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 ||||||||||||||||||||||
本招標項目高 (略) 通用機場周邊農田基礎配套項 (略) (略) 以郵數據投資發[2025]31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江蘇 (略) ,建設資金來自企業投資,項目出資比例為其他國有10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高 (略) 通用機場周邊農田基礎配套項目EPC總承包標段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 ||||||||||||||||||||||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 ||||||||||||||||||||||
2.1 項目概況 2.1.1 建設地點:高 (略) (送橋鎮)槽坊村、黃圩村 2.1.2 工程規模:工程主要實施內容圍繞機場周邊農田的灌溉與排澇,主要建設內容有:1、灌溉工程:(1)新建灌溉站3座;(2)新建渠道605m、疏浚現狀渠道990m。2、排澇工程:(1)新開渠道(排溝)1.15km;(2)現狀河道清淤疏浚1.27km;(3)新建節制閘3座。3、其它工程:(1) (略) 520m。 2.1.3 合同估算價:884.4 萬元 2.1.4 工期要求:90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5年04月10日,竣工日期:2025年07月08日 2.1.5 其他: 2.2 招標范圍:在招標人提供的地形圖及紅線、可行性研究成果文件、設計任務書等資料的基礎上,完 (略) 通用機場周邊農田基礎設施配套項目的勘察設計、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含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及工程施工至工程竣工驗收、整體移交及缺陷責任期內的維護保養等工作,具體包括以下事項: 1)設計:勘察設計、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含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圖紙審查、設計交底、后續設計服務、施工階段的配合服務及與本項目有關的其他設計咨詢配合服務等; 2)施工:工程總承包的施工內容為設計施工招標范圍內的所有項目,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包整體移交(含檔案移交)及竣工驗收合格和缺陷責任期內的保修。3)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項:1)協助招標人辦理工程前期的報建、報批工作;并配合業主辦理圖紙審查、工程結(決)算審計等工作。2)根據招標人的設計要求,負責本項目的所有設計(包含施工圖設計)。3)負責項目實施階段全過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工程缺陷責任期內的保修養護等工作。4)本工程項目水、電、氣、通訊等工程施工配 (略) 政基礎設施的接駁。5)現場臨時設施搭設以及配合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6)綜合考慮施工、設計中可能出現的任何問題:如臨近建筑物保護、高壓防護、周邊矛盾協調、專家方案論證、專業設計及不可預見項目、現場看護等 | ||||||||||||||||||||||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且須具備以下1和2資質。1、設計資質:具備【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略)級】或者【工程設計水利行業(略)級及以上資質】或者【工程設計水利工程專業(灌溉排澇)(略)級及以上資質】。2、施工資質: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并滿足以下要求:1、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2、企業的資質類別、等級和項目負責人注冊專業、資格等級符合國家有關規定;3、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聯合體的資格(資質)條件必須符合資格預審文件或招標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標協議;4、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相關規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具備一級注冊建筑師或者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或者注冊監理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專業)或者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且具有有效安全生產考核 B 證)或者工程建設類高級技術職稱資格,且滿足下列條件:1、項目負責人未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a.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b.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者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3 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 3.3.1 投標人近3個月中任意一個月為項目負責人、授權委托人正常繳納養老保險。(應提供由勞動部門出具的養老保險證明;如當地社保管理部門明確的最大查詢期與招標文件規定的月份不一致時,須提供社保管理部門的文件規定;已退休人員提供退休證明); 3.3.2 投標人沒有在招投標活動中存在失信行為被招投標監管機構在“江蘇建設 (略) ”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內; 3.3.3 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 (略) 于不合格狀態; 3.3.4 本工程設置以下可選條件作為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 企業自2020年01月01日以來承擔過類似工程,類似工程認定標準:投標人自2020年01月01日以來承擔過類似工程總承包業績或者施工業績或者設計業績。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自2020年01月01日(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以來,擔任過類似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或者施工總承包項目經理或者設計負責人或者項目總監理工程師。類似工程認定標準:單項合同金額(略)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如為設計業績,(略)元及以上是指建安投資工程而非設計合同金額(可不提供竣工驗收證明材料)。如為監理業績,(略)元及以上是指工程建安投資而非監理費用金額,,業績應提供以下證明資料:1、依法承發包的交易結果(中標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國家規定的竣工驗收證明材料;4、其他證明資料(如有)。依法承發包的交易結果文件包括中標通知書、直接發包通知書(或備案表)和成交通知書等;依法可以不進行招標的項目,可以提供業主單位或招標代理機構出具的有關中標文件。 業績時間認定以竣工驗收報告時間為準。證明資料中涉及評標的相關數據不一致的,以數額較小的為準;擬派項目負責人承擔的類似業績證明資料中所注明的項目負責人名稱應與擬投標項目負責人名稱一致,如有變更,應附項目負責人變更備案資料。 投標人應如實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證明材料,以證實其業績符合招標文件要求。 3.4 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 采用聯合體投標的,投標人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的要求。 3.6 根據“關于印發《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招標投標活動中建立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機制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蘇信用辦(2018)23 號)”的要求:實行資格預審的,在資格審查委員會進行資格審查時,正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資格預審申請人的資格審查結果為不合格。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信用中國”和“信用江蘇”網站予以公示。 | ||||||||||||||||||||||
四、招標文件獲取 | ||||||||||||||||||||||
4.1 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5年02月27日至2025年03月04日; 4.2 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 (略) ”獲取; 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 (略) ”是指: (略) (略) 7.0版本; | ||||||||||||||||||||||
五、投標截止時間及其他 | ||||||||||||||||||||||
5.1 投標截止時間為 :2025年03月31日09時30分00秒。 5.2 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電子投標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標人自行選擇與交易系統對接成功的供應商產品( (略) (略) 向社會公開征集發布并在響應方端 (略) 場化“投標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應費用 | ||||||||||||||||||||||
六、資格審查 | ||||||||||||||||||||||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 | ||||||||||||||||||||||
七、評標辦法 | ||||||||||||||||||||||
本工程采用評定分離法,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1、評標細則:總分100分。方案設計文件:35分,項目管理組織方案6分,工程總承包報價56分,項目管理機構2分,工程業績1分; 2、定標因素包括:1、擬派團隊履約能力;2、設計契合程度;3、項目經理答辯。 | ||||||||||||||||||||||
八、發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建設 (略) 、 (略) (略) 、 (略) (略) 高郵分中心上發布。 | ||||||||||||||||||||||
九、聯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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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備注 | ||||||||||||||||||||||
備注:10.1、本工程采用評定分離法,評標辦法及定標辦法詳見公告附件。10.2、本工程采用“ (略) (略) 7.0版本”進行招投標活動。10. 3、投標人已完成“ (略) (略) 7.0版本”基礎信息數經據的錄入、完善工作。10. 4、投標人已完成CA認證、電 (略) 上注冊,并通過“ (略) (略) 7.0版本” (略) 上投標登記。10.5、申請人近3個月中任意一個月為總承包項目理、授權委托人正常繳納養老保險(應提供由勞動部門出具的養老保險證明;如當地社保管理部門明確的最大查詢期與招標文件規定的月份不一致時,須提供社保管理部門的文件規定;已退休人員提供退休證明);投標截止日前成立不足三個月的新辦企業,只需提供繳納名冊(名冊中包含授權委托人、總承包項目經理);新成立企業距投標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證明材料(以新辦企業營業執照發放日期為準); |
2025年0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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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