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務條款:
一、報價要求:所報價格應含稅含其他運雜費,即包到價,注明報價稅率。二、資質要求:報價時需提供必要的相關證書,具有與采購相應產品的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涉及防爆的電氣部件,具有國家防爆檢驗部門頒發的防爆檢驗合格證。三、售后服務:1、質保期:硬件設備須項目驗收合格后不少于12個月,系統軟件須項目驗收合格后不少于36個月。所供產品屬于國家規定“三包”范圍的,其產品質量保證期不得低于“三包”規定。2、出賣人提供的技術支持服務包括電話技術支持、現場技術支持、售后回訪服務和計劃等。3、出賣人提供7*24小時熱線服務,完善、快速的售后響應機制。4、出賣人負責對其售出的產品長期提供技術支持,免費提供對系統軟件進行升級,系統升級后應對操作維護人員進行繼續培訓,直到熟練掌握為止。5、在質保期內,出賣人提供電話技術咨詢或現場免費技術服務,執行國家工業產品售后服務的有關規定,在此期間若接到用戶報修的通知時,應及時做出響應,一般性故障24小時內到達現場,緊急事件8小時內到達現場,解決故障時準備備用方案及設備,支持電話、網絡遠程故障診斷,在此期間的設備,非人為因素損壞,出賣人免費維修或更換。6、在質保期外,出賣人提供免費電話技術咨詢服務,出賣人向礦方提供與質保期內同等質量的產品保修服務、響應時間及其解決問題的能力,若接到用戶報修的通知時,應及時做出響應,一般性故障24小時內到達現場,緊急事件8小時內到達現場,對系統及設備進行更換、維護或維修時只收取成本費,不加任何利潤。四、供貨時間規定:按照合同簽訂內容執行五、付款方式:1.貨物驗收合格并完成掛賬手續后24個月內支付出賣人90 %的合同價款,預留10%質保金,質保期一年質保期滿無質量問題付清質保金(不計利息)。出賣人未先行提供發票或未按買受人要求辦理掛賬手續的,買受人有權拒絕付款。2.支付方式買受人可選擇銀行轉賬或承兌等方式進行支付(買受人不承擔貼息)。六、運輸方式: (略) 、公路、水路、管道運輸等。七、交貨地點:出賣人負責送貨至買受人指定地點八、交貨時間:合同簽訂后30天內九、包裝要求:1.出賣人提供的全部貨物均應按照國家或者行業規定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該類包裝應適應于遠距離運輸、防壓、防潮、防震、防銹,以確保貨物安全無損運抵指定現場。2.產品的包裝物由出賣人負責提供。出賣人承擔因產品包裝不合標準而導致的產品毀損風險。包裝物不計費,不回收。3.每一個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細裝箱單,所有裝箱單應與貨物清單一致。4.如果每件包裝箱重量在2噸或2噸以上,出賣人應在每件包裝箱的兩側用中文和適當的運輸標記,標明“重心”和“吊裝點”,以便裝卸和搬運。5.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出賣人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注“小心輕放”、“請勿倒置”、“防潮”等字樣和其他適當的標志。6.出賣人負責送貨至買受人指定地點,相關運輸、保險等費用(已含在合同總價中)及責任由出賣人承擔,交貨時間由買受人電話通知后10日內交貨。7.出賣人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供貨范圍,否則,出賣人應對超交貨物數量或重量而產生的一切后果負責。十、產品質量及服務承諾:供應商需簽定《產品質量及服務承諾書》對產品質量、貨源保障、守信履約、售后服務等做出承諾。十一、中選方案:整包中選十二、供應商違約規定:1.供應商合伙串通進行報價的, (略) 業務3-6 個月; 2.供應商中選后未簽定合同,主動放棄的, (略) 業務 3-6 個月;3.供應商中選后已簽定合同,主動放棄的, (略) 業務 6-12 個月;4.供應商參與同一采購主體的采購項目,開標后主動放棄中選資格累計兩次的, (略) 業務 6-12 個月;5.存在同一制造商與其授權代理商參于同一采購項目、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購主體授權兩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權代理商完全承擔質量及售后服務等全部責任、授權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 (略) 業務 3-6 個月;6.提供虛假材料的供應商, (略) 業務 12 個月;7.供應商所供產品有質量問題的, (略) 業務12-36 個月;8.處罰期內發現在其它項目有其它失信行為的,視具體違規情形,延長處罰期限,最長 3 年。十三、 (略) 監督電話及電子監督郵箱:二級公司監督電話:0351-*晉 (略) 電子監督郵箱:*@*63.com十四、合同簽訂主體:太原煤氣化 (略)
六、報名要求:投標人須為具有招標貨物生產能力的生產制造商或者生產制造商授權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標的,一個制造商對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設備,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投標,否則相關的投標均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