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交通運輸局關于
《 (略)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2023年修訂)》
公開征求意見的通告
(略) 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行為,保障乘客安全和合法權益,更好地滿足社會公眾多樣化出行需求,促進出租汽車行 (略) 融合發展,根據《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2022年第42號)規定,我局經社會公開、相關單位 (略) 司法局法核、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平競爭審查等流程修改完善,于2023年7月18日印發《 (略)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2023年修訂)》。省司法廳于2024年2月26日來函提出以下意見建議:
一、《實施細則》第七條關于“市行政審批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許可或不予許可的決定”的規定,與《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七條關于“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日內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20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實施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的規定,不相協調,建議再作研究。
《實施細則》第八條關于“ (略) (略) (略) 約車經營許可之日起,無正當理由超過180天未投入符合要求的車輛開展實際運營的,或者運營后連續180天以上停運的,視為自動終止經營,由原許可機關收回經營許可”的規定,法律法規依據不明,建議再作研究。
(略) 網約車監管工作實際,現將《 (略)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2023年修訂)》(修改稿)予以公布。公開征求社會 (略) 民意見,如有修改意見及建議,請于2023年4月30日前以電子郵箱或書面方式 (略) 交通運輸局。
意見反饋方式:
(1)電子郵件請發送至:*@*26.com;
(2)書面意見請 (略) 交通運輸局;
地址: (略) 黨政綜合大樓二樓208室
聯系人:歐開駒聯系電話:0898-*
(略) 交通運輸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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