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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華 (略) 計劃對 * 日- * 日 (略) 電子掛牌交易,現公開邀請符合條件的交易商參加。
* 、交易時間
* 日 * : * - * : * 。
(略) 交易有流標量, (略) (略) 掛牌交易, (略) 為準
* 、交易資格
在國能 * ·內蒙 (略) 資審合格的煤炭生產企業和經銷企業均可參加。
* 、成交規則
1、交易開始后按照“優先價格低、其次數量大、最后報價時間早”的原則。
2、最小變動價格為1元/噸。
3、成交后合同期內如出現因采購方再次交易而導致價格差異時,供煤商可選擇繼續按原價格 (略) 交易后的各成交單位加權平均價 (略) ,當供煤量≥(合同量/合同約定的天數)×拉運進度天數×最低履約 (略) 新價格。
* 、煤炭質量標準(表 * )
煤種名稱 | 煤質指標 | |||||
全水 | 灰分 | 全硫 | 熱值范圍 | 灰熔點 | 粒度 | |
Mt% | Ad% | St,ar% | Qnet,arkcal/kg | ST℃ | mm | |
外購 * | * | ≤ * | [0.3,1.0] | * ≤低位發熱量< * | > * | 0~ * |
* 、煤種、招標量、攔標價及交割地
攔標價及采購量(表 * )
單位:萬噸元/噸
標段 | 煤種 | 采購 總量 | 交貨 方式 | 含稅攔標價 | 交貨 地點 | 最小 提報量 |
萬利 * 礦 | 外購 * | 1.4 | 場地 交貨 | * | (略) 地受煤坑 | 1.4 |
外購各煤種價差計算表(表 * )
煤種 | 價差(元/噸) |
外購 * | + * |
外購 * | 0 |
外購 * | - * |
* 、質量、數量確認及其他相關要求
1、交易商必須具備不間斷均衡供煤能力,若因自身原因連續 * 天完不成日均供煤量的最低履約量時,采購方有權終止合同,且扣除相應違約保證金。
2、供煤商必須按采購方要求提供煤質持續穩定的合格商品煤,若連續兩天商品煤指標低于基準熱值、高于硫份要求,采購方有權停止拉運且終止合同,扣除相應違約保證金。
3、數量確認“ (略) 過磅衡數扣0.2%場耗后為準。如發生嚴重虧噸,供需雙 (略) 現場校驗,以雙方認可數量為準;交易商供應煤炭容重最低應達到0. * t/m3。
4、煤質獎罰及結算規則:
(1)熱值獎罰
1.外購 *
單卡獎罰標準:(外購 * 基準價-外購 * 基準價)/ * 。
“單卡獎罰標準”為 * 元/噸/ * =0. * 元/噸(小數點后保留 * 位, * 舍 * 入)。
以煤炭質量標準(表 * )的發熱量指標為基準,結算發熱量每增加1kcal/kg,價格增加“單卡獎罰標準”元/噸,超出 * kcal/kg時,不再獎勵;每降低1kcal/kg,價格下降“單卡獎罰標準”元/噸。若結算發熱量低于基準發熱量 * kcal/kg以上,則超過 * kcal/ (略) 分,每降低1kcal/kg,價格下降2ד單卡獎罰標準”元/噸。最終獎罰計算結果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 舍 * 入。
(2)硫分(收到基全硫)
以煤炭質量標準(表 * )的“硫分”指標為基準,結算硫分每超出上限0. * 個百分點,價格降低0.2元/噸;每低于下限0. * 個百分點,價格增加0.2元/噸。若高于1.2% (略) 分,每超出0. * 個百分點 價格降低0.4元/噸。
(3)當日煤質檢驗 (略) 和萬利 * 礦平均檢驗值為準,作為 * 個結算批次。
(4)最終獎罰計算結果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 舍 * 入。
(5)質價考核辦法:質量以采購方化驗為準。
(6)采購方有權直接從煤款中扣除煤質調價的價款。
5、供煤商按照采購方要求的 (略) 供煤,供煤商負責與當地村民 (略) 門的協調工作。
6、本次煤炭采購業務,拒收烘干煤。
7、供煤商需遵守采購方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 、貨款結算方式
供煤商供煤量達到成交量的 * %時,按照合 (略) * 次預結算(付款比例不超過預結算金額的 * %)。合同期滿后,依據增值稅發票和“外購煤煤質化驗結果平均值表”“外購煤履約情況統計表”等相關資料,根據實際拉運 (略) 貨款,本期采購方以現金方式支付貨款。
* 、 (略) 理及保證金管理
( * )交易商招標規范管理
1、中標結果公示期限內,若中標單位選擇棄標,扣 (略) 競價保證金。 (略) 按評標原則增補,增補單位的量、 (略) 棄標方的中標數量和價格, (略) 。
2、競價成功后中標單位若未能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合同簽訂,則視為中標單位違約,全額扣除競價保證金。
3、以虛假手段獲取交易商資格,若中標,取消中標資格,報價作廢,空缺按評標名次增補,并重新計算加權平均價。如屬于 * 般性違規,扣除競價保證金;如涉及違法, (略) 在 (略) 門處理。
( * )中標后的履約管理
1、合同最低履約率按 * %考核。如果合同中標量小于采購總量時,合同履約天數=中標量/日均量,合同期由摘單次日起計算。
2、 (略) 期內如煤炭需求增加,采購方要求增加供應量,雙方依據自愿的原則接受增量,接受增量的數 (略) 協商,接受的增量不設上限。
3、采購方及第 * 方因素導致的違約:
(略) 期內,因采購方或惡劣天氣等原因導致未完成拉運天數影響供貨量的,由采購方對影響因素和天數統計說明,報外購 (略) 作為核減合同履約考核的依據,根據實際影響程度按調整后的履約情況對 (略) 考核。
4、供煤單位違約:
(略) 期內, (略) 的最低履約量,對 (略) (略) 罰,按(中標量×最低履約率-實際結算量)×合同價×5%扣除履約保證金,若保證金不足則直接從煤款中扣除。
( * )限制交易政策
供煤單位出現棄標、虛假手段獲取交易資格、因自身原因違約、長時間不按期限提供增值稅發票、嚴重失信(數量質量作假、 (略) 合同)等情況的, (略) 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做出暫停該交易商 (略) 罰。
( * )保證金的繳納與退還
請各參與交易的供煤商在競 (略) 轉賬方式足額支付每單競價保證金:外購 * :5萬元(競價保證金=采購總量×含稅攔標價×1.5%、單位萬元)。交易前半小時拒收競價保證金,競價成功后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保證金匯入神華 (略) 指定賬戶,賬戶信息如下:
單位名稱:神華 (略) 運銷分公司
(略) :工行內 (略) (略) 支行
銀行賬號: ***
履約保證金:每單履約保證金按照煤種收取,外購 * 固定按 * 元/噸收取,外購 * 固定按 * 元/噸收取(單位萬元、 * 舍 * 入保留到十位數)。由競價保證金 (略) 分:外購 * :5萬元),由中標單位向采購方補齊。
在煤炭 (略) 期滿 * 日內,由供煤商申請,神華 (略) 審核后,采購方負責退還履約保證金。
* 、 (略) 期及其它事宜
(略) 期: * 日 * : * - * 日 * : * 。
神華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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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