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擬征收土地的地塊編號、位置
平和縣殯儀祭拜服務中心,位于平和縣小溪鎮西林村。
二、擬征收土地權屬、地類、面積
項目申請用地總面積1.9312公頃,擬將農用地1.9312公頃(其中耕地0公頃)、未利用地0公頃轉為建設用地。擬征收平和縣小溪鎮西林村園地1.9312 公頃,合計征收集體所有土地1.9312公頃。以上涉及集體土地,均已承包到戶。
三、補償標準
根據《 (略) 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實行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閩政〔2017〕2號)以及《平和縣人民政府關于修改全面實行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告》(平政〔2017〕2號)的規定,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按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地類調整系數計算,小溪鎮西林村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均為66.525萬元/公頃,地類調整系數為園地0.6。
青苗、地面房屋及其他建、構筑物等補償標準按照各轄區的標準執行。房屋拆遷由小溪鎮人民政府組織實施。
四、安置途徑
1.涉及農用地、建設用地的按照貨幣補償安置方式;涉及上述征收土地范圍內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構筑物另行發布征收補償安置方案。
2.本次征地需安置農業人口102人(其中勞動力人口61
人),采取發放安置補助費、社會保障方式進行安置。根據《 (略) 征地補償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辦法》(省政府令第177號)規定,符合《平和縣人民政府關于被征地農民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平政文〔2009〕122號)、《平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被征地農民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工作
的補充通知》(平政辦〔2012〕133號)、《平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被征地人員社會保障資金籌集管理工作的通知》(平政辦〔2018〕123號)、《平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被征地人員社會保障資金標準等事項的通知》(平政辦〔2018〕124號)等規定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納入養老保障范圍,實行統一管理,統一籌資標準,統一養老保障待遇,由當地鄉鎮、財政部門、農業農村部門、社保部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按規定程序辦理。
五、異議反饋
擬被征地村集體經濟組織應按照《村民組織法》的有關規定,組織召開會議,充分征求各權利人意見,并討論研究決定。擬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圍內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如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見,應當在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小溪鎮人民政府提出異議或提起聽證申請。
六、補償登記
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擬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圍內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到小溪鎮人民政府辦理補償登記。
平和縣人民政府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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