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洮弘城房 (略) :
你公司“關于申請《臨洮崇文家園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批復的請示”(臨弘城發(fā)〔2024〕3號)已收悉。根據(jù)水土保持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和技術評審意見,經(jīng)研究,同意該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現(xiàn)批復如下:
臨洮崇文家園項目位于臨洮縣洮 (略) 東側(cè),東 (略) ,南臨崇文小學, (略) , (略) ,場址中心地理坐標(CGCS2000)X#.879、Y#.391。項目新建25層住宅樓3棟、24層住宅樓1棟、17層住宅樓1棟、2層沿街
商業(yè)樓2棟、1層沿街商業(yè)樓1棟,新建地下車庫兼 (略) ,新建地下車庫兼 (略) ??偨ㄖ娣e#.17m2,其中地上建筑面積#.28m2,地下建筑面積8487.89m2。項目總占地面積1.76hm2,全部為永久占地,占地類型均為城鎮(zhèn)住宅用地,已取得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施工期土石方挖填方總量為9.#m3,其中挖方總量為7.#m3,填方總量2.#m3,借方0.#m3(外購種植土),余方4.#m3(其中表土0.#m3,一般土石方4.#m3),全部運往臨洮弘城房 (略) 在建的臨洮金科家園項目綜合利用。項目已于2023年12月開工,計劃于2025年9月完工,總工期22個月。項目建設用地范圍內(nèi)無居民房屋及專項設施,不涉及拆遷(移民)安置及專項設施改(遷)建。
二、項目建設總體要求
(一)同意對已造成和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分析評價。
(二)同意該項目執(zhí)行西北黃 (略) 水土流失防治一級標準。
(三)同意該項目工程確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責任面積為1.76hm2。
(四)同意水土流失 (略) (略) 防治措施。鑒于工程涉及國家級水土流失重 (略) ,下階段應進一步優(yōu)化主體工程設計和施工組織,減少地表擾動和植被損壞。
(五)同意水土保持工程估算總投資187.#元,其中工程措施費68.#元,植物措施費62.#元,臨時措施費15.#元,獨立費用35.#元(其中建設管理費0.#元,水土保持監(jiān)理費9.#元,科研勘測設計費4.#元,水土保持監(jiān)測費18.#元,水土保持設施驗收費3.#元),基本預備費2.#元,水土保持補償費#元。在水土保持工程總投資中,主體工程已列142.#元,方案新增44.#元。
(六)同意水土保持措施實施進度安排。
三、建設單位在工程建設中應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實加強主體責任,積極配合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做好水土保持監(jiān)督檢查工作,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整改。
(二)按照批復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等后續(xù)設計,加強施工組織和管理工作,切實落實水土保持相關制度。
(三)嚴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實各項水土保持措施。各類施工活動嚴格限定在用地范圍內(nèi),嚴禁隨意占壓、擾動和破壞地表植被。合理安排施工時序和各項措施實施進度,高度重視臨時防護措施,嚴格控制施工期間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四)采購的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選擇符合規(guī)定的料場,并明確水土流失防治責任,且向臨 (略) 備案。
(五)切實做好水土保持監(jiān)測工作,并按 (略) 提交監(jiān)測實施方案、季度報告及總結(jié)報告。
(六)落實并做好水土保持監(jiān)理工作,嚴格控制水土保持工程建設質(zhì)量和進度。
(七)工程的地點、規(guī)模如發(fā)生重大變化,應及時補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 (略) 審批。水土保持方案實施過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有重大變更的, (略) 批準。
四、建設單位嚴格按照《水利部關于加強事中事后監(jiān)督管理規(guī)范生產(chǎn)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的通知》(水?!?017〕365號)和《甘肅省水利廳關于印發(fā)加強事中事后監(jiān)管規(guī)范生產(chǎn)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實施意見的通知》(甘水水保發(fā)〔2017〕381號)規(guī)定,在項目投產(chǎn)使用前,建設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工作,驗收合格后向社會公開驗收成果, (略) 報備。
臨 (略)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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