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自然資 (略)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
榆政資規告字〔2024〕18號
(略) 政府批準, (略) 自然資 (略) (以下簡稱出讓人)決定于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23 (略) (略) (以下簡稱交易中心)電子交易系統以掛牌方式出讓下列2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序號 | 宗地 編號 | 位 置 | 面積(畝/平方米) | 用途 | 規 劃 設 計 條 件 | 出讓 年限(年) | 競買保證金 (萬元) | 起始價 (萬元) | 增價幅度(萬元) | ||
容積率(R) | 建筑密度(%) | 綠地率(%) | |||||||||
1 | YTC(2024)68 | 科創 (略) 南 | 14.94/ 9958.31 | 住宅 | 1.2≤R≤2.0 | ≤24 | ≥35 | 70 | 1330 | 3315 | 10 |
2 | YTC(2024)69 | 科創新 (略) 北、 (略) 東 | 55.45/ (略).976 | 住宅 | 1.2≤R≤2.1 | ≤24 | ≥35 | 70 | 5380 | (略) | 20 |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具有房地產開發資質的企業均可申請參加競買,法律、法規及掛牌出讓文件限制的除外;本期掛牌出讓只接受在交易中心電子交易系統電子化報名。
三、提交競買申請前,申請人應對出讓宗地進行實地踏勘,全面了解掛牌出讓文件和宗地現狀;宗地以現狀出讓,宗地周邊配套設施、公共服務規劃情況及其它約定,詳見出讓須知。對掛牌出讓文件和宗地現狀有疑問的,應在競買申請前向出讓人書面提出。根據《 (略) 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榆林 (略) 新建住宅項目配建幼兒園鄰里中心規劃用地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榆政辦函〔2022〕11號)文件要求,規定 (略) 服務設施,建成后無償移交。
四、 (略) 政府促進 (略) (略) 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要求,上述出讓住宅用地以現房銷售。
五、報名參與競買上述公告中宗地的申請人均視為自愿接受本期掛牌出讓文件中所有規則的約束、按照交易規則進行操 (略) 上交易的最終結果。競買人操作詳見《 (略) 土地交易競買人操作手冊》(獲得地址為:交易 (略) 站(http://**)/服務指南> (略) )。
六、申請人須在報名前持掛牌出讓文件要求的申請文件到 (略) 提交競買申請,取得競買(入庫)資格的申請人在交易中心入庫備案后,用辦理的CA鎖、賬號登(略)交易中心電子交易系統進行報名及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的銀行賬號,并在規定時間內向該賬號足額交納競買保證金,以銀行實際到賬時間為準,逾期不再受理。資料下 (略) 絡競價均在“交易中心電子交易系統”進行。
報名時間:2024年12月25日9:00至2025年1月21日16:00
保證金交納時間:2024年12月25日9:00至2025年1月21日16:30
(略) 絡競價時間:2025年1月14日9:00至2025年1月23日16:00
六、申請人持在電子交易系統中打印的“競買保證金交納電子回單”及“競買資格通知書”,于2025年1月21日17:00前至 (略) 進行最終的競買資格確認,通過資格審查的,方能取得競買資格。
七、本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價高者得為原則確定競得人(設有底價的不得低于底價);本期掛牌出讓不接受聯合競買。
八、未盡事宜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辦理,如遇到疑難問題請撥打以下電話:
宗地業務辦理(市民大廈11樓1126室0912-(略))
電子交易系統(交易中心業務三科 0912-(略))
CA鎖(數字證書)辦理(市民大廈 (略) E14、E15窗口0912-(略))
電子交易系統技術咨詢:(略)
(略) 自然資 (略)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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