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務條款:
一、報價要求:1、所有報價均以人民幣報價。2、報價應為:材料運至需方指定地點總價(包括一切稅費、運輸、裝卸及包裝費、保險和其它伴隨發生的費用總和),注:增值稅為13%。3、報價人需在報價單上報出單價和總價。如總價與單價的核算不符,以按單價核算的總價為準。4、為規范采購活動,避免不正當競爭,保證產品質量,報價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價格報價。二、資質要求:1、報價方必須是生產企業或經銷商。2、供應商中標后,省內供應商三日內、省外供應商七日內攜帶發詢要求所有報價資料辦理合同相關手續(為防止合同丟失,需到我公司現場辦理合同相關手續,不支持郵寄辦理),超期未辦理按供應 (略) 理。3、需提供樣品的物資,自接到送樣品通知之日起, (略) 供應商三日內送樣品,省外供應商七日內送樣品。4、發詢所有物品規格型號為通用規格型號,如供應商報價規格型號與發詢要求規格型號不否,供應商需上傳澄清說明。5、所有補充資料全部通過聯機洽談提供,需供應商24小時內補齊資料,超期未提供的視同供應商放棄。三、售后服務:產品在使用過程中出現質量問題,供貨方須免費保修或更換,如果仍無法滿足使用方的要求,將取消供貨資格、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安全責任全部由供貨方承擔。出現技術性問題時,及時指派技術人員到現 (略) 理。四、供貨時間規定1、雙方簽訂代儲合同即日起,有效期2年。此期間內,出賣人按照買受人書面通知的數量及到貨時間供貨。數量送完或有效期截止,二者完成一項皆終止合同。2、對于安全生產或搶險救災所需的急用貨物應保證在接到通知后須即刻按照買受人要求送貨。五、付款方式:出賣人應當按代儲合同約定的條件提供代儲貨物,所供代儲貨物先行存儲在買受人倉庫,待買受人使用合格后,方可結算。根據代儲訂貨合同以及完整的入庫、出庫、使用、驗收等手續給予掛賬,掛賬前出賣人應提供符合財務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等相關資料;按照訂購合同,符合掛賬條件的,從最后 (略) 經營情況以銀行電匯或匯票的方式分期分批結算,買受人視資金情況分期分批支付合同價款,三年內付清,不計利息。六、運輸方式:根據買受人要求結合材料本身特點,出賣人靈活選擇運輸方式。七、交貨地點: (略) 右玉縣元堡子鎮紅寺洼村南陽坡煤礦倉儲中心八、交貨時間:出賣人收到買受人書面通知后,需在5日內把代儲物資送到指定地點。九、包裝要求:代儲物資包裝須整潔完整,包裝內須有送貨清單、合格證、檢驗報告和相關物資資質證書。如因出賣人包裝原因造成代儲貨物的損壞,由出賣人負責修復或調換,發生的一切費用由出賣人承擔。十、產品質量及服務承諾:出賣人需簽定《產品質量及服務承諾書》(附件),對產品質量、貨源保障、守信履約、售后服務等做出承諾。十一、中選方案:按項中選。十二、供應商違約規定:1、供應商合伙串通進行報價的, (略) 業務3-6個月;2、供應商中選后未簽定合同,主動放棄的, (略) 業務3-6個月;3、供應商中選后已簽定合同,主動放棄的, (略) 業務6-12個月;4、供應商參與同一采購主體的采購項目,開標后主動放棄中選資格累計兩次的, (略) 業務6-12個月;5、存在同一制造商與其授權代理商參于同一采購項目、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購主體授權兩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權代理商完全承擔質量及售后服務等全部責任、授權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 (略) 業務3-6個月;6、提供虛假材料的供應商, (略) 業務12個月;7、供應商所供產品有質量問題的, (略) 業務12-36個月;8、處罰期內發現在其它項目有其它失信行為的,視具體違規情形, (略) 罰期限,最長3年。十三、 (略) 監督電話及 (略) 監督電話:0349-#晉 (略) 電子監督郵箱:*@*63.com十四、合同簽訂主體:大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