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2024年1 (略) 擬對《呼倫貝爾天億 (略) 燃生物質蒸汽發生器建設項目》作出擬審批意見。為保證此次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擬作出審批意見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5年1月7日-2023年1月8日(2個工作日)。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聯系電話:0470-(略)
傳 真:0470-(略)
通訊地址:內蒙 (略) (略) (略) 黨政綜合辦公樓東輔樓 (略) 政務服務中心3樓。
郵 編:(略)
項目名稱 | 呼倫貝爾天億 (略) 燃生物質蒸汽發生器建設項目 | 建設地點 | 內蒙 (略) (略) (略) (略) 謝爾塔拉鎮,301縣道南側 |
建設單位 | 呼倫貝爾天億 (略)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內蒙古 (略) |
項目概況 | 本項目性質為新建,位于內蒙 (略) (略) (略) (略) 謝爾塔拉鎮,301縣道南側,本項目擬于已租賃廠房內建設燃生物質蒸汽發生器產出蒸汽用于洗滌服務,項目建成后產出蒸汽可滿足呼倫貝爾天億 (略) 清洗布草、烘干、燙平等服務。項目計劃新建144m2蒸汽發生器用房1座,內設3t/h燃生物質蒸汽發生器1臺,配備三級煙氣過濾水膜除塵+布袋除塵器設施,經30m高排氣筒排放;廠房外南側新建150m2封閉式燃料倉房1座,用于生物質燃料及爐、收塵灰暫存。項目配套建設25t/h軟水系統,采用離子交換樹脂工藝、配備100m3 原水箱與5m3 循環水箱、蒸汽供應及回流管線、廠區地下設100m3 污水箱,暫存洗衣廢水與軟水排污水。本項目總投資(略)元,環保投資(略)元,環保投資占總投資的11.8%。 |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減輕不良影響的措施 | 施工期廢氣:施工場地四周設置封閉圍擋,施工現場建筑材料統一堆放,水泥等易飛揚材料密閉存放或覆蓋,土石方作業采取防止揚塵措施,及時回填、壓實。材料切割、焊接等作業采取有效防塵、防有機廢氣措施,灰土預拌進場并灑水降塵。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及時清運,運輸采用封閉式車輛或覆蓋。運營期廢氣:運營期生物質燃料裝卸、堆存、轉運粉塵通過采用封閉倉房+灑水抑塵措施,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略) - 1996)表2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蒸汽發生器煙氣經三級煙氣過濾水膜除塵器+布袋 (略) 理,凈化后的煙氣由30m高排氣筒排放,排放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略))中表2燃煤鍋爐排放限值。 施工期廢水:施工現場設置簡易沉淀池,施工廢水沉淀后用于 (略) 灑水抑塵。生活污水 (略) 現有防滲化糞池,定 (略) 理。 運營期廢水:生活污水經防滲化 (略) 理后,與軟水裝置排污水 (略) 地下100m3 污水箱,集中收集暫存后,定期由污水車拉運至呼倫 (略) 處理,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 - 1996)表4三級標準及《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略) - 2015)B級標準限值。蒸汽發生器排污水全部回用燃料倉房抑塵,不外排。 施工期噪聲:通過合理安排施工時間,避開午休及夜間作業,高噪聲固定設備置于室內。選用低噪聲設備,加強維護保養。合理 (略) 線,避開噪聲敏感點等措施抑制噪聲。 運營期噪聲:運營期設備噪聲通過采取建筑物隔聲、減震墊等措施,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略) - 2008)2類標準。 施工期固廢:場地平整土石方盡量回用于填方建設。建筑垃圾在指定點存放,集中運至指定地點。施工人員生活垃圾依托廠內垃圾箱收集,委托環衛部門清運。 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鍋爐產生的灰渣、廢樹脂反滲透濾芯、生活垃圾;鍋爐灰渣和鍋爐布袋除塵器收集的粉塵,采取人工袋裝,暫存在一般固廢暫存間,作為肥料還田;廢樹脂反滲透濾芯收集后暫存于一般固廢暫存間,定期由物資回收單位回收;生活垃圾暫存垃圾桶內,委托環衛部門清運。 運營期固廢:運營期軟水裝置產生的廢樹脂定期交由廠 (略) 置;水膜除塵污泥定期清掏后交由環 (略) 理;爐渣、除塵器收塵噸袋包裝后于燃料倉 (略) 暫存,定期外售做農肥;廢布袋、廢樹脂及生物質燃料廢包裝、生活垃圾等,經收集后定期委托環衛部門清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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