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略) (略) 委托了 (略) (略) 進行碼頭安全環保提升工程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部令 第4號)要求,建設單位在委托環評單位后將項目的 (略) 公示,內容如下:
* 、建設項目的基本情況
工程名稱:碼頭安全環保提升工程項目;
建設性質:改擴建;
項目投資: * 萬元;
建設地點: (略) 市 (略) 香隅鎮境內的香口港區;
工程內容與規模:
液體化學品進出口泊位:(1)拆除原設計的 DN * 液氨管線,改造為 * 條 DN * 鹵水進口管線。(2)拆除原設計的DN * 氨氣管線,改造為 * 條 DN * 燒堿( * %)出口管線;將已有DN * 燒堿( * %)進出口管線改為DN * 燒堿( * %)進出口管線。(3)新增 * 條 DN * 雙氧水( * 般性化學品)出口管線。
散雜貨進口泊位: 增加 * 條管道輸送機,用于進口工業鹽。
* 、建設單位名稱和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名稱: (略) (略) ;
聯系人:稅經理;
聯系方式: * * * ;
地址: (略) 市 (略) 香隅鎮香口港區。
* 、環境影響報告書編制單位的名稱
編制單位名稱: (略) (略) ;
聯系人:陳工;
聯系方式: *** 。
* 、公 (略) 絡鏈接
若您對項目有什么意見和看法,可按照附件中格式要求填寫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意見表,請填寫與本項目環境影響和環境保護措施有關的建議和意見(注: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規定,涉及征地拆遷、財產、就業等與項目環評無關的意見或者訴求不屬于項目環評公參內容)。
(略) 絡鏈接見附件1。
* 、提交公眾意見表的方式和途徑
若您對項目有什么意見和看法,請于公示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反饋建設單位或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可填寫公眾意見表發送電子郵件或通過郵寄信函(以郵戳日期為準)的方式反映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有關的意見和建議。您在提交意見時,請注明提交日期、真實姓名和有效的聯系方式,以便根據需要反饋,并且您的個人信息未經允許不會對外公開(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在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編制過程中,公眾均可向建設單位、環境影響報告書編制單位提出與環境影響評價相關的意見。
(略) (略)
* ○ * * 年十 * 月 * 日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