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違章建筑拆除項目)更正公告
一、項目基本情況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2024年違章建筑拆除項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項:采購公告 采購文件
更正內容:
針對采購文件“本項目所屬行業為其他未列明行業”更正為“本項目所屬行業為建筑業”,其余內容不變。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10日 14時49分
三、其他補充事宜
1.本項目為全流程電子化采購,參加遼寧省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請詳閱遼寧 (略) “首頁-辦事指南”中公布的“遼寧 (略) 關于辦理CA數字證書的操作手冊”和“遼寧 (略) 新版系統供應商操作手冊”,具體規定詳見《關于啟用政府采購數字認證和電子招投標業務有關事宜的通知》(遼財采〔2020〕298號),請按照相關規定,及時辦理CA鎖及相關手續,因未辦理相關手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應商自行承擔。
2.供應商需自主學習遼寧 (略) 電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標文件和電子評審系統要求進行投標(響應)信息填報、電子文件編制、蓋章或電子簽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響文件上傳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應商自行承擔。系統操作問題請咨詢技術支持電話(400-128-8588),CA 辦理問題請咨詢CA認證機構。
3、供應商應自行攜帶筆記本電腦及CA鎖現場進行響應文件解密,也可由供應商自行遠程解密,解密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因政府采購系統原因,采購代理機構將酌情延長解密時間。
4、供應商除在電子評審系統上傳投標(響應)文件外,應在遞交投標(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提交按采購文件規定的以(U盤)形式存儲的可加密備份文件,并承諾備份文件與電子評審系統中上傳的投標(響應)文件內容、格式一致,備系統突發故障使用。供應商僅提交備份文件的,投標(響應)無效。
5、供應商在電子評審活動中出現以下情形的,應按如下規定進行處理:
(1)因供應商原因造成投標(響應)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應商自用設備原因造成的未在規定時間內解密、上傳文件或投標(響應)報價等問題影響電子評審的;
(3)因供應商原因未對文件校驗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內容或格式不正確以及備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問題影響評審的。
出現前款(1)(2)情形的,視為放棄投標(響應);出現前款(3)情形的,由供應商自行承擔相應責任。
四、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 (略) (略) 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本級
地 址: 元寶區公安后街8-1
聯系方式: 0415-*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 遼寧 (略)
地 址: (略) 振興 (略) 98號403室
聯系方式: 0415-*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 許冬雪
電 話: 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