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屬各中小學校:
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黨的教育方針,發展素質教育,進一步落實安徽省教育廳等10部門《關于推進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的實施意見》和《安徽省教育廳關于開展2020年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基(營)地推薦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20】27號),根據《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加強新時代大中小學勞動教育的實施意見》,執行《 (略) 級中小學勞動教育綜合實踐基地管理辦法(試行)》,積極 (略) 中小學研學實踐教育活動深入開展,我區決定組織“全區中小學研學實踐教育基(營)地”推薦工作,現將推薦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地推薦條件
基地主 (略) 各行業現有的,適合中小學生前往開展研究性學習和實踐活動的優質資源單位。該單位須結合自身資源特點,已開發或正在開發不同學段(小學、中學)、與學校教育內容銜接的研學實踐課程,同時應滿足以下條件:
(一)區域范圍內各行業現有的屬于下列主題板塊之一的優質資源單位。
1、優秀傳統文化板塊。包括旅游服務功能完善的文物保護單位、古籍保護單位、博物館、非遺場所、優秀傳統文化教育基地等單位,傳承中華人文精神,堅定學生的文化自覺和文化自信。
2、革命傳統教育板塊。包括愛國主義教育基地、革命歷史類紀念館設施遺址等單位,學習革命斗爭精神,培育新的時代精神。
3、國情教育板塊。包括體現基本國情和改革開放成就的美麗鄉村、傳統村落、特色小鎮、大型知名企業、大型公共設施、重大工程等單位。激發學生愛黨愛國情懷。
4、國防科工板塊。包括國家安全教育基地、國防教育基地、海洋意識教育基地、科技館、科普創新基地、科技創新基地、 (略) 校、 (略) 所等單位。引導學生學習科技知識、培養科技興趣、增強科學精神,樹立總體國家國家安全觀,樹立國家安全意識和國防意識。
5、自然生態板塊。包括 (略) 、城鎮公園、植物園、動物園、風 (略) 、世界自然遺產地、世界文化遺產地、國家海洋公園、示范性農業基地、生 (略) 、野生動物保護基地等單位,能夠引導學生感受到祖國大好河山,樹立愛護自然、保護生態的意識。
(二)具備承接中小學生開展研學實踐教育的能力,能夠結合單位資源特點,設計開發適合小學、初中不同學段學生,與學校教育內容相銜接的 (略) ;學習目標明確、主題特色鮮明、富有教育功能;有適合中小學生需要的專業講解人員及 (略) 介紹。
(三)能夠積極配合教育部門工作,對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活動實施門票減免等優惠措施,單位周邊交通便利,適宜中小學生前往開展研學實踐教育活動, (略) 、本行業有一定示范意義。
(四)財務管理體制明確,內部保障機制健全,產權清晰,運行良好,日常運轉經費來源穩定;注重預算管理、績效評價,內部控制財務制度健全,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具備項目管理能力。
(五)近三年來沒有收到各級行政管理(執法) (略) 罰。
二、營地推薦條件
營地主要指具有一定規模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的活動組織、 (略) 開發、集中接待、協調服務等功能,能夠為廣大中小學生開展研學實踐活動提供集中食宿和交通等服務的單位。同時應滿足以下條件 :
(一)教育系統所屬的示范性綜合實踐基地,具有法人資質。
(二)研學實踐教育資源豐富,開發合理。單位周邊有若干個研學教育基地或教育資源,能夠滿足學生2-5天研學實踐教育活動需求。研學實踐教育 (略) 設計科學,有多個不同主題、不同學段(小學、初中),且與學校教育內容銜接的研學實踐 (略) ,能夠實現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活動的育人目標。
(三)師資隊*充分,業務能力較強,有從事研學實踐教育工作的專職隊*,能夠涉及規劃 (略) ,能夠組織中小學生集體實踐,開展研究性學習,促進書本知識和生活實踐深度融合,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促進學生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四)各項運行制度健全,保障與承載能力強。單位正常安全運行一年以上;房屋、水電、通訊、消防等基礎設施配套齊全,環境整潔、衛生良好,能夠滿足正常運行的需求;能夠至少同時接待400名以上學生集中食宿;所在地交通便利,能夠提供滿足開展研學實踐教育活動的交通需求;內部具備基本的醫療保障條件, (略) ;有安全措施,有應急預案,從未發生過重大安全事故。
(五)領導班子政治素質高、統籌協調能力強,組織機構健全,管理制度完備。有專門機構(專人)負責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工作,接待流程、接待方案和活動開支情況長期公開。
(六)財務管理體制明確,內部保障機制健全,產權清晰,運行良好,日常運轉經費來源穩定;注重預算管理、績效評價、內部控制;財務制度健全,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具備項目管理能力。
(七)近三年來沒有受到各級行政管理(執法) (略) 罰。
三、推薦流程
(一)基地推薦
(略) 教育部門推薦。區教育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宣傳、發改、科技、工信、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建、交通、農林水利、文旅、衛生健康等) (略) 符合推薦條件的優質資源單位進行遴選,區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相關部門行業專家對本地推薦材料進行評審,每年度可推薦認定2-3個。
(二)營地推薦
由區教育主管部門指 (略) 示范性綜合實踐基地按照申報要求做好申報工作。
四、基地、營地管理
1、基(營)地每學年要有工作計劃,做好實施工作,積極承接開展學生綜合實踐教育活動。
2、基(營)地應加強課程開發與建設,不斷完善課程體系,加強教育實踐指導教師培訓,開發的新課程要及時上報教育主管部門備案。
3、基(營)地要加強財務規范管理,收費項目,應取得物價部門許可。確保正常運轉。
4、基(營)地每年年底前向 (略) 教育行政部門報送當年工作總結及相關材料,區教育行政部門聯合相關部門進行初審,聯合相關部門對基(營)地全年運轉、課程創新及接待情況等相關資料進行年度審核。
5、基(營)地實行動態管理,每半年進行一次工作督查,每年進行一次年檢,并發布動態管理公告。
6、基(營)地有以下行為之一的,給予黃牌警示,進行一年限期整改。整改合格的,保留其命名;整改不合格的,撤銷其命名。
(1)運行不規范,一年內學生、家長、學校滿意度低于90%的。
(2)一年內接收參加教育實踐活動的中小學生數量少于2000人的。
(3)課程開發數量較少,針對性不強,不能滿足教育實踐活動的。
(4)不按時提交年度總結材料或年度審核不合格的。
(5)其他原因需要給予警示的。
五、工作要求
(一)區級教育主管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謀劃,研究制定本地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發展規劃, (略) 域內基(營)地( (略) 有關部門推薦的基地)組織開展研學實踐教育活動,構建符合本地實際,初步核定基(營)地接待學生單位成本,落實減免優惠政策,確保研學教育實踐活動的公益性。
(二)2025年將命名一批基(營)地,同時優中選優,推 (略) 級基(營) (略) 級中小學生研學實踐基(營)地的備選單位。 (略) 將按照推薦條件擇優組織推薦,確保被推薦單位能夠積極配合教育主管部門工作。要充分考慮基(營)地的教育功能、工作基礎、學生需求、區域分布、交通條件等情況,確保推薦順利。
(三) (略) 級基(營)地的單位于2025年3月21日前,以正式函件形式向 (略) (略) 宣教科報送推薦表及相關材料,(見附件:同時報送電子版),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聯系人: (略) (略) 宣教科李雪菲 0554-*
電子郵箱:*@*q.com
附件:
(略) 關于開展“全區中小學研學實踐教育基(營)地”推薦工作的通知.docx
1、 (略) 中小學生研學實踐基地推薦表
2、 (略) 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營地推薦表
3、 (略) 中小學研學實踐教育基(營地)匯總表
4、 (略) 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基地收費情況表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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