||||||||||||||||||||||||||||||||||||||||||||||||||||||||||||||||||||||||||||||||||||
項目代碼 | 2308-*-04-01-* | |||||||||||||||||||||||||||||||||||||||||||||||||||||||||||||||||||||||||||||||||||||||||||||||||||||||||||||||||||||||||||||||||||||||||||||||||||
建設單位聯系人 | 陳景樹 | 聯系方式 | * | |||||||||||||||||||||||||||||||||||||||||||||||||||||||||||||||||||||||||||||||||||||||||||||||||||||||||||||||||||||||||||||||||||||||||||||||||
建設地點 | (略) 東麗區金鐘街道歡坨村 | |||||||||||||||||||||||||||||||||||||||||||||||||||||||||||||||||||||||||||||||||||||||||||||||||||||||||||||||||||||||||||||||||||||||||||||||||||
地理坐標 | 升壓站中心坐標E 117°19′27.449″、N39°13′8.075″ | |||||||||||||||||||||||||||||||||||||||||||||||||||||||||||||||||||||||||||||||||||||||||||||||||||||||||||||||||||||||||||||||||||||||||||||||||||
建設項目 行業類別 | 五十五、核與輻射;161、輸變電工程 其他(100千伏以下除外) | 用地面積 | 升壓站占地4579.9m2 | |||||||||||||||||||||||||||||||||||||||||||||||||||||||||||||||||||||||||||||||||||||||||||||||||||||||||||||||||||||||||||||||||||||||||||||||||
建設性質 | ?新建(遷建) □改建 □擴建 □技術改造 | 建設項目 申報情形 | ?首次申報項目 □不予批準后再次申報項目 □超五年重新審核項目 □重大變動重新報批項目 | |||||||||||||||||||||||||||||||||||||||||||||||||||||||||||||||||||||||||||||||||||||||||||||||||||||||||||||||||||||||||||||||||||||||||||||||||
項目審批(核準/ 備案)部門(選填) | (略) 東麗區行政審批局 | 項目審批(核準/ 備案)文號(選填) | 津麗審投備[2023]73號 | |||||||||||||||||||||||||||||||||||||||||||||||||||||||||||||||||||||||||||||||||||||||||||||||||||||||||||||||||||||||||||||||||||||||||||||||||
總投資(萬元) | 5000 | 環保投資(萬元) | 78 | |||||||||||||||||||||||||||||||||||||||||||||||||||||||||||||||||||||||||||||||||||||||||||||||||||||||||||||||||||||||||||||||||||||||||||||||||
環保投資占比(%) | 1.56 | 施工工期 | 6個月 | |||||||||||||||||||||||||||||||||||||||||||||||||||||||||||||||||||||||||||||||||||||||||||||||||||||||||||||||||||||||||||||||||||||||||||||||||
是否開工建設 | ?否 □是: | |||||||||||||||||||||||||||||||||||||||||||||||||||||||||||||||||||||||||||||||||||||||||||||||||||||||||||||||||||||||||||||||||||||||||||||||||||
專項評價設置情況 | 本項目行業類別屬于電力供應,不涉及地表水、地下水、大氣、噪聲和環境風險專項評價,同時本項目不涉及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地、海洋特別保護區等,故本項目不涉及生態專項評價。本項目建設110KV升壓站,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輸變電》(HJ 24-2020)附錄B,設置電磁環境影響專題評價。 | |||||||||||||||||||||||||||||||||||||||||||||||||||||||||||||||||||||||||||||||||||||||||||||||||||||||||||||||||||||||||||||||||||||||||||||||||||
規劃情況 | 《市發展改革委關 (略) 可再生能源發展“十四五”規劃的通知》(津發改能源[2021]406號)(2023年5月30日) | |||||||||||||||||||||||||||||||||||||||||||||||||||||||||||||||||||||||||||||||||||||||||||||||||||||||||||||||||||||||||||||||||||||||||||||||||||
規劃環境影響 評價情況 | 無 | |||||||||||||||||||||||||||||||||||||||||||||||||||||||||||||||||||||||||||||||||||||||||||||||||||||||||||||||||||||||||||||||||||||||||||||||||||
規劃及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符合性分析 | 根據《 (略) 可再生能源發展“十四五”規劃》,天津日照條件較為充足,年日照時數2500~2900小時,屬太陽能資源豐富帶,II類光資源區。氣象數據分析顯示,天津地區年均太陽能總輻射量約5256兆焦/平方米,具備較好的光伏發電開發條件。“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為:到2025年,光伏發電裝機容量達到560萬千瓦。重點任務是統籌土地資源利用、電網消納和生態保護,大力推進集中式光伏發電。包括按照“優先存量、優化增量”的原則,結合土地、電網等資源條件,有效利用坑塘水面、農業設施,推進漁光互補、農光互補等復合型光伏項目建設。 本項目升壓 (略) 東麗區金鐘街道歡坨村土地建設生態農漁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綜合利用土地及坑塘水面發展光伏項目,符合因地制宜的開發要求, (略) 東麗區金鐘街道歡坨村土地建設生態農漁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已被列入《 (略) 可再生能源發展“十四五”規劃》支撐項目中。 綜上所述,本項目符合《 (略) 可再生能源發展“十四五”規劃》要求。 | |||||||||||||||||||||||||||||||||||||||||||||||||||||||||||||||||||||||||||||||||||||||||||||||||||||||||||||||||||||||||||||||||||||||||||||||||||
其他符合性分析 | 1、產業政策符合性 依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本項目為生態農漁光互補光伏電站項目配建升壓站,屬于“第一類鼓勵類”中“五、新能源-- 2.可再生能源利用技術與應用:太陽能熱發電集熱系統、高效率低成本太陽能光伏發電技術研發與產業化、系統集成技術開發應用。”對照國家發改委、商務部關于印發《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2年版)》的通知(發改體改規〔2022〕397號),本項目不在該負面清單內。本項目已于2023年12月29日 (略) 東麗區行政審批局出具的《關于 (略) (略) 東麗區金鐘街100MW生態農漁光互補光伏電站項目(升壓站)核準的批復》(備案號:津麗審投備[2023]73號,項目代碼為:2308-*-04-01-*)。同時本項目已被列入《 (略) 可再生能源發展“十四五”規劃》支撐項目中。綜上,本項目的建設符合相關 (略) 的相關產業政策。 2、“三線一單”符合性分析 (1)與《 (略) 人民政府關于實施“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意見》(津政規[2020]9號)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符合性分析 根據《 (略) 人民政府關于實施“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意見》(津政規[2020]9號),全市共劃分優先保護、重點管控、一般管控單元。本項 (略) 東麗區金鐘街道歡坨村,所在區域屬于重點管控單元-環境治理。管控要求為:重點管控單元(區)以產業高質量發展和環境污染治理為主,加強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環境風險防控,進一步提升資源利用效率。深入推進中心城區、城鎮開發區域初期雨水收集處理及生活、交通等領域污染減排,嚴格管控城鎮面源污染;優化工業園區空間布局,強化污染治理,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改造;加強沿海區域環境風險防范。 本項目屬于太陽能發電項目配套升壓站工程,施工期采取各項抑塵降噪及生態保護措施,合理處置施工廢水、固廢,施工期影響隨著施工期的結束而恢復;運營期不排放溫室氣體和廢氣,廢水、噪聲、電磁等均可滿足相應的環境標準限值或達標排放,固體廢物處置措施可行,此外,運營期建設單位加強環境風險防控,定期巡檢,能將風險控制在可控范圍內。 綜上,本項目的建設符合《 (略) 人民政府關于實施“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意見》(津政規〔2020〕9號)的相關要求。本 (略) 環境管控單元中的位置如圖1-1所示。 圖1-1本 (略) 環境管控單元分布圖 (2)東麗區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符合性分析 (略) 東麗區生態環境局文件“關于印發《東麗區“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方案》的通知”,東麗區共劃分優先保護、重點管控兩類13個生態環境管控單元。優先保護單元指以生態環境保護為主的區域,共4個,主要包括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區等各級各類保護地和生態用地。重點管控單元指涉及水、大氣、土壤及自然資源等資源環境要素重點管控的區域,共9個,主要包括工業園區等開發強度高、污染排放強度大、以及環境問題相對集中的區域。 重點管控單元以產業高質量發展和環境污染治理為主,加強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環境風險防控,進一步提升資源利用效率。優化產業園區空間布局,強化污染治理,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改造;深化推進中心城區、城鎮開發區在生活、交通等領域污染減排;加強沿海區域環境風險防范。 本項目屬于東麗區環境治理重點管控單元2(金鐘街道、華明街道、新立街道、無瑕街道),與《東麗區環境管控單元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符合性分析見下表。 表1-1 本項目與東麗區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符合性
綜上所述,本項目符合東麗區環境管控單元生態環境準入清單要求。 圖1-2 本項目與東麗區“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位置關系圖 3、生態保護紅線符合性分析 根據《 (略) 人民政府關 (略) 生態保護紅線的通知》(津政發[2018]21號), (略) 劃定*域生態保護紅線面積1195km2;海洋生態紅線區面積219.79km2;自然岸線合計18.63km。 (略) 生態保護紅線空間基本格局為“三區一帶多點”:“三區”為北部薊州的山地丘陵區、中部七里海-大黃堡濕地區和南部團泊洼-北大港濕地區;“一帶”為海岸帶區域生態保護紅線;“多點”為市級及以上禁止開發區和其他各類保護地。 本項 (略) 東麗區金鐘街道歡坨村, (略) 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網站“智慧選址三線查詢”服務功能中進行查詢可知,不涉 (略) 生態保護紅線。本 (略) 生態保護紅線位置關系見下圖。 圖1-3 本 (略) 生態保護紅線位置關系圖 4、與《天津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符合性分析 《 (略) 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中提出,推動能源領域低碳轉型,持續削減煤炭消費總量,綜合考慮電力分區、供電安全、熱力保障、污染排放強度等因素,科學調控本地煤電機組運行負荷,主要通過清潔能源或外受電解決新增電力需求。大幅提升天然氣、綠電、非化石能源等清潔低碳能源供應量,持續提高電能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 本項目為光伏發電項目配套工程,屬于新能源產業,能夠有效降低煤炭使用比例的 (略) 用電,對碳達峰、碳中和有積極作用,與《 (略) 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相符。 5、規劃選址符合性分析 本項 (略) 東麗區,屬于利用草地、坑塘建設的“農漁光互補”項目的配套工程,根據《市規劃資源局 市發展改革委關于支持能源結構調整規范光伏發電產業規劃用地管理意見的通知》:一、合理規劃光伏發電項目。(一)光伏發電項目的選址建設應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管控要求,符合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編制的專項規劃,統籌生態、農業等各類空間管制要求,合理利用新能源空間資源,科學布局項目選址;(二)光伏發電項目應嚴格禁止在永久基本農田、永久基本農田儲備區、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重要濕地、綠色屏障一級管控區、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行洪供水河道水庫的水域岸線管理范圍等各類管控區域內進行選址布局。二、嚴格光伏發電項目用地準入。對光伏復合項目,場內道路用地可按農村道路用地管理;利用農用地布設的光伏方陣可不改變原用地性質;采用直埋電纜方式敷設集電線路用地,實行與項目光伏方陣用地同樣的管理方式。光伏方陣、場內集電線路及結合建、構筑物設置的光伏發電設施不需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手續。 本項目屬于“農漁光互補”配套項目,選 (略) 東麗區金鐘街道歡坨村,升壓站不占用永久基本農田、永久基本農田儲備區、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重要濕地、綠色屏障一級管控區、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行洪供水河道水庫的水域岸線等區域,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要求。 綜上,項目規劃選址符合相關要求。 6、與《東麗區雙城中間綠色生態屏障區規劃(2018-2035年)》符合性分析 東麗區綠色生態屏障區總面積146km2,現狀水域、林草地、農用地、建設用地內綠地等藍綠空間占總用地的59%,其中,一級管控區內藍綠空間占一級管控區總用地的75%。到2035年,綠色生態屏障區藍綠空間面積占比達到70%(一級管控區90%);一級管控區森林覆蓋率達到31.7%;地表水主要指標達到Ⅳ類。 本項目 (略) 東麗區金鐘街道歡坨村,不在東麗區雙城中間綠色生態屏障區管控區范圍內,符合《東麗區雙城中間綠色生態屏障區規劃(2018-2035年)》文件要求。
圖1-4 本項目與東麗區綠色生態屏障區的相對位置關系圖 7、與《輸變電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技術要求》(HJ 1113-2020)符合性分析 本項目與《輸變電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技術要求》(HJ1113-2020)的符合性分析詳見下表。 表1-2 本項目與《輸變電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技術要求》對照情況一覽表
綜上所述,本項目建設符合《輸變電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技術要求》(HJ1113-2020)相關要求。 9、與現行污染防治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據相關文件要求,對項目建設情況進行相關政策符合性分析,具體相關符合性分析內容見下表。 表1-3 相關符合性分析表
經分析對照,本項目符合上述環境管理政策的要求。 |
二、建設內容
地理位置 | 本項 (略) 東麗區金鐘街道歡坨村,110kV升壓站占地面積4579.9m2,中心坐標為E 117°19′27.449″、N39°13′8.075″。項目場址周邊均為空地。本項目地理位置見附圖1,周邊環境見附圖3。 | |||||||||||||||||||||||||||||||||||||||||||||||||||||||||||||||||||||||||||||||||||||||||||||||||||||||||||||||||||||||||||||||||||||||||||||||||||||||||||||||||||||||||||||||||||||||||||||||||||||||||||||||||||||||||||||||||||||||||||||||||||||||||||
項目組成及規模 | 1、項目概況 (略) 投資建設的“ (略) 東麗區金鐘街50MW生態農漁光互補光伏電站項目” 已取得環評批復(津麗審環表[2023]32號),目前正在建設中。 本項目為“ (略) 東麗區金鐘街50MW生態農漁光互補光伏電站項目”配套工程110kV升壓站,項目總投資5000萬元,擬新建 110kV升壓站一座 (含變電站、運營管理中心、集電線路電纜等),占地面積 4579.9 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積 2050.4平方米。站內主要由綜合樓、35kV 配電裝置室、主變壓器、SVG設備區、獨立避雷針、備用變、污水處理裝置、事故油池、消防水池及水泵房等構成。升壓站 110kV 主接線采用線變組接線,本期配置一臺 50MVa 升壓變壓器,一套動態無功補償裝置,9面35KV開關柜,接地變、站用變各一臺,保護及監控裝置等。光伏區發電單元通過 3 回集電線路電纜接入 110kV 升壓站,起點為光伏區箱式變壓器,終點為 110kV升壓站,總長度為 9.2公里,110kV送出線路不在本次評價范圍內。 2、項目組成 本項目主要工程內容見下表。 表2-1 本項目工程內容組成一覽表
3、主體工程 3.1升壓站 110kV升壓站站區長76.5m,寬60m,站區圍墻內占地面積約為4579.9㎡,建筑面積為2050.4㎡,站區內主要由綜合樓、35kV配電裝置室、主變壓器、SVG設備區、獨立避雷針、備用變、污水處理裝置、事故油池、消防水池及水泵房等構成。升壓站平面布局圖見附圖4。 升壓站綜合樓、35KV配電間為框架結構,采用承臺樁基礎,主變、接地變、無功補償設備架構、避雷針等電氣設備基礎及事故油池采用鋼筋混凝土基礎。升壓站建構筑物情況見下表。 表2-2 升壓站構筑物情況一覽表
綜合樓為三層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建筑,建筑長度為30.5m,寬度為14.8m,高度為10.8m,占地面積為451.4m2,建筑面積為1311.7m2。綜合樓內包括宿舍、門廳、食堂、活動室、會議室、辦公室、衛生間等房間。 35kV配電裝置室為雙層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建筑,建筑高度為9.3m,長度為21.5m,寬度為15m,占地面積為322.5m2,建筑面積為517.5m2。配電室一層建筑面積322.5m2,層高為5m,布置有一般固廢室,衛生間等主要功能空間;綜合樓二層建筑面積195m2,層高為4.3m,布置有蓄電池室等空間,本站設 2 套 220V 站用直流電源系統,雙充雙蓄,蓄電池 2 組,蓄電池每組采用容量為300Ah,每組 104 只。 消防泵房為單層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建筑,占地面積為92.19m2,地上建筑面積為20.31m2,地下建筑面積為92.19m2,建筑高度為3.6m,建筑長度為14.5m;寬度為6m。事故油池為鋼筋混凝土結構,容量為46.5m3。 110kV升壓站主接線采用線變組接線,配置1臺50MVA升壓變壓器,110kV電氣主接線采用線變組接線方式,35kV電氣主接線采用單母線接線方式,110kV采用戶外GIS布置形式,35kV采用戶內開關柜單列布置,共配置主變進線柜1面,光伏進線柜3面,接地變出線柜1面,站用變出線柜1面,母線PT柜1面,無功補償出線柜2面。 表2-3 升壓站主要設備一覽表
表2-4 升壓站電氣設備參數表
升壓站生活污水系統由污水井、污水管道、生活污水調節池、污水處理設備組成。升壓站內各用水點的生活污水通過污水管道排至調節池,后續排入地埋式污水處理裝置內,處理過后的水排入回收池內,回收池內設置潛水排污泵2臺,平時由排污泵將處理過后的水用于站內綠化。隔油池、化糞池內及地埋式污水處理裝置內剩余殘渣定期由吸糞車清運。 110kV升壓站進站道路從 (略) 道(S102)津蘆線上引接,接引標高3.49m,長約456m,本期進站道路與大棚種植區域道路連通,進站道路標高與大棚種植區道路相協調,進站道路坡度0.25%~0.63%,路面寬為4.0m,路基寬5.0m,轉彎半徑不小于12m;升壓站站內道路路面寬4m,轉彎半徑9m,可滿足車輛通行要求,進站道路與升壓站站內道路均采用郊區型混凝土路面。 3.2集電線路 本項目箱變高壓側經并聯后,每 5/6 個箱變經 3 回 35kV集電線路進入 110kV 升壓站 35kV 進線柜,共計 3 回集電線路,集電線路采用沿道路一側布置方案,本站區集電線路采用電纜直埋的敷設形式,集電線路長度為9.2km,線路圖見附圖5。 4、工程占地 (1)永久占地 本項目110KV升壓站占地面積為4579.9m2,土地利用現狀為空地,依法辦理征地手續,已取得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2023東麗選證0012)。 不涉及占用基本農田。 (2)臨時占地 本工程不設置施工營地,采用租賃當地村民住宅用于施工人員日常生活、施工機械停放等,施工材料堆放于升壓站占地范圍內。集電線路施工設置2000m2臨時占地用于堆放土方。 5、工程土方 表2-5土方平衡表
地埋線路:本項目集電線路跨路段采用直埋敷設,直埋電纜敷設長度9.2km,挖方13954m3,填方9768m3,調出4186m3; 升壓站:升壓站選址處現狀為荒地,需外購土方填至設計標高,然后進行基礎施工,填方量為7284m3,其中外購土方1100m3,調入4186m3,挖方量為1998m3。 本項目建設土方合計開挖15954m3,回填17052m3,借方1100m3,無棄方。 6、公用工程 6.1給水工程 (1)施工期 施工用水包括車輛沖洗、施工用水, (略) 政水源提供;生活用水使用桶裝水。 (2)運營期 升壓站 (略) 政自來水管網供水,每日值班人員8人,用水量按80L/人次?天進行計算,生活用水量0.64m3/d,233.6m3/a。 站內道路及綠化用水量為0.6 m3/d。 6.2排水工程 施工期:施工場地內設置臨時沉淀池,施工機械和車輛沖洗廢水經沉淀處理后用于場區灑水抑塵,無外排。施工現場設置環保型臨時移動廁所,定期清掏處理。 運營期:雨水采用地面自然散排;本項目員工生活用水量為0.64m3/d,排污系數按0.9計算,則生活污水產生量為0.576m3/d,210.24m3/a。生活污水中的食堂廢水經隔油池處理后,與其他生活污水經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排入回收池內回用于站內綠化。 本項目運營期水平衡圖如下: 6.3 供電工程 施工期:就近從10kV線路引接。 運營期:升壓站供電就近從10kV線路引接。 6.4交通工程 道路利用現有鄉村道路。 7、勞動定員及工作制度 施工期勞動定員:施工定員20人,高峰期25人,工期6個月。 運營期勞動定員:本項目定員8人,負責升壓站的運行及光伏區發電系統故障檢修處理。 運營期工作制度:年工作365天,升壓站內設置員工食堂和宿舍。 | |||||||||||||||||||||||||||||||||||||||||||||||||||||||||||||||||||||||||||||||||||||||||||||||||||||||||||||||||||||||||||||||||||||||||||||||||||||||||||||||||||||||||||||||||||||||||||||||||||||||||||||||||||||||||||||||||||||||||||||||||||||||||||
總平面及現場布置 | 1、施工期布置 本項目用地范圍周 (略) 道路和鄉村道路,施工機械及施工 (略) 道路及鄉村道路運輸進場,場地內運輸利用現有土地的土路。 2、項目總平面布置 本項目110KV升壓站占地面積為4579.9m2,整體位于光伏場區中部偏南,站區圍墻長76.5m,寬60m,站區圍墻內占地面積約為4579.9㎡,站區內主要由綜合樓、35kV配電裝置室、主變壓器、SVG設備區、獨立避雷針、備用變、污水處理裝置、事故油池、消防水池及水泵房等構成。 110kV升壓站進站道路從 (略) 道(S102)津蘆線上引接,長約10.0m,路面寬為4.0m,路基寬5.0m,轉彎半徑不小于15m;升壓站站內道路路面寬4m,轉彎半徑9m,可滿足車輛通行要求,進站道路與升壓站站內道路均采用混凝土路面。 | |||||||||||||||||||||||||||||||||||||||||||||||||||||||||||||||||||||||||||||||||||||||||||||||||||||||||||||||||||||||||||||||||||||||||||||||||||||||||||||||||||||||||||||||||||||||||||||||||||||||||||||||||||||||||||||||||||||||||||||||||||||||||||
施工方案 | 1、施工工藝 (1)集電線路施工 35kV集電線路電纜主要采用直埋敷設方式。直埋電纜鋪設按現行國家規范進行開挖與回填,電纜上下均鋪設細砂或軟土,過路及出入戶時均設保護套管。 采用挖掘機開挖電纜溝槽,溝槽深度0.8m,溝槽寬300mm,開挖后土方臨時堆放于溝槽兩側,并盡快回填。電纜敷設過程溝槽開挖、回填產生揚塵,機械設備施工產生噪聲,具體流程見下圖。 圖2-8 明開挖施工工藝流程圖 (2)升壓站施工 本項目升壓站施工工程按作業性質可以分為以下階段:① 場地清理平整階段;② 土石方工程階段,包括挖土、運輸工程土等;③ 基礎施工階段,包括打樁、砌筑基礎等;④ 結構施工階段,包括鋼筋工程、混凝土工程、鋼結構工程、砌體工程等;⑤ 裝修工程階段,包括內裝修、外裝修以及設備安裝等。⑥ 掃尾工程階段,包括回填土方、清理現場等。最后投入運行使用。施工作業對環境空氣的影響主要為揚塵、施工機械及運輸車輛尾氣、焊接煙塵和裝修有機廢氣;施工噪聲貫穿施工全過程;施工期間還會產生施工廢水和固體廢物。 圖 2.9升壓站施工期工藝流程圖 2、建設周期 本項目建設周期為6個月,2024年2月開工建設。 | |||||||||||||||||||||||||||||||||||||||||||||||||||||||||||||||||||||||||||||||||||||||||||||||||||||||||||||||||||||||||||||||||||||||||||||||||||||||||||||||||||||||||||||||||||||||||||||||||||||||||||||||||||||||||||||||||||||||||||||||||||||||||||
其他 | 無 |
三、生態環境現狀、保護目標及評價標準
生態環境現狀 | 1、生態現狀調查 參照《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生態影響》(HJ19-2022)相關要求,生態影響評價涵蓋評價項目全部活動的直接影響區域和間接影響區域,生態現狀調查范圍應不小于評價范圍。根據本項目建設內容和建設性質,本項目影響區域位于本項目占地范圍內,因此本項目生態系統、土地利用類型、植被類型調查范圍為項目占地范圍。 (1)主體功能區劃 根據《 (略) 主體功能區規劃》(津政發〔2012〕15號),項目所在區域位于優化發展區域,其功能定位是:城市經濟與人口的重要載體, (略) 標志區,城鄉發展的示范區,經濟實力快速提升的重要區域。優化發展區域應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著力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大力發展金融、商貿流通、文化創意、休閑旅游等服務經濟,大力發展先進制造業和現代農業;以中心城區為核心,以新城、中心城區外圍城鎮組團、示范小城鎮、中心鎮為載體,加快城鎮化進程,推進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向農村地區延伸;加強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改善人居環境,全面提升綜合服務功能, (略) 重要的人口和經濟聚集區域。 (2)生態功能區劃 根據《 (略) 生態功能區劃》, (略) 分為兩個生態區(一級區),分別為薊北山地丘陵生態區和城鎮及城郊平原農業生態區, (略) 地形、地貌圖、行政區劃、土地利用現狀、生態系統服務功 (略) 劃分為7個生態亞區,按區劃規程,進一步細劃為22個生態功能區。本項目 (略) 綜合發展生態亞區中的Ⅱ3-1城郊綜合發展與土壤污染控制生態功能區。 本項目建設不屬于工業生產項目,施工期可能有一定的生態環境影響,施工期為6個月,施工期造成的生態破壞是短暫的,隨施工期結束可恢復至施工前狀態,符合生態功能區劃管控要求。 (3)生態系統調查 本次調查范圍劃定升壓站施工邊界外擴500m范圍作為生態環境調查范圍。總面積為約*m2。根據《全國生態狀況調查評估技術規范——生態系統遙感解譯與野外核查》(HJ 1166-2021),本項目占地范圍內主要為農田生態系統、坑塘生態系統。 (4)植物多樣性調查 通過遙感解釋及現場調查,本項目評價范圍內空地主要以草本植物為主,評價區內野生植物主要為:蘆葦、狗尾草、白茅、稗、乳苣、苦苣菜、翅果菊、黃花蒿、藜、地膚、圓葉牽牛、葎草等。評價區內,除野生雜草外,其他喬木以人工種植為主,均以綠化為目的,實施喬木種植,無珍惜保護植被。 灌木主要以冬青、鋪地柏為主,冬青高度在150cm左右,鋪地柏高度在60cm左右。灌木蓋度在50%左右。 草本植物主要以蘆葦、狗尾草、地膚、圓葉牽牛、葎草等為主,蘆葦多分布于養殖塘周圍,高度在120cm左右。狗尾草、地膚、圓葉牽牛、葎草等多分布于林木下和田埂見,高度在50cm左右,草本植物蓋度為70%左右。 圖3-2 項目占地范圍內植被調查照片 (5)水生態多樣性調查 本項目評價范圍內不涉及河流生態系統。 (6)動物多樣性調查 實地調查期間發現白鷺、麻雀、喜鵲等鳥類,黑斑蛙、中華蟾蜍等兩棲動物,蝸牛等軟體動物,蝴蝶、蜻蜓、蜜蜂等昆蟲。除此之外,對于部分難以在調查期間觀察到的動物則采取了查閱相關書籍、文獻資料,以及向周邊區域生活的、有經驗的人進行咨詢的形式進行輔助調查。由于項目所在區域人類活動頻繁,故不存在大型*生動物及大型野生動物,主要以鳥類、哺乳動物、爬行動物、兩棲動物及昆蟲為主。 據調查,評價區內有白鷺、麻雀、喜鵲、戴勝、大嘴烏鴉、綠頭鴨、野鴿、大杜鵑等鳥類;野兔、刺猬、黃鼬、褐家鼠、小家鼠、田鼠、蝙蝠等哺乳動物;壁虎、王錦蛇、黑眉錦蛇、烏梢蛇、黃脊游蛇等爬行動物;黑斑蛙、中華蟾蜍、花背蟾蜍等兩棲動物;蝴蝶、蜻蜓、蜜蜂、螳螂、天牛、蝗蟲、蚊、金龜子、瓢蟲、蟬、蟋蟀、螞蟻等昆蟲;蝸牛等軟體動物。評價區內的動物多樣性體現了天津地區典型的野外生態現狀,以常見的小型動物為主,和當地植被以及其他因素構成了一個小小的生態系統。 (8)生態環境現狀調查結論 本項目占地現狀主要為空地。項目選址區域未發現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和珍惜瀕危植物以及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繁殖地、覓食、活動區域等。 4、區域環境質量現狀 4.1環境空氣質量現狀調查 (略) 生態環境局網站20 (略) 生態環境狀況公報中東麗區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數據,對建設項目地區環境空氣質量現狀進行分析,具體數據見下表。 表3-1 20 (略) 東麗區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數據 單位:COmg/m3,其余μg/m3
備注:PM2.5、PM10、SO2、NO2為月均濃度,CO為24小時平均濃度取第95百分位數,O3取日最大8小時第90百分位數,作為最終的月均值;綜合指數越小,表明空氣質量越好。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大氣環境》(HJ2.2-2018)對項目所在區域環境空氣質量進行達標判斷,見下表。 表3-2 區域空氣質量現狀評價表
由以上分析結果可得,2022年東麗區大氣污染物中,除PM2.5年均濃度和O3最大8小時平均濃度第90百分位數不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的要求外,SO2年均濃度、CO 24小時平均濃度第95百分位數、PM10年均濃度、NO2年均濃度和均達標。六項污染物沒有全部達標,故本項目所在區域的環境空氣質量不達標。 隨著《 (略) 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略) 人民政府辦公廳關 (略) 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的通知》(津政辦發〔2022〕2號)、《關 (略) 深入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三個保衛戰行動計劃的通知》(津污防攻堅指〔2022〕2號)等工作的實施,通過加強施工揚塵管理、逐步淘汰燃煤鍋爐、推進熱電聯產以及鍋爐煤改燃等措施全面落實,加快以細顆粒物(PM2.5)為重點的大氣污染治理, (略) 大氣環境質量,減少重污染天數, (略) 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3、聲環境質量現狀 本評 (略) (略) 于2023年6月15日~6月16日對升壓站站址的聲環境進行監測,說明項目所在區域的聲環境質量現狀。聲環境監測結果詳見下表。 表 3-3 升壓站四側站界噪聲監測結果
根據監測結果可知,升壓站四側站界晝間和夜間噪聲監測值均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2類標準相應限值要求。 4、電磁環境現狀 本評 (略) (略) 于2023年6月15 日對本項目110kV升壓站選址四側的工頻電場、工頻磁場進行了監測,對其電磁環境現狀進行評價。電磁環境現狀監測結果詳見下表。 表3-4 升壓站工頻電場、工頻磁場監測結果
根據監測結果可知,110kV升壓站選址周邊各測點處工頻電場強度和磁感應強度均能滿足《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相應頻率范圍的限值要求(電場強度4kV/m,磁感應強度100μT)。 | ||||||||||||||||||||||||||||||||||||||||||||||||||||||||||||||||||||||||||||||||||||||||||||||||||||||||||||||||||||||||||||||||||||||||||||||||||||||||||
與項目有關的原有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問題 | 本項目選址區現狀主要為空地,選址處無原有環境污染問題和生態破壞問題。 | ||||||||||||||||||||||||||||||||||||||||||||||||||||||||||||||||||||||||||||||||||||||||||||||||||||||||||||||||||||||||||||||||||||||||||||||||||||||||||
生態環境保護目標 | 本工程施工內容主要為110kV升壓站的建設安裝,施工期主要考慮揚塵、噪聲、施工廢水、固體廢物及生態環境影響,運營期主要考慮噪聲及生態環境影響。 1、生態環境保護目標 本項目升壓站建設不涉及生態敏感區,根據導則要求,生態影響評價工作為三級評價,本項目選址區域主要為空地。升壓站建設施工期較短,占地面積有限。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輸變電》(HJ24-2020),變電站站場邊界或圍墻外500m作為生態影響評價范圍,故本項目升壓站生態影響評價范圍為圍墻外500m。根據調查,本項目生態調查范圍內無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世界自然遺產、重要生境等生態敏感區,無生態環境保護目標。 2、大氣環境保護目標 本項目施工期揚塵,施工期設置評價范圍為施工邊界外延200m,運營期廢氣為餐飲油煙,本項目施工邊界外200m范圍內無大氣環境保護目標。 3、聲環境保護目標 本項目所在區域為2類聲環境功能區,本項目施工期聲環境評價范圍設為施工邊界外延200m,運營期聲環境評價范圍設為廠界50m,升壓站廠界外50m范圍內無聲環境保護目標。本項目施工邊界外200m范圍內無聲環境保護目標。 4、電磁環境保護目標 本項目電磁輻射評價范圍設為升壓站邊界外延30m。本項目升壓站邊界外30m范圍內無環境保護目標。 | ||||||||||||||||||||||||||||||||||||||||||||||||||||||||||||||||||||||||||||||||||||||||||||||||||||||||||||||||||||||||||||||||||||||||||||||||||||||||||
評價 標準 | 1、環境質量標準 (1)環境空氣 環境空氣質量評價執行GB3095-2012《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中的二級標準,具體見下表。 表3-5 環境空氣質量標準 單位:ug/m3(注明的除外)
(2)聲環境質量標準 根據《 (略) 聲環境功能區劃(2022年修訂版)》,本項目屬于2類聲環境功能區,執行《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的2類標準。 表3-6 聲環境質量標準 dB(A)
(3)電磁環境控制限值 升壓站電磁環境現狀工頻電場、工頻磁場行《電磁環境控制限值》( GB8702-2014)表1 公眾曝露控制限值,頻率f 為0.05kHz,工頻電場強度:200/f=4kV/m,工頻磁感應強度5/f=100μT(100μT=0.1mT =*nT,相當于80A/m)。 2、污染物排放標準 (1)電磁 升壓站工頻電場、工頻磁場執行《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表1 公眾曝露控制限值(頻率f 為0.05kHz),工頻電場強度:4kV/m,工頻磁感應強度100μT。 (2)廢氣污染物 食堂油煙執行《餐飲業油煙排放標準》(DB12/644-2016),臭氣濃度廢氣污染物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DB12/059-2018),具體見下表。 表3-7 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
表3-8 食堂油煙排放濃度限值
(3)噪聲排放標準 本項目施工期以升壓站邊界為項目場界,運營期噪聲源主要為升壓站噪聲,運營期以升壓站邊界為廠界。施工期間排放噪聲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運營期項目四側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具體限值見下表。 表3-9 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單位:dB(A)
表3-10 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單位:dB(A)
(4)固體廢物 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中相關要求。 本項目不單獨設置危險廢物貯存場所。危廢收集、運輸執行《危廢收集、貯存、運輸技術規范》(HJ 2025- 2012)。 生活垃圾的收集、處理執行《 (略) 生活垃圾管理條例》( (略) 人大常委會,2020.12.1實施)。 (5)廢水 污水回用執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雜用水水質》(GB/T 18920-2020) (略) 綠化、道路清掃項目限值,具體見下表。 表3-11城市雜用水水質基本控制項目及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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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本項目運營期食堂油煙經油煙凈化設施收集處理后達標排放,污水處理設備產生的臭氣經密閉后無組織排放;生活廢水經處理后用于站內綠化,不外排。因此,本項目無需申請污染物排放總量。 |
四、生態環境影響分析
施工期生態環境影響分析 | 一、施工期工藝流程及產污環節 本項目施工期工藝流程及產污情況已在施工方案章節進行描述,此處不再贅述。施工期產生的污染物主要有施工揚塵、施工機械和車輛廢氣、施工機械設備噪聲、施工廢水和施工人員生活污水、施工固體廢物。另外施工期工程占地和土方開挖等會造成地表植被破壞、動物生存環境受到影響、土壤結構破壞和水土流失等生態環境問題。 二、施工期環境影響分析 1、大氣環境影響分析 本項目施工期大氣污染源主要為施工揚塵和車輛運輸揚塵,施工車輛及機械的燃油廢氣等。 1.1施工揚塵 本項目施工階段揚塵主要來源于場區土地平整、場內道路施工、土建施工、設備基礎施工、場內集電線路施工等涉及土方填挖的施工過程,車輛及施工機械往來造成的現場道路揚塵。 施工揚塵的強弱與施工現場條件、管理水平、施工方式、施工設備及施工季節、氣象條件及建設地區土質等諸多因素有關,由于影響因素眾多,故揚塵強弱難以確定,本次評價采用類比的方法, (略) 環 (略) (略) 政工程(兩個有圍擋,兩個無圍擋)的施工現場揚塵情況進行了調查測定,測定時風速為2.4m/s,結果見下表。 表4-1施工揚塵監測結果
由監測結果可知,無圍擋的施工揚塵十分嚴重,其污染范圍可達工地下風向250米左右,被影響地區的TSP濃度平均為0.756mg/m3,是對照點的1.87倍,相當于大氣環境質量標準的2.52倍。在有圍擋情況下,施工揚塵比無圍擋情況下有明顯地改善,揚塵污染范圍在工地下風向200米范圍之內,可使被污染地區TSP的濃度減少四分之一。被影響地區的TSP濃度平均為0.585mg/m3,是對照點的1.4倍,相當于大氣環境質量標準的1.95倍。 若在施工期間對車輛行駛的路面和部分易起塵的部位實施灑水抑塵(每天灑水4-5次),可使揚塵減少50~70%左右,灑水抑塵的試驗結果見下表。 表4-2施工期灑水抑塵試驗結果 單位:mg/m3
上述數據表明,有效的灑水抑塵可以大幅度降低施工揚塵的污染程度。施工時一定要采取措施,加強施工管理,采取經常灑水降塵措施,同時加強對施工期的環境空氣監測和運輸道路的車輛管理工作。施工揚塵影響是短暫的,一旦施工活動結束,施工揚塵影響也就隨之結束。 本項目施工期產生的揚塵影響范圍有限,不會對區域大氣環境產生顯著影響。 (略) 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的相關規定,施工單位采取相應措施降低揚塵產生量,減小空氣污染,將施工期揚塵污染降低到最小限度。 1.2散裝材料儲存和運輸造成的揚塵污染 土方等散裝材料儲存和運輸過程中易發生揚塵污染,運輸時影響范圍可達下風向150m。在大風天氣下砂石料起塵將影響下風向環境空氣質量,因此本項目在施工過程中,應將散裝材料堆存場苫蓋帆布并壓實,運輸土方的車輛采用帆布進行苫蓋或采用密閉渣土車進行運輸。同時應派施工人員對施工現場定期巡查,盡量將起塵量降到最低,從而減少其對周圍環境空氣質量的影響。 1.3燃油廢氣 運輸車輛及施工機械在運行時由于柴油和汽油的燃燒會產生CO、NOx和THC等,但產生量很小,對周圍環境的影響也不大。本項目施工場地較為開闊,且廢氣為間歇性排放,因此施工過程中各種施工機械和運輸車輛產生的燃油廢氣不會引起局部大氣環境質量的變化,不會對區域大氣環境產生明顯不利影響。為減小施工現場的施工機械、機動車輛排放的尾氣污染,應加強機械、車輛的管理和維修,盡量減少因機械、車輛狀況不佳造成的空氣污染。 1.4焊接煙塵 設備基礎槽鋼與預埋件焊接式產生少量焊接煙塵。但產生量很小,對周圍環境的影響也不大。本項目施工場地較為開闊,且煙塵為間歇性排放,因此施工過程中各種焊接煙塵不會引起局部大氣環境質量的變化,不會對區域大氣環境產生明顯不利影響。 綜上,本項目施工場區周邊無大氣環境敏感目標,施工期通過采取相應大氣污染防治措施后,對周邊大氣環境的影響較小,且隨著施工的結束,對大氣環境的影響也將消失。 2、施工噪聲影響分析 施工期噪聲主要來自施工機械以及物料運輸車輛所產生的噪聲。施工過程中,對聲環境影響較大的是運輸車輛、推土機、裝載機、挖掘機等施工機械。這些施工機械絕大部分是移動性聲源,有些聲源如各種車輛移動范圍較大,并且無明顯的指向性。根據《環境噪聲與振動控制工程技術導則》(HJ 2034-2013)A.2中常見施工設備噪聲源強可知,施工期主要噪聲源強見下表。 表4-3施工機械設備的噪聲值(單位:dB(A))
由上表可知,施工機械噪聲源強較高,施工噪聲將對周邊聲環境質量產生較大的影響。施工期間建設單位應對高噪聲設備加強管控,合理布局施工機械,采取臨時圍擋等隔聲降噪措施,確保場界施工噪聲滿足《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限值要求。由于本項目各種機械設備應用在不同的施工階段,很少同時使用,在建設單位采取一系列有效隔聲、降噪、減振、合理布局等措施后,施工期噪聲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可得到有效降低。 本項目施工場界外200m范圍內無噪聲敏感目標,不會對周邊聲環境產生明顯不利影響。施工過程中做好噪聲污染防治措施,隨著施工活動結束,施工噪聲也就隨之結束。 3、施工廢水影響分析 本項目施工期廢水主要來自施工車輛及機械設備沖洗廢水和施工人員生活污水。 車輛沖洗水產生量較少,一般為40~80L/車,主要污染物為SS、石油類。車輛沖洗廢水經收集后經沉淀處理后最大限度重復使用,回用于車輛沖洗和施工場地、材料堆場的灑水抑塵,不會對水環境產生顯著影響。本項目施工期不設置施工營地,設置移動式防滲旱廁,定期清掏。施工人員洗漱等生活污水成分簡單,直接用于場地內灑水抑塵,不外排。 綜上,本項目施工期無廢水排放,不會對周邊水環境產生不利影響。 4、施工期固體廢物影響分析 本項目施工期可能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施工產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垃圾統一收集存放,委托有關單位清運處置;施工現場不可避免的產生建筑垃圾,委托建筑垃圾清運單位及時清運至指定的地點,妥善處理。 5、施工期生態環境影響 5.1工程占地的影響 本項目擬建升壓站位于東麗區金鐘街道歡坨村,土地利用現狀為空地,不涉及占用基本農田,依法辦理征地手續,已取得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2023東麗選證0012)。 施工期較短,施工期的環境影響具有暫時性,對周邊生態環境的影響是可以接受的,待施工結束后,基本可以恢復到施工前水平,對占地的影響較小。 5.2對生態系統的影響 本項目施工期主要的活動包括場地平整、土石方工程、基礎工程等。施工期需去除地表植被,會破壞部分現有植被及動物棲息地,導致總體生物量減少,生物多樣性可能會受到一定破壞。同時也會破壞原有土壤結構從而造成土壤養分的流失,誘發或加劇土壤侵蝕危害。若施工過程中土方開挖、物料堆放缺少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遇到暴雨將產生水土流失。施工期由于臨時建筑、臨時堆場建設,改變了原來的土地利用類型,將破壞原來景觀的自然性、和諧性。不合理的施工活動或施工完畢后場地恢復不力,則可能造成活動范圍內垃圾遍布、一片狼藉的景象,造成視覺污染。此外,施工會產生暫時性的大氣和噪聲污染,對生物生存的環境質量造成一定影響。 但總體來說,本項目施工期持續時間較短,項目占地對于周邊用地來說占比較小,產生的破壞生態系統的活動具有局限性,通過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本項目施工對生態系統的影響較小。 5.3對植被的影響 本項目選址處現狀為空地,僅在選址處邊坡和現有道路兩側有狗尾草、地膚等分布,因此施工期對區域植被影響較小。施工結束后,通過對該段施工作業帶采取播撒草籽等措施,可在1~2年內基本實現植被恢復,項目周邊的生態環境將逐步得到恢復和改善。 5.4對動物的影響 根據沿線實地調查結果,施工作業帶范圍及周邊區域野生動物資源不豐富,調查期間未發現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與繁殖地。周邊野生動物主要以小型嚙齒類動物、鳥類及昆蟲等居多。 (1)對小型嚙齒類動物的影響 施工活動割斷了部分*生動物的活動區域、遷移途徑、棲息區域、覓食范圍等。本項目施工期間,人員活動、噪聲、強光等會對野生動物造成驚嚇和干擾,可能對區域動物的多樣性產生一定影響。本項目施工期相對較短,施工區域集中,同時由于施工區域獸類均為常見的小型嚙齒類動物,無珍稀瀕危物種,因此,工程施工活動對區域內野生動物的影響是有限的、短時的、可逆的。施工結束后,通過采取生境恢復等措施,這種影響也會隨著消失。 (2)對鳥類的影響 本項目建設對鳥類的影響主要是受占地、施工噪聲和揚塵以及施工燈光影響,鳥類將遠離項目區域一定范圍活動,這將減少鳥類棲息、覓食和活動的面積。 首先,由于施工期會造成植被的減少,會減小鳥類利用的植被面積,不但會造成當地*域生物生產損失和生態服務功能降低,而且對鳥類生境也會產生侵占效應,從而將對當地生態環境和鳥類資源造成不利影響。 施工期的光污染主要是施工場地夜間施工時的照明燈光和夜間運輸車輛的車前大燈。光污染會對區域內部分動物的正常作息和生活產生一定的影響,當施工場地的夜間照明范圍大、亮度高時,易給動物造成仍是白天的錯覺,從而干擾一些晝伏夜出型動物的正常覓食和夜伏晝出型動物的正常棲息。夜間運輸車輛的車前大燈由于具有間斷性和偶發性的特點,容易使正在棲息的動物受到驚嚇,影響它們的正常休息。 項目施工過程施工人員的活動和噪聲也將對鳥類活動造成一定的干擾,使它們遠離棲息地,重新尋找覓食之地。本項目所在區域現狀為農田,人類活動較多,鳥類對這種干擾已有所適應,且現場調查發現本項目周邊鳥類多為麻雀、喜鵲、家燕等常見鳥類,因此施工干擾不會對區域鳥類的種群分布產生明顯影響。 為進一步降低施工期對區域內鳥類的影響,應避免在鳥類遷徙高峰期進行高噪聲施工作業,施工過程多選用低噪聲設備,加強對施工人員的培訓管理,可有效降低對鳥類的影響。 (3)對昆蟲的影響 本項目施工將對昆蟲的生存和數量產生一定的影響。冬季施工將威脅施工區域土壤中冬眠的昆蟲。非冬季施工,將促使施工區域附近昆蟲逃離施工區域。但隨著施工的結束,昆蟲的原有棲息環境可以恢復。 5.5對土壤及水土流失的影響 本工程項目區目前水土流失并不嚴重,土壤侵蝕以水力侵蝕為主,水土流失背景值小于200t/(km2·a)之間,屬于微度侵蝕區,土壤容許流失量確定為200t/(km2·a)。施工期土方作業的進行將會引起地形和地貌的變化,尤其在挖填方過程中,改變了原有土壤層的穩定性,可能會引起土壤質量的改變。雨季時期,土方作業平面更容易發生邊坡侵蝕,具體表現為: ①施工期改變工程區原地形和土地利用方式,擾動地表,原有植被遭到破壞,區域植被覆蓋率下降,大面積的土壤裸露為水土流失提供了條件。 ②在挖填方過程中,會產生大量剝離的表層土和松散堆積物,當區域內有降雨或是暴雨時,有可能形成泥沙在雨水的沖刷和帶動下向低洼地帶遷移,加劇水土流失發生和發展。 ③未進行回填的溝槽和防護措施未完善的邊坡由于受雨水侵蝕引起水土流失。 ④施工期間遇到大風天氣時,堆積的土方若無有效的預防揚塵措施,土方會在風力作用下向周邊區域遷移,造成一定程度上的水土流失。 施工期采用裸露土方密閉苫蓋、設置臨時排水溝和沉沙池、邊坡攔擋和臨時植草、臨時堆土苫蓋和攔擋等水土保持措施,可有效降低施工期水土流失。重點關注土石方工程施工階段,做好水土保持方案、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確保有效的水土保持和措施順利開展,可以將水土流失程度降至最低。施工結束場地填筑平整后,隨著地表作物種植,水土流失問題可得到控制,逐步恢復到施工前水平。 5.6對生態敏感區的影響分析 本項目施工范圍在項目租賃范圍內,不涉及臨時占用生態敏感區,在嚴格控制施工范圍的情況下,本項目不會對生態敏感區產生影響。 | ||||||||||||||||||||||||||||||||||||||||||||||||||||||||||||||||||||||||||||||||||||||||||||||||||||||||||||||||||||||||||||||||||||||||||||||||||||||||||||||||||||||||||||||||||||||||||||||||||||||||||||||||||||||||||||||||||||||||||||||||||||||||||||||||||||||||||||||||||||||||||||||||||||||||||||||||||||||||||
運營期生態環境影響分析 | 1、運營期工藝流程 圖4-1 本項目運營期工藝流程及產污環節示意圖 光伏發電經箱變升壓為35kV后經集電線路接入110kV升壓站,本項目不包含110kV送出線路。本項目運行期主要環境影響為升壓站員工生活污水及升壓站設備運行產生的噪聲、工頻電磁場等。 2、廢水環境影響分析 本項目廢水主要是升壓站工作人員產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產生量為0.576m3/d,210.24m3/a,主要污染因子為pH、SS、BOD5、CODcr、氨氮、總氮、總磷、動植物油。 升壓站內生活污水工藝流程為調節池、A級生物池、O級生物池、二級沉淀池、清水池消毒。日處理量為1m3/d,出水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DB12/599-2015C級標準排放。 從污水管網匯集進入污水處理站的污水首先進入調節池,調節池停留3.6h后進入一級,污水在厭氧池停留4小時后進入水解酸化,在厭氧水解細菌的作用下,使大分子物質轉變為小分子物質,長鏈有機物斷鏈成為短鏈有機物質,提高污水的可生化性,有利于后續的好氧處理;停留4小時后出水進行生物接觸氧化,在氧氣的條件下,生物膜降解吸收水中的有機污染物,停留8小時后經處理的污水流入沉淀池進行泥水分離,出水進入回水池消毒處理。最后用于站內綠化,隔油池、化糞池內及地埋式污水處理裝置內剩余殘渣定期由吸糞車清運。 圖4-2污水處理設施工藝流程圖 (3)達標排放分析 經預測分析,本項目污水處理設置出水污染物排放情況及達標分析見下表。 表4-4 出水水質預測
本項目出水水質主要指標排放濃度低于《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雜用水水質》(GB/T 18920-2020) (略) 綠化、道路清掃項目限值,滿足回用要求。 3、大氣環境影響分析 本項目升壓站內設食堂來供應職工的早餐、午餐、晚餐,主要進行中餐烹制。根據有關資料顯示,每人每天耗食用油量為0.07kg,本項目就餐人數為8人,年運營時間為365d,則本項目食用油量為0.56kg/d(204.4kg/a),在炒制過程中油煙揮發量約為2%,則油煙產生量為0.0112kg/d(4.088kg/a)。本項目擬安裝一臺油煙凈化設施收集處理油煙,凈化達標后的油煙通過專用風道引至升壓站綜合樓屋頂排放。本項目擬設定廚房內2個爐灶,每只爐灶2000m3/h 風量,則配套風機排風量為4000m3/h,收集效率85%,凈化效率為80%,每日食品加工制作時間為4h/d(1460h/a),經計算油煙排放濃度為0.119mg/m3,滿足《餐飲業油煙排放標準》(DB12/644-2016)排放限值要求。 本項目污水處理過程中會產生臭氣濃度等,污水處理設備為地埋式,且均加蓋密封,極少量廢氣無組織排放, (略) 武清區大黃堡鎮后蒲棒新村污水處理站現有工程,具體的類比情況見下表。 表4-5 類比可比性分析
由上表可知,本 (略) 武清區大黃堡鎮后蒲棒新村污水處理站現有工程的廢氣收集處理方式、污水處理類型類似,具有類比可行性。 (略) 武清區大黃堡鎮后蒲棒新村污水處理站現有工程監測報告,污水處理站廠界的臭氣濃度最大值<10(無量綱),廠界臭氣濃度能夠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DB12/059-2018)限值要求,可實現達標排放。 4、噪聲環境影響分析 (1)噪聲源情況 本項目主要噪聲源為升壓站的主變壓器及冷卻風機和食堂風機,運營期以升壓站邊界為廠界,以升壓站西南角為原點,東西向為X軸,南北向為Y軸建立坐標系,噪聲設備調查情況見下表。具體情況如下: 表4-6本項目噪聲源及治理措施一覽表(室外)
(2)噪聲預測模式 本評價擬采用點聲源距離衰減模式預測本項目噪聲源對聲環境的影響,計算公式如下: Lp(r)=Lp(r0)-20lg(r/r0) 式中:
(3)噪聲預測 經預測,各噪聲源經隔聲和距離衰減后,場界處噪聲預測結果如下表所示。 表4-7 本項目廠界噪聲預測結果一覽表
由預測結果可以看出,本項目東、南、西、北四場界處噪聲貢獻值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限值。 5、固廢環境影響分析 5.1 固體廢物產生與處置情況 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包括危險廢物以及升壓站值班人員的生活垃圾和污水處理設施污泥,危險廢物主要為廢蓄電池、廢變壓器油。 (1)廢蓄電池 本項目升壓站及配套設施區內蓄電池使用壽命約8-10年,使用報廢后產生廢蓄電池,產生量約為1.6t/(8-10)a,廢蓄電池需進行整體更換,根據《國際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版)》,廢蓄電池屬于危險廢物,廢物類別屬于HW31(含鉛廢物),廢物代碼為900-052-31,未破損的鉛蓄電池運輸為豁免內容,更換下來的廢蓄電池由有相應處理資質的單位負責運輸、處理,不在升壓站內暫存。 (2)廢變壓器油 變壓器為了絕緣和冷卻的需要,其外殼內充裝有變壓器油。變壓器在正常運行狀態下,無變壓器油外排,只有在變壓器出現故障或檢修時會有少量廢油產生。變壓器檢修委托專業檢修廠家進行檢修。變壓器在檢修時,變壓器油由專用工具采樣檢測,對不合格變壓器油進行過濾處理,過濾后回用于變壓器,過濾出的廢變壓器油產生量約0.01t/a。根據《國際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版)》,廢變壓器油屬于危險廢物,廢物類別屬于HW08廢礦物油與含礦物油廢物,廢物代碼為900-220-08,廢變壓器油由檢修廠家帶回交有資質單位處置,不在升壓站內暫存。 升壓站的變壓器油的更換頻次通常取決于變壓器的使用情況、環境條件、油質量和變壓器的設計壽命等,根據設計,本項目變壓器油的充油量約14.5t,事故油池容積46.5m3,滿足事故狀態下變壓器油的暫存。變壓器油換油周期在8到10年之間,變壓器 (略) 進行,更換下來的廢變壓器油由檢修廠家帶回交有資質單位處置,不在升壓站內暫存。 (3)生活垃圾 本項目建成后職工8人,生活垃圾排放系數取0.5kg/人,年工作日365天。預計垃圾年產量為1.825t/a。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后, (略) 管理部門定期清運本項目固體廢物產生與處置情況詳見下表。 (4)污水處理設施污泥 污水處理設施污泥產量為1t/a,暫存于一般固廢暫 (略) 管理部門定期清運。 表 4-8 固體廢物產生及處置一覽表
5.2 危險廢物環境影響分析 (1)危險廢物基本情況 根據《建設項目危險廢物環境影響評價指南》要求,本評價明確危險廢物的名稱、數量、類別、形態、危險特性和污染防治措施等內容。本項目危險廢物基本情況詳見下表。 表 4-9 危險廢棄物產生情況統計表
(2)危險廢物環境影響分析 本項目不單獨設置危險廢物貯存場所。 蓄電池需要更換時,通知具有相應處理資質的單位到場,更換下的廢蓄電池委托具有相應處理資質的單位負責運輸、處理。廢蓄電池危險廢物不在變電站內暫存。 正常情況下,變壓器沒有廢油排放。變壓器檢修委托專業廠家,檢修產生的變壓器油井過濾后回用于變壓器,過濾出的廢變壓器油由專業廠家帶回交有資質單位處置。 (3)運輸過程的環境影響分析 本項目更換下來的廢蓄電池由有相應處理資質的單位負責運輸、處理,不在升壓站內暫存,由專業廠家帶回交有資質單位處置。廢變壓器油、廢蓄電池運輸過程中應有防泄漏、防散落、防破損的措施,轉移運輸過程執行《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技術規范》(HJ2025-2012)。 危險廢物廠外運輸由具有危險廢物運輸資質的單位負責,嚴格按照《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技術規范》(HJ2025-2012)要求,防止運輸過程中危險廢物灑落、泄漏至外環境。運輸路線盡量遠離居民集中居住區、學校、醫院等環境敏感目標,防止運輸過程中對環境敏感目標造成不利影響。 (4)委托利用或者處置的環境影響分析 本項目產生的危險廢物,擬交有資質的單位處理,建設單位在選擇處置單位時,應選擇具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能夠提供專業收集、運輸、貯存、處理處置及綜合利用危險廢物的企業,在滿足上述條件下,本項目危險廢物交有資質單位處理途徑可行。 綜上所述,在建設單位嚴格對本項目的危險廢物進行全過程管理并落實相關要求的條件下,本項目危險廢物處理可行、貯存合理,不會對環境造成二次污染。 6、電磁環境影響分析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輸變電》(HJ24-2020),本項目升壓站站址電磁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等級確定為二級,電磁環境影響預測采用類比監測的方式。 根據本項目電磁環境影響專題評價,類比廊坊華鑫110kV輸變電工程升壓站現狀監測結果,本項目升壓站運行后升壓站站區外的工頻電場強度、工頻磁感應強度均能滿足《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應限值要求,預計升壓站配電設備產生的工頻電磁場不會對站外環境產生顯著影響。 評價詳細內容參見本項目電磁環境影響專題評價。 7、地下水和土壤環境影響 本項目壓站主變壓器下地面硬化,地埋式污水處理站建設后均有防腐防滲措施,不與天然土壤直接接觸,本項目不存在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途徑,不涉及地下水和土壤環境影響。但要做好事故油池和污水處理站的防滲工作,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2023年7月1日實施)中要求,并采用雙層人工合成材料防滲襯層,下層人工合成材料防滲襯層下應具有厚度不小于0.75m,且其被壓實后的飽和滲透系數小于1.0×10-7cm/s的天然黏土襯層或具有同等以上隔水效力的其他材料襯層。 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地下水環境》(HJ610-2016)要求,根據建設項目可能泄漏至地面區域污染物的性質和生產單元的構筑方式,本項目污水處理站和事故油池均劃為重點防滲區,其他道路區域劃為簡單防滲。具體建設要求見表 4-11。 表4-10 本項目地下水分區防治要求一覽表
8、對生態環境影響的分析 8.1 對植被的影響 本項目土地利用類型主要為空地,選址區域內沒有較珍稀的植物,在調查區域內未發現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及珍稀瀕危植物。施工期內破壞的地表植被為常見的草本植物,在施工結束后得以恢復,建成后預計不會對當地植被造成影響。 8.2 對動物的影響 隨著施工結束、植被的恢復,野生動物的棲息地得以恢復。運營期產生的噪聲影響范圍較小,無明顯大氣環境影響,未占用鳥類天然棲息場所,對野生動物的生境影響較小。因此本項目的建設不會對建設區域野生動物生存造成顯著的不利影響。 8.3對占地的影響 本項目用地類型為空地,升壓站設施占地,地面硬化后,植物第一性生產力基本完全喪失,因此,項目占地會對土地利用類型產生一定影響,但升壓站內種類部分花草植物,對生態系統的防護功能有一定的提升,一定程度上改善原有的生態環境,不會影響物種多樣性。 9、環境風險影響分析 9.1風險源調查 結合項目物料理化性質、組成,并對照《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169-2018)附錄B,升壓站主變壓器在正常運行狀態下,無廢變壓器油產生。在檢修或事故狀態下,主變壓器會有部分變壓器油流入主變底部設置的貯油坑,經管道進入事故油池。本項目涉及的風險物, 質為變壓器油,風險物質分布情況見下表。 表 4-11 風險物質分布一覽表
由上表可見,本項目危險物質數量與臨界量比值Q<1,環境風險潛勢為Ⅰ,故本項目環境風險評價等級確定為低于三級,為簡單分析。 9.2環境風險影響途徑 本項目風險物質影響途徑見下表。 表 4-12 風險物質分布及影響途徑一覽表
9.3環境風險影響分析 (1)泄漏事故環境風險分析 在事故情況下,可能出現部分變壓器油外泄,事故排油將進入防滲漏的事故油池,然后委托有資質單位回收處理。變電站在設計時已按照相關標準要求,按照單臺主變可能出現的最大泄漏量設計事故油池容積,確保萬一發生事故,變壓器油可以全部流入事故油池。事故油池為鋼筋混凝土結構,采用高抗滲等級的混凝土,滿足《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和《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技術規范》(HJ2025-2012)中的相關要求。同時,變電站內設置污油排蓄系統,變壓器下鋪設一層卵石層,四周設有排油槽并與事故油池相連。一旦變壓器事故時排油或漏油,所有的油水混合物將滲過卵石層并通過排油槽到達事故油池。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置,不會對周圍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環境造成明顯不利影響。 若事故油池防滲層破裂或失效,變壓器油下滲后可能對地下水及土壤造成污染,導致泄漏主要原因為:襯墊材料不良或施工不當引起襯墊失效;基礎不均勻沉降引起的襯墊破裂;人為破壞引起襯墊失效。項目在基建期根據環評要求及設計規范的要求嚴格做好分區防滲工程,事故油池及排油管道均采取防滲、防漏、防腐措施,升壓站地面做好硬化和防滲措施,重點防滲技術要求為:等效黏土防滲層Mb≥6m,K≤1×10-7cm/s,提高工程質量。運營期加強監管的基礎上,則地下水及土壤環境風險可控。 (2)火災事故次生/伴生影響 變壓器事故狀態下發生火災事故,由于變壓器下鋪設一層卵石層,火勢只在鵝卵石表面燃燒,鵝卵石表面的變壓器油燃盡,火勢熄滅。該過程產生少量燃燒廢氣,主要為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會對大氣環境局部輕微污染,短時間可恢復,不會對環境空氣造成明顯不利影響。 9.4環境風險防范措施 (1)泄漏事故防范措施 ①變壓器建在貯油坑上方,變壓器油只在事故時排放。根據《火力發電廠與變電站設計防火規范》(GB50229-2019)中“6.7.8 戶外單臺油量為1000kg 以上的電氣設備,應設置貯油或擋油設施。其容積宜按油量的20%設計,并能將事故油排至總事故貯油池。總事故貯油池的容量應按其接入的油量最大的一臺設備確定,并設置油水分離裝置。”的標準要求。本工程變電站事故油池容積為46.5m3,單臺主變壓器充油量14.5t,事故工況時,事故油池容積滿足單臺主變壓器油量的暫存。變電站事故油池及儲油坑設置滿足環境保護要求的基礎防滲設計;設施底部必須高于地下水高水位。同時加強變電站場地內用油管理,制定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嚴防變電站漏油事故影響區域水體。 ②事故油池底板擬采用厚度為450mm厚的C30混凝土澆筑,抗滲等級為P6(滲透系數≤4.19×10-9cm/s);底板下有墊層,墊層采用厚度為100mm厚的C15素混凝土;墊層下的基礎層設置大于1m厚,且滲透系數≤10-7cm/s的粘土層。綜合防滲措施能滿足《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中的相關要求。 ③站區設置監控系統,對站內的電氣設備及運行環境進行圖像監視,并能向各級調度傳送遙信、遙測、遙控、遙調等信息。因此,可及時發現問題,避免事故發生,并按相關規定建立事故應急預案。 ⑤事故油池、站區道路等做好硬化防滲措施,站內轉運過程中,一旦發生意外,在采取應急處理的同時,立即啟采取應急措施,使損失降到最小范圍。對危險廢物承運單位資質、運輸人員資質、貨物裝載、運輸線路等嚴格把關,減少風險發生的因素。 (2)火災事故防范措施 ①主變壓器和事故油池應遠離火種、熱源,并粘貼警示標志,周邊嚴禁煙火,防止發生火災、爆炸等危險。 ②配備符合要求的消防設施,定期對消防設置維護管理,檢查滅火器材的有效性。 ③加強職工安全環保宣傳教育以及緊急事故模擬演、削坡等,要隨時施工、隨時保護,減少土方施工面的裸露時間,對形成的裸地地表,平整土地后及時碾壓,消除松軟地表土方,采用隨挖、隨填、隨運、隨壓的施工方法。 (7)土石方調運過程中,采用封閉、遮蓋運輸的方式,防止土石方因沿途散溢造成水土流失。 (8)工程施工前剝離表層土,將表層土集中堆存,后期用于綠化覆土,既保護了表層土資源,也解決了后期綠化的覆土土源問題。 (9)按照“三同時”的原則,水土保持工程施工進度與主體工程建設進度同步實施,協調施工。在不影響主體工程施工的前提下,盡可能利用主體工程創造的水電、交通及臨建設施等施工條件,減少在施工輔助設施上的消耗。根據項目區自然條件,合理安排施工進度,確定施工時序。做到避免窩工浪費并能及時達到防治水土流失的目的。 (10)建設單位應安排專職人員負責水土保持工程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各類水土保持措施的實施,并合理安排一定數量的工人進行施工。水土保持方案編制單位應根據主體工程需要或者建設單位的要求,指派技術人員到現場進行指導。 4、生態恢復措施 植被恢復應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則,并結合當地條件及植被特點進行草種選擇。根據周邊植被特點,盡量利用本地現有草種蘆葦、堿蓬、葎草、狗尾草等草本植物進行原貌恢復。 5、生態敏感區保護措施 在施工期加強環境管理,嚴格施工作業范圍和人員活動范圍,嚴禁進入新開河-金鐘河控制區內,禁止向生態敏感內排放污水和固體廢物。 6、大氣環境保護措施 (1)在干燥天氣條件下,應對施工開挖作業面定期灑水,防止揚塵產生。通過加強施工期的環境管理,減少施工活動對環境的影響。 (2)土方開挖、基礎工程等可能產生施工揚塵的工序應盡量避開大風天氣,合理安排施工時序,減少施工揚塵。 (3)施工現場堆放砂、石等散體物料的,應當設置臨時攔擋措施,并對物料裸露部分實施苫蓋。散體物料堆放場應在遠離敏感點的一側布置,以減輕揚塵對其產生的影響。 (4)運輸建筑材料、土方等散體物料必須使用帶遮蔽篷布的運輸車,運輸車不能過載并控制車速,裝卸過程采用噴淋抑塵。 (5)密目網苫蓋應不小于1800目/100cm2,同時重復搭接寬度控制在20cm,在坡腳和重復搭接處壓蓋塊石,每隔3m壓蓋一塊塊石,施工過程中如密目網苫蓋損壞應及時更換。 (6)施工現場設置車輛清洗池,進出場地的車輛進行沖洗,沖洗后水經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用于現場灑水抑塵。 (7)嚴 (略) 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根據應急預案要求,對應預警等級(黃色、橙色、紅色預警),實行三級響應(Ⅲ級、Ⅱ級、Ⅰ級響應)。應急響應期間,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產及應急搶險任務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業;全面停止使用各類非道路移動機械;全面停止建筑垃圾和渣土運輸車、砂石運輸車輛上路行駛。 (8)推行綠色施工,將智能渣土運輸納入施工工地“六個百分之百”揚塵管控措施,確保實現工地周邊100%設置圍擋、裸土物料100%苫蓋、出入車輛100%沖洗、現場路面100%硬化、土方施工100%濕法作業、智能渣土車輛100%密閉運輸等“六個百分之百”。 (9)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加強管理和人員培訓,加強場地巡查,落實管理責任制,倡導文明施工。 7、廢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現場設置洗車池,底部設置臨時排水溝,臨時排水溝末端設臨時沉淀池,沖洗廢水經靜置沉淀后回用或用于灑水抑塵。 (2)生活污水排入場內設置的環保型臨時移動廁所,委托城管委定期清掏。 建設單位應認真落實施工期廢水的處置措施,施工期產生的廢水嚴禁向施工區域鄰近的農灌渠傾倒,防止對選址區域水體環境造成污染。 8、噪聲污染防治措施 為確保施工階段噪聲不對周圍環境造成顯著影響,根據《 (略) 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建設單位須采取以下措施: (1)使用低噪聲的施工方法、工藝和設備,如采用靜壓打樁機,各種大型設備應設專人進行定期的維修和保養,避免不正常運行產生的噪聲污染,將噪聲影響控制到最低限度。 (2)合理安排施工計劃,施工活動集中在白天進行,避免夜間施工。 (3)運輸車輛嚴格按照規定的運輸路線和運輸時間進行作業,禁止高音鳴笛。 (4)合理安排施工時序,避免噪聲大的機械設備集中作業。 10、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現場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必須設置密閉式垃圾站集中存放,及時清運,避免長期堆存孳生蚊蠅和致病菌,影響健康。 (2)施工期間的工程廢棄物應及時清運,要求按規定路線運輸,運輸車輛必須按有關要求配裝密閉裝置。 (3)工程承包單位應對施工人員加強教育和管理,做到不隨意亂丟廢物,要設立環保衛生監督監察人員,避免污染環境, (略) 容。 建設單位應負責對施工單位進行監督和協調管理,確保以上措施得到落實。 綜上所述,本項目建設單位應嚴格按照相關要求,自覺加強對施工現場的監督管理,并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減輕對周邊環境帶來明顯不利影響,施工結束后對周邊環境的影響也隨之消除。 | ||||||||||||||||||||||||||||||||||||||||||||||||||||||||||||||||||||||||||||||||||||||||||||||||||||||||||||||||||||||||||||||||||||||||||||||||||||||||||||||||||||||||||||||||||||||||||||||||||||||||||||||||||||||||||||||||||||||||||||||||||||||||||||||||||||||||||||||||||||||||||||||||||||||||||||||||||||||||||
運營期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 1、大氣環境保護措施 本項目廢氣主要為食堂油煙,擬安裝一臺油煙凈化設施收集處理油煙,凈化達標后排放,油煙排放濃度滿足《餐飲業油煙排放標準》(DB12/644-2016)排放限值要求。 本項目污水處理過程中會產生臭氣濃度等,污水處理設備為地埋式,且均加蓋密封,極少量廢氣無組織排放,廠界臭氣濃度能夠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DB12/059-2018)限值要求,可實現達標排放。 2、地表水環境保護措施 升壓站內采用雨污分流,雨水排放采用自然排水的方式,升壓站的雨水按照沿地面坡度自然排放至升壓站外。本項目生活污水經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用于站內各個回用水用水點。回收池處設置溢流口,溢流水接至站外滲水井滲排。化糞池內及地埋式污水處理裝置內剩余殘渣定期由吸糞車吸走。 3、聲環境防治措施 本項目運營期噪聲主要為升壓站內主變壓器等,主要以中低頻為主。運營期噪聲防治措施具體如下: ①設備選用符合(GB/T50087-2013)《工業企業噪聲控制設計規范》要求的低噪聲設備;并加強維護與管理,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 ②噪聲設備設置加裝減振墊等降噪措施; ③通過合理布局和距離衰減進一步降低噪聲對周圍環境產生的影響。 4、固體廢物防治措施 (1)污水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和員工產生的生活垃圾分類收 (略) 管理部門定期清運。 (2)廢蓄電池委托有資質單位運輸和處置,不在升壓站內暫存。 (3)變電站內建有貯油坑及事故油池,一旦發生事故,變壓器油可通過管道排入事故油池。事故油池按單臺變壓器最大油量貯存能力設計,滿足《高壓配電裝置設計技術規程》(DL/T5352-2018)及《火力發電廠與變電站設計防火標準》(GB50229-2019)相應設計容量要求。 5、電磁環境控制措施 (1)對升壓站設備的金屬附件,如吊夾、保護環、保護角、墊片和接頭之類,在設計時就確定合理的外形和尺寸,以避免出現高電位梯度點,所有的邊、角都應挫圓,螺栓頭也應打圓,避免存在尖角和凸出物。特別是在出現最大電壓梯度的地方,金屬的保護電鍍層光滑也很重要。 (2)使用設計合理的絕緣子,特別是對絕緣子的幾何形狀以及關鍵部位材料的特性,使用能改善絕緣子表面或沿絕緣子串電壓分布的保護裝置,控制絕緣子表面放電。 (3)在安裝高壓設備時,保證所有的固定螺栓都可靠擰緊,導電元件外殼盡可能接地,或連接導線地電位。所有二次電纜應全部采用帶屏蔽層的電纜,二次接線中不同電壓等級回路不放在同一根電纜內,減小因接觸不良而產生的火花放電。 (4)主變壓器外殼應采取良好的接地措施,選擇恰當合理的系統接入方式,多采取三相設備,減少分相設備的使用等。 (5)在升壓站圍墻向外延伸3米的區域內,嚴禁堆放雜物、私搭建筑物、開挖坑渠和焚燒谷物、草料、木材、油料等易燃、易爆物品。 6、生態保護措施 (1)加強現場巡查人員管理,避免對周邊野生動植物造成擾動和破壞行為,巡檢時避免踩踏植被。 (2)加強人員管理,禁止捕獵野生動物。 (3)制定切實有效的運營期風險事故應急預案,并建立相應的應急機制。 (4)切實做好運營期的生態監測工作。 | ||||||||||||||||||||||||||||||||||||||||||||||||||||||||||||||||||||||||||||||||||||||||||||||||||||||||||||||||||||||||||||||||||||||||||||||||||||||||||||||||||||||||||||||||||||||||||||||||||||||||||||||||||||||||||||||||||||||||||||||||||||||||||||||||||||||||||||||||||||||||||||||||||||||||||||||||||||||||||
其他 | 1、環境監測計劃 依據《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總則》(HJ819-2017),本評價建議項目環境監測計劃如下表所示。 表5-1 運營期環境監測計劃
2、項目竣工驗收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 (略) 令第682號)及《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再對建設項目環境保護驗收進行審批,由企業組織自行驗收并進行信息公開。本工程建設投產后,需要開展自主開展環保設施竣工驗收。“三同時”是我國環境管理中的一項重要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把這一原則規定為法律制度。因此,建設單位予以高度重視,建設項目中的防治污染的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驗收辦法參照《關于發布<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公告》(國環規環評[2017]4號)。建設項目竣工后,建設單位應根據環評文件及審批意見進行自主驗收,向社會公開并向環保部門備案。其中,需要對建設項目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調試的,建設單位應當確保調試期間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和地方有關污染物排放標準。環境保護設施未與主體工程同時建成的,建設單位不得對該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進行調試。除需要取得排污許可證的水和大氣污染防治設施外,其他環境保護設施的驗收期限一般不超過3個月;需要對該類環境保護設施進行調試或者整改的,驗收期限可以適當延期,但最長不超過12個月。建設項目竣工驗收通過后,方可正式投產運行。 3、排污許可 根據《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部令第48號)、《排污許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 (略) 令第736號)要求,建設行業納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以下簡稱排污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申請并取得排污許可證。根據《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部令第11號),本項目行業類別屬于“D4416 太陽能發電”,未列入需取得排污許可的行業名錄,暫不需辦理。待相關環保管理要求發布后,建設單位需按相關要求辦理排污許可手續,合法排污。 | ||||||||||||||||||||||||||||||||||||||||||||||||||||||||||||||||||||||||||||||||||||||||||||||||||||||||||||||||||||||||||||||||||||||||||||||||||||||||||||||||||||||||||||||||||||||||||||||||||||||||||||||||||||||||||||||||||||||||||||||||||||||||||||||||||||||||||||||||||||||||||||||||||||||||||||||||||||||||||
環保投資 | 本項目總投資為5000萬元人民幣,其中環保設施投資為78萬元人民幣,占總投資的1.56%,主要環保投資見下表: 表5-2 本項目環保投資明細表 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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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生態環境保護措施監督檢查清單
內容 要素 | 施工期 | 運營期 | ||
環境保護措施 | 驗收要求 | 環境保護措施 | 驗收要求 | |
*生生態 | 1、控制施工作業帶寬度,設置施工圍擋; 2、因地制宜恢復植被; 3、施工營地充分考慮周邊環境的因素,合理進行選址; 4、嚴禁設置取棄土場、混凝土拌合站等設施; | 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落實到位。 | 農作物種植及養護管理。 | / |
水生生態 | / | / | / | / |
地表水環境 | 1、施工廢水經隔油沉淀后回用于灑水降塵; 2、嚴格劃定施工范圍,嚴禁向附近水體排放生產生活廢水及固體廢物; 3、施工現場設置環保型旱廁,定期委托城管委部門清運處理。 | 施工廢水全部得到回用,無外排。嚴格落實隔油沉淀池、環保型旱廁等措施,對周邊地表水不造成污染。 | 升壓站生活經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用于站內綠化,不外排。 | / |
地下水及土壤環境 | 1、控制施工作業帶寬度; 2、分層開挖,及時處置,及時恢復。 | 嚴格落實。 | 本項目用地范圍內均進行了硬化,不存在土壤、地下水污染途徑。污水處理設施、基礎防滲,防滲層為至少1m厚粘土層(滲透系數≤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滲材料(滲透系數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滲性能等效的材料。其他區域均進行水泥地面硬化。 | / |
聲環境 | 選用低噪聲設備,合理安排施工進度,禁止施工現場鳴笛等。 | 施工噪聲對環境的影響降至最低。 | 選用低噪聲設備,加強設備維護。 | 場區場界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要求。 |
振動 | / | / | / | / |
大氣環境 | 1、合理安排施工時序,避免大面積同時開挖及大風天氣下施工; 2、及時對施工作業面和現場灑水抑塵; 3、沖洗出入工地的車輛; 4、嚴禁使用劣質油料,提倡使用高清潔度燃油,加強機械維修保養; 6、開挖土方盡量做到隨挖隨運,在施工現場臨時堆放時應采取苫蓋措施; 7、施工單位運輸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及砂、石等散體建筑材料,應當采用密閉運輸車輛、采取噴淋壓塵裝載、禁止超載并按指定路線行駛,避免塵土灑落增加道路揚塵。 | 不對周圍大氣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 食堂油煙經收集后,經油煙凈化裝置處理后有組織排放。污水處理設備為地埋式,且均加蓋密封,極少量廢氣無組織排放。 | 滿足《餐飲業油煙排放標準》(DB12/644-2016 )表1中標準限值(1.0mg/m3)。 廠界臭氣濃度能夠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DB12/059-2018)限值要求 |
固體廢物 | 施工廢棄物應及時清運;開挖土石方盡量全部回填;挖方運輸采用專業車輛等;施工人員生 (略) 管理委員會定期清運處理。 | 去向合理,不產生二次污染。 | 污水處理設施污泥和生活垃圾分類收 (略) 管理部門清運;變壓器維修時產生的廢變壓器油由檢修廠家帶回交有資質單位處置,不在站內暫存,更換下來的廢蓄電池由有相應處理資質的單位負責運輸、處理,不在升壓站內暫存。 | 去向合理,不會產生二次污染。 |
電磁環境 | / | / | 保持良好接地 | 升壓站廠界工頻電場強度、工頻磁感應強度均能滿足《電磁環境控制限值》( GB8702-2014) 相應限值要求。 |
環境風險 | / | / | 配備事故油池,一旦發生事故,能將事故油全部排至事故油池中。 | / |
環境監測 | 施工期對施工揚塵、施工機械噪聲進行定期監測。 | 達標排放。 | 組織落實環境監測計劃 | 建立工頻電場、工頻磁場及噪聲等環境監測數據檔案 |
其他 | / | / | / | / |
七、結論
本項目致力于清潔能源太陽能的開發利用,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地區發展規劃,具有明顯的減排效益、社會和經濟效益。本項目在施工期和運營期會對環境帶來不同程度的影響,但采取各項生態保護措施后,項目對環境的不利影響可以得到有效降低。本項目認真落實本報告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特別是落實必要的生態保護和補償措施后,具備環境可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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