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 (略) 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 (略) 關于印發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現將原 (略) 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的情況公示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原 (略) 地塊位于 (略) 廣陵經濟開發區寧海 (略) 交界處,占地面積約*m2(約18畝),調查地塊內原企業為 (略) 。根據規劃,調查地塊規劃為防護用地(G2),屬于*中的第二類用地。根據《省生態環境廳關于開展全省關閉退出化工生產企業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蘇環辦[2021]170號)和《 (略)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揚府發 [2017]102號), (略) 有色金屬冶煉、石油開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電鍍、制革,以及農藥、鉛蓄電池、鋼鐵、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等重點行業的在產企業用地、尚未再開發利用的已關閉搬遷企業遺留地塊,開展調查工作,掌握土壤污染狀況、污染地塊分布及其環境風險情況。江蘇揚州廣陵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委托江蘇寶海對調查地塊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
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第一階段調查工作及結果分析
地塊在1975年之前為宅基地,1975年開始為邗江南劉電鍍廠,后更名為邗江縣電鍍廠、電鍍三廠,1997年10月改制為 (略) ,生產期間一直從事汽車配件電鍍工作,2017年6月30日博揚汽配正式停產,停產之后一直閑置,2019年出租給多家小型企業從事機加工等工序及倉儲服務,2022年9月地塊廠房構筑物全部拆除,地塊平整為空地。
為進一步查明該地塊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狀況,江蘇寶海組織開展了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三、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第二階段調查工作及結果分析
詳細調查共布設117個土壤采樣點位(包括1個對照點),采樣深度為6m,補充采樣5個土壤采樣點位,采樣深度為9m,土壤樣品檢測項目包括pH、基本45項、總鉻、鋅、氰化物、氟化物、苯酚、石油烴(C10-C40)。
地下水檢測項目包括pH、基本45項、《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2017)中“感官性狀及一般化學指標”和“毒理學指標”、總鉻、磷酸鹽、石油烴(C10-C40)。
綜上所述,地塊內土壤污染物超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2018)第二類用地風險篩 (略) 地方標準《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DB4403/T 67-2020)第二類用地風險篩選值,地下水污染物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2017)Ⅳ類標準值,調查地塊屬于污染地塊,需進一步開展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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