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鐵西區建設東路11號13套房產及
2個地下車位交易公告(第一次降價)
1、轉讓底價:370.8995萬元
2、項目公示時間: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4月3日
3、交易保證金:10萬元
4、保證金支付時間:2023年3月20日至3月31日16時,通過網銀將交易保證金 (略)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保證金賬戶。
5、競價時間:2023年4月3日
自由競價時間:2023年 4月 3 日 10時20分
延時競價時間:2023年 4月 3 日 14時20分
6、報名及競價網址:http://**( (略) 公共資源交易網)
7、延長公示及延長交納保證金、延長競價規則:如在一個公示期內未征集至意向受讓方,則按照5個工作日一個周期,延長公示時間,保證金交納時間及競價時間依此順延。
8、履約保證金及處置方式:(1)競價成功后,待轉讓方完成《資產轉讓合同》審批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交易雙方簽訂合同,同時受讓方向沈交所指定賬戶支付履約保證金30萬元,項目成交后轉為價款的一部分。沈交所收到履約保證金3個工作日 (略)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以原路徑無息形式全額退還交易保證金10萬元;
(2)自《資產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10個工作日或按照合同約定時限,由受讓方向沈交所支付扣除履約保證金后的剩余價款及交易服務費。
(3)如受讓方出現違約情況,如不按時交納履約保證金則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如以不了解標的狀況等為由拒絕現狀接收、拒絕簽署《資產轉讓合同》、退還標的物或拒付價款,已交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并追究違約責任;
(4)未成為受讓方的,在競價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交易保證金原路徑退還;
9、咨詢電話:024-*、*
一、房產基本信息
1、房屋地址: (略) 鐵西區建設東路11號(13套房產及2個地下車位使用權),房間號分別為509、5010、5011、5012、5013、5014、5015、5039、5040、5041、5042、5043、5044;
2、房產建筑面積:總面積663.55平方米(不含車位面積);車位編號:1#地下31號、45號。
3、權利性質:出讓/市場化商品房。
4、權利類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
5、用途:商業服務業/公建。
6、總層數:29層;所在層:5層。
7、裝修情況:精裝。
8、目前狀態:閑置。
9、糾紛情況:無。
10、物業情況:有物業管理服務。
11、房屋產權證情況:13處房產均有不動產登記證,2個地下車位使用權50年,至2057年3月15日止。
二、重大事項披露
1、費用情況:截止2022年10月暫無欠費。
2、以上數據僅供參考,以實際欠繳數據為準,由受讓方全部承擔,轉讓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3、房屋改造:5014室、5015室進行了合并改造;5013室進行了擴大改造,5012室進行了縮小改造(調整兩個房間中間隔墻位置)。
4、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使用期限:2047年3月15日止。
5、2個地下車位沒有產權證只有使用權,根據協議顯示,使用期限是2057年3月15日止。
三、與交易有關的其他條件
1、本次整體轉讓鐵西區建設東路11號13套房產及2個地下車位使用權,不拆分。
2、本項目不動產登記證中已載明權利性質為“出讓/市場化商品房”,請意向受讓方在報名前自行到相關部門咨詢并落實是否需要繳納出讓金等相關事宜。在本項目成交后,由受讓方自行辦理相關手續并承擔全部出讓金費用,轉讓方僅按照相關規定和本項目約定配合辦理房產變更登記手續,不承擔出讓金費用。
3、轉讓房產均以房屋現狀進行轉讓,轉讓方已對標的資料進行了全面如實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夠對房產的所有瑕疵,特別是隱蔽的瑕疵進行全部揭示,轉讓方不保證房屋設施的正常使用,具體情況以房產現狀為準,房屋的基礎設施情況意向受讓方須在報名前自行了解,沈交所及轉讓方對房屋瑕疵等情況不承擔保證責任。
4、意向受讓方在信息披露期內自行對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對自身的購房資格進行核查,自行判斷自身是否具備購房資格,是否完全符合房產所在地( (略) )關于購房資格規定。否則由于受讓方自身原因造成無法過戶,屬于受讓方單方違約,轉讓方有權全額扣除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由此產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費用、風險和損失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5、本項目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在本項目公告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轉讓標的進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讓方一旦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視為已經充分知曉本項目公告中所披露的內容,充分理解本次交易公告中披露數據為參考數據,受讓房產可能還存在其他瑕疵或潛在瑕疵,同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完全接受以房產現狀進行交接,一旦項目成交,受讓方須承諾不以任何理由主張退房,不以任何理由向轉讓方主張索賠,成交后所發生的一切相關問題均與轉讓方及沈交所無關,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6、意向受讓方遵守公開競價轉讓規則,交納交易保證金10萬元,即視為遵守公開競價轉讓規則按本項目交易條件參與。意向受讓方自確定為受讓方后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資產交易合同》,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全部價款及交易服務費一次性支付至沈交所指定賬戶內。
7、意向受讓方若發生以不了解轉讓標的的現狀及瑕疵等為由發生逾期或拒絕簽署《資產交易合同》、拒付交易價款、放棄受讓等情形的,即可視為違約和欺詐行為,應依據公開競價轉讓規則承擔相關的全部經濟責任與風險,沈交所和轉讓方有權依據公開競價轉讓規則按本項目交易條件的有關約定扣除其繳納的交易保證金或等額轉讓價款,并將轉讓標的重新掛牌。
8、項目成交后,交易雙方按照相關規定辦理不動產登記過戶手續,辦理過程中發生的稅費,交易雙方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各自承擔,不動產過戶涉及的繳納出讓金等其他費用,由受讓方承擔。
9、轉讓標的物業、水、電、暖、氣等相關費用如有欠繳,所欠費用均由受讓方承擔。并由受讓方自行辦理房產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供水、供電、供暖、供氣等基礎設施的使用、立戶、進戶等相關手續,并承擔辦理手續的相關費用及可能產生的滯納金等欠交費用。
10、本公告內容的最終解釋權屬轉讓方。
四、標的展示時間及地點
標的展示時間:項目公示期內
標的展示地點:標的所在地
聯系人:王先生 聯系電話:*
五、報名要求
1、競買申請人在報名有效期 (略) 公共資源交易網按有關要求進行登錄注冊(http://**),并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網上交易系統提交相應材料(企業法人需上傳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自然人需上傳身份證),競買申請一經提交,即視為對交易公告和其他相關文件以及標的現狀(包括標的瑕疵)等完全知曉且無異議,了解并完全接受可能存的風險。
2、競買申請人為企業法人的須正確填寫單位銀行賬戶,為自然人的須正確填寫本人銀行賬戶,上傳的信息材料必須與競買人信息一致,經沈交所確認申請人資格后,項目成交后不得變更競買人任何信息。
3、競買申請人按照公示要求支付10萬元保 (略)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保證金賬戶內,否則視為放棄競買資格。
4、競買申請人應對注冊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負責,
六、競價規則及須知
1、網上競價以限時競價方式進行,競買人初次報價不得低于起始價*元人民幣,報價以增價方式進行,每次加價幅度為1000元或1000元的整數倍。競買人應當審慎報價,報價一經提交,無法修改或者撤回。
2、網上競價分為自由競價時間和延時競價周期兩個階段。
自由競價時間:在此期間競買人可以隨時報價。到自由競價截止時間,如果只有一個競買人報過價,則系統確認并顯示該競買人的最高報價;如果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競買人報過價,則在自由競價截止時間后,系統自動啟動“延時競價”。
延時競價周期:到自由競價截止時間,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競買人參與報價的,則啟動延時競價,從自由競價截止時間起系統自動延長5分鐘。若在延長的5分鐘內沒有新的報價,則競價結束,系統確認并顯示自由競價時間內最高報價。若在延長的5分鐘內又有新的報價,則從新的報價時間起再延長5分鐘,如此循環往復直到某個延時周期結束沒有新的報價,則競價結束,系統確認并顯示最高報價。
3、在自由競價時間結束時,若無競買人報價的,則網上交易系統自動顯示該標的“流拍”。
4、有競買人報價的,最高報價者即為買受人,系統自動生成《買受人通知書》;
5、因競買人使用的計算機遭遇網絡堵塞、網絡入侵及其軟硬件出現故障、停電、計算機時間與競價系統服務器時間不一致而導致未按時參與競價或者遺忘、泄露相關密碼、未及時關注產權交易機構發布的競買活動相關信息和通知等原因,不能正常登錄網上交易系統進行申請、報價、競價的,后果由競買人自行承擔。
七、交易傭金的收取
項目成交后,受讓方按照成交額1.2%向沈交所支付交易服務費。
八、對異議的處理方式
交易過程中交易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九、聯系方式
產權交易代理機構:沈陽聯合產 (略)
地址: (略) 沈河區奉天街328號產權大廈3樓
聯系人:莊女士 聯系電話:024-*
技術咨詢電話: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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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