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牌日期:2022-08-04
(略) | S *** 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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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天 (略) 部分資產(南開區鞍山西 (略) 樓3門201房產) |
資產類別 | 房產 |
轉讓方名稱 | 天 (略) |
(略) 在地區 | 南開區 |
掛牌價格 | *** 萬元 人民幣 |
掛牌期間 | 10 |
掛牌日期 | 2022-08-04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 |
轉讓說明事項 | 1、意向受讓方須在掛牌截止日17:00前將交易保證金人民幣 *** 萬元 (略) 指定賬戶(以到賬時間為準)。 2、本次轉讓按現狀交接,若本標的房屋內無水、電、煤等一切公用設施,均由受讓方 (略) 門申請并承擔相關費用,必要時轉讓方予以配合。意向受讓方須同意按照標的房屋現有狀況接收標的房產,辦理權證變更手續。 3、本項目掛牌公告期間為對轉讓標的實施盡職調查期間,轉讓方對意向受讓方實施的盡職調查給予必要的配合與支持。意向受讓方在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視為意向受讓方已完成對轉讓標的的盡職調查,已對轉讓標的現狀及相關交易風險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擔除因轉讓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風險,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為由退還標的。 4、意向受讓方 (略) (略) 門或機構對本地區房屋買賣設置的各項政策及法規,意向受讓方應當自行對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對自身的資格條件進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詢專業人士、相關方和監管機構的基礎上自行判斷是否符合作為本轉讓項目受讓方的資格,決定是否參與受讓轉讓標的,并自行承擔由 (略) 后果,包括費用、風險和損失。 5、轉讓標的權屬變更 (略) 涉及的稅費按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由轉讓方和受讓方各自承擔。 6、意向受讓方在遞交受讓申請則視同承諾:(1)同意在被確定為受讓方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實物資產交易合同》。(2)同意在《實物資產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除保證金外的剩余轉讓 (略) 指定賬戶。(3) (略) 在出具實物資產交易憑證后3個工 (略) 轉讓價款劃轉至轉讓方指定賬戶。 7、受讓方需繳納成交金額1%的交易服 (略) 指定賬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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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