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擬對所持有的標的資產進行招租,并通過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以下簡稱“聯交所”)官方網站及指定的媒介上公開發布招租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招租是我方真實意思表示,標的資產權屬清晰,我方有權對外發布招租信息,除已披露的事項外,我方對標的資產租賃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不存在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招租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招租信息披露申請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準確、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我方同意聯交所按上述材料內容發布招租公告,并對招租公告內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擔法律責任。
(4)本次交易不對意向承租方設置限制競爭的歧視性條件,我方自愿承擔相關風險與責任。
(5)我方在交易過程中自愿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聯交所相關交易規則及規定,恪守招租公告約定,按照相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6)我方在聯交所組織交易期間不通過其他渠道進行交易。
(7)我方已如實、完整地披露標的資產狀況,并在標的資產出租后積極協助承租方辦理資產 交接手續,若發生資產交接糾紛,由我方負責解決。
(8)我方將在招租公告發布期間接受并配合意向承租方了解、查勘標的資產及查閱與之相關的文件。
(9)若標的資產存在優先承租權人的,我方將履行通知義務,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招租公告的要求辦理承租意向登記手續并參與交易等。
(10)在確認承租方后,我方將按照招租公告及交易憑證要求與承租方簽訂《租賃合同》,否則應承擔相應法律和經濟責任。
(11)在本次招租活動、《租賃合同》簽訂及后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糾紛,均由我方自行解決,與聯交所無關。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本次招租活動的相關方或聯交所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
招租不動產名稱 | 浙橋路277號1幢108室商鋪五年租賃權 | 權利人名稱 | 上海科思達電子技術發展中心 |
權證編號 | 滬居地浦字(2015)第*號 | 權證類型 | 產權 |
權證面積(㎡) | 69.29 | 權證地址 | 浙橋路277號1幢108室 |
招租不動產名稱 | 浙橋路277號1幢110室商鋪五年租賃權 | 權利人名稱 | 上海科思達電子技術發展中心 |
權證編號 | 滬居地浦字(2015)第*號 | 權證類型 | 產權 |
權證面積(㎡) | 43.84 | 權證地址 | 浙橋路277號1幢110室 |
招租不動產名稱 | 浙橋路277號1幢107室商鋪五年租賃權 | 權利人名稱 | 上海科思達電子技術發展中心 |
權證編號 | 滬居地浦字(2015)第*號 | 權證類型 | 產權 |
權證面積(㎡) | 69.29 | 權證地址 | 浙橋路277號1幢107室 |
招租不動產名稱 | 浙橋路277號1幢111室商鋪五年租賃權 | 權利人名稱 | 上海科思達電子技術發展中心 |
權證編號 | 滬居地浦字(2015)第*號 | 權證類型 | 產權 |
權證面積(㎡) | 43.84 | 權證地址 | 浙橋路277號1幢111室 |
出租方名稱 | 上海科思達電子技術發展中心 | |||||||||||
所屬集團/主管部門 | 海關總署 | |||||||||||
受委托進行招租活動 | 否 |
招租條件 | ||||
出租底價 | *元/年 | |||
租賃面積(㎡) | 226.26 | |||
租金調整方式 | 涉及 | |||
租金調整方式說明 | 前三年不遞增,第四年起租金在上一年基礎上遞增7%,第五年與第四年保持一致。 | |||
免租期 | 免租期時間3個月,租賃期限不含免租期 | |||
租賃用途 | 商業 | |||
租賃用途說明 | 本項目僅接受咖啡店或茶室或健身房業態。 | |||
是否允許裝修改造 | 是 | |||
裝修改造說明 | 在不破壞房屋的主體結構基礎上裝修改造,相關改造方案需經出租方審核后方可實施。 | |||
是否可轉租 | 否 | |||
承租方需承擔的其他費用 | 物業管理費 | 有物業管理費。本標的物業管理費由承租方直接與物業結算。 | ||
水電氣熱等費用 | 承租方直接支付 | |||
押金及租金支付要求 | 是否支付押金 | 是 ,具體為:租期內租金押三付三(押金按首年月租金計算)。租賃雙方自行結算。 | ||
租金支付要求 | 按季度 | |||
其他說明事項 | ||||
抵押情況 | 不存在 | |||
是否存在優先承租權人 | 否 | |||
房屋狀態 | 本標的房屋狀態為空置。 | |||
其他招租條件 | 一、意向承租方須充分了解并接受下列事項: 1.根據本項目招租房屋《 (略) 房地產權證》,招租房屋土地用途為商辦用地,房屋類型為店鋪,本次招租計租面積為226.26平方米,招租底價為首年租金*元。 2. 本項目存在物業管理費,具體為: 承租方每月直接將物業管理費(9元/平方米)、水費(7元/噸,僅限冷水,按實際抄表數支付)電費(0.92元/度,按實際抄表數支付)及基礎電費400元(100元/間)轉入出租方指定的賬戶。(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目前按照現行標準進行收費,日后如有調整按物業統一調整政策執行。) 3. 本項目允許承租方在不破壞房屋的主體結構基礎上裝修改造,具體為: (1)在對本項目房屋進行整體改造裝修施工前,應當制定《裝修改造實施方案》報送出租方審核,經其同意后方可實施,涉及的設計、裝修改造及設施設備配備等所有費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2)裝修與結構的設計、施工等參建單位須具備工程所需資質等級; (3)裝修與結構工程施工質量安全等須滿足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業規定; (4)須向屬地行政管理單位辦理項目規劃、監督、審查等手續并取得施工許可證; (5)施工完畢后,承租方應及時報請有關部門審驗,取得相關合格證書后方可使用,其中所涉及的費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4. 本項目包含免租期,免租期時間三個月,自交付日之次日起開始計算。 二、意向承租方參與流程: 1.意向承租方須結合自身用地需求及租賃用途向有關主管部門進行充分咨詢并認真考慮承租本項目房屋可能涉及到的經營、行業、市場、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愿意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風險。 2.意向承租方如對招租公告相關披露內容存在疑問的,應當于本項目公告期內與聯交所及出租方取得聯系,進行充分咨詢溝通;并在履行有效的、審慎的內部決策程序后,確定是否進行本項目的承租報名并交納保證金。 3.在充分了解本招租房屋情況后,意向承租方具有承租意愿的,應在本項目公告期內向聯交所進行承租報名。意向承租方須按公告要求提交報名材料并足額交納保證金,保證金不接受委托代付,逾期未交納者,自動失去承租資格。 4.意向承租方向聯交所進行承租報名時,須提交以下材料(所有材料應加蓋公章,材料為多頁的加蓋騎縫章): (1)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承租運營方案:須包括但不限于 ①租賃用途,并附與經營業態相匹配能力、資源、設想的概要說明; ②意向承租方自身介紹、股東構成、 (略) 治理等; 5. 意向承租方向聯交所一經提交承租報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資產現狀及相關協議條款的約定,自愿接受本標的資產全部現狀及瑕疵,并愿意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意向承租方成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房屋現狀及房屋質量瑕疵等理由拒絕簽訂出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賃合同、要求延長合同期或拒付租金等情況,否則被視為違約,并追究承租方相應法律責任。 6. 若僅有一家符合條件且交納保證金的意向承租方,則采取協議成交的方式確定最終承租方;若有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且交納保證金的意向承租方,則采用網絡競價-一次報價的方式確定承租方。聯交所將通知各意向承租方線下領取《網絡競價方案》。各意向承租方應按照《網絡競價方案》要求在規定時限內通過“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網絡競價平臺”進行競價。報價高于或等于掛牌價格的,則該報價成為最終租賃價格。 7. 聯交所在確定承租方后向出租方及承租方出具《競價結果通知》。出租方及承租方須在收到《競價結果通知》后的十個工作日內簽訂《租賃合同》,且承租方須按《租賃合同》要求將押金支付至出租方賬戶。若承租方未在收到《競價結果通知》后的十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簽訂《租賃合同》或未支付押金至出租方賬戶的,則出租方有權視作承租方違約,并扣除承租方支付的保證金作為補償。 8. 承租方應在收到《競價結果通知》后的五個工作日內向聯交所支付交易服務費,聯交所在收到出租方與承租方租賃合同簽署完成的通知,且出租方確認已收齊承租方支付的押金后,出具《租賃交易憑證》并原路無息退還承租方保證金。 | |||
意向承租方范圍 | 依法設立并有效續存的企業法人 | |||
承租資格條件 | 1.意向承租方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2.意向承租方應具有良好商業信用,無不良經營記錄; 3.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
招租流程 | 1. 本項目公告時間: 2024年01月18日 - 2024年02月19日 2. 交易流程 2.1 參與報名 意向承租方應在項目公告期內至本網站注冊并實名認證,登錄賬號后進入“我要報名”,填寫“意向承租申請”并上傳相應材料;同時,按照公告要求在本項目掛牌期滿前交納保證金至聯交所指定賬戶。意向承租方遞交受讓申請但逾期未交納保證金的,視為放棄申請意向承租資格。 2.2 參與交易 2.2.1 信息發布期滿后,只產生一家符合條件且交納保證金的意向承租方,則采取協議招租的方式確定最終承租方,承租方應按照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限內通過產權交易系統進行報價,報價高于或等于掛牌價格的,則該報價成為承租價格。 2.2.2 信息發布期滿后,如征集到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且交納保證金的意向承租方,則采取以下方式確定承租方: 網絡競價-一次報價(無優先權) 意向承租方參與競價前需詳細了解并確認競價方案的內容。 2.3完成交易 報價/競價完成后,聯交所向交易各方發送結果通知,并在收取交易方支付的交易服務費后出具交易證明。 租賃雙方應及時按照本項目公告內容及交易證明內容簽訂租賃合同。 | |||
交易服務費付費主體 | 承租方 | |||
交易服務費 | 聯交所為組織招租活動收取交易服務費。交易服務費收費標準為: 租賃期限在3年以下的,按照首年首月租金成交價格的0.5倍收取; 租賃期限在3年及以上的,按照首年首月租金成交價格的1倍收取 | |||
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
交納金額 | 30,000.00元 | |||
交納時間 | 信息披露期滿前交納 | |||
交納時間說明 | 1.交納時間:招租信息披露日起至披露期滿日前交納至交易集團指定銀行賬戶,實際以交易集團到賬時間為準。意向承租方逾期未交納保證金的,視為放棄意向承租資格。 2.交納方式:線上交納 3.退還方式:(1)意向承租方被確定為承租方且不存在違規違約的情形的,其繳納的保證金在交易集團出具交易憑證后全額返還;(2)其他意向承租方未被確定為承租方且不存在違規違約情形的,其交納的保證金在競價完成后及時全額返還;(3)如出租方未確認意向承租方承租資格的,其繳納的保證金在未被確認資格后的1個工作日內全額返還。 4.為保護租賃各方合法利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有效材料經交易集團確認,且已經交納保證金的,即獲得交易資格,意向承租方需遵守交易集團關于保證金的相關規則,其對如下內容作出承諾: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將承擔締約過失責任或其他法律責任,出租方及交易機構可扣除該意向承租方的保證金,作為對相關方的補償;如該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相關方損失的,相關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追償。(1)意向承租方提供虛假、失實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交易集團損失的;(2)意向承租方通過獲取出租方的商業秘密,侵害出租方合法權益的;(3)意向承租方之間相互串通,影響公平競爭,侵害出租方合法權益的;(4)公告期內,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報價的;(5)意向承租方違反法律法規或相關規定給出租方造成損失的;(6)其他依據交易集團有關保證金的規則有權扣除保證金的情形。 |
信息披露期 | 20個工作日 |
披露期滿未征集到意向方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滿足摘牌條件的意向承租方: 延長信息發布,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4個周期。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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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