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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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 | HA2024DF* | 監測編號 | GR2024HA* | ||
標的名稱 | 貴州省畢節市七星關區百里杜鵑路和深圳路交叉口西北側南光新城二期J幢1層2號房產 | 轉讓底價(萬元) | 109.9264 | ||
掛牌日期 | 2024-03-20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4-04-03 | ||
資產概述 | 貴州省畢節市七星關區百里杜鵑路和深圳路交叉口西北側南光新城二期J幢1層2號房產 |
標的資產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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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具體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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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號 | 黔(2022) (略) 不動產權第*號 | 地址 | (略) 七星關區 (略) (略) 交叉口西北側南光新城二期J幢1層2號 |
建筑面積 | 171.76平方米 | 建筑結構 | 鋼筋混凝土結構 |
建成時間 | 已用年限 | 年 | |
配套設施 | 其他內容詳見備查文件 |
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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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易 條 件 | 掛牌開始日期 | 2024-03-20 | |||
掛牌公告期 | 11個工作日 | ||||
是否自動延牌 | 否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優先權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 是(放棄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1、意向受讓方在掛牌公告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標的資產進行全面了解,一經遞交受讓申請,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轉讓標的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并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成為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及資產質量、數量方面的瑕疵等為由退還標的物或拒付價款,否則將視為違約。 2、非因轉讓方原因,出現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的,轉讓方有權將本次轉讓資產再行掛牌轉讓,對受讓方交納的全部受讓保證金不予退還,扣除為組織此次交易所產生的相關費用后剩余部分歸轉讓方所有,作為對交易機構及轉讓方的補償,不予退還的保證金尚不足以彌補轉讓方損失的,意向受讓方還應當另行承擔賠償責任。再行轉讓的價格低于本次轉讓價的,前述受讓方須補足差額。 (1)未能按時簽訂《實物資產交易合同》的: (2)未按時支付應付轉讓價款、產權交易服務費等相關費用的; (3)掛牌期滿成為2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之一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或未按時參加后續拍賣程序,或雖參加但未以不低于起拍價應價的,或惡意競價造成交易失敗的; (4)拍賣成交后,被以最高應價確定為買受人,但未按拍賣人要求簽署拍賣成交確認書的; (5)故意提供虛假、失實材料造成轉讓方和產權交易機構損失的;(6)產權交易機構交易規則中規定的意向受讓違約的其他情況。 3、本次交易不允許聯合受讓。4、本次交易的11套房產中部分房產存在租賃情況涉及優先購買權,具體情況如下:9套住宅無租賃情況,不涉及優先購買權。2套商鋪存在租賃情況,原租賃人未明確表示放棄優先購買權。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信息披露公告期內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拍賣方式進行轉讓;如產生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按程序采取協議轉讓方式進行轉讓。有意受讓者請于公告期內向產權交易機構提出受讓申請,提交相關資料,并向產權交易機構交納交易保證金(以銀行到賬為準)。逾期未提出受讓申請。未提交相關材料或未按時足額交納保證金的,視為放棄意向受讓和購買。若受讓成功,保證金依次沖抵交易費用。交易價款;若受讓未成功,則全額無息退還。 2、意向受讓方應在被確定為受讓方之日起后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實物資產交易合同》,并于《實物資產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全部轉讓款一次性付至產權交易機構指定賬戶,若受讓方為轉讓方債權人,轉讓方將以此次房產成交價款沖抵所欠對應金額的債務,交易價款多出債務的金額由受讓方與轉讓方協商解決。 3、本次轉讓房產以現有狀況進行交割,轉讓方收到全部交易價款或完成簽訂轉讓協議后10個工作日內,以房屋現狀進行實物移交,將房屋有關權屬證明及房屋鑰匙移交給受讓方,過戶事宜由受讓方自行辦理,轉讓方積極提供必要協助。 4、房屋產權過戶過程中產生的相關稅費及相關手續費由受讓方承擔。 5、意向受讓方應詳細了解并確認自身符合國家、 (略) 現行有效的購房資格等相關政策,同時應承擔購房政策變化所導致的相關風險。 6、標的資產物業、水、電、暖氣等相關費用在辦理過戶手續之前產生的費用由轉讓方承擔,辦理過戶手續之后產生的費用由受讓方承擔。7、受讓方成交后,須承擔成交額1%的交易服務費。 | ||||
處置方案 | 組織交易方式 | 拍賣 | |||
處置方案 | 每個標的單獨征集意向受讓方 | ||||
受讓資格及審核方式 | 是否需要登記審核 | 是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為依法注冊、有效存續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2、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
是否允許聯合受讓 | 否 | ||||
保 證 金 設 定 | 收取方案 | 本次標的處置保證金收取方式為固定保證金,保證金金額為*元。 | |||
交納時間 | 交易機構受讓登記后交納 | ||||
交納截止時間要求 | 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帳時間為準) | ||||
交納方式 | 其它 |
轉讓方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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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方名稱 | (略) | ||||||
注冊地(住所) | (略) 石景山 (略) 20 號 | ||||||
法定代表人 | 梅洪亮 | ||||||
注冊資本(萬元) | *.* |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
企業類型(經濟性質) | (略) | ||||||
所屬行業 | 暫無 | ||||||
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9XY | ||||||
經營規模 | 大型 | ||||||
內部決策情況 |
經辦人聯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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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機構聯系人 | 朱先生、陳先生 | ||||
交易機構聯系電話 | *、* | ||||
交易機構聯系傳真 | |||||
交易機構聯系郵箱 | |||||
交易機構聯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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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意向方如對河南 (略) 網站披露的項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條件、資格條件、對項目交易有重大影響的相關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義的,應以交易各方最終簽定的交易合同的相關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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