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榮昌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公告 | |||||||||||||
榮規資告字〔2024〕06號 | |||||||||||||
根據 (略) 相關規定, (略) 榮昌區人民政府批準, (略) 榮昌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決定公開出讓以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略) (略) (略) 負責公開出讓交易環節的組織實施。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 |||||||||||||
一、基本情況 | |||||||||||||
序號 | 宗地編號 | 宗地位置 | 地塊規劃編號 | 土地用途 | 土地出讓面積(㎡) | 總計容建筑面積 | 規劃主要技術指標 | 出讓年限 | 出讓價款起始價(萬元) | 競買保證金(萬元) | 最高限價(萬元) | 備 注 | |
1 | 榮昌區清升鎮2023-RC-15-01號地塊 | 地塊位于榮昌區清升鎮規劃區范圍內, (略) ,南臨畜牧服務中心,西臨巴蜀苑,北 (略) 。 | *部分用地 | R2(二類居住用地)(住宅5級,商業6級) | 6170 | ≤* | 1.0≤容積率≤2.5; | 住宅50年、商業40年 | 576.408 | 115.28 | 662.86 | 1.規劃指標以《建設用地規劃條件》(榮昌規資條件〔2024〕0001號)文件確定為準;2.商業小于等于10%;3.簽訂出讓合同并按約定繳清土地價款后5個工作日內交地,交地后3個月內開工,開工后2年內竣工,結合實際情況,具體時間以《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為準。 | |
備注:土地面積以實測為準。 |
二、報名期限
2024年 4 月 16 日12:00至2024年 5 月 6 日12:00止(節假日除外)
三、申請人資格
(一)同一企 (略) 不得參加同一宗地的競買。
(二)申請人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聯合申請人均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三)申請人應具備的其他競買要求詳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競買須知》。
四、購地資金來源要求
競買企業股東不得違規對其提供借款、轉貸、擔保或其他相關融資便利等。購地資金不得直接或間接使用金融機構各類融資資金,購地資金不得使用房地產產業鏈上下游關聯企業借款或預付款,購地資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的借款,購地資金不得使用競買企業控制的非房地產企業融資等。競買企業應積極配合相關部門組織的購地資金來源審查。競買企業應提交購地資金來源審計報告,審計報告結論中應明確說明上述事項和內容。
對于經審查購地資金來源不符合要求的,出讓人將依據《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競買須知》相關規定或出讓合同約定,分別采取取消參與競買資格、取消競得資格、解除土地出讓合同、收回已出讓土地等措施,并結合實際限制其在一定期限內參加土地競買,視違約情節嚴重程度決定競買保證金全部或部分不予返還。
五、出讓資料查閱、下載
申請人可于報名期 (略) (略) (略) 領取出讓文件(出讓公告、出讓須知、報名表及競買申請書、宗地規劃指標要求及相關圖件、《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競買承諾書》),也可以在報名期限 (略) 榮昌區公共 (略) (http://**),查閱、下載出讓資料。
六、報名方式和程序
本次公開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采取現場報名:申請人可于報名期限內足額交納競買保證金到指定賬戶,持報名 (略) (略) (略) 提交競買申請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競買承諾書》等。競買申請一經提交,即視為對出讓文件、宗地現狀情況等無異議并全部接受,并對有關承諾承擔法律責任。報名資料審查通過的, (略) (略) (略) 確認其競買資格,并通知其參加掛牌活動。
七、交易方式
采用掛牌方式出讓,掛牌時間為:2024年 5 月 6 日12:00時至2024年 5 月 16 日12:00時止,掛牌截止時,當有兩個及以上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競價的,轉入現場競價環節,競價時當有兩個及以上競買人達到最高限價的,以“搖號”方式確定競得人,具體方式詳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公開出讓競買須知》。
八、支付競買保證金的期限和方式:申請人必須在報名期限內將競買保證金繳納到指定銀行賬戶,具體繳納方式和其他要求詳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競買須知》。
九、承辦機構及聯系方式
承辦機構: (略) (略) (略) 。
聯系地址: (略) 榮昌區興榮大廈,聯系人:張先生,聯系電話:*;聯系人,黃先生:*。
(略) 榮昌區規劃和資源資源局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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