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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略)
(公告文號:牡探讓字〔 * 〕 * 號)
(略) (略) (略) 牡探讓字〔 * 〕 * 號
* 、出讓人
名稱: (略) 市 (略)
場所: (略) 市 (略) 區 (略) 路 * 號
* 、礦業權交易平臺
名稱: (略) 公 (略)
場所: (略) 市 (略) 區 (略) 街 * 號
* 、出讓探礦權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 (略) 省 (略) 市興隆鎮橋頭村飲用天然礦泉水普查
勘查礦種:礦泉水
地理位置: (略) 市 (略) 橋頭村北1. (略)
面積:2. * 平方千米,拐點坐標如下( * 國家大地坐標):
序號 | 經度 | 緯度 |
1 | * . * | * . * |
2 | * . * | * . * |
3 | * . * | * . * |
4 | * . * | * . * |
5 | 0 | 0 |
資源儲量:
開采標高: 米至 米
資源開發利用情況: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及土地復墾要求:
序號 | X | Y |
1 | * . * | * . * |
2 | * . * | * . * |
3 | * . * | * . * |
4 | * . * | * . * |
5 | 0 | 0 |
勘查工作程度:普查
勘查投入要求:達到《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中第 * 條規定的勘查投入標準。
擬出讓年限:5年
起始價: * 萬元
起始出讓收益率:%
* 、競買人的資質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注冊的營利法人或者非營利法人中的事業單位法人(外商企業還需持有《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2.未在失信聯合懲戒名單內。
* 、出讓方式及交易的時間、地點
出讓方式:掛牌
掛牌時間: * 日 掛牌時間: * 日— * 日
網上地址:http:/ ***
* 、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和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及方式
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符合競買人資質條件的,請按照“ (略) 公 (略) ” (略) 的《關于 (略) 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用戶注冊及辦理數字證書的說明》辦理數字證書,登錄“ (略) 公 (略) ”(用I (略) 址http:/ *** )交易平臺,在 * 日9時至 * 年 3 月 * 日 * 時 ,下載本項目的出讓文件。本次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詳見出讓文件。
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 * 日— * 日
申請報名方式:本次掛牌出讓只接受 (略) 上申請,不接受電話、郵寄、口頭、聯合競買等方式申請。1.報名時間: * 日9時至 * 年 3 月 * 日 * 時( (略) 時間,下同)。2.申請方式:競買人通過“ (略) 公 (略) ”提交競買申請,并在 * 年 3 月 * 日 * 時前通過交易平臺查看是否獲得競買資格。獲得競買資格后,請于 * 年 3 月 * 日 * 時前將競買保證金足額交納至“ (略) 公 (略) ”給定的賬戶,方可參與掛牌活動。
申請報名需提供的資料:申請材料:在公告規定的報 (略) 站上傳(原件掃描件、PDF格式)以下材料:⑴探礦權競買申請書;⑵ (略) 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委托他人參加的,應同時提供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⑷開戶許可證或開戶證明文件;⑸ 參加競買保證書;⑹外商企業還須上傳《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 、確定中標人/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1.本次探礦權掛牌出讓設有掛牌起始價,按照報價不低于掛牌起始價且為最高報價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在掛牌競價期限截止時無繼續競價的,最高報價者為競得人,最高報價如有多人,先提交報價者為競得人。掛牌期限截止時有意愿繼續競價的,通過電子競價確定競得人。報價均低于掛牌起始價的,不成交。2.掛牌成交后,競得人應與 (略) 市 (略) 簽訂《探礦權成交確認書》。3.競得人應按《探礦權成交確認書》約定的期限與 (略) (略) 簽訂《探礦權出讓合同》,并按合同約定全額繳納探礦權出讓收益。
* 、風險提示
1.本次出讓的探礦權為風險性勘查,礦產資源勘查具有較大投資風險,競買人應充分了解和考慮找礦結果的不確定性及存在不可預見的自然風險,慎重決策,投資及安全風險 (略) 承擔。2.競買申請人參與報價,即視為對出讓文件、地質資料無異議接受,對參與掛牌 (略) 為承擔法律責任。3.競買人不得以地質資料不詳、政策法規變化、不可抗力等為由 (略) 門提出退款、索賠要求。4.本次出讓的礦業權僅為該區塊的探礦權,不包括土地、林地、草原等其它使用權。
* 、對交易礦 (略) 理方式
在《探礦權出讓合同》簽訂前,對交易過程中產生的異議,按照異議的情形,分別由 (略) 省公 (略) 、 (略) (略) 予以澄清。在《探礦權出讓合同》簽訂后產生的爭議,按 (略) 。
十、失信聯合懲戒提示
有下列情形之 * 的,競得結果無效,將其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名單并由其承擔相應損失:⑴競得人拒絕簽訂《探礦權成交確認書》的;⑵競得人未按《探礦權成交確認書》約定的期限與出讓人簽訂《探礦權出讓合同》,或者拒絕簽訂的;⑶競得人未按《探礦權出讓合同》約定,全額繳納探礦權出讓收益的;⑷競得人提供虛假文件、資料或者隱瞞 (略) 賄、惡意串通等其他不正當手段競得的;⑸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 * 、其他內容
本公告在 (略) 市 (略) (略) 、 (略) 公 (略) 交易大廳同時發布。
(略) 市 (略)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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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