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自然資源廳關于
吉林松原長嶺大永66kv輸變電工程
建設用地的批復
吉自然資耕函〔2025〕39號
長嶺縣人民政府:
《長嶺縣人民政府關于吉林松原長嶺大永66kv輸變電工程建設用地的請示》(長政文〔2024〕36號)收悉。經省政府批準,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縣將農民集體農用地0.3476公頃(全部為耕地)轉為建設用地并辦理征地手續,用于吉林松原長嶺大永66kv輸變電工程項目建設。
二、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實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時支付補償費用,落實安置措施,切實安排好被征地農民的生產和生活,保證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維護社會穩定。征地補償安置不落實的,不得強行使用土地。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動產登記機構依此辦理集體土地所有權注銷或變更。
三、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和供地政策,嚴禁違法違規使用土地。
吉林省自然資源廳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