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文件相關內容澄清如下:
現就招標文件第三章《投標人須知》第29.4款商務部分評分標準(P49頁)中“項目配備團隊”的評審因素作以下澄清說明:
投標人提供擬投入本項目人員的合同為勞務合同或勞動合同均可,其他內容按原招標文件要求。
二、其他
1、本澄清公告是對招標文件的澄清或補充。
2、如本澄清公告的內容與在此之前發出的招標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頭答復有不一致的,均以本“澄清公告”的內容為準。
3、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及遞交投標保證金截止時間 未改變。
4、本“澄清公告”共 1頁,請投標人注意是否完整。
5、澄清公告 (略) 南海區桂城街道辦 (略) (略) (略) 南 (略) 發布,視為已發放給所有供應商,各供應商應隨時關注本項目信息,否則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應商自負。
三、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 (略) 南海區桂城街道教育發展中心
地址: (略) 南海區桂城 (略) 2號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深圳 (略)
地址: (略) 禪城區嶺南大道北129號( (略) 花園中區一座)23層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梁先生
電話:0757-*
2024年7月31日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