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時間 :2023-12-28閱讀次數:】
標的基本信息 | |||
項目編號 | G23139-1 | 轉讓底價 | 13.21萬元 |
項目名稱 | 位于洪湖市高潭口泵站二站的廢舊設備一批公開轉讓項目 | ||
掛牌日期 | 2023-12-28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4-01-11 |
標的所在地區 | (略) - (略) - (略) 高潭口泵站二站 | ||
其他資產基本信息 | |||
標的狀態 | 廢舊設備 | ||
其他情況說明 | 本次轉讓的廢舊設 (略) 高潭口泵站二站內,廢舊設備明細為拌和機2臺、水泥罐2個、配料機2套、拌和系統控制柜2套,裝載機1輛、電子汽車衡1套,廢舊設備明細詳見《鄂智評報字(2023第146號)資產評估報告》附表,請意向受讓方自行在公告附件中下載。 | ||
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
一、交易條件 | |||
掛牌開始日期 | 2023-12-28 | ||
掛牌公告期 | 10個工作日 | ||
是否自動延牌 | 否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1.本次轉讓的廢舊設備明細為拌和機2臺、水泥罐2個、配料機2套、拌和系統控制柜2套,裝載機1輛、電子汽車衡1套,廢舊設備明細詳見《鄂智評報字(2023第146號)資產評估報告》附表,成交后對受讓方開具稅務發票。 2.本次轉讓廢舊設備 (略) 高潭口泵站二站內,轉讓方不提供相關質量證明、技術資料,轉讓方不保證轉讓標的的正常使用,不承諾質量及功能性,轉讓標的以掛牌公告展示時現狀為準。意向受讓方在掛牌公告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標的資產進行全面了解,一經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了保證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轉讓標的現狀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轉讓標的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并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對本次轉讓標的可能存在的風險(包括但不限于標的物的保管、移交、拆除、裝卸、運輸、市場價格波動等風險)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擔,不因資產受讓后可能產生的任何風險向轉讓方和產權交易機構進行追責和索賠。成為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轉讓標的狀況包括但不限于資產質量、數量、重量、規格、材質、尺寸、完整、功能、性能及文件等方面的瑕疵為由退還轉讓標的、改變交易結果和價格、拒付交易價款,否則將視為違約。 3. 在標的成交受讓方付清全部價款后5個工作日內,轉讓方按照現狀進行移交,由受讓方自行負責拆除、搬運。標的物拆卸、裝載、運輸及產生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拆卸費、人工費、運輸費、水電費、保管費等)全部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4.標的移交后,所發生的一些安全事故及責任由受讓方全部承擔,轉讓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其他成交未說明事項請自行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載《實物資產轉讓產權交易合同(樣本)》《鄂智評報字(2023第146號)資產評估報告》附表及查閱。 7.現場勘察聯系人:魏經理,聯系電話:*。現場勘察時間:2024年1月8日。(請需要勘察標的現場的意向受讓方提前聯系預約時間)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報名登記時須交納人民幣3萬元交易保證金到武漢光谷聯合產權交易所 (略) 指定賬戶(以掛牌截止時17:00前到達武漢光谷聯合產權交易所 (略) 指定賬戶為準)。并于截止日17時(法定工作時間)前持保證金進賬憑證及有效證件到武漢光谷聯合產權交易所 (略) 辦理競買登記手續,取得競買資格,逾期不予辦理。保證金和交易價款不接受第三方代付。 2.意向受讓方被確認為受讓方次日起 3個工作日內須與轉讓方簽訂《實物資產轉讓產權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全部成交價款及產權交易費用一次性支付至武漢光谷聯合產權交易所 (略) 指定賬戶,逾期未簽訂合同或逾期未支付全額成交款、產權交易費用的則視為違約,所交保證金不予退還并追究相應違約責任。 3.受讓方須同意武漢光谷聯合產權交易所 (略) 在出具產權交易憑證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收到的交易價款一次性劃轉到轉讓方指定賬戶。 4.本次轉讓是以轉讓方提供的《產權轉讓申請書》和《鄂智評報字(2023)第146號》資產評估報告所列廢舊資產進行掛牌。受讓方須在支付完全部交易價款及產權交易費用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完成資產的交接,并對移交清單進行簽字確認,簽字確認后視為移交完畢。 5.本次轉讓標的是以現狀轉讓,意向受讓方提交受讓申請前需對轉讓標的進行充分的調查、了解,遞交受讓申請時須承諾已充分了解本次轉讓標的現狀和瑕疵,并對本次轉讓標的可能存在的風險有充分的認識,不因資產受讓后可能產生的任何經濟或民事糾紛而向轉讓方和產權交易機構進行追責和索賠。 6.本次轉讓在產權交易機構發生的費用由交易雙方各自承擔。 | ||
二、處置方案 | |||
征集到兩個及以上受讓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
三、受讓資格及審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記審核 | 是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為依法設立、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或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合法組織。 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受讓。 3、交易保證金及成交價款不接受擔保和第三方代為支付。 | ||
是否允許聯合受讓 | 否 | ||
四、保證金交納規則 | |||
收取方案 | 本次標的處置保證金收取方式為固定保證金,保證金金額為3萬元。 | ||
交納截止時間要求 | 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帳時間為準) | ||
交納方式 | 銀行轉賬 | ||
交納賬號 | 收款單位:武漢光谷聯合產權交易所 (略) 賬號:* 開戶行:招商銀行荊州分行營業部 | ||
保證金內容及處置方式 | 1.在掛牌截止后,經資格審核,如掛牌期滿只有一家符合受讓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產生,則采取協議的方式成交,該保證金扣除產權交易機構交易費后,余額直接轉為交易價款的組成部分。如掛牌期滿有兩家或以上符合受讓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產生,則該保證金直接轉為競價保證金。競價結束,成為受讓方者,該保證金扣除產權交易機構交易費后,余額直接轉為交易價款的組成部分。未能成為受讓方者,該保證金自辦理完退款手續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 2.如因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形時,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全部保證金不予退還。若保證金不足以彌補轉讓方、 (略) 的經濟損失,轉讓方 (略) 還有權進一步追究意向受讓方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①掛牌截止后,意向受讓方單方要求撤回受讓申請的; ②以協議方式轉讓的,意向受讓方在被確認為受讓方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不簽訂《實物資產轉讓產權交易合同》的; ③以網絡競價方式轉讓的,意向受讓方未按要求參與競價及應價, 或者在被確認為受讓方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不簽訂《實物資產轉讓產權交易合同》的;④未在規定期限內繳納全部成交價款及交易費用的。 除非轉讓方和受讓方另有明確約定,否則從《實物資產轉讓產權交易合同》簽訂時起,扣除交易費用后剩余的保證金自動轉為合同交易價款的一部分,保證金保證作用終止,合同雙方權利義務按合同約定履行。 | ||
轉讓方信息 | |||
轉讓方名稱 | 湖北華夏 (略) | ||
評估信息 | |||
評估機構 | 湖北 (略) | ||
評估核準(備案)機構 | (略) (略) | ||
核準(備案)日期 | 2023年11月28日 | ||
評估基準日 | 2023年10月17日 | ||
評估報告文號 | 鄂智評報字(2023第146號)資產評估報告 | ||
標的評估值(萬元) | 13.21萬元 | ||
賬面凈值(萬元) | |||
經辦人聯系方式 | |||
交易機構 | 武漢光谷聯合產權交易所 (略) | ||
聯系人、聯系電話 | 魏經理 0716-* | ||
交易機構地址 | (略) 沙北 (略) 朗園22號樓3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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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