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務條款:
一、報價要求: 1、燃料液化天然氣(LNG)報價時必須含增值稅(稅率:9%)及其它一切相關費用。2、供應商在歐貝平臺詢比采購項目報價階段中,授權給經辦人辦理相關業務的,提供內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掃描件的授權委托書(需蓋公章上傳掃描件);不存在授權情況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掃描件。*二、資質要求: 營業執照經營類型須符合所參加比選燃料加注的要求,且在有效期內(供方需提供營業執照、燃氣經營許可證、氣瓶充裝許可證、開戶許可證等相關證件)。三、售后服務: 供方所提供液化天然氣(LNG)需保證質量,計量用具應符合國家規定標準;供方為需方做好每次加液化天然氣(LNG)明細臺賬(明細臺賬表所含內容包括加氣日期、時間、加氣量、車牌號、加液員簽字、司機確認簽字),為需方提供單車加液化天然氣(LNG)小票 (略) 統計,為需方核算員提供加液化天然氣(LNG)明細賬便于結算;供方保證液化天然氣(LNG)源不間斷供給,遇特殊情況需提前一周告知需方;供方場站內安全設施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標準,若因供方原因造成需方車輛及其它損失的,供方應負全部責任,并賠償需方所有損失;供方在供貨前需提供所供產品的質檢報告和其它相關資料;供方如不能滿足需方要求,需方有權利解除合同進行重新詢價。四、供貨時間規定: 中選后簽訂框架協議,從簽定合同之日起期限二個月。五、付款式方式以實際加注量為準, 由于調價比較頻繁,結 (略) 場價結合供方調價通知(價格確認單),經雙方確認后,每月20日結賬,供方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進行掛賬;次月底付清。發詢數量為預估數量,按實際加注數量結算,但不能大于預估數。六、運輸方式: 需方為供方提供所需加注液化天然氣(LNG)車輛車牌號明細,到供方指定站點加注液化天然氣(LNG)。七、交貨地點: 供方指定站點加注液化天然氣(LNG),車輛加注完成后,雙方現場人員簽字認可。八、交貨時間: 從簽定合同之日起二個月內按需方加注情況交貨。九、包裝要求: 無十、產品質量及服務承諾: 供應商須簽訂并加蓋公章上傳《產品質量及服務承諾書》(詳見發詢附件),對產品質量、貨源保障、守信履約、售后服務等做出承諾,并上傳系統。十一、中選方案: 按項中選(涉及配套性的除外)。十二、供應商違約規定: 1.供應商合伙串通進行報價的,禁止其參與平臺業務3-6 個月; 2.供應商中選后未簽定合同,主動放棄的,禁止其參與平臺業務 3-6 個月; 3.供應商中選后已簽定合同,主動放棄的,禁止其參與平臺業務 6-12 個月; 4.供應商參與同一采購主體的采購項目,開標后主動放棄中選資格累計兩次的,禁止其參與平臺業務 6-12 個月; 5.存在同一制造商與其授權代理商參于同一采購項目、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購主體授權兩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權代理商完全承擔質量及售后服務等全部責任、授權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禁止其參與平臺業務 3-6 個月; 6.提供虛假材料的供應商,禁止其參與平臺業務 12 個月; 7.供應商所供產品有質量問題的,禁止其參與平臺業務12-36 個月; 8.處罰期內發現在其它項目有其它失信行為的,視具體違規情形,延長處罰期限,最長 3 年。 十三、 (略) 監督電話及電子監督郵箱: 二級公司監督電話: 0356-*晉 (略) 電子監督郵箱:*@*63.com 十四、合同簽訂主體: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