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中國鐵建/中國鐵建大橋局/三公司/綏凌高速項目
發布時間:2024-06-12 14:15:04
投標截至時間:2024-07-03 10:00:00
內容:
中國鐵建大 (略)
遼寧凌 (略) 3標項目經理部
物資采購招標采購文件
(招標編號:DQJ-LSGS-2024-06)
招 標 人:中國鐵建大 (略)
遼寧凌 (略) 3標項目經理部
招標機構:中國鐵建大 (略)
2024年6月
遼寧·建昌
中國鐵建大 (略) 遼寧凌 (略) 3標項目經理部
物資采購招標采購邀請書
招標編號:DQJ-LSGS-2024-06
(被邀請單位名稱):
1.招標條件中國鐵建大 (略) 遼寧凌 (略) 3標項目經理部建設資金已落實。項目的資金來源于項目資本金、建設期投資補助(車輛購置稅補助資金、政府方出資補助)以及融資資金等。項目資本金由中選社會資本出資和政府方出資兩部分組成。
2.招標依據2.1《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2.2《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號);
2.3《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號);
2.4《中國鐵建大橋工程局集團物資集中采購管理辦法》;
2.5其他相關法律法規。
3.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3.1項目名稱:中國鐵建大 (略) 遼寧凌 (略) 3標項目經理部
3.2招標編號:DQJ-LSGS-2024-06
3.3項目概況:新建遼寧凌 (略) 3標項目經理部工程位于位于建昌縣境內,起于石佛鄉,終于雷家店鄉。里程樁號為K78+246.784~K106+000;共1個斷鏈,斷鏈樁號K103+614.470=K103+600,路線全長27.768km。 (略) 基長17.58km,隧道長4.28km,橋梁長4.18km,路基挖方474.*m3,路基填方400.*m3,棄方100.*m3,強夯21.*㎡,預制T梁1514片,現澆箱梁44孔,橋涵工程混凝土28.*m3,噴射混凝土4.*m3,模筑混凝土39.*m3。
3.4物資名稱、包件劃分、計劃交貨期等詳見附表1。
4.投標人資格要求4.1 砂
(1)營業范圍要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書、招標物資生產或供應經驗的生產廠或代理商;
(2)財務能力要求:具有納稅人資格,具有良好的資金財務狀況,具備相應的墊資能力并接受合同書范本,須提供公司內部財務報表。小規模納稅人優先。
(3)生產能力要求:生產商具有投標產品生產能力證明;具有投標產品生產能力證明;具有相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具有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經檢驗檢測合格的專業生產設備;
(4)質量保證能力要求:須提供招標物資2021年至2023年省、部級或以上專業檢測機構出具的合格檢測報告不少于兩份;每種物資全指標技術參數性能滿足國家和行業最新標準的各項規定;
(5)供貨業績要求:投標人2021至2023年至少有1份高速工程建設項目或國家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的供貨業績相關證明材料,提供合同掃描件或中標通知書,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6)履約信用要求:最近三年內(2021年至開標前)沒有與騙取合同有關的犯罪或嚴重違法、違規行為而引起的訴訟和仲裁;近兩年(2022年至開標前)不曾在合同中嚴重違約;財產未被接管或凍結,企業未處于禁止或取消投標狀態;未被 (略) 列入“限制交易供應商名單”、“不合格供應商名單”或“供應商黑名單”;
(7)其他要求: (略) 、全 (略) ,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時投標;具備跨地域的供應、集散能力。
4.2碎石
(1)營業范圍要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書、招標物資生產和供應經驗的生產商或代理商;
(2)財務能力要求:具有納稅人資格,具有良好的資金財務狀況,具備相應的墊資能力并接受合同書范本,須提供公司內部財務報表。小規模納稅人優先。
(3)生產能力要求:生產商具有投標產品生產能力證明;具有相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具有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經檢驗檢測合格的專業生產設備;
(4)質量保證能力要求:須提供招標物資2021年-2023年省、部級或以上專業檢測機構出具的合格檢測報告不少于兩份;每種物資全指標技術參數性能滿足國家和行業最新標準的各項規定;
(5)供貨業績要求:投標人2021年-2023年至少有1份高速工程建設項目或國家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的供貨業績相關證明材料,提供合同掃描件或中標通知書,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6)履約信用要求:最近三年內(2021年至開標前)沒有與騙取合同有關的犯罪或嚴重違法、違規行為而引起的訴訟和仲裁;近兩年(2022年至開標前)不曾在合同中嚴重違約;財產未被接管或凍結,企業未處于禁止或取消投標狀態;未被 (略) 列入“限制交易供應商名單”、“不合格供應商名單”或“供應商黑名單”;
(7)其他要求:明確料源地。
4.3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
4.4投標人必須提供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物資,且制造地、生產線、生產工藝及原材料等始終與投標承諾一致;
4.5本次招標物資一包可接受多投。
4.6不接受因物資質量、供應等問題,被行業主管部門處罰且在有效期內的供應商;
不接受近一年內在 (略) 公布有違法行為記錄及物資供應不良記錄的供貨商;
不接受自投標文件遞交之日起前1 (略) 生效判決、裁定認定的行賄犯罪記錄的供應商;
不接受已 (略) 場的供應商;
(略) 發布的信用評價結果處于投標限制期的供貨商。
5.招標文件的獲取投標人請在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18日報名期間, (略) (網址:http://**)完成注冊, (略) 的“供方子門戶”,在所投標段(包件)點擊參與投標完成線上報名工作,本次開標需要電子CA鎖,請在開標前提前辦理好鐵建云采的電子CA鎖(具體操作參見“鐵建云采-“小鹿課堂”-“操作指南”-“供方子門戶操作手冊”等附件或咨詢鐵建云采客服*)。(電子CA鎖辦理需要約一周時間,請各投標人一定提前辦理,無CA不影響購買標書,但影響開標,投標人在招標文件發售截止后七個工作日必須完成辦理。)
6.投標文件的遞交6.1電子投標文件的遞交: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2024年7月3日10時。網上遞交:遞 (略) (網址:http://**)的“供方子門戶”。 投標人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完成所投包件投標文件上傳遞交以及報價維護,投標截止時間前未完成投標文件上傳遞交的,視為撤回投標文件,責任由投標人自負。
7.招標人信息及相關單位聯系方式7.1招標人:中國鐵建大 (略) 遼寧凌 (略) 3標項目經理部
項目地址:遼 (略) 建昌縣億豐冰藍酒店
聯系人: 秦楊 電話:* 中國鐵建大 (略)
遼寧凌 (略) 3標項目經理部
2024年6月5日
附表1 物資采購招標包件劃分一覽表
招標編號:DQJ-LSGS-2024-06
序號 | 包件號 | 物資名稱 | 規格型號 | 計量單位 | 包件數量 | 招標文件售價(元) | 招標人 |
1 | DC-01 | 河沙 | 中粗 | 噸 | * | 1000 | 中國鐵建大 (略) 遼寧凌 (略) 3標項目經理部 |
機制砂 | 噸 | * | |||||
碎石 | 5-10mm/ | 噸 | * | ||||
碎石 | 10-20mm | 噸 | * | ||||
2 | DC-02 | 河沙 | 中粗 | 噸 | * | 1000 | |
機制砂 | 噸 | * | |||||
3 | DC-03 | 河沙 | 中粗 | 噸 | * | 1000 | |
機制砂 | 噸 | * | |||||
碎石 | 5-10mm/ | 噸 | * | ||||
碎石 | 10-20mm | 噸 | * |
注:DC-01到站位置為項目1#拌合站,距離項目部住址兩公里處(龍祥中介二手車北側);DC-02到站位置為項目2#拌合站,位于雷家店鄉龍潭上村(延306國道往小冰溝方向,便道已修整完畢);DC-03到站位置為3#拌合站,位于雷家店鄉瓦房村(306國道旁)。
投標邀請書回復函
致:
已收到《中國鐵建大 (略) 遼寧凌 (略) 3標項目經理部物資招標采購投標邀請書》(招標編號: )。我們愿意按照投標邀請書所提出的條件參加此次招標中 (物資名稱) (包件號)的投標。
此復。
投標單位名稱(加蓋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條款號 | 條 款 名 稱 | 編 列 內 容 |
1.1.1 | 招標計劃批準文件及文號 | |
1.1.2 | 招標編號 | DQJ-LSGS-2024-06 |
1.1.3 | 招標人 | 詳見投標邀請書 |
1.1.4 | 招標牽頭組織單位 | 中國鐵建大 (略) |
1.1.5 | 項目名稱 | 中國鐵建大 (略) 遼 (略) 3標項目經理部 |
1.3.1 | 招標內容及范圍 | 河沙、機制砂、制梁碎石 |
1.4 | 投標人資格要求 | (1)營業范圍要求:投標人營業范圍包含此次投標物資,且年審合格; (2)生產能力要求:滿足投標邀請書投標人資格要求; (3) 財務能力要求:墊資能力能夠滿足投標邀請書投標人資格要求;財務狀況良好,具備實施本項目合同充足的資金保障能力; (4)質量保證能力要求:滿足投標邀請書投標人資格要求; (5)供貨業績要求:滿足投標邀請書投標人資格要求; (6)履約信用要求:信譽良好,無合同違約現象; (7)其他資質要求:滿足投標邀請書投標人資格要求。 |
1.4.2 | 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 不接受 |
1.9 | 投標預備會 | 不召開 |
1.11 | 偏離 | 不允許 |
2.1 | 構成招標文件的其他材料 | 澄清、補遺、修改、補充等。 |
2.2.1 | 投標人要求澄清招標文件 的截止時間 | (略) |
2.2.2 | 招標人澄清招標文件的時間 | (略) |
投標截止時間 | (略) | |
2.2.3 | 投標人確認收到招標文件澄清的時間 | (略) |
2.3.2 | 投標人確認收到招標文件修改的時間 | (略) |
3.1.1 | 構成投標文件的其他材料 | 修改、書面澄清、說明和補正等 |
3.3.1 | 投標有效期 | 自招標文件規定的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起 180天內保持有效。 |
3.5.3 | 近年財務狀況的年份要求 | 2021年至2023年 |
3.5.5 | 近年投標物資供貨業績表的年份要求 | 2021年至2023年 |
3.5.7 | 近年發生的訴訟及仲裁情況的 年份要求 | 2021年至2023年 |
3.6.3 | 簽字或蓋章要求 | 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權人逐頁簽字并在相應位置蓋單位章 |
3.6.4 | 投標文件副本份數 | * 份 |
3.6.5 | 裝訂要求 | 投標文件的正本與副本應分別裝訂成冊,采用膠訂,不得采用活頁夾或類似方法裝訂 |
4.2.2 | 遞交投標文件地點 | 遼 (略) 建昌縣億豐冰藍一樓會議室 |
4.2.3 | 是否退還投標文件 | 否 |
5.1 | 是否授權評標委員會確定中標人 | 否,每包件推薦的中標候選人數:1~3名。 |
7.3.1 | 履約擔保 | 無 |
9 | 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 | |
9.1 | 澄清修改文件解釋順序:對招標文件兩次以上的澄清、修改如有不一致之處,以日期在后的澄清或補遺為準。 | |
9.2 | 出廠單價、運雜費單價取小數點后兩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合價和投標總價取整。 | |
10.4 | 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 1.本次評標碎石、機制砂、河沙全部標包件均采用經評審的合理最低投標價法,但低于成本價的或超過招標人可以接受價格的除外。 3.惡意報價及低于成 (略) 場價的認定見第三章“評標辦法”3.3.3.2評標價的評定。 |
1.總則
1.1 項目概況
1.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以及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所列本次招標計劃批準文件,本招標項目有關物資(下稱招標物資)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招標。
1.1.2招標編號: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1.3招標人: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1.4招標牽頭組織單位: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1.5項目名稱: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2 資金來源及落實情況
招標項目的資金來源及落實情況:資金已落實。
1.3 招標內容、技術要求、計劃交貨期和交貨地點
1.3.1招標內容: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不允許拆包投標。
1.3.2招標的技術要求:見第六章技術規格書。
1.3.3招標的計劃交貨期和交貨地點:見第五章物資需求一覽表。
1.4 投標人資格要求
1.4.1投標人應具備承擔本次招標物資生產供應能力。
(1)營業范圍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2)生產能力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3)財務能力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4)質量保證能力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5)供貨業績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6)履約信用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7)其他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4.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1.4.3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相應工程標段承包人或者承擔本項目的設計、 (略) 及控股公司;
(3)被責令停業的;
(4)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5)財產被接管、凍結,或企業處于停產、停業、歇業或破產狀態的;
(6)兩個及以上投標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或母公司、 (略) 關系;生產企業與其代理商。
1.5 費用承擔
投標人準備和參加投標活動發生的費用自理。
1.6 保密
參與招標投標活動的各方應對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中的商業和技術等秘密保密,違者應對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1.7 語言文字
除專用術語外,與招標投標有關的語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時專用術語應附有中文注釋。
1.8 計量單位
所有計量均采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1.9 投標預備會
本次招標不組織投標預備會。
1.10 分包、轉包
1.10本次招標物資不允許分包、轉包。
1.11 偏離
本次招標物資不允許偏離。
2.招標文件
2.1 招標文件的組成
本招標文件包括:
(1)投標邀請書;
(2)投標人須知;
(3)評標辦法;
(4)合同條款及格式;
(5)物資需求一覽表;
(6)技術規格書;
(7)投標文件格式;
根據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對招標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構成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2.2 招標文件的澄清
2.2.1投標人應仔細閱讀和檢查招標文件的全部內容。如發現缺頁或附件不全,應及時向招標人提出,以便補齊。如有疑問,應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前以書面形式掃描(加蓋單位章,同時發送電子郵件)給招標人,要求招標人對招標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標文件的澄清將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前以書面形式傳真給所有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但不指明澄清問題的來源。
2.2.3 投標人在收到澄清后,應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加蓋單位章)傳真給招標人,確認已收到該澄清。
2.3 招標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標截止時間2天前,招標人可以書面形式修改招標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如果修改招標文件的時間距投標截止時間不足2天,相應延長投標截止時間。
2.3.2 投標人收到修改內容后,應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傳真給招標牽頭組織單位,確認已收到該修改。
3.投標文件
3.1 投標文件的組成
3.1.1投標文件應包括下列內容:
(1)投標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的授權委托書;
(3)資格審查資料;
(4)投標報價資料;
(5)投標人資格聲明;
(6)生產組織供應能力說明;
(7)組織供應、運輸、售后服務方案;
(8)投標物資技術規格書;
(9)生產設備與檢驗設備;
(10)投標物資運達施工現場后的保護措施和要求;
(11)投標承諾書;
(12)生產企業簡介;
(13)投標人提供的其他資料。
3.2 投標報價
3.2.1 投標人應按第七章“投標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寫相應表格。
3.2.2本次招標物資的投標報價為每包件物資的到站總價,包括出廠單價、運雜稅費等;
投標人應按招標文件要求完成投標物資報價表、物資描述表(不得隨意增減表中任何內容或更改格式)和物資報價成本分析表,表中各欄填寫齊全(包括運距)不得空白,運雜費一欄應如實填寫。
3.2.3投標物資報價
投標報價為每包件物資的到站總價,包括出廠單價、運雜費。投標人應按招標文件要求完成投標物資報價表、物資描述表、物資報價成本分析表和物資到站價分析表,表中各欄填寫齊全。
(1)出廠單價指在物資的生產所在地裝車發運前的價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費、加工費、試驗費、包裝費、搬運、儲存、裝車費、服務費及售后服務費等以及所有相關稅項費用。除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另有規定外,投標人報出的出廠單價在合同有效期內必須保持固定有效,否則將導致投標文件被拒絕。
(2)運雜費指投標人把物資由生產所在地完好無損地運至招標人指定交貨地點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在經濟可行的前提下,投標人應優 (略) 運輸方式,并按招標文件要求提出詳細具體的運輸服務方案。
3.2.4除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另有規定外,本次招標不接受任何報價折扣。
3.2.5本包件最高投標限價: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3.2.6結算模式及資金支付
3.2.6.1結算模式:以固定價結算。
3.2.6.2付款方式及質量保證期
(1)付款方式:電匯或銀行承兌匯票(*方承擔全部貼息費用和*方的手續費)。
雙方約定:由于*方建設單位業主資金不到位導致*方不能及時按照合同約定進行付款,不視為*方違約,*方付款時間相應后延,且不用向*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或利息。
(2)質量保證期為最后一批物資進場驗收合格后六個月。
3.3 投標有效期
3.3.1 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投標人不得要求撤銷或修改其投標文件。
3.3.2出現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投標有效期的,招標人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標人延長投標有效期。投標人同意延長的,應相應延長其投標保證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許修改或撤銷其投標文件;投標人拒絕延長的,其投標失效,但投標人有權收回其投標保證金。
3.4 資格審查資料
投標人在編制投標文件時,應按投標邀請書要求提供完備的資料,以證實其各項資格條件滿足投標邀請書的要求,具備承擔本包件供貨的相應能力。
3.4.1 “投標人基本情況表”應附投標人營業執照副本及其年檢合格的證明材料、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等材料的復印件。
3.4.2“生產能力證明”應附企業的主要生產設備型號、臺套數或生產線條數,日平均生產能力、所生產產品的規格型號和相應檢測設備(設施)等證明材料。
3.4.3 “近年財務狀況表”應附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的復印件,具體年份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3.5.4“質量保證能力證明”應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等材料的復印件。
3.5.5 “近年投標物資供貨業績表”應附中標通知書(含合同協議書)或合同協議書的復印件,具體年份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3.5.6“近年發生的訴訟及仲裁情況”應說明相關情況, (略) 或仲裁機構作出的判決、裁決等有關法律文書復印件,具體年份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3.5.7如果投標人具備 (略) /高速工程項目的物資供貨業績和履約良好的相關證明材料,在價格同等的條件下,可優先考慮。
3.5.8按照投標邀請書中投標人資格要求提供的其他資質文件。
3.6 投標文件的編制
3.6.1投標文件應按第七章“投標文件格式”進行編寫,版式用A4紙(附圖、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簡體。所有文字、圖表必須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頁,作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投標文件應按本章第3.1.1項的順序,連續頁碼進行編制。
3.6.2 投標文件應當對招標文件有關交貨期、交貨地點、投標有效期、技術標準和要求、招標內容等實質性內容作出響應。
3.6.3投標文件應用不褪色的材料書寫或打印,并由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權人逐頁簽字并在相應位置蓋單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簽字的,投標文件應附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投標文件應避免涂改、行間插字或刪除。如果出現上述情況,改動之處應加蓋單位公章或由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確認。簽字或蓋章的具體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3.6.4 投標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數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應清楚地標記“正本”或“副本”的字樣。當正本、副本不一致時,以紙質正本為準。
3.6.5 投標文件的正本與副本應分別裝訂成冊并編制目錄,具體裝訂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
3.6.6接受多包件編制同一份投標文件,但應在招標封面、唱標函及報價表單獨注明各包件報價。
4.投標
4.1 投標文件的密封和標記
4.1.1密封件之一:投標人應將裝訂好的投標文件一份正本與*份副本裝在封套中(投標文件封面應寫明“正本”及“副本”字樣),并密封完好。
4.1.2 密封件之二:投標人應將投標文件中的投標函多做一份(要求與裝訂在正本中的完全一致,要有簽字和蓋章,如不一致其投標將被拒絕)單獨用小信封密封,并標明“投標函供開標唱標之用”字樣。
4.1.3 密封件之三:1份(U盤),單獨密封,并標明“投標文件電子版”字樣。
4.1.4上述三個密封件均應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注明封套,并密封完好。未按本章第4.1.1項、4.1.2項.4.1.3項和本項要求密封和加寫標記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4.2 投標文件的遞交
4.2.1 投標人應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4.2.2 投標人遞交投標文件的地點: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4.2.3 無論投標人中標與否,投標人所遞交的投標文件及電子版不予退還。
4.2.4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4.3 投標文件的修改與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項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前,投標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遞交的投標文件,但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招標人。
4.3.2 投標人修改或撤回已遞交投標文件的書面通知應按照本章第3.6.3項的要求簽字或蓋章。
4.3.3 修改的內容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修改的投標文件應按照本章第3條、第4條規定進行編制、密封、標記和遞交,并標明“修改”字樣。
5.評標
5.1 評標委員會
5.1.1評標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
5.1.2 評標委員會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回避:
(1)投標人的主要人員的近親屬;
(2)項目主管部門或者行政監督部門的人員;
(3)與投標人有經濟利益關系,可能影響對投標公正評審的;
(4)曾因在招標、評標以及其他與招標投標有關活動中從事違法行為而受過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的。
5.2 評標原則
評標活動遵循公平、公正、科學和擇優的原則。
5.3 評標
評標委員會按照第三章“評標辦法”規定的方法、評審因素、標準和程序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第三章“評標辦法”沒有規定的方法、評審因素和標準,不作為評標依據。
6.合同授予
6.1 定標方式
6.1.1招標人依據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確定中標人,評標委員會推薦中標候選人的人數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被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中,招標人原則上確定排序第一者為中標人。如果排名第一的候選人放棄中標或因不可抗力提出放棄中標的,招標人可以按中標候選人排序依序確定中標人。
6.1.2 標的物數量、交貨時間、地點的調整: 由于本次招標的數量為初步設計數量,因此在授予合同時,招標人有權對招標物資的數量在招標總量±20%范圍之內進行調整。因工程施工設計變更而引起的數量、規格型號、技術標準、交貨期、交貨地點的調整不受此范圍的限制。 招標人有權對交貨地點和交貨期根據施工具體情況進行調整,但交貨期變更產生的單價調整,仍按本章第3.2款辦理。
6.2 中標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招標人以書面形式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中標通知書將構成合同的一部分。
6.3 履約保證金
無。
6.4 簽訂合同
6.4.1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天內,根據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中標人無正當理由拒簽合同的,招標人取消其中標資格,其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給招標人造成的損失超過投標保證金數額的,中標人還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
7.不再招標
到投標截止時間止,同一采購包件提交《投標文件》的投標人少于3個的,招標人不再招標。
同一包件的所有投標被拒絕,或經評審合格的投標人少于2個時,招標人不再招標。
8.紀律和監督
8.1 對招標人的紀律要求
招標人不得泄漏招標投標活動中應當保密的情況和資料,不得與投標人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
8.2 對投標人的紀律要求
投標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標或者與招標人串通投標,不得向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謀取中標,不得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投標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擾、影響評標工作。
8.3 對評標委員會成員的紀律要求
評標委員會成員不得收受他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不得向他人透漏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中標候選人的推薦情況以及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在評標活動中,評標委員會成員不得擅離職守,影響評標程序正常進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評標辦法”沒有規定的評審因素和標準進行評標。
8.4 對與評標活動有關的工作人員的紀律要求
與評標活動有關的工作人員不得收受他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不得向他人透漏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中標候選人的推薦情況以及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在評標活動中,與評標活動有關的工作人員不得擅離職守,影響評標程序正常進行。
8.5 投訴
投標人和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本次招標活動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有權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投訴。
9.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
9.1 澄清修改文件解釋順序:對招標文件兩次以上的澄清、修改如有不一致之處,以日期在后的澄清或補遺為準。
9.2 出廠單價、運雜費單價取小數點后兩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合價和投標總價取整。
附件一:開標記錄表
(項目名稱) (物資品種)開標記錄表
招標編號: 開標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包件號 | 投標人 | 投標報價(元) | 稅點 | 備注 | 簽名 |
招標人代表: 記錄人: 監標人: 唱標人:
年 月 日
附件二:問題澄清通知
問題澄清通知
編號:
(投標人名稱):
(項目名稱) (招標編號) (物資品種包件號)招標的評標委員會,對你方的投標文件進行了仔細的審查,現需你方對下列問題以書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請將上述問題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時前遞交至 (詳細地址)或傳真至 (傳真號碼)。
評標委員會
主任: (簽字)
年 月 日
附件三:問題的澄清
問題的澄清
編號:
(項目名稱) (物資品種)評標委員會:
問題澄清通知(編號: )已收悉,現澄清如下:
1.
2.
.....
投標人: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年 月 日
附件四:中標通知書
中標通知書
(中標人名稱):
你方于 (投標日期)所遞交的 (項目名稱) (招標編號、物資品種、包件號)投標文件已被我方接受,并被確定為中標人。
中標價: 元。
請你方在接到本通知書后的 日內到 (指定地點)與我方簽訂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7.3款規定向我方提交履約保證金。
特此通知。
招標人: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
年 月 日
附件五:中標結果通知書
中標結果通知書
(未中標人名稱):
我方已接受 (中標人名稱)于 (投標日期)所遞交的 (項目名稱) (招標編號、物資品種、包件號)投標文件,確定 (中標人名稱)為中標人。
感謝你單位對我們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標人: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
年 月 日
附件六:確認通知
確認通知
(招標人名稱):
我方已接到你方 年 月 日發出的 (項目名稱) (招標編號、物資品種、包件號)招標關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確認。
投標人: (蓋單位章)
年 月 日
評標辦法前附表
條款號 | 條款內容 | 編列內容 | |
2.1 | 評標委員會 | 評標委員會組成人數7人 | |
條款號 | 評審因素 | 評審標準 | |
3.1 | 形式評審標準 | 投標人名稱 | 與營業執照一致 |
投標函簽字蓋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章 | ||
投標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七章“投標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投標文件的編制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6項規定 | ||
投標文件份數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6.4項規定 | ||
投標文件密封和標記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4.1款規定 | ||
投標文件遞交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4.2款規定 | ||
裝訂要求 | 投標文件的正本與副本應分別裝訂成冊,采用膠訂,不得采用活頁夾或類似方法裝訂 | ||
報價唯一 | 只能有一個有效報價 | ||
3.2 | 資格評審標準 | 營業范圍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定 |
生產能力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定 | ||
財務能力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定 | ||
質量保證能力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定 | ||
供貨業績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定 | ||
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 不存在 | ||
3.3.1 | 商務評審標準 | 營業執照 | 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投標人名稱與營業執照一致 |
投標函、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投標報價表、物資描述表簽字蓋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章 | ||
投標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3.1項規定 | ||
投標保證金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4.1項規定 | ||
審計報告及財務報表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5.3項規定 | ||
供貨業績及證明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5.5項規定 | ||
近幾年中標履約能力 | 對本次招標履約不會產生重大影響 | ||
組織供應、運輸、售后服務方案 | 科學、合理、可靠 | ||
權利義務 | 符合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規定 | ||
交貨期、交貨地點、交貨條件 | 符合第五章“物資需求一覽表”的要求 | ||
3.3.2 | 技術評審標準 | 投標物資規格型號 | 符合第五章“物資需求一覽表”的要求 |
投標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 | 提供了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合格檢測報告 | ||
生產組織供應能力 | 符合要求 | ||
主要技術指標和性能 | 符合第六章“技術規格書”的要求 | ||
生產和檢驗設備 | 滿足生產能力要求 | ||
產品質量保證能力 | 提供了切實可行的生產質量保證措施 | ||
3.3.3 | 重大偏差 | 1.不接受報價修訂和評標價的評定的; 2.符合第三章“評標辦法”中第3.3.3項規定。 | |
3.3.4 | 投標報價的評審 | 算術性計算錯誤的修正 | 符合第三章“評標辦法”中第3.3.4.1項規定 |
評標價的評定 | 符合第三章“評標辦法”第3.3.4.2項規定 |
1. 評標方法
1.1合理最低價法:本次評標河沙、機制砂、制梁碎石均采用經評審的合理最低投標價法,即通過評審且經評審的合理投標價最低的投標人為第一中標候選人的評標方法,但低于成本價的或超過招標人可以接受價格的除外。
2. 評標委員會
2.1招標人依法組建評標委員會,人數為7人。具體成員人數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2評標委員會負責整個評標工作。如果評標委員會成員對審議事項存有不同意見,以評標委員會成員三分之二以上多數的意見為準。如仍然無法達成一致,審議事項應在重新評審后,以評標委員會成員簡單多數的意見為準。
2.3評標工作接受依法實施的監督。
3. 評標程序及評審標準
3.1形式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3.2 資格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經資格審查不合格的投標人的投標按廢標處理。只有通過了資格審查的投標人才進行下一步的審查。
3.3商務、技術和報價評審
3.3.1商務評審
審查投標人是否根據招標文件的規定提供了要求的文件, 審核投標文件是否實質性地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商務審查的主要內容和要求詳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3.3.2 技術評審
審查投標人是否根據招標文件的規定提供了技術文件,審核投標文件是否實質性地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技術審查的主要內容和要求詳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3.3.3 重大偏差
重大偏差是指那些對關鍵條文的偏離、保留或反對的條款,如接受將不能實現招標的目的,或將妨礙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進行公平比較的偏差。投標文件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屬重大偏差:
(1)未按招標文件規定對投標函、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投標報價表、物資描述表簽字、蓋章的;
(2)無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權委托書的(適用于授權代理人簽署投標文件的情況);
(3)投標人遞交二份或多份內容不同的投標文件、或一包多投、或提供虛假資料、或串通投標的;
(4)投標文件的有效期或投標貨物的交貨期與招標文件的要求不符,投標物資主要技術指標和性能不滿足招標文件技術要求的;
(5)投標物資規格型號與招標物資不符且不能滿足招標物資要求的,投標文件載明的貨物包裝方式、檢驗標準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
(6)投標文件出現招標人不能接受的條款和要求的,如付款條件、或拒絕出具履約保函或降低履約保函金額的、減少或減輕投標人的責任和義務的;
(7)投標文件中出現重大漏項的。
投標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按廢標處理。
3.3.4投標報價的評審
3.3.4.1算術性計算錯誤的修正
評標委員會按照以下規定對投標報價進行算術性計算錯誤修正:
(1)投標文件中的大寫金額和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報價金額與單價金額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為準,但單價金額小數點有明顯錯誤的除外;如果用數字表示的金額與用文字表示的金額不一致時,以文字金額為準,并修正數字表示的報價、合價;
(2)如果單價和合價不符或合價與報價不符,以單價為準,修正合價,以合價為準,修正報價;但單價金額小數點有明顯的錯誤除外。
(3)對不同文字文本投標文件的解釋發生異議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3.3.4.2評標價的評定
(1)如果發現投標供貨范圍有非實質性的遺漏,為便于公平比較,遺漏部分的價格要用同一個包件所有投標中相同部分的最高報價計入評標價;
(2)投標報價按照評標委員會根據上述過程的修正值予以調整,投標人應被視為受此約束。如果投標人不接受修正過后的報價,其投標將被拒絕;
(3)投標價分析:評標委員會對投標報價進行評審,審查投標報價是否明顯低于成本價或超出招標人可以接受的價格。
A.低于成本價的確認:投標報價明顯低于其他投標報價;
評標委員會將要求該投標人做出書面說明和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或者不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由評標委員會認定該投標人以低于成本價競標。其投標將被拒絕。
B.超出招標人可以接受的價格:
如果評標委員會認定同一包件的所有投標人報出的投標報價均超出招標人可以接受的價格,則該包件的投標將被拒絕。
(4)如果評標委員會在對投標人報價修正中,投標人修正后的投標價低于投標人開標時的唱標價,則以投標人的唱標價為評標價進行排序。如果該投標人最終中標,投標人應承諾以修正后的報價與招標人簽訂合同,若投標人不承諾,其投標應被拒絕。
(5)如果評標委員會在對投標人報價修正中,投標人修正后的投標報價高于投標人開標時的唱標價,則以投標人修正后的投標報價為評標價進行排序。如果該投標人最終中標,投標人應承諾以唱標價與招標人簽訂合同,若投標人不承諾,其投標應被拒絕。
(6)評標委員會在對所有投標人報價修正后,以投標人修正后的投標報價為評標價依據進行排序。
3.4投標文件的澄清和補正
3.4.1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可以書面形式要求投標人對所提交的投標文件中不明確的內容進行書面澄清或說明,或者對細微偏差進行補正。評標委員會不接受投標人主動提出的澄清、說明或補正。
3.4.2 澄清、說明和補正不得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算術性錯誤修正的除外)。投標人的書面澄清、說明和補正屬于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3.4.3 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提交的澄清、說明或補正有疑問的,可以要求投標人進一步澄清、說明或補正。
3.4.4評標委員會有權要求有疑問的投標人提供所需投標文件的原件,不能提供完整原件的投標文件應按廢標處理。
3.5投標文件的拒絕
評標委員會對投標文件評審的結果進行匯總審核,對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投標將被拒絕:
(1)明顯低于成本價競標的或超出招標人可以接受的價格的;
(2)被確定為有重大偏差的;
(3)投標人串通投標、以行賄手段謀取中標或者以其他弄虛作假方式投標的。
3.6評標結果
3.6.1推薦中標候選人:評標委員會對通過資格審查、商務、技術、報價評審的投標人,按照經評審的投標報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推薦排序前1至3名的中標候選人。
3.6.2完成評標報告:評標委員會按原國家計委等七部委《評標委員會和評標辦法暫行規定》2001年第12號令的規定編制評標報告,對于需要向中標候選人進一步澄清、說明、補正的事宜應納入評標報告。評標報告由全體評標委員共同簽字確認。
3.6.3中標人的確定:在被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中,招標人原則上確定排序第一者為中標人。如果排名第一的候選人放棄中標或因不可抗力提出放棄中標的,招標人可以按中標候選人排序依序確定中標人。
3.7拒絕所有投標
3.7.1 在評審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包件,評標委員會可以拒絕該包件的所有投標,
(1)投標人都不能通過評審;
(2)因有效投標不足三家使得投標明顯缺乏競爭性的包件;
(3)經評標委員會證實投標人串通投標損害招標人利益的;
(4)所有投標人的投標報價都超出招標人可以接受的價格。
4.主持人按下列程序進行開標:
(1)宣布開標紀律;
(2)宣布開標人、唱標人、記錄人、監標人等有關信息;
(3)按照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的規定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
(4)按照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的規定確定并宣布投標文件開標順序;
(5)按照宣布的開標順序當眾開標,公布投標人名稱、招標編號、包件號、投標報價及其他內容,并記錄在案;
(6)投標人代表、招標人代表、監標人、記錄人等有關人員在開標記錄上簽字確認。投標人代表未在開標記錄上簽字不影響開標記錄效力;
(7)招標人對每家投標人單獨進行二次談判,談判后各投標人根據招標人要求進行二次報價。
(8)進行二次報價唱標,投標人代表、招標人代表、監標人、記錄人等有關人員在開標記錄上簽字確認。
(9)開標結束。
5.評標工作紀律與保密要求
4.1評標工作應嚴格按照本評標辦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學、擇優的原則進行。
4.2評標委員會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主動提出回避:
(1)投標人或者投標人主要負責人的近親屬;
(2)與投標人有經濟利益關系,可能影響對投標公正評審的;
(3)曾因在招標、評標以及其他與招標投標有關活動中從事違法行為而受過行政或刑事處罰的。
4.3公開開標后,直至宣布授予合同為止,評標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凡屬于審查、澄清、評價的有關資料以及授予合同有關的信息,都不應向投標人或與該評標過程無關的其他人員泄漏。
4.4投標人在投標文件的審查、澄清、評審和比較以及授予合同決定的過程中,對有關人員施加影響的任何企圖和行為,都可能導致投標人的投標廢標。
4.5評標工作結束后,與評標工作有關的所有資料包括投標函、評標資料、評標辦法、演算草稿紙和數據信息記錄等必須全部交回存檔。
物資 采購合同
招標編號: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 (略) 空港經濟區
采購方(下稱“買方”):
銷售方(下稱“賣方”):
根據招標文件、賣方的投標文件 、中標通知書及相關保證、承諾、澄清,就 包號(招標編號: )物資的采購和供應,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根據《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以下合同并共同遵守。
在合同中,有關名詞和術語按下列解釋:
1.1“合同”指買方和賣方之間達成的合同,包括本合同及所有的附件和所有提到的文件,對賣方與買方都具有約束力。
1.2“合同總價”指根據本合同規定賣方在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后,買方應支付給賣方的價款。
1.3“物資”指根據本合同規定,賣方須向買方提供訂貨明細表中規定的一切物資貨物。
1.4“服務”系指根據本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如運輸、保險以及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等伴隨服務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1.5“施工單位”指 ,系具體使用物資的單位。
1.6“建設項目”指投標人須知中所指的招標項目,具體項目名稱為
。
1.7“監理單位指 ,
是物資到達施工現場驗收單位之一。
1.8“賣方代表”指賣方委派的負責與買方等相關單位聯系的人員,具體人員在合同條款中指明。
1.9“天”指日歷天。
1.10“發票”指:□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
1.11其他補充定義: 。
本合同下交付的物資應符合技術規格書所述的標準。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標準和計量單位,則應符合合同簽訂時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機構發布的最新版本的標準,計量單位均采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3.1賣方應按項目設置賣方代表,負責物資生產、供貨、質量初驗、交接、調試、技術服務(含售后服務)、文件簽認、結算、申請付款等環節的業務協調以及與買方、施工單位等相關單位的聯絡,并在合同簽訂時以書面形式向買方提供賣方代表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及授權委托書。授權書提交前,聯系方式以本合同簽字蓋章欄載明的信息為準;授權書提交后,授權書中載明的聯系信息與簽字蓋章欄中載明的信息均為有效送達信息。
3.2賣方代表的變更、撤銷應獲得買方的書面認可。買方有權根據賣方代表的工作情況,提出撤換人員的要求。賣方應根據買方要求盡快重新任命上述人員,在新任人員到位前原賣方代表繼續承擔3.1條的職責。
3.3買賣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通知,均應以書面信函形式或雙方確認的電子郵件或類似的通訊方式發送至合同載明的聯系方式(見簽字欄)。采用信函方式的應使用EMS特快專遞送達,郵件到達日期即為送達日期,如使用電子郵件或類似的通訊方式,通訊發出日期即為送達日期。當買方使用特快專遞向合同中載明的賣方聯系地址郵寄材料時,若發生送達地址及聯系人錯誤、賣方拒收等無法正常送達現象,則快件被拒收/被退回之日即為送達日期,送達行為有效。當買方對賣方提起訴訟或買方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時, (略) 或仲裁委員會通過雙方確認的電子郵箱或類似的通訊方式送達訴訟或仲裁文書的,送達行為有效。
4.1在本合同簽署后買方以書面或合同中載明的其他方式向賣方提出月供應需求計劃(訂單)。
4.2賣方收到買方提出的月供應需求計劃(訂單)后3天內,賣方應向買方書面提交可行的生產、運輸、供應方案。如買方認為需要調整,賣方應根據要求修改以上方案。
4.3賣方應根據供應需求計劃,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向買方提交進度報告。進度報告應包括:
(1)生產供應安排計劃;
(2)實際完成進度與計劃完成進度的比較;
(3)如果實際進度比計劃進度滯后,應給出原因及改進措施。
5.1在交貨前,賣方應按合同要求對物資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量等進行全面詳細的檢驗,并出具一份證明物資符合規定的檢驗證書,此證書將作為付款和運營交接的初步證據,但不作為有關質量、規格、數量或重量的最終檢驗定論。
5.2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生產廠的所在地、約定的交貨地點或物資的最終目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生產廠的所在地進行,買方或其代表有權參加在交貨之前對物資的檢驗與測試,賣方應免費提供工作條件,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技術資料、檢測工具和儀器。
6.1賣方提供的全部物資均應按技術規格書規定進行包裝,包裝應適應運輸、裝卸、防潮、防雨、防震、防銹等需要,確保物資安全無損運抵約定交貨地點。由于貨物包裝不當或采取防范措施不充分致使貨物損壞或丟失時,賣方均應負責調整、更換或賠償。
6.2賣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將物資完好無損地運送到合同約定地點,物資運輸途中運輸風險、貨物的毀損和滅失的風險由賣方承擔(買方自提的除外)。如因賣方原因造成合同貨物的誤運,賣方應承擔由此發生的相應費用。
6.3賣方應在物資裝車前24小時之內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形式將合同號、物資名稱、數量、運輸工具名稱、車號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賣方認可賣方代表、被授權人、送貨人員、跟車人員、司機及其他非買方工作人員等對相應批次貨物出庫單、送貨單、收貨單、過磅單等單據簽認的效力。
6.4雙方約定的交貨地點為: *方施工現場 。
6.5本合同項下物資的運輸保險、包裝費、運輸費、裝卸費用等已包含在合同總價中,均由賣方承擔。
7.1賣方應隨每批物資發運附一份發貨清單(發貨清單中的物資名稱、型號等信息須與合同中載明的物資信息一致)、出廠質量檢驗合格證書等必要文件。因賣方提供的貨物缺少或無法提供相關證書、文件,影響買方工程驗收的,買方有權按照合同結算金額的30%追究賣方的違約責任。
7.2物資運抵交貨地點后,買賣雙方及施工、監理單位應按賣方提供的發貨物資清單對到貨數量、外觀、規格型號、合格證等進行核對。如發現包裝破損,應作出記錄并立即檢查,確認是否對物資本身造成損傷。如確認對物資本身造成了損傷,賣方應及時更換被損傷的物資,或者免費進行必要的補救以達到物資出廠的標準。
7.3物資經核對與發貨清單無誤后,買方向賣方出具接收單據。此單據不作為判定物資質量的依據,不作為驗收憑證。買方接收單據后,物資所有權轉移給買方,但并不免除賣方對其物資應負的質量責任。
7.4買方有權對核對無誤的物資交有資質的檢驗部門檢驗,如果任何被檢測或測試的物資不能滿足技術規格書的要求,賣方應及時更換,或者根據買方要求對缺陷免費進行修復以滿足技術規格書的要求,并承擔更換和修復的全部費用。若買方、施工、監理單位收貨時可直觀看出物資存在質量問題或存在明顯瑕疵,則無需檢驗部門進行檢驗,賣方應無條件全部更換存在質量問題或存在瑕疵的物資。若物資驗收時未發現質量問題,但使用中發現存在質量問題或明顯瑕疵,賣方應無條件全部更換存在質量問題或明顯瑕疵的物資,并承擔因此產生的全部費用及給買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7.5買方在物資到達交貨地點后對物資進行核對、初驗、測試及必要時拒絕接受物資的權利不因物資在賣方生產廠起運前通過了買方或其代表的初驗、測試和認可而受到限制或被放棄。
7.6 對于鋼筋、混凝土等主材材料的質量最終合格以業主對工程整體驗收合格為準,如因上述材料導致工程質量不合格,賣方承擔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7.7買方指定的貨物驗收人為 ,其有權代表買方簽收并核驗貨物,但無權對貨款、質量等進行確認,非該人簽收的貨物及簽認的雙方往來資料,買方有權拒絕支付相應的貨款。
8.1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務,包括技術規格書規定的附加服務(如果有的話),下列服務報價或費用已經包含在合同總價中:
8.1.1實施或監督所供物資的現場組裝和/或試運行;
8.1.2提供物資安裝和/或維修所需的工具;
8.1.3為所供物資提供維護保養手冊;
8.1.4在雙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內對所供物資實施維護或修理,但前提條件是該服務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
8.1.5在賣方廠房和/或在現場就所供貨物的供應、試用、維護和/或修理對買方人員進行培訓。
9.1如需賣方提供備品備件時,賣方應按照合同約定提供物資所需的備品備件,提供的備品備件項目、規格型號、數量見“技術規格書”。
9.2在備品備件停止生產的情況下,賣方應事先將要停止生產的計劃通知買方使買方有足夠的時間采購所需的備品備件;在備品備件停止生產后,如果買方要求,賣方應免費向買方提供備件的藍圖、圖紙和規格、技術參數等。
10.1賣方按照合同約定完成交貨,并經買方初驗合格后,憑以下所列單證向買方結算貨款:
(1)已交貨且未結算物資的全額增值稅 專用 發票;
(2)付款申請書:需寫明合同編號,買方已付款數額,當期應付款數額,收款銀行賬號,加蓋賣方公章并經賣方代表簽字;
(3)買方出具或簽認的全部核對單據原件。
(4)加蓋賣方公章的全部《發貨清單》《送貨單》等單據原件。
10.1.1賣方向買方申請結算付款時,應提交以上全部單證(1份原件),階段性或全部結算付款完成后,因無法核實未結算款項真實性,結算時未納入結算的已供應物資視為賣方自愿放棄主張相應款項,此后無權再向買方主張或索賠。若雙方未在合同履行完畢后進行最終結算,則買方支付完畢已結算款項時視為已進行最終結算,此后賣方無權再向買方進行任何形式的主張或索賠。
10.1.2買方已向賣方充分釋明上述單證對結算付款可能產生的不利影響,若因賣方未及時提供上述全部單據(1份原件)導致買方無法按約定結算付款或結算付款延遲的,不視為買方違約,賣方無權對買方進行任何形式的索賠,賣方已了解并充分知曉相應風險。
10.2付款方式約定:幣種:人民幣;方式:賣方理解買方項目施工過程中可能存在資金緊張現狀,合同價款中已將可能產生的資金成本考慮在內。當買方項目資金緊張時,無論是否發生訴訟或仲裁,均自愿接受買方以承兌匯票等非現金方式支付款項。若產生貼息/貼現賣方自行承擔,并確保不因此對買方提出任何形式索賠。
10.3雙方約定結算按以下第 種方式實行:
固定單價。含稅總價為(大寫: 元,¥ 元),不含稅總金額為(大寫: 元,¥ 元),增值稅稅率為()%;稅款為(大寫: 元,¥ 元)。本合同項下貨物在合同期內實行固定單價的結算價格,單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必須保持固定不變,招標人(即買方)不考慮任何調整因素。
本合同發票為增值稅□普通 □專用發票,增值稅發票相關約定詳見合同附件《增值稅發票條款》。
10.4供應期及付款約定:雙方約定以上月 16 日至本月 15 日為一個供應結算期,供應期內物資到貨并完成驗收后,賣方按買方確認收到的合格物資數量、品種、規格型號、單價申請結算。
結算完成后,賣方開具合格增值稅發票,買方依據業主資金撥付情況向賣方付款:*方承諾無息墊資3個月,自第一個月起,支付首月結算額的 80 %,第六個月支付至首月結算額的 15 %;9個月內支付至首期結算額的 5 %,后續以此類推,但貨款的支付并不免除賣方對交付物資質量的保證責任。
10.5★★★特別約定條款(請買賣雙方簽署前仔細閱讀,在認真理解條款意思后再行簽訂,如無法接受下列條款的,可拒絕簽訂):
★★★賣方在與買方開展合作前,已充分了解買方作為建筑施工企業的生產經營形式、資金狀況,愿意承擔買方付款不及時的風險。賣方通過充分自我評估,確定具備較強的資金實力和持續施工能力,本協議約定的價款已充分考慮了買方付款不及時可能產生的成本、非現金支付可能發生的成本等。買方出現資金緊張導致無法及時付款,賣方應表示充分理解與支持,并自愿積極籌措資金確保連續施工,且不得以此為由中斷施工,不影響現場施工進度。
★★★雙方一致同意,若遇買方逾期付款時,賣方同意給予買方24個月的寬限期,寬限期自末次結算完成之日起算,寬限期內不視為買方違約;如買方逾期付款超過24個月的,買方僅需向賣方支付違約金或者資金占用損失,其他費用由賣方自行承擔(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仲裁費、訴訟費、保全費、保全保險費等),違約金數額以及資金占用損失以欠款金額為基數自寬限期滿之次日起計算,違約金以及資金占用損失計算標準按同期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 (略) 場報價利率(1年期)計算,但違約金及資金占用損失總額最高不超過欠款金額的1%。
11.1賣方向買方保證嚴格按合同要求提供物資和服務。
11.2賣方保證合同項下的所有物資是采用先進的工藝和合格的材料制成,提供的物資及其組件應是全新、未使用過的合格品,并完全符合技術規格書規定的質量、規格、性能和技術標準的要求。由于工藝或材料的問題而導致物資的任何缺陷,賣方對此負責。
11.3賣方銷售的貨物已通過ISO環境管理體系、GB/T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賣方在生產、裝卸、運輸過程中,必須遵守國家相關的環保和職業健康安全規定,不能對環境及人員健康安全造成不利影響。
11.4在質量保證期內所發現的缺陷,證明存在缺陷的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例如業主或監理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鑒定報告、檢驗檢測報告、照片等,該類型證明材料無需經過賣方簽認及具備完全的證明效力,且賣方對此均予認可。由買方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賣方在收到通知后應在3天內到達現場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給予免費維修或更換。雙方若對貨物質量存在爭議,可交由有資質的檢驗機構進行檢測,檢測結果為不合格的,由此產生的全部檢測費用及維修更換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費、機械設備租賃費、材料費等全部相關費用)均由賣方承擔,如果賣方不同意主動承擔則買方有權從賣方的貨款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買方有權向賣方另行主張,如果出現大批量已使用產品質量不合格時,通過正規機構進行鑒定,按合同后面合同違約方式解決。
11.5賣方保證對由于生產制造及未交付買方前的原因造成物資的任何缺陷負責,賣方收到買方關于物資缺陷書面通知時,保證迅速進行缺陷修補、更換,其全部費用均由賣方承擔。
11.6賣方應保證其是合同所供貨物的合法持有者,對貨物享有完全的知識產權,使買方免于因使用合同貨物受到第三方的索賠(包括訴訟、仲裁等),如買方因使用合同貨物受到第三方的索賠,賣方應自費處理并賠償因此給買方造成的任何損失。
11.7質量保證期自物資交貨驗收合格之日起,詳見技術規格書。
12.1買方可安排監造人員就產品從原材料到產成品的全部生產工藝及檢測過程實施駐廠監造。視物資供應情況,買方有權或委托第三方到生產地進行質量抽檢,抽檢費用由賣方負擔。賣方應予協助并提供工作便利。
12.2駐廠監造人員根據本合同對物資制造的質量保障體系、原材料及外購件的采購質量、產品工藝方案與工序質量控制計劃、關鍵工序控制點設置情況、質量檢驗與試驗的設備儀器、包裝技術方法與貯存場所、檢查與分析質量記錄等實施檢查監督,賣方須給予全面的配合,并提供監造工作條件。
12.3監造物資通過賣方檢驗合格,并其合格證書經駐廠監造人員加蓋監造專用章之后方可發往施工工地,賣方在履行合同期間如對駐廠監造人員的工作有不同意見,可向買方反映,通過買方協調解決。
12.4買方的監造行為并不代表買方認可物資質量,賣方仍需按照質保期承擔質量保證責任。
13.1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買方按實際需要須對合同規格、數量、交付地點和交付期進行調整,可依據工程進度提前10天書面向賣方發出變更通知,賣方應予執行。同時,賣方可以申請延長履約時間并書面通知買方,買方同意后執行。
13.2如果采購數量發生變化,在不增加本合同約定采購單價的情況下,雙方應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若需變更物資采購單價,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13.3因工程實際原因導致貨物規格發生變化,買賣雙方應按照本包件內相同規格的出廠單價確定單價。如遇國家政策調整或設計變更,買方可據此調整部分或全部采購數量直至終止合同,賣方對此表示理解并承諾不提出異議并且不追究買方的違約責任。
13.4買方要求調整物資規格、數量或者變更交貨地點的,賣方可以申請延長履約時間并書面通知買方,買方同意后執行,但與原約定期限偏差不可超3天。
13.5若買方實際采購數量不足本合同約定數量,不視為買方違約,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14.1如果賣方未履行其在合同下所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買方可向賣方提出索賠,賣方同意按下列一種或兩種結合起來的方式承擔賠償事宜。
(1)賣方同意退貨并將貨款退還給買方,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車費、退回物資所發生的其他費用以及違約扣款;
(2)用符合合同規定的新物資更換或修復有缺陷的物資,賣方應承擔更換和修復發生的一切費用和風險。如果該缺陷出現在質量保證期內,則所更換或修復物資的質量保證期重新計算。
14.2只要買方的索賠通知是在質量保證期滿后第30日以前提出的,索賠便應被認為是有效的。若賣方在收到買方索賠通知后20天內未予書面回復,該索賠要求應視為被賣方接受。
14.3若賣方未能按14.1款規定方式在約定時間內消除質量缺陷,買方可自行采取措施消除該質量缺陷,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由賣方承擔。
14.4因物資材料質量問題或缺陷,直接引發安全事故,賣方應承擔賠償事故全部經濟損失;間接引發安全事故,賣方應承擔或賠償事故經濟損失的50%。
15.1在合同有效期內,若賣方執行合同遇到無法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后,應盡快對情況進行評價,并書面確定是否同意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誤期賠償費。
15.2除合同條款第13.1款約定的情況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付和提供服務,在不影響買方行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買方有權從應付價款、履約保證金、質量保證金等中扣除誤期賠償費。每延誤一周的賠償費按遲交設備交付價或未提供服務的服務費用的2.5%計扣,直至交付或提供服務為止。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合同總價的5%,一旦達到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買方可根據第15條的約定解除合同。
16.1在買方對賣方下列任一違約而采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
16.1.1如果賣方未能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或根據合同條款第13.5款、第15.1款的約定同意延長的期限內提供部分或全部物資,且在買方提出改正要求的時限內仍未履行;
16.1.2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約定的包括但不限于第14.1款等其他義務;
16.1.3如果買方有充分依據證明賣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為;
16.1.4賣方提供的產品兩次抽檢不合格。
16.2 第18.1款不可抗力事件的情況下的合同解除應按照第16.3款規定辦理。
16.3 如果買方根據上述第16.1款的約定,解除了部分或全部合同,買方可根據實際需求購買與未交付類似的物資或服務,賣方應承擔買方因購買類似物資或服務而產生的額外支出。在終止部分合同情況下,賣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無特殊要求,具體以墊資3個月供貨款充當。
18.1如果合同任何一方受諸如戰爭、嚴重的火災、臺風、地震、瘟疫、洪水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無法履行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履行合同義務的一方應將此類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14日內將有關政府或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合同另一方,若受影響一方未及時履行相關通知義務,則免責條款在本合同中不適用,受影響一方仍應該承擔違約責任。
18.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合同一方對于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任何合同義務的遲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擔責任。但該合同方應盡快將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或其影響消除的情況通知合同另一方。
18.3合同雙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或其影響消除后,立即繼續履行其合同義務,合同期限也應相應延長。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持續超過15日,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
18.4若賣方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且已履行通知義務,但等待不可抗力事件經過可能給買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嚴重影響買方施工需求時,買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買方單方解除合同時,可以依本合同單價優先購買賣方已生產完成可隨時交付的物資,除此之外,無需再向賣方承擔任何違約責任、締約過失責任。
19.1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買方住所 (略) 審理。
19.2 ★★★特別約定條款(賣方接受本條款的約束是買方同意與賣方建立合同關系的必要條件和前提條件,賣方應自愿遵守。請買賣雙方簽署前仔細閱讀,在認真理解條款意思后再行簽訂,如無法接受下列條款的,可拒絕簽訂):
鑒于買方是大型國有企業,且銀行賬戶年度流水金額非常大,賣方理解并同意:對于本協議所涉及的欠款金額,賣方執行困難或執行不能的風險非常低,所以賣方同意如果雙方產生爭議且賣方認為必須起訴買方時,賣方承諾不對買方名下的所有銀行賬戶或資產采取訴前或訴中查封、凍結等保全措施;賣方接受本條款的約束是買方同意與賣方建立合同關系的必要條件和前提條件,賣方應自愿遵守。賣方如果不遵守誠實信用原則,通過前述承諾獲得與買方的交易機會后,卻在后續過程中違約對買方名下的銀行賬戶或資產采取訴前或訴中保全措施,賣方應按其申請訴前或訴中保全金額的10%向買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包括對賣方違背誠信原則的懲罰性賠償,且賣方放棄以違約金金額過分高于給買方造成的損失為由要求調減違約金的抗辯權。
20. 附則
20.1本合同由以下部分組成:
(1)招標文件;
(2)投標文件(含經評標委員會接受的澄清和補充資料);
(3)中標通知書;
(4)合同條款;
(5)訂貨明細表;
(6)技術規格書;
(7)本合同其他條款和上述文件提到的其他有關文件;
(8)本合同附件,如供貨范圍及單項價格表、技術規格書、交貨批次及交貨時間表、履約保函。
上述文件應相互補充和相互解釋,在不明確或矛盾時,應按以上順序在先者為準。
21.2對合同有任何修改或補充,應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應為書面形式,且需經雙方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否則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變更都無效。本協議合同標題及每一條款所加入的標題只是為了方便之用,并不影響對本協議條款內容的解釋。
20.3在沒有買方書面許可的情況下,賣方不能分包、轉包或概括轉移合同權利和義務,亦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轉讓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形成的到期債權、未到期債權),否則視為賣方根本違約,買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無論買方是否要求解除合同,均有權要求賣方應按照合同總價的10%向買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為違反誠信原則的懲罰性賠償,賣方不得以過高為由要求調減),買方可在欠付款項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可向賣方追償。
20.4本合同自買賣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后生效。若未約定簽訂日期的,以買方持有的合同中記載的日期為準。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雙方責任和義務履行完畢之日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份,買賣雙方各執 *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附件:1.授權委托書
2.訂貨明細表
3.技術規格書
4.采購相對方調查問卷及保證書
5.采購相對方合規申明
6.誠信合規協議
7.廉政協議
8.增值稅發票條款
蓋章簽字欄
買方 | 賣方 | |
企業全稱(蓋章) | (略) 合同簽訂前買方已與我方進行了充分協商,并明示了合同條款和相關風險,我方充分理解并接受。為與買方形成長期合作關系,本著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原則,自愿簽訂本協議。 | |
法定代表人 | ||
注冊地址 | ||
開戶銀行 | ||
銀行賬號 | ||
納稅人身份 | □一般納稅人 □小規模納稅人 □其他 | □一般納稅人 □小規模納稅人 □其他 |
納稅識別號 | ||
郵寄地址 | ||
電子郵箱 | ||
手機號碼 | ||
法定代表人/被授權人 簽字 | 手寫第二行中加黑部分承諾 (必須手寫,禁止打印) 。 法定代表人/被授權人簽字: | |
簽訂日期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附件1
授權委托書
致 中國鐵建大 (略) xxx項目部 :
我單位現授權 姓名 , 性別 , 職務 ,身份證號: XXX ,聯系電話: XXX ,電子郵箱: XXX ,作為我單位合法委托代理人,授權其代表我單位從事下列各項事宜:
1.代表我單位購買招標文件、遞交投標文件、簽認招投標程序性文件、修改投標報價、簽署澄清資料、接收往來資料,以及與投標工作相關的一切事務。
2.代表我單位簽署合同文件及補充協議、簽認往來函件、確認收發貨物情況(包括但不限于數量、質量、型號、送貨日期等)、辦理貨款結算手續、辦理貨款申請以及與履行合同有關的一切事項。
3.本授權自出具之日起生效,自雙方合同全部履行完畢之日止。如我單位更換委托代理人,需及時書面通知貴單位,并重新出具授權委托書,否則自愿承擔一切對我方不利的后果。原委托代理人與更換后的委托代理人所從事的行為,我單位均予認可。
4.本授權不允許轉委托(授權)。
在貴我雙方經濟往來中,該代理人從事的一切行為,均代表我單位,與我單位的行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我單位將自愿、全部承擔該代理人行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責任。
特此授權!
授權單位(蓋章): 被授權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訂貨明細表
金額單位:元
序號 | 物資名稱 | 規格 型號 | 不含稅單價 | 稅率 | 含稅單價 | 單位 | 數量 | 不含稅總價 | 稅款 | 含稅合同總價 | 交貨 時間 | 備注 |
附件3
技術規格書
(技術規格書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條款要求,具體內容及要求由使用單位技術部門在采購前提供,并負責審核采購過程中供應商提供的技術響應條款。)
1.物資名稱
2.規格型號
3.質量標準
4.材質要求
5.技術要求
6.適用條件(或環境要求)
7.試驗檢測要求
8.驗收條件
9.質保期要求
附件4
采購相對方調查問卷
(合同金額超*元時填寫)
為遵守國際及中國反腐敗、反不正當競爭法律和原則,特向您發放本調查問卷。上述法律和原則包括《聯合國反腐敗公約》《世界銀行誠信合規指南》《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您必須如實填寫本調查問卷,但您有權在提交后修改相關信息。如您有任何問題或疑慮,請立即聯系我方合規官或上級合規管理部門。
注意:若您在最近12個月內已提交調查問卷,則無需重新填寫,但需更新相關信息,如所有權、地址的變更等,并證明持續合法合規經營。
本調查問卷中“公務人員”包括但不限于其他單位的下列人員:
1.政府的官員、雇員、代表以及代表政府或者經公共權力授權行事的人士。
2.國際組織的官員、雇員和代表。
3.行使公共權力的政治組織的官員、雇員、代表,或皇室成員。
4.政府直接或間接控制或施加決定性影響力的公共企業的官員。
如有需要,可另附紙張。
一、您單位的基本聯系信息
1.正式注冊的名稱和商號,如為個體戶或自然人則提供個人姓名
2.主要營業地址
3.履行服務地址,如與主要營業地址不同時
4.主要辦公室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 _____
5.電子郵件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網站_______________ ____
二、您單位的所有權結構
6.企業類型:
___ 公司( (略) 、 (略) 等)
___ 個人所有(個體戶)
___ 合伙企業
___ 其它
7.如果為公司:
(1) 在哪里設立?
(2) 何時設立?
8.如果為合伙或其它商業形態:
(1) 在哪里設立?
(2) 何時設立?
(3) 由誰設立?
9.請列出在您單位有經濟利益的個人或實體。應包括法律上的所有權人及受益所有人,如,有權獲得、有意獲得或將要獲得應付費用或傭金的個人或實體。注意:如果 (略) ,請列出直接或間接持有超過5%權益的名單。
1. 2. 3. 4. 5. | 6. 7. 8. 9. 10. |
10.請列出對您單位業務行使管理權的個人或實體。請在本調查問卷后附上組織機構圖或說明,并具體說明您單位的管理結構。
11.請列出問題9和10中所列的個人或實體中屬于公務人員的名單(請參見本問卷關于公務人員的定義)。請說明這些公務人員在您單位中所持有的利益和控制權的性質。
12.請列出問題9和10中所列的個人或實體中與公務人員有親屬關系或其他較密切關系的個人和業務關系者(請參見本問卷關于公務人員的定義)。請說明這些個人或實體在您單位中所持有的利益和控制權的性質。
13.就問題9和10中所列的個人或實體,如其在其他單位擔任管理人員、董事、股東、合伙人、實際所有人等,請告知相關信息。
三、您單位概況
14.請簡要描述您單位的業務,包括提供采購服務的經營業績及設備能力(或附上1份包括上述內容的宣傳手冊或其他印刷物)。如可能,請附上銷售手冊、年度報告或類似文件。
15.請告知:
(1)您單位在此行業中的從業年數____ __ _____
(2)您單位員工人數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3)過去五年的大致年利潤,如有_______________
(4) (略) 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與各單位簽訂的合同,如有
四、您單位擬合作的其他相對方
16.您是否計劃為向各單位提供服務而與其他相對方合作,即,代理、顧問、中介、業務推廣人、商業贊助人、銷售顧問、銷售代理、公關顧問、報關代理、財務顧問、法律顧問、合資或合作伙伴等,無論其為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組織?
___ 是
___ 否
如果您的回答是“是”,請就擬合作的相對方提供以下信息:
(1)請告知您擬合作的相對方的姓名和地址,說明其與您單位的關系及其將進行的業務活動。
(2)請列明您擬合作的相對方的全部所有權人(包括實際所有人)、管理人員和董事。如需要,可另附頁。
(3)請列明主要負責執行擬簽訂協議的人員。如需要,可另附頁)。
17.在問題16中列出的個人中,是否有人現在或在過去3年中是公務人員(請參見本問卷關于公務人員的定義)?
___ 是
___ 否
如果您的回答為“是”:
(1)請告知他們任職的政府機構,如具體機構、部門、分支、委員會等。請列出他們的職位和在職時間。請簡要說明他們的角色和職責。
18.在問題16中列出的個人中,是否有人與公務人員存在親屬關系,如家庭成員?
___ 是
___ 否
如果您的回答是“是”:
(1)請告知您、您單位的所有權人、管理層的家庭成員任職的政府機構,如具體機構、部門、分支、委員會等。請說明此家庭成員的職位以及與相關人員的關系,如父親、姐妹、表親。
19.在問題16中列出的個人中,是否有人與公務人員有商業關系, (略) 或實體的共同所有權或受益權,或在同一個專業協會或組織,且此公務人員 (略) 簽訂或獲取業務, (略) 帶來業務上的好處?
___ 是
___ 否
如果您的回答是“是”:
(1)請說明此公務人員的姓名,列出相關的政府機構,如具體機構、部門、分支機構、委員會等,列出公務人員的職位以及與關聯人關系的性質,如共同所有人、共同在公司董事會任職、官方或非官方顧問關系等。
20.在擬簽訂的協議下,是否有任何公務人員或其 (略) 支付的報酬或費用?
___ 是
___ 否
如果您的回答是“是”:
(1)請說明此公務人員或其親屬的姓名和職位,列出相關的政府機構,如具體機構、部門、分支機構、委員會等,并列出可能支付給該公務人員或其親屬報酬或費用的金額。
五、推薦人信息
21.請提供至少三個能夠描述您的資質和業績的業務推薦人的名稱、地址、電話號碼以及聯系人姓名,此推薦人不得為您合作的銀行,但可包括您的客戶:
(1)推薦人名稱:
公司:
地址:
推薦人電話:
推薦人電子郵箱:
(2)推薦人名稱:
公司:
地址:
推薦人電話:
推薦人電子郵箱:
(3)推薦人名稱:
公司:
地址:
推薦人電話:
推薦人電子郵箱:
22.請提供下述二者之一:
(1)最近的經審計的財務報告;
(2)您過去三年的財務情況和交易的財務資料。
六、披露
23.您單位或董事、管理人員、所有權人:
(1) (略) 或政府機構認定觸犯民事、刑事的虛假陳述、欺詐、串謀、賄賂、反腐敗、證券或反不正當競爭等方面的法律?
___ 是
___ 否
(2) 現在或過去五年中曾涉嫌腐敗、欺詐、壟斷、串謀、逃稅、漏稅、洗錢等非法行為,或因此而被調查或起訴?
___ 是
___ 否
如果您對(1)或(2)的回答為“是”,請提供相關細節:
24.您單位是否被聯合國或某國政府列入禁止合作名單? (略) 、關聯企業或個人是否曾被聯合國或其他國際組織列為恐怖組織? (略) 、關聯公司的現任股東、高級管理人員現在或過去10年曾為國際或當地刑事通緝犯?
___ 是
___ 否
如果回答是,請提供相關細節:
25. (略) 列入禁止合作名單?
___ 是
___ 否
七、報酬
26.根據您將承擔的工作和履行服務的地區和國家,請描述您認為合適的傭金或費用的金額范圍。
27.請說明支付費用的銀行名稱及地址,包括您的賬戶名稱及賬號。( (略) 付款的銀行賬戶信息)
八、所需文件材料
28.除提交調查問卷,還請提供下述文件。未能提供下述文件可能導致此盡職調查延遲或者延遲與您的合作。
(1)協議簽字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如護照復印件;
(2)證明您企業地址或履約地的文件材料,如公司信紙;
(3)證明您單位股權結構的文件材料,如公司在設立國的注冊登記文件;
(4)證明您單位成立、注冊或其他設立事宜的文件材料,如成立或注冊證明;
(5)按照當地法律要求,您在特定國家或地區開展業務所需的注冊或其他文件;
(6)證明開戶行、賬戶名稱等有關信息的文件,例如:銀行確認函、銀行對賬單,金額可隱去;
(7)董事會、高級管理人員發布的涉及反腐敗、反不正當競爭、傭金支付、客戶或公務人員業務招待等商業道德方面的書面行為準則、辦法、政策等文件。
保證書
我代表__________________(賣方名稱)保證,上述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地披露了所有________________(賣方名稱)與公務人員的關聯關系。
按照當地有關法律法規要求,我承諾向調查問卷中提及的個人告知各單位收集處理其相關信息的目的和方法。
賣方公司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寫人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 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5
采購相對方合規申明
下述簽字者(“采購相對方”)為各單位的___________(請填寫采購相對方身份,如供應商、分包商、保險商等)。采購相對方向各單位申明并保證如下:
一、采購相對方 (略) 《合規行為準則》。采購相對方熟悉并理解《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和其他類似反腐原則,及我國的公平競爭、投標和采購方面的有關法律法規。
二、在為各單位提供___________(請填寫合同內容)時,采購相 (略) 《合規行為準則》。尤其要說明的是,采購相對方過去沒有,將來也不會直接或間接向公務人員(請參見調查問卷中關于公務人員的定義)提供、承諾、安排、支付任何有價值的物品或好處,從而影響公務人員公正履行公務職責,幫助采購相對方或各單位獲得、保持業務或獲得好處。采購相對方過去沒有,將來也不會通過任何作為或不作為,不實陳述,明知或不計后果地誤導或意圖誤導另一方以獲得經濟或其它利益,或逃避任何該采購相對方應履行的義務。采購相對方過去沒有,將來也不會為實現不當目的而參與任何與其他方的安排,包括與其他方串 (略) 的投標過程。
三、采購相對方熟悉并理解與各單位業務往來地區適用的反賄賂、反腐敗、反不正當競爭、招投標和采購等相關法律條款。采購相對方未曾違反上述法律,并將在遵守上述法律的前提下履行義務。
四、 (略) 、實體,其高級管理人員、員工,均未因投標或采購中的賄賂、腐敗、串謀、欺詐、妨礙等不當行為,或因觸犯商業法律,在本國或外國接受刑事調查,或被采取民事或刑事強制措施。
五、采購相對方沒有未在調查問卷中披露的所有人或其他受益人,持有少于5% (略) 的受益人除外。
六、采購相對方向各單位提供服務不會違反采購相對方對其他客戶的承諾,包括但不限于采購相對方與其他客戶簽訂的保密協議或排他協議。
采購相對方承諾,一旦本申明不再準確完整,采購相對方將立即通知各單位,并提交補充更新報告。
賣方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申明日期:
附件6
誠信合規協議
雙方同意,本協議是雙方訂立的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雙方愿共同遵守。
一、公務人員的定義
本協議中的“公務人員”應至少包括下列含義:
(一)政府的官員、雇員、代表以及代表政府或者經公共權力機構授權行事的人士 ;
(二)國際組織的官員、雇員和代表;
(三)行使公共權力的政治組織的官員、雇員、代表,或皇室成員;
(四)政府直接或間接控制或施加決定性影響力的公共企業的官員及雇員。
二、遵守反腐敗法律
賣方在此聲明、保證及承諾,本協議約定的活動或交易相關的 (略) 、子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員工、代理、顧問、承包商、受托人、最終受益人和股東,及所有直接或間接代表賣方行事的個人及相關方,過去未曾、將來亦不會違反或致使買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關于打擊國際商業交易中行賄外國公職人員行為的公約》,及業務所在國的反腐敗、反欺詐、反串謀及反不正當競爭法律、法規及規則等(合稱“反腐敗法律”)。賣方特此聲明、保證及承諾: (略)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員工、代理、顧問、承包商、受托人、最終受益人和股東,及所有代表賣方行事的個人及相關方,過去未曾、將來亦不會發生以下行為:
(一)為如下目的給予或承諾給予公務人員、個人或實體任何利益:
1.不當影響公務人員的行為或決定;
2.誘使公務人員違反其法定職責從而作為或不作為;
3.誘使公務人員直接通過其個人影響力,或通過其對國內外政府或政府部門的影響力,影響該政府或政府部門的行為或決定;
4.協助賣方、買方或買方關聯方不當獲得或保持商業機會或使其獲得不當優勢。
(二)為如下目的給予或承諾給予個人任何利益,無論其是否為公務人員:
1.意圖使該個人不當履行其應盡的職責或義務;
2.知悉或相信該個人接受利益即構成不當履行其應盡的職責或義務。
三、持續義務
賣方在此聲明并保證: (略)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員工、代理、顧問、承包商、受托人、最終受益人和股東,及所有代表賣方行事的個人及相關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均會遵守反腐敗法律的相關規定。
四、公務人員參與
除已向買方披露的情形外,賣方現有的高級管理人員、董事、最終受益人、股東( (略) 的股東)及員工均非公務人員,其直系親屬亦均非公務人員;若發現上述高級管理人員、董事、最終受益人、股東或員工成為公務人員時,賣方應在合理時間內通知買方。
五、無私設資金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賣方不會因為接受反腐敗法律所禁止的支付,或為便利反腐敗法律所禁止的其他行為,而設立或保有秘密或賬外資金、賬戶或資產,無論其是否與本協議擬進行的交易相關。
六、合規聲明
本協議簽署后,賣方應提供其遵守反腐敗法律的年度合規證明。
七、賠償
賣方承諾:買方及其代表、高級管理人員、董事、員工及股東不承擔因賣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反腐敗陳述、保證與承諾而造成的損失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罰金、損失賠償金或上述個人或相關方的經濟損失。
八、終止權
根據可靠消息來源,包括但不限于賣方陳述或有正當來源的新聞報道,如買方認為賣方已實質性違反其在本附件中的遵守反腐敗法律的相關陳述、保證與承諾,則視為賣方實質違反本協議。無論賣方是否因為違反反腐敗法律而獲罪或受到其他懲罰,買方都有權終止本協議,且無須為此承擔罰金或對賣方支付賠償。
九、審核權
賣方應保留所有必要記錄以證明其遵守本協議的規定。賣方同意,經買方事先通知,買方或買方指派的審計事務所可查閱或審核賣方與本協議履行相關的會計賬簿和記錄。買方及其指派的審計事務所對前述會計賬簿和記錄的查閱或審核應嚴格限于本協議所述工作范圍,且應僅為合規審核目的。本條所列審核費用應由買方獨立承擔。
十、費用
賣方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所產生的成本及費用應完全由賣方承擔,買方事先同意承擔的除外。
十一、調查通知
賣方同意,如其發現其因與本協議相關的行為正被執法或監管機關、政府機構、國際組織、證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組織調查,應立即通知買方;此外,如賣方發現其因違反反腐敗法律而正被執法或監管機關、政府機構、國際組織、證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組織調查,無論被調查行為是否與本協議相關,應立即通知買方。
咨詢舉報郵箱:*@*26.com。
賣方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
附件7
廉政協議書
買方:中國鐵建大 (略)
賣方:
為加強廉政建設,從制度上杜絕不廉潔行為,保證工程建設高效優質,保證建設資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資效益,維護雙方權益。經雙方公平自愿,平等協商,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條 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嚴格遵守黨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2.嚴格執行勞務施工合同文件,自覺按合同辦事。
3.雙方的業務和活動堅持公開、公正、誠信、透明的原則(除法律認定的商業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規定之外),不得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違反工程建設管理規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開展廉政教育,公布廉政告示舉報電話,監督并認真查處違法違紀行為。
5.發現對方在業務活動中有違反廉政規定的行為,有及時提醒對方糾正的權利和義務。
6.發現對方嚴重違反本協議書義務條款的行為,有向其上級有關部門舉報、建議給予處理并要求告知處理結果的權利。
第二條 買方的義務
1.買方工作人員不得索要或接受賣方的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不得在賣方處報銷任何應由買方或個人支付的費用等。
2.買方工作人員不得參加賣方安排的超標準宴請和娛樂活動;不得接受賣方提供的通訊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檔辦公用品等。
3.買方工作人員不得要求或者接受賣方為其住房裝修、婚喪嫁娶活動、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國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買方工作人員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從事與賣方施工合同有關的經濟活動。
第三條 賣方的義務
1.賣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買方工作人員行賄或饋贈禮金、有價證券、貴重禮品。
2.賣方不得以任何名義為買方工作人員報銷應由買方單位或個人支付的任何費用。
3.賣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買方工作人員參加超標準宴請和娛樂活動。
4.賣方不得為買方工作人員購置或提供通訊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檔辦公用品等。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買方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協議書第一、二條,按管理權限,依據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或組織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給賣方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2.賣方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協議書第一、三條,按管理權限,依據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或組織處理;給買方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以賠償;情節嚴重的,買方建議行業主管部門給予賣方一至三年內不得進入其主管 (略) 場的處罰。
第五條 本協議書有效期為雙方簽署之日起至該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后止。
第六條 本協議書作為勞務施工合同組成部分,與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經合同雙方簽署立即生效。
第七條 本協議書正本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買方(蓋章): 賣方(蓋章):
買方代表: 賣方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8
增值稅發票條款
1.增值稅發票開票信息:
發 票 名 頭:中國鐵建大 (略)
社會信用代碼:*51G
地 址:天津自貿試驗區(空港經濟區) (略) 32號
電 話:022-*
開 戶 行:中國 (略) 天津河東支行
賬 號:**
2. 賣方須依法合規繳納各項稅費,須及時、準確向買方提供依法合規的發票,且在每期付款前提供上一期真實有效的完稅證明有關資料,包括在施工所在地預繳稅款證明資料。
3. 賣方提供增值稅發票必須交買方辦理發票交接手續,無買方經辦人員簽認,視為賣方未提供發票,如發生發票丟失,由賣方承擔責任。
4.因賣方遲延送達、開具錯誤等原因導致其提供的增值稅發票沒有通過稅務部門認證的,買方有權拒絕接收,賣方應及時采取重新開具發票等補救措施。
5.賣方未按合同約定開具增值稅發票或實際開具的增值稅發票稅率與合同約定稅率不符的,賣方除應向買方支付無法抵扣部分的稅款金額外,賣方還應向買方支付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買方損失的,賣方應予賠償,買方有權終止合同。
6.因賣方各種原因(包括開具虛假、作廢等無效發票;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開具、提供發票;賣方其他各種原因和事件影響等),導致買方出現損失的(包括但不限于買方及其法人單位信譽損失;買方及其法人單位的生產經營活動受限損失;買方及其法人單位補繳稅款及滯納金、罰款等),所有損失由賣方承擔,并向買方支付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賣方重新開具的發票仍與合同約定不符的,賣方除按本項前述約定承擔責任外,買方拒絕接收;賣方無法開具發票的,賣方除按本項前述約定承擔責任外,賣方應退還買方已付款項,賠償由此給買方造成的全部損失,買方有權終止合同。
7.賣方必須以合同約定賬戶收款,若賬戶變更應及時通知買方,并簽訂合同變更或補充合同;如賣方隨意改變賬戶,買方將拒付貨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責任及相關的損失由賣方承擔。合同約定賣方收款賬戶名稱必須與合同簽訂人單位名稱相符,否則買方不予支付撥款。
8.因賣方自身納稅人身份,納稅方式變化帶來的適用增值稅稅率的變化,賣方應承擔因此給買方造成的損失。
9.如果買方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聯和抵扣聯,賣方應向買方提供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
10.賣方需在開具發票后15個工作日內送達買方,買方簽收發票的日期為發票的送達日期。
11.如國家對稅率進行調整,則本合同適用稅率及應納稅額做相應調整。但國家調整對應增值稅稅率前,買方已經入賬但賣方尚未開具發票的價款,賣方仍按原合同約定的稅率向買方開具發票,稅率仍按調整前的增值稅稅率執行。
(以下無正文)
第五章 物資需求一覽表
物資需求一覽表
招標人名稱:中國鐵建大 (略)
招標編號:*-2024-06 包件號:DC-01
序號 | 物資名稱 | 規格型號 | 計量單位 | 數量 | 技術標準及要求 | 交貨狀態及條件 | 交貨地點 | 收貨人 | 交貨日期 | |
交貨狀態 | 交貨條件 | |||||||||
1 | 河沙 | 中粗 | 噸 | * | 見技術規格書 | 符合各項質量、技術指標 | 包裝完好、指定工地車板交貨,需方承擔卸貨 | 遼 (略) 建昌縣 遼 (略) 建昌縣 遼 (略) 建昌縣 | 中國鐵建大 (略) 遼寧凌 (略) 3標項目經理部 | 2024年4月至工程結束 |
2 | 機制砂 | 噸 | * | |||||||
3 | 碎石 | 5-10mm/ | 噸 | * | ||||||
4 | 碎石 | 10-20mm | 噸 | * | ||||||
5 | 合計 | 噸 |
備注:1.以上物資材料數量、規格、型號在實施階段可能有一定調整,最終數量、規格、型號應以買方下達的供貨訂單為準。
2.供貨時間為根據指導性施工組織設計確定的時間,實際供貨時間可能有一定調整,實際供貨時間以買方供貨訂單的時間為準。
物資需求一覽表
招標人名稱:中國鐵建大 (略)
招標編號:*-2024-06 包件號:地材-02
序號 | 物資名稱 | 規格型號 | 計量單位 | 數量 | 技術標準及要求 | 交貨狀態及條件 | 交貨地點 | 收貨人 | 交貨日期 | |
交貨狀態 | 交貨條件 | |||||||||
1 | 河沙 | 中粗 | 噸 | * | 見技術規格書 | 符合各項質量、技術指標 | 包裝完好、指定工地車板交貨,需方承擔卸貨 | 遼 (略) 建昌縣 | 中國鐵建大 (略) 遼寧凌 (略) 3標項目經理部 | 2024年4月至工程結束 |
2 | 機制砂 | 噸 | * | |||||||
合計 | 噸 | * |
備注:1.以上物資材料數量、規格、型號在實施階段可能有一定調整,最終數量、規格、型號應以買方下達的供貨訂單為準。
2.供貨時間為根據指導性施工組織設計確定的時間,實際供貨時間可能有一定調整,實際供貨時間以買方供貨訂單的時間為準。
物資需求一覽表
招標人名稱:中國鐵建大 (略)
招標編號:*-2024-06 包件號:DC-03
序號 | 物資名稱 | 規格型號 | 計量單位 | 數量 | 技術標準及要求 | 交貨狀態及條件 | 交貨地點 | 收貨人 | 交貨日期 | |
交貨狀態 | 交貨條件 | |||||||||
1 | 河沙 | 中粗 | 噸 | * | 見技術規格書 | 符合各項質量、技術指標 | 包裝完好、指定工地車板交貨,需方承擔卸貨 | 遼 (略) 建昌縣 | 中國鐵建大 (略) 遼寧凌 (略) 3標項目經理部 | 2024年4月至工程結束 |
2 | 機制砂 | 噸 | * | |||||||
3 | 碎石 | 5-10mm/ | 噸 | * | ||||||
4 | 碎石 | 10-20mm | 噸 | * | ||||||
5 | 合計 | 噸 |
備注:1.以上物資材料數量、規格、型號在實施階段可能有一定調整,最終數量、規格、型號應以買方下達的供貨訂單為準。
2.供貨時間為根據指導性施工組織設計確定的時間,實際供貨時間可能有一定調整,實際供貨時間以買方供貨訂單的時間為準。
(一)技術要求:
河砂質量應符合GB/T*-2001《建筑用砂》國家標準,執行《公路橋涵施工技術規范》(JTG/*)技術標準。其他標準與《公路橋涵施工技術規范》(JTG/*)不一致時,以《公路橋涵施工技術規范》(JTG/*)為準,同時滿足設計圖紙技術要求。具體指標見下表:
C50(包含C50)以上混凝土用砂技術質量標準要求
序號 | 項目 | 技術標準 |
1 | 細度模數 | 2.6-3.0 |
2 | 含泥量 | ≤2% |
3 | 泥塊含量 | ≤0.5% |
4 | 云母含量 | ≤0.5% |
5 | 輕物質含量 | ≤0.5% |
6 | 氯離子含量 | <0.02% |
7 | 有機物含量 | 淺于標準顏色 |
8 | 硫化物及硫酸鹽 | ≤0.5% |
9 | 堅固性 | ≤8% |
10 | 吸水率 | ≤2% |
11 | 堿活性 | 快速砂漿棒膨脹率<0.2% |
C50以下混凝土用砂技術質量標準要求
序號 | 項目 | 技術標準 |
1 | 細度模數 | 2.3-3.0 |
2 | 含泥量 | <C30混凝土含泥量≤3%, C30-C45混凝土含泥量≤2.5%, C50以上混凝土含泥量≤2.0%, |
3 | 泥塊含量 | ≤0.5% |
4 | 云母含量 | ≤0.5% |
5 | 輕物質含量 | ≤0.5% |
6 | 氯離子含量 | ≤0.02% |
7 | 有機物含量 | 淺于標準顏色 |
8 | 硫化物及硫酸鹽 | ≤0.5% |
9 | 堅固性 | ≤8% |
10 | 吸水率 | ≤2% |
11 | 堿活性 | 快速砂漿棒膨脹率<0.2% |
(二)投標人應提供的技術文件
1、生產和檢驗招標物資所執招標行的技術標準,每批到貨必須按照規范要求提供質量文件。
2、投標物資的質量符合文件規定的技術標準及其引用標準的檢測對比證明兩份(近三年內省部級以上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投標物資品種質量檢驗報告)。
3、詳細具體的制造工廠生產質量保證措施。
(三)合同交貨計劃
合同交貨期參考《物資需求一覽表》,詳細交貨計劃和具體供貨時間由買方簽約時提供。
(四)投標物資詳細的運輸和供應方案
1、投標人交付的物資應分別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貨地點,并根據買方需求送入指定存料倉中。
2、投標人應充分考慮和了解施工地點的地理位置和運輸條件,采用合適有效的運輸和供貨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證工程所需物資按時、按量、保質供應的具體措施。
3、投標人承諾向本項目提供的投標物資來源穩定;代理多個符合招標要求的生產廠產品的須明確組織供應和運輸方案措施和跨地域組織調配資源能力,并始終與投標承諾一致。同時提出裝運管理方案,從電廠裝車、運輸到工地拌和站卸車入倉全過程實施“監裝、監運和鉛封”等措施及取得跨地域組織符合資源方案。
(五)驗收標準
1、數量驗收以施工現場實際過磅并扣除實測含水率為準,若賣方對數量有異議時,由買方驗收單位與賣方共同選擇第三方進行復磅(復磅應選擇技術監督局檢驗合格且距離施工現場較近的公磅處進行),復磅數量與送貨單數量之差若不超過±3‰范圍,以送貨單為準;若超出±3‰范圍,則以復磅數量為準,復磅發生的費用過錯方負責。
(六)質量保證期
自物資交貨驗收合格之日起6個月。
(一)技術要求:
機制砂質量應符合GB/T*-2001《建筑用砂》國家標準,執行《公路橋涵施工技術規范》(JTG/*)技術標準。其他標準與《公路橋涵施工技術規范》(JTG/*)不一致時,以《公路橋涵施工技術規范》(JTG/*)為準,同時滿足設計圖紙技術要求。具體指標見下表:
顆粒集配要求
序號 | 機制砂方篩孔 | 技術標準 |
1 | 4.75mm | 10~0 |
2 | 2.36mm | 25~0 |
3 | 1.18mm | 50~10 |
4 | 600um | 70~41 |
5 | 300um | 92~70 |
6 | 150um | 94~80 |
石粉含量和泥塊含量要求(MB值≤1.4)
序號 | 類別 | 技術標準 |
1 | 石粉含量(按質量計)% | ≤10.0 |
2 | 泥塊含量(按質量計)% | ≤1.0 |
石粉含量和泥塊含量要求(MB值>1.4)
序號 | 類別 | 技術標準 |
1 | 石粉含量(按質量計)% | ≤3.0 |
2 | 泥塊含量(按質量計)% | ≤1.0 |
堅固性指標要求
序號 | 類別 | 技術標準 |
1 | 質量損失/% | ≤8 |
壓碎值指標要求
序號 | 類別 | 技術標準 |
1 | 單級最大壓碎值指標/% | ≤25 |
(二)投標人應提供的技術文件
1、生產和檢驗招標物資所執行的技術標準,每批到貨必須按照規范要求提供質量文件。
2、投標物資的質量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技術標準及其引用標準的檢測對比證明兩份(近三年內省部級以上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投標物資品種質量檢驗報告)。
3、詳細具體的制造工廠生產質量保證措施。
(三)合同交貨計劃
合同交貨期參考《物資需求一覽表》,詳細交貨計劃和具體供貨時間由買方簽約時提供。
(四)投標物資詳細的運輸和供應方案
1、投標人交付的物資應分別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貨地點,并根據買方需求送入指定存料倉中。
2、投標人應充分考慮和了解施工地點的地理位置和運輸條件,采用合適有效的運輸和供貨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證工程所需物資按時、按量、保質供應的具體措施。
3、投標人承諾向本項目提供的投標物資來源穩定;代理多個符合招標要求的生產廠產品的須明確組織供應和運輸方案措施和跨地域組織調配資源能力,并始終與投標承諾一致。同時提出裝運管理方案,從電廠裝車、運輸到工地拌和站卸車入倉全過程實施“監裝、監運和鉛封”等措施及取得跨地域組織符合資源方案。
(五)驗收標準
1、數量驗收以施工現場實際過磅并扣除實測含水率為準,若賣方對數量有異議時,由買方驗收單位與賣方共同選擇第三方進行復磅(復磅應選擇技術監督局檢驗合格且距離施工現場較近的公磅處進行),復磅數量與送貨單數量之差若不超過±3‰范圍,以送貨單為準;若超出±3‰范圍,則以復磅數量為準,復磅發生的費用過錯方負責。
(六)質量保證期
自物資交貨驗收合格之日起6個月。
(一)技術要求:
混凝土用碎石技術質量標準要求
序號 | 項目 | 技術標準 |
1 | 顆粒級配 | 5-10mm、10-20mm、16-31.5mm |
2 | 巖石抗壓強度 | 母巖與混凝土設計抗壓強度之比≥2 |
3 | 吸水率 | <1% |
4 | 緊密空隙率 | ≤40% |
5 | 堅固性 | ≤8(混凝土結構) ≤5(預應力混凝土結構) |
6 | 壓碎值指標 | ≤10% |
7 | 針片狀顆粒含量 | ≤5% |
8 | 含泥量 | ≤0.5% |
9 | 泥塊含量 | ≤0.2% |
10 | 硫化物及硫酸鹽含量 | ≤0.5% |
11 | 氯離子含量 | ≤0.02% |
12 | 堿活性 | 快速砂漿棒膨脹率<0.2% |
(二)投標人應提供的技術文件
1、生產和檢驗招標物資所執行的技術標準,每批到貨必須按照規范要求提供質量文件。
2、投標物資的質量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技術標準及其引用標準的檢測對比證明兩份(近三年內省部級以上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投標物資品種質量檢驗報告)。
3、詳細具體的制造工廠生產質量保證措施。
(三)合同交貨計劃
合同交貨期參考《物資需求一覽表》,詳細交貨計劃和具體供貨時間由買方簽約時提供。
(四)投標物資詳細的運輸和供應方案
1、投標人交付的物資應分別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貨地點,并根據買方需求送入指定存料倉中。
2、投標人應充分考慮和了解施工地點的地理位置和運輸條件,采用合適有效的運輸和供貨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證工程所需物資按時、按量、保質供應的具體措施。
3、投標人承諾向本項目提供的投標物資來源穩定;代理多個符合招標要求的生產廠產品的須明確組織供應和運輸方案措施和跨地域組織調配資源能力,并始終與投標承諾一致。同時提出裝運管理方案,從電廠裝車、運輸到工地拌和站卸車入倉全過程實施“監裝、監運和鉛封”等措施及取得跨地域組織符合資源方案。
(五)驗收標準
1、進場時,對其數量及等級按規定進行驗收。
2、數量驗收以施工現場實際過磅為準,若賣方對數量有異議時,由買方驗收單位與賣方共同選擇第三方進行復磅(復磅應選擇技術監督局檢驗合格且距離施工現場較近的公磅處進行),復磅數量與送貨單數量之差若不超過±3‰范圍,以送貨單為準;若超出±3‰范圍,則以復磅數量為準,復磅發生的費用過錯方負責。
(六)質量保證期
自物資交貨驗收合格之日起6個月。
(項目名稱) (物資品種) 包件招標
投 標 文 件
投標人: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年 月 日
1.投標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的授權委托書
2.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2.2授權委托書
3.資格審查資料
3.1投標人基本情況表
3.2生產能力證明
3.3近年財務狀況表
3.4質量保證能力證明
3.5近年大中型高速同類投標物資供貨業績表
3.6履約信用證明
3.7近年發生的訴訟及仲裁情況
3.8物資保供方案和質量保證措施
4.投標報價資料
4.1投標物資報價表
4.2物資描述表
4.3物資報價成本分析表或物資報價綜合說明
5.投標人資格聲明
6.生產組織供應能力說明
7.組織供應、運輸、售后服務方案
8.投標物資技術規格書
9.擬投入本項目的主要生產設備、檢驗設備表
10.商務條款響應偏差表
11.技術規格響應偏差表
12.優惠條件及其他
13.投標承諾書
14.投標人提供的其他資料
1.投標函致: (招標人)
我方已經仔細閱讀 物資集中采購(招標編號為 )招標文件,我方同意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對投標方的約束。我方愿意參加 (包件號)的投標,并已按照招標文件中要求的內容和格式充分、如實、準確地向貴方遞交投標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兩份),若中標我方將以此作為提供第 包件的物資及服務必須嚴格遵循的合同條件的組成部分,并愿以與投標報價表相一致的合價總計人民幣(小寫) 元整(大寫 元整)參加投標。我方將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供并交付與其相一致的物資和服務。
我方保證,如果我方的投標被接受,將嚴格執行招標文件中的各項條款,認真履行賣方的責任及義務,兌現我方投標文件中提出的各項承諾。
我方同意投標文件在投標人須知規定的遞標截止日期起180天內有效,對我方具有約束力,并可隨時接受中標。我方慎重保證,投標文件的所有內容及提供給招標人的所有證明文件和資料是真實的、準確的,一旦發現上述資料和信息的失實和錯誤,貴方將有權宣布本單位投標作廢。
在正式合同準備簽訂或執行之前,本投標函、招標人的書面通知及中標通知書將構成約束我們雙方的合同。我方理解招標人不一定接受最低價或收到的任何投標文件;同時理解招標人不解釋投標人不中標的理由和原因。
投標人名稱(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投標人名稱:
單位性質:
地址:
成立時間: 年 月 日
經營期限:
姓名: 性別: 年齡: 職務:
系 (投標人名稱)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證明。
投標人: (蓋單位章)
年 月 日
本授權書聲明:注冊于 省 市 縣工商管理局的 (單位名稱)在下面簽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職務)授權 (單位、部門名稱)在下面簽字的 (職務、姓名)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招標編號)招標文件的第 包件投標及合同的簽訂、履行直至完成,并以本公司名義處理一切與之有關的事務。本授權書于 年 月 日簽字生效。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被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被授權代理人身份證號碼:
單位名稱(公章):
單位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3.資格審查資料
投標人名稱 | |||||||||
注冊地址 | 郵政編碼 | ||||||||
聯系方式 | 聯系人 | 電 話 | |||||||
傳 真 | 網 址(或電子郵箱) | ||||||||
組織結構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術職稱 | 電話 | ||||||
技術負責人 | 姓名 | 技術職稱 | 電話 | ||||||
成立時間 | 員工總人數: | ||||||||
營業執照號 | 其中 | 高級職稱人員 | |||||||
注冊資金 | 中級職稱人員 | ||||||||
開戶銀行 | 初級職稱人員 | ||||||||
賬號 | 技 工 | ||||||||
經營范圍 | |||||||||
備注 | 應附投標人營業執照副本及其年檢合格的證明材料、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等材料的復印件 |
附生產企業的主要生產設備型號、臺套數或生產線條數,日平均生產能力、所生產產品的規格型號和相應檢測設備(設施)等證明材料
應附投標人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的復印件。
應附通過ISO9000或以上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合格報告等材料的。
項目名稱 | |
項目所在地 | |
采購人名稱 | |
采購人地址 | |
采購人電話 | |
合同價格 | |
交貨起始日期 | |
最終交貨日期 | |
項目描述 | |
備注 | 應附中標通知書(含合同協議書)或合同協議書的復印件,具體年份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
應附企業開戶銀行出具的信貸證明、至少三家同類投標物資已供買方或使用單位出具的履約情況證明。
投標人應說明相關情況, (略) 或仲裁機構作出的判決、裁決等有關法律文書復印件。
4.投標報價資料
投標人名稱: 招標編號: 包件號:
物資 序號 | 項目 簡稱 | 物資 名稱 | 規格 型號 | 標準或 圖號 | 計量 單位 | 需求 數量 | 出廠 單價(元) | 運雜費單價(元) | 到站 單價(元) | 合價(元) | 專票稅率% | 發站 | 交貨 地點 | 運距(km) |
1 | 2 | 3 | 4=2+3 | 5=1×4 | ||||||||||
┈ | ┈ | ┈ | ┈ | ┈ | ┈ | |||||||||
總計 |
若采用預付款采購方式,含稅單價可下降XXX元/噸(自愿填列)。
注:(1)采用一票制結算的,價格采用含運到站單價;
(2)可采用兩票制結算的,材料費與運輸費分別列明,評標時采取不含稅總價進行評標;
(3)不含稅報價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選用兩票制與低稅率供應商。
(4)請單獨注明發站地點、石場/砂場名稱及聯系方式。
投標人名稱(加蓋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說明:1.單價取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合價取整數,小數點后第一位四舍五入。
4.2物資報價成本分析表
投標人名稱: | 招標編號: | 包件號: | ||||
序號 | 項目 | 單位 | 數量 | 單價(元) | 金額 | 備注/來源 |
一 | 材料費小計 | |||||
1 | ||||||
2 | ||||||
…… | ||||||
二 | 人工費小計 | |||||
三 | 機械加工費小計 | |||||
1 | 設備折舊費 | |||||
2 | 設備維護費 | |||||
四 | 水電費小計 | |||||
生產成本合計 | ||||||
五 | 管理費小計 | |||||
1 | 生產管理費 | |||||
2 | 銷售費 | |||||
3 | 服務費 | |||||
4 | 財務費 | |||||
成本合計 | ||||||
六 | 利稅小計 | |||||
1 | 稅收 | |||||
2 | 稅后利潤 | |||||
出廠單價 | ||||||
七 | 運雜費小計 | 公里 | 注明運輸方式 | |||
柴油單價 | 升 | |||||
到站單價 |
備注:1. 投標人按物資品種做成本分析。表中各大項目內容及順序固定不變,細目不限于上述內容,可根據不同物資品種實際需要增減。
2. 不同品種的物資單獨列表,標出其主要單價,不少于3個。
3. 寫明運輸方式(火車、汽車、輪船)和運輸里程。
投標人名稱(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代理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5.投標人資格聲明5.1制造廠資格聲明
1.名稱及概況:
制造廠名稱:
總部地址:
傳真/電話號碼: 郵政編碼:
成立和/或注冊日期:
實收資本:
近期資產負債表(到 年 月 日止)
固定資產:
流動資產:
長期負債:
流動負債:
凈值:
法定代表人姓名:
2.(1)制造投標物資的設施及有關情況:
工廠名稱及地址 | 主要設施名稱 | 年生產能力 | 職工人數 |
(2)本制造廠不生產,而需從其它制造廠購買的主要原材料:
主要原材料名稱 | 制造廠名稱和地址 |
3.本制造廠生產投標物資的經驗(包括年限、項目業主、額定能力、商業運營的起始日期等):
4.近3年該物資主要銷售給國內、外主要客戶的名稱地址:
出口銷售
(用戶名稱和地址) (銷售項目名稱)
國內銷售
(用戶名稱和地址) (銷售項目名稱)
5.近三年的營業額
年度 | 國內 | 國外 | 總額 |
6.最近3 (略) 提供的投標物資:
合同編號:
簽字日期:
項目名稱:
數 量:
合同金額:
1. 開立基本帳戶銀行的名稱和地址:
8.其他情況:(組織機構、技術力量等)
茲證明上述聲明是真實、正確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資料和數據,我們同意遵照貴方要求出示有關證明文件。
制造廠名稱(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字日期
傳真
電話
電子函件
附《營業執照》(副本)
6.生產組織供應能力說明投標物資 | 備注 | ||
一 | 最大月生產能力 | ||
二 | 已簽合同月供應數量 | ||
三 | 剩余月生產能力 | ||
投標人名稱(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項目標段施工特點以及包件交貨地點所處的地理位置、環境、氣候、交通和工期等情況,編制具體可行的由貨源地至交貨地的保證組織、計劃、供應、運輸、售后服務方案、應急預案和配套措施,方案應明確供應生產廠家的地址和品牌名稱,包括資源組織、資金運用、人員安排、設備配備等較為詳細的內容。投標人需詳細說明汛期保供方案。
序號 | 設備、儀器名稱 | 制造廠 | 規格型號 | 數量 | 狀況 | 生產產品或部件 | 額定產能或生產參數 | 備注 |
一 | 生產設備 | |||||||
二 | 檢驗設備 | |||||||
注:投標人可以將制造設備及檢驗設備分別列表。
投標人名稱(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號 | 招標文件條目號 | 招標文件商務條款 | 投標文件商務條款 | 說 明 |
序號 | 招標文件條目號 | 招標文件技術條款 | 投標文件技術條款 | 偏離 | 說明 |
投標人就有關付款方式(能否接收承兌匯票)、資金墊付能力、供貨過程、現場能夠提供的配套設施和服務等環節中所給予的好的建議、措施及方案等。
13.投標承諾書致(招標人):
關于貴方中國鐵建大 (略) 遼寧凌 (略) 3標項目經理部采購招標文件(編號為),我們作為投標人已熟知,并愿意參加 物資 號包件的投標,同時承諾如下:
1.我們將按要求及時向評標委員會提交投標文件中所有復印件的原件。
2.我們將遵守招標文件中的價格修正條款之規定,承諾以修正后的報價與招標人簽訂合同。 報價也適用于各包件對應分部管段現場零星用料。
3.我們將嚴格按照招標人要求及國家現行的有關標準,對投標物資的技術設計、原料和組件的采購、生產工藝、生產地點、制造過程、性能指標、測試檢驗及各種服務等進行全過程的質量管理和監控,保證實際供應物資的質量和服務與招標文件要求的完全一致,并對所供物資的質量負全責。
4.我們將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供貨數量和時間以及招標人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按質、按量、按時保證施工現場的實際需要,確保物資供應及時,品種配套,并承諾如因我方供貨原因造成施工現場停工待料,我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責任。
5.我們保證生產投標物資所用的原材料、設備、零部件、儀器儀表、主機輔機等是滿足設計要求合格的且為優質新產品;若發現我們生產和供應的物資使用了舊料或淘汰產品或與招標文件不符,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我方承擔。
6.若我們備選為中標候選人,我方將按招標方的要求提供投標物資產品樣品以供試驗,并承擔首次試驗費用。
7.我們將嚴格按照合同的規定做好各項技術和售前、售中、售后服務,保證24小時的聯系暢通(聯系人: ,聯系電話: ),對用戶提出的問題或要求保證在24小時內給予滿意的答復或提供售后服務。
8.若我方違反以上承諾,我方同意招標方采取措施消除損失(包括根據合同條款的約定終止合同)。
9.我方理解招標方因建設單位資金不到位時的付款難度,承諾能夠墊資 萬元,并保證在此期間計 個月內正常供應不受影響。
10、我方理解招標方不解釋投標人不中標的理由和原因。
此致 。
敬禮!
投標單位名稱(加蓋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14.供應期內不漲價承諾書(自愿簽訂)
致(招標人):
關于貴方中國鐵建大 (略) 遼寧凌 (略) 3標項目經理部采購招標文件(編號為),我們作為投標人已熟知,并愿意參加 物資 號包件的投標,同時承諾如下:
1.我單位作為投標人參與投標,保證在供應期內提供優質、有效的供貨服務,并承諾在供應期 (略) 場價格上漲。
2.若我方違反以上承諾,我方同意招標方采取措施消除損失(包括根據合同條款的約定終止合同)。
3、我方理解招標方不解釋投標人不中標的理由和原因。
此致 。
敬禮!
投標單位名稱(加蓋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15. 投標人提供的其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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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