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略) (略) (略) (略) 財務培訓 (略) 房屋及配套設施 汕公資產權【2025】15號(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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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 | CQ2515B007 |
標的名稱 | (略) (略) (略) (略) 財務培訓 (略) 房屋及配套設施 汕公資產權【2025】15號(網) |
標的編號 | CQ2515B007 |
公告性質 | 正常公告 |
(略) 上交易公告
汕公資產權【2025】15號(網)
招租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財務培訓 (略) 房屋及配套設施招 (略) 上公開競價的方式實施交易:
一、交易項目
招租標的: (略) (略) (略) (略) 財務培訓 (略) 房屋及配套設施(房產占地面積38.5畝,房屋建筑面積合計6850.00m2,資產面積合計* m2);標的編號:CQ2515B007 ;用途:辦公場地;現狀:在租(租期已滿);租期:5年;5年租金起始價:*元;加價幅度:*元;保證金:*元;優(yōu)先承租權:有。
二、招租標的基本情況及用途
(略) (略) (略) (略) 財務培訓 (略) 房屋及配套設施,房產占地面積38.5畝,其中房屋建筑面積合計6850.00m2,資產面積合計* m2,出租使用用途:辦公場地,現狀:在租(租期已滿),按照廣東廣信粵誠土地房地 (略) 出具的《評估報告》(粵廣信房評字【2024】第ST0039號)評估結果,招租標的物年租金為*元/年,五年期限總租金為*元,原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yōu)先承租權。
三、競投人資格要求
(一)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成立的內資企業(yè)法人。
(二)不接受聯合體競投。
(三)不接受中外合資合作企業(yè)及外資企業(yè)競投。
競投人資格要求由招租方負責解釋。
四、競投人參與交易流程
(一)務請在報名截止 (略) (略) (在廣 (略) (略) 區(qū)域首頁點擊“交易系統”或通過http://**-portal/#/*/index進入)注冊廣東統一身份認證賬號,點擊“國有產權”提交競投申請,按要求交付保證金,獲得競投資格。網絡技術咨詢電話:0754-*。
(二)按交易活動日程安排的報價期限內, (略) (略) (略) (略) 上交易。
(三)競得人需按交易活動日程安排簽訂《成交確認書》及交易合同。
五、交易活動日程安排
(一)申請報名及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2025年4月17日16時。
(二)網上自由報價期:2025年4月18日10時至2025年4月21日10時。
(三)限時競價開始時間:2025年4月21日10時。
(四)簽訂《成交確認書》時間:2025年4月22日-2025年4月24日工作 (略) (略) 簽訂《成交確認書》。(聯系電話:0754-*)
(五)簽訂交易合同時間:需于2025年4月30日前(工作時間)。
(六)需查看標的物的,請于2025年4月10日17時前與招租方預約聯系,電話:0754-*。
六、交易須知
(一)競投人應符合資格要求,在參加 (略) 上交易前,應當知悉《廣東省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暫行辦法》(粵政數〔2023〕2號) (略) (略) 的相關產權交易規(guī)則,詳細閱讀《 (略) 上交易競價公告》《 (略) 上交易競價須知》《 (略) (略) (略) 上交易操作規(guī)程》等交易文件。同時,競投人應自行了解招租標的的實際情況,對招租標的進行實地查看和盡職調查,清楚招租標的的實際情況、用途、功能及現狀,競投人提交競投申請即視為已履行了上述行為,承諾在交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guī) (略) (略) 的產權交易相關交易規(guī)則,了解交易文件的所有內容及要求。
(二)競投人應按本項目《 (略) 上交易公告》交易流程及交易活動日程安排參與交易。招租標的現狀為在租(租期已滿)的,原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yōu)先承租權,如原承租人不放棄優(yōu)先承租權的,需在公告期限內獲得競價資格后,憑招租方出具的相關證明 (略) (略) 辦理行使優(yōu)先權手 (略) 上交易。
(三)競投人通過 (略) (略) (略) 確認為最高競價人后,應按交易活動日程安排簽訂《成交確認書》及《 (略) 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出租合同》。由于特殊原因,競得人確實無法按期簽訂《成交確認書》及《 (略) 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出租合同》的,需向招租方說明原因,征得招租方同意,逾期未辦理相關手續(xù)的,視為放棄承租權,招租方有權沒收其競投保證金, (略) (略) 依據 (略) 置通知,將競投保證金直接劃轉 (略) 置,造成招租方損失的,競投人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競投人通過 (略) (略) (略) 確認為最高競價人后,因其自身原因無法確認交易結果的,招租方有權沒收其競租保證金( (略) (略) 將依據 (略) 置通知,將交易保證金直接劃轉 (略) 置)。
(四)招租房產租期為5年,招租標的租期自移交之日起計算。招租標的現狀為在租(租期已滿),出租方在簽訂《 (略) 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出租合同》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將租賃標的交付承租方,具體交接時間由出租方與原承租方協商后確定,若出現出租方與原承租方無法協商情況的,出租方將通過訴訟等法律途徑維權,直至原承租方實際遷出后,再向承租方交付租賃標的,承租方需知曉該標的存在無法及時移交的風險。若出租方在簽訂《 (略) 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出租合同》之日起超過3個月內未能移交租賃標的,承租方有權選擇放棄交易,出租方無息退還其繳納租金及保證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原使用人按要求參與競租并被確定為中租人的,則無需移交租賃標的,但需重新辦理承租手續(xù)。
(五)租金按期收取,每6個月為1期,承租方在簽訂《 (略) 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出租合同》后15個工作日內需繳交首期6個月的租金及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為人民幣*元。若競得人無違約行為的,招租方于租用期結束且雙方結清有關債權、債務,辦妥一切有關的手續(xù)后一個月內將履約保證金無息退還。
(六)未被確認為競得人的競投人,其繳納的保證金在交易結束后5個工作日 (略) 退回,若交易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未收到退回保證金的,請速與交易中心聯系,查明原因;被確認為競得人的競投人, (略) (略) 憑招租方證 (略) 退回其繳納的履約保證金。
(七)招租標的按現狀進行公開招租,意向競投人應在報名登記前,仔細審閱招租資料的全部內容,有責任自行或委托專業(yè)機構詳細查勘招租標的,清楚招租標的現狀,對招租標的的狀況、存在的或潛在的所有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標的沒有房產證、標的有使用情況、出租用途與規(guī)劃用途不一致)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作充分了解后決定是否愿意承租;承租后按照國家規(guī)定和《 (略) 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出租合同》約定使用招租標的;對自己的承租行為承擔法律責任;承租后因招租標的現狀及瑕疵產生的一切風險,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八)租賃期間,招租標的按披露的招租標的具體情況及用途使用,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及依法準許,承租方不得將出租標的物轉租、分租或以任何方法方式允許他人使用出租標的物。
(九)承租方在租賃期間內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由承租方自行負責。在租賃期間內,承租方是租賃標的實際管理人,該租賃標的內所發(fā)生的所有安全事故,都由承租方來承擔,與出租方無關,包括且不限于高空拋物,水電燃氣使用不當,在房屋內摔倒,給承租方及同住人造成的人身傷害,出租方都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租賃期間,承租方因管理不善或違法、違規(guī)行為而引起的任何法律責任、經濟責任等(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物品的失竊、損壞、失火、糾紛等事件),全部由承租方負責;該場地的物業(yè)服務費、水電費、 (略) 理費、排污費、稅費、保險以及其他不可預見的行政事業(yè)性收費等,由承租方負責,并承擔相應的法律和經濟責任。招租方不承擔以上所述的費用,如因承租方遲交或未交而引起的損失賠償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十一)招租標的應當合法使用,否則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承擔違約責任。房屋租賃期間,承租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并沒收其履約保證金。若履約保證金金額不足彌補出租方損失的,承租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1)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改變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2)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3)拖欠租金累計*個月以上。
(十二)招租標的僅限于房產使用權,房產附著設施設備、以及其他可拆卸的附著物不包含在招租范圍內。
(十三)招租標的系國有資產,租賃期間,如因政策原因或上級決定需對出租標的進行轉讓交易,根據“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承租方可參與競買,同等條件下,承租方有優(yōu)先購買權。出租方因本租賃標的被執(zhí)行拍賣、被征收、征用、被拆遷或三舊改造等社會公共利益、政府建設需要、政策性原因或上級部門決定需提前解除協議收回的,出租方可依法提前收回出租招租標的物,承租方應無條件退出,出租方不作任何賠償,包括對承租方的各種固定投入,出租方無息退還承租方履約保證金,租金應按實結算。
(十四)租期屆滿雙方未能達成續(xù)租協議,或者合同提前解除,且承租方沒有違約行為并已結清所有費用,出租方一次性無息退還承租方履約保證金。承租標的物上的一切固定裝修及不動產不得拆除,應將承租的標的物完好狀態(tài)交還出租方。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視同自動放棄,出租 (略) 置。承租方有違約行為的或者未結清應付費用的,出租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直接劃扣承租方應支付的違約金及費用,履約保證金不足以抵扣違約金及應付費用的,出租房有權繼續(xù)向承租方主張違約金。承租方應支付的租金,出租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直接劃扣;承租方應支付的違約金,履約保證金不足以抵扣違約金的,出租方有權繼續(xù)向承租方主張違約金。
(十五)招租標的招租過程中所發(fā)生的相關稅費,由租賃雙方按規(guī)定各自承擔。
(十六)承租方租賃標的物期間,應遵守法律、法規(guī),依法使用標的物,不得將標的物作為抵押、擔保等用途;不得利用該標的物存放違禁物品,不得作餐飲、會所、住宿、園林等經營性用途,不得作為高危、高污染及任何違規(guī)、違法經營場所。另房產外墻不得擅自懸掛廣告牌,須切實做好標的物維護、修繕、治安、防火工作且承擔相應的費用。如違反有關規(guī)定,由此所發(fā)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概由承租方負責,并賠償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七)租賃期間房屋一切裝修及配套費用由承租方負責。所有漏、損、堵、塞、破等項目均由承租方自行修復。
(十八)租賃標的面積以實物現狀為準,且不因公告面積的增減而影響交易結果。
(十九)競投人被確認為承租方后,不得以招租標的現狀影響其相關證照等手續(xù)辦理(包括但不限于營業(yè)執(zhí)照、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備案證明等),致使其不能按設想使用招租標的為由,要求解除、變更《 (略) 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出租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擔賠償責任。
(二十)出租期限屆滿,合同自行終止,招租方按照有關規(guī)定重新進行招標。
以上交易須知由招租方負責解釋。
七、重要提示
(一)在交納保證金時,需按《保證金交納通知書》操作,為避免錯過繳納保證金機會,建議適當提前繳納保證金,已足額交納保證金的競投人, (略) 查看是否獲得《競價資格確認書》。保證金交納不接受現金方式 ,且競投人交納保證金的銀行賬戶(需系競投人自身資金賬戶)務 (略) (略) 錄入基本信息中的銀行賬戶一致,否則交納的款項無效,無法獲取競價資格。
(二)在交納保證金時,保證金繳款賬號務必輸入完整的保證金賬號,不可隨意省略、刪減;若在手機銀行、網上銀行和自助柜員機等渠道無法輸入完整的保證金賬號,建議通過銀行柜臺人工辦理轉賬匯款。
八、交易中心聲明
(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招租方應按規(guī)定如實披露項目信息,并對其披露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交易中心對招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二)交易 (略) 及相關媒體發(fā)布的項目信息并不構成交易中心的任何交易建議。競投人應不依賴于已披露的交易信息并需自行對標的相關情況進行必要的盡職調查和充分了解,交易中心不承擔標的物的瑕疵擔保責任,對是否受讓標的及受讓標的后可能發(fā)生的費用和存在的風險自行作出充分評估,并獨立承擔標的風險造成的一切損失或預期利益無法實現的后果,交易中心對此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競投人參加競投,視為接受標的物的現狀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規(guī)則。
九、聯系方式
(一)交易機構: (略) (略)
聯系地址: (略) (略) (略) 37號泰安御景江南花園1棟4樓412室
聯系電話:0754-*
(二)招租方名稱: (略) 機關 (略)
聯系地址: (略) (略) (略) (略) 政府大樓11樓1110室
聯系電話:0754-*
招租方: (略) 機關 (略)
交易機構: (略) (略)
2025年4月3日
附件:
1. (略) 上交易競價須知
2. (略) 上交易操作規(guī)程
3. (略) (略) 產權交易競價操作手冊v1.2(競買人)
附件資料查詢:廣 (略) ( (略) )--服務指南-相關分類(國有產權)。網址:http://**-portal/index.html#/*/fwz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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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