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新型建筑材料制造項目
建設地點: (略) (略) 北新鎮北新村11組
建設單位:南通樺諭智能 (略)
編制機構:布魯環境技術(南通)有限公司
編制人員:徐云峰((略)(略))
項目概況:
一、本項 (略) 北新鎮北新村11組,企業租賃啟東 (略) 閑置廠房,購置配套設備進行環保磚塊的生產。項目用地面積5600平方米,總投資(略)元,其中環保投資(略)元,占總投資的1.3%。項目投產后形成年產環保磚塊(略)塊的生產能力。項目代碼:2410-(略)-89-01-(略)。
二、經審,《報告表》提出的環境管理、污染防治、生態保護等相關措施及環評結論可作為項目實施和管理的依據,項目實施建設具有環境可行性。項目的設計、運行須認真落實環評報告所提出的建議和要求,嚴格執行環保“三同時”制度,并著重做好以下各項工作:
1.選用先進工藝和設備,生產過程所需設備、生產工藝及產品須符合有關國家產業政策,不得使用淘汰落后的生產設備和工藝,減少污染物產生和排放。
2.嚴格實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廢水配建匹配的地埋式無動力生 (略) 理設施, (略) 理后用做農肥肥田,不得外排。攪拌機清洗水、運輸車輛清洗水經 (略) 理后回用于生產不外排。本項目無生產性廢水排放。
3.嚴格控制生產中無組織廢氣、粉塵的產生和排放,優化廢氣污染物治理方案,確保廢氣、粉塵污染物治理 (略) 理能力與項目產污狀況相匹配,并符合安全生產管理相關規定和要求。本項目 (略) 理、輸送、裝卸、儲存過程須采取密閉措施,最大程度減少顆粒物無組織排放。筒倉呼吸粉塵配建倉頂布袋除塵器,廢氣排放須滿足江蘇省《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中相關排放標準限值。
4. (略) 主要噪聲源的設置位置,高噪聲設備須最大限度遠離廠界或居民點,并采取有效隔聲降噪措施,選用其他生產設備時應考慮消聲設施,確保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略))中規定的2類標準。
5.本項目原料爐渣來源為啟東 (略) ,為一般工業固廢,禁止接 (略) 置危險固體廢物。項目不得設置燒結制磚工序。
三、根據《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總則》((略))或相應行業技術規范核定排放總量要求,排污許可證申領期間應完善排污總量指標核準。
四、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自批準之日起超過5年方決定該項目開工建設的,其環評文 (略) 重新審核。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污染防治及生態保護措施發生重大變化,建設單位應當重新報批環評文件。項目須依法辦理排污許可證,并完成相關環保設施竣工驗收手續。逾期未驗收或無證排污將由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依法 (略) 。
聯系地址: (略) (略) 投資管理科
聯系電話:(略)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上述擬作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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