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規劃 (略)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掛牌出讓公告
穗規劃資源掛出告字〔2022〕 (略)
經廣州市人民政府委托荔灣區人民政府批準,廣州市規劃 (略) (略) 以掛牌方式出讓1宗地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宗地坐落 | 土地用途 | 宗地面積(平方米) | 容積率 | 計容建筑面積(平方米) | 掛牌 (萬元) | 增價 | 競買 保證金 |
人民幣 | |||||||
廣州市荔灣區北至龍溪大道、南至珠 (略) ,西達花地河, (略) 支線AF *** -5地塊 | 一類工業用地(M1) | *** .75(可建設用地面積: *** .75) | ≥2.5且≤4.0 | ≥ *** .38且≤ *** .01 | *** .36 | 200 | *** |
(一)地塊出讓條件:
1.不接受聯合競買。
2.競買人須為從事遠程健康管理服務的企業。
3. (略) 須為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
4. (略) 擁有省二級及以上病原微生物實驗室。
5. (略) 擁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6.競買人對該地塊的投資強度不得低于人民幣30,000元/平方米。
7.競買人須承諾于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后三年內投產、五年內達產。從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次年開始,第一年實現稅收不低于0.05億元人民幣,第二年實現稅收不低于0.1億元人民幣,項目投產后年產值不低于7億元人民幣、年稅收不低于0.6億元人民幣,達產后年產值不低于14億元人民幣、年稅收不低于1.1億元人民幣,前五年累計納稅總額不低于2.45億元人民幣(稅收包含競買人及其引進落戶本地塊 (略) 的稅收總額, (略) 得稅、增值稅、消費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 (略) 稅收,但首次購買土地及物業產生的契稅和以后年度代扣(收) (略) 得稅、消費稅、關稅和進出口環節稅、車輛購置稅除外)。供后監管方面,按照《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工業用地項目土地利用績效評估辦法(試行)的通知》(穗府辦規〔2020〕5號)和《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提高工業用地利用效率實施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2〕5號)有關規定執行。
8.競得人須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后3個月內在廣州市荔灣區辦理商事登記和稅務登記。
9.競得人須在投產前與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通力合作,引入1個互聯網健康科技平臺,2間省級實驗室, (略) ,以及5家生物技術產品研發生產企業在廣州市荔灣區注冊和稅務登記。
10.競得人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時須同時與廣州市荔灣區協作辦公室簽訂《白鶴沙AF *** -5地塊產業建設項目履約監管協議書》,并由廣州市荔灣區協作辦公室對白鶴沙AF *** -5地塊實施監督管理。
11.為建設共享、高效、綠色的園區,競得人應遵守海龍圍科創區起步區城市設計導則的要求,并按照荔灣區人民政府的總體統籌進行開發建設。建筑設計方案應根據城市設計導則預留空中連廊開口位置,并在實施過程中遵循后拿地地塊負責與先拿地地塊連接的原則,連廊須與地塊建筑同步設計、同步報批、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地塊建設應滿足海綿城市發展要求,按規劃要求實施相關配套設施建設。地塊競得人在設計配套市政設施時,應滿足我市關于全要素設計的要求,并在實施時嚴格落實。鼓勵項目實施裝配式建筑和開展BIM技術運用。
12. (略) 有建筑(包括地下建筑、地上建筑及附屬設施),其確權、分割、出讓手續按照《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提高工業用地利用效率實施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2〕5號)執行。
13.具體項目進駐時,競得人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的規定,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網上備案環境影響登記表,報相應的具備管理 (略) 門審批(審查)。
14.競得人在地塊開發時,需滿足《涉河建設項目河道管理技術規范》等相關要求。
15.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二)地塊其它出讓條件如下:
付款方式: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一次性付清出讓價款。
交地時間:土地成交之日起6個月內,由廣州市荔灣 (略) 負責按現狀交付給受讓人。
開工時間:交地之日起6個月內開工。
竣工時間:開工之日起24個月內竣工。
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50年。
具體情況及要求可參閱:《廣州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樣本)及相關規劃文件,規劃指標要求按國家有關 (略) 門最新批復執行。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其他組織均可申請競買,申請人須單獨申請,不接受自然人或聯合競買。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參加競買的,應當符合房地產市場外資準入和外匯管理的規定。凡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有嚴重違反土地出讓合同、閑置土地或有其他不良記錄的,及與其有參股、控股、投資關系的法人及其他組織,均不得參加本次競買。
三、成交原則: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時間安排
(一)公告時間:2022年8月18日至2022年9月7日
(二)網上申請時間:2022年8月18日至2022年9月7日17時
(三)繳納保證金時間:2022年8月18日至2022年9月7日17時
(四)網上掛牌時間(網上報價時間):2022年9月8日至2022年9月19日10時
(五)限時競價時間:2022年9月19日10時起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本次掛牌出讓通過廣州公 (略) 土地礦業權網上交易系統(https:/ *** )進行。競買申請人必須先行辦理CA數字證書及企業信息登記,才能登錄系統參加網上交易活動。
(二)《CA數字證書與電子簽章辦理指引》《土地使用權及礦業(其他自然資源)權類企業信息登記辦理指引》《廣州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競買須知》和《廣州公 (略) 土地礦業權網上交易系統用戶操作手冊(競買人)》等相關資料競買人可以從廣州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 *** )服務指南欄目的辦事指引中下載并認真閱讀。
(三)競買申請人應詳盡了解本次出讓 (略) 列條件,提交競買申請視同對本次出讓宗 (略) 列條件無異議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競買須知》的約束,違反有關條款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本次掛牌出讓不接受郵寄、電話、傳真、電子郵件及口頭競買申請。
(五)本次土地使用權網上交易在網上交易系統全封閉進行,實行資格審核后置;申請人網上申請時應按照系統提示上傳申請材料。申請人必須保證網上上傳及填寫資料的真實性。
(六)競買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時足額繳納競買保證金后,方可取得競買人資格。競買保證金須由競買申請人支付,競買保證金以人民幣、港幣或美元支付。競買保證金繳納時間以實際到達系統提 (略) 為準(戶名、賬號及開戶銀行詳見網上交易系統提示)。
(七)網上報價不可撤回。
(八)網上交易結束后,競得人于2個工作日內將競買申請時上傳的紙質材料及公告要求提交的相關原件材料遞交到廣州公 (略) 。出讓方將對上述材料進行審核,并于2022年9月26日17時前予以確認。
(九)競得人應在接到競得資格確認通知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與廣州公 (略) 簽訂《成交確認書》,并于簽訂《成交確認書》當日與出讓方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十)有關出讓宗地的詳細資料及掛牌文件可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網(www.gzggzy.cn)土地礦產專欄及廣州市規劃 (略) 網站的土地交易信息中瀏覽(網址:http:/ *** )。
六、聯系方式
(一)出讓方
名稱:廣州市規劃 (略)
地址:廣州市 (略) (略)
聯系人:王小姐,聯系電話:(020) ***
(二)交易機構
名稱:廣州公 (略)
地址:廣州市 (略) (略) ,郵編: ***
對外辦公時間: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服務熱線:
1.業務咨詢:(020) ***
2.CA數字證書及電子簽章:(020) ***
3.項目聯系人:蔣先生、車先生,聯系電話:(020) *** 、 ***
4.網上交易系統技術支持電話:(020) ***
廣州市規劃 (略) (略)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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