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洪澤湖周邊滯洪區近期建設工程已由蘇發改農經發【2021】1097號文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省級以上和地方配套,出資比例為省級以上90%,地方配套10%,招標人為盱眙縣水利重點工程建設處,招標代理機構為江蘇蘇盛 (略)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工程施工12標進行國內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本招標項目建設地點:盱眙縣淮河鎮和管仲鎮境內
2.2項目總體建設內容、總投資金額、總工期:
洪澤湖周邊滯洪區近期建設工程(盱眙縣境內)主要建設內容:迎湖擋洪堤加固56.63km、堤后填塘固基15.71km、堤防防滲處理29.74km,堤防迎水坡護砌52.18km、護腳14.95km,新建堤 (略) 61.31km( (略) 4.65km),迎湖擋洪堤配套跨河橋梁(涵)18 座(新建、拆建11座橋梁,配套閘橋涵7 座),新建進退洪口門5 座,拆建排澇泵站2 座,拆建通湖涵閘1 座,影響處理建筑物32 座(包括3 座泵站、29 座涵洞)。重點堤段生態修復、自然保護區修復、生態補償增殖放流等環保措施,及表土剝離回覆等水保措施。概算總投資*萬元,批復總工期:48 個月。堤防級別為 3 級,節制閘、穿堤涵閘的主要建筑物級別為 3 級。
2.3本合同項目招標范圍:
本標段招標施工12標,主要建設內容包括:(1)堤防加固5.15km;(2)堤后填塘固基3.36km;(3)堤防防滲處理3.54km;(4)迎水坡護砌5.15km;(5) (略) 5.08km(不 (略) );(6)新建花園圩一號、二號、三號生產橋,新建朱付箱涵、曹西箱涵、花園箱涵、花園大溝箱涵;(7)以上相應內容的水土保持及施工期環境保護工程。詳見招標圖紙及招標工程量清單。
本標段對應的工程概算約7472.*元。
2.4本合同項目計劃工期: 485 日歷天。工程計劃于2024年7月上旬開工(具體開工日期以監理簽發的開工通知為準),2025年10月31日前具備合同工程完工驗收條件。
2.5質量要求:工程質量達優良等級。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資格條件
(1)資質證書:投標人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投標人資質動態核查結果必須達標)【提供資質證書、資質動態核查結果達標提供招標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諾書】。
(2)業績要求:2019年5月1日以來(時間以完工或竣工驗收時間為準)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業績且工程質量為合格及以上【業績證明材料提供1.中標通知書、2.施工合同協議書、3.驗收證明(完工或竣工驗收鑒定書,或者由建設、設計、監理、施工等參建單位簽字并蓋章的驗收證),三者缺一不可】。
(3)財務要求:/。
(4)安全生產許可證要求:具有省部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5)項目經理要求:具備水利水電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書(一級建造師須提供電子注冊證書,詳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 (略) 〔2021〕40號));2019年5月1日以來(以完工或竣工驗收時間為準)有擔任過水利工程項目經理或項目副經理或技術負責人的業績【提供水利水電專業注冊建造師注冊證書,業績證明材料須提供:①中標通知書;②施工合同協議書;③驗收證明(完工或竣工驗收鑒定書,或者由建設、設計、監理、施工等參建單位簽字并蓋章的驗收證),三者缺一不可;④投標人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如有,須原發包人簽字蓋章)】。
投標人擬任的項目經理必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①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提供投標人出具的承諾書,時間為招標公告發布時間以后,投標截止時間以前。備注:擬任項目經理在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前已在其它投標項目中擬任項目經理并中標,雖尚未簽訂承包合同但該項目中標通知書已發出的,該項目經理視為有在建工程);
②項目經理雖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經該在建工程建設單位同意,并完善有關手續后,視為無在建工程,按招標文件規定提供無在建工程承諾的,可以參加本招標工程項目的投標(須提供該在建工程建設單位出具的允許項目項目經理參加項目投標的證明材料)。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體工程已完成。
(b)通過水下(泵站機組啟動、河道通水)驗收。
(c)通過合同完工驗收(目前仍有增補或續建工程的)。
(d)工程具備合同完工驗收條件,已向建設單位提出合同完工驗收申請,并經建設單位確認。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超過120天(含)。
(6)技術負責人要求:擬任項目技術負責人具有省級及以上人社部門頒發的水利工程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證書。
(7)其他人員要求:/;
(8)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要求: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均應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分為A、B、C三類)。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數量最低要求為2人。
須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相應崗位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注: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企業以及水利部直屬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由水利部頒發)。
(9)施工設備要求:/
(10)其他要求:
①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在投標截止后及評標期間查詢,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擬任項目經理須未被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未被“信用中國”網站或 (略) 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②根據《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投標人或擬任項目經理不得存在因拖欠農民工工資被有關部門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情形【提供招標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諾書】;
③本次評標結果公示期間,若發現擬中標候選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擬任項目經理從投標截止之日起算,前 3 年內存在行賄犯罪的,將取消中標資格,并按信用管理相關規定報請行政監督部門予以處罰【提供招標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諾書】;
④本次評標結果公示期間,若發現擬中標候選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擬任項目經理,被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被“信用中國”網站或 (略) 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將取消中標資格,并按信用管理相關規定報請行政監督部門予以處罰;
⑤委托代理人及擬任項目經理必須是本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正式員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擬任項目經理的勞動合同及招標公告發布前3個自然月內任意1個月在本單位繳納養老保險證明(擬任項目經理是退休人員的,僅須提供注冊在投標人單位的有效注冊建造師注冊證書及退休證書)。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具體要求見招標文件。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被否決。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獲取招標文件準備
本招標項目為電子招標投標,從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6日(北京時間,下同)為招標文件獲取期,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在招標文件獲取期滿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到江蘇省 (略) 相關下載(江蘇省公共 (略) —“一窗受理、一網通辦”綜合服務系統—投標單位—水利工程—相關下載)辦理數字證書(具體要求見江蘇省 (略) 相關下載,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登錄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企業信用信息系統(江蘇省公共 (略) —“一窗受理、一網通辦”綜合服務系統—投標單位—水利工程— (略) )建立、更新企業信息庫(有關證書證件和業績證明等原件的電子掃描件錄入、更新)。
4.1.2登錄江蘇省 (略) (江蘇省公共 (略) —“一窗受理、一網通辦”綜合服務系統—投標單位—水利工程), (略) 要求完成本項目有關投標信息填報。信息的及時性、完整性、正確性由投標人承擔責任。
4.2獲取招標文件
完備上述準備工作后,在第4.1款規定的招標文件獲取期內使用單位數字證書登錄江蘇省 (略) (江蘇省公共 (略) —“一窗受理、一網通辦”綜合服務系統—投標單位—水利工程)網上下載招標文件及其附件。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簡稱“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4年 6 月 21 日 9 時15分。逾期送達的電子投標文件(線上文件), (略) 將予以拒收。
5.2 開標模式及遞交方式
5.2.1電子 (略) 遞交。本項目采用遠程“不見面”開標模式,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5.2.2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江蘇省“不見面”交易大廳參與開標(江蘇省公共 (略) —“一窗受理、一網通辦”綜合服務系統—投標單位—不見面開標大廳)。
5.2.3投標人對開標有異議的,應當在開標現場提出,招標人當場予以答復,并制作記錄。開標結束后投標人不得對開標事項再提出異議。
5.2.4首次參與“不見面”開標的投標人請確保CA證書為適用版本,并提前(開標前兩天以上)使用CA測試登錄江蘇省“不見面”交易大廳。如遇顯示用戶名和密碼不匹配或其他異常情況無法登錄,請及時聯系翔晟客服(工作時間8:30-20:30),進行遠程CA證書升級,客服電話:025-*,客服QQ:*;如遇登錄江蘇省“不見面”交易大廳后系統出現問題,請及時聯系新點客服,客服電話:025-*,客服QQ:*;如遇水利交易系統相關問題,請及時聯系江蘇百盛,客服電話:025-*,客服QQ:*。
6.踏勘現場和投標預備會
招標人不集中組織投標人進行踏勘現場,投標人可自行踏勘。招標人不召開投標預備會。
7.評標標準和方法
7.1評標方法:綜合評估法。
7.2資格評審標準
評審標準打“/”的為不作評審要求。
評審因素 | 評審標準 |
1.營業執照 | 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 |
2.資質要求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1)項規定 |
3.業績要求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2)項規定 |
4.財務要求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3)項規定 |
5.安全生產許可證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4)項規定 |
6.項目經理要求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5)項規定 |
7.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5)項規定 |
8.技術負責人要求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6)項規定 |
9.其他人員要求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7)項規定 |
10.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要求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8)項規定 |
11.施工設備要求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9)項規定 |
12.其他要求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10)項規定 |
13.聯合體 | 符合招標公告第3.2款規定 |
14.分包人資格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11款規定 |
15.不存在禁止投標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任何一種情形 |
16.資格審查資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評標基準價的計算方法
評標基準價為C=α×A +(1-α)×B×K
其中: C—評標基準價,A—最高投標限價,B—剔除被否決的投標以及低于招標控制價 85%的投標后,剩余投標人投標報價的算術平均值【①當剩余投標報價個數≤5 時,B 為所有剩余投標報價的算術平均值;②當剩余投標報價個數>5 時,B 為所有剩余投標報價剔除最高價、最低價各若干后的算術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報價個數各為:剩余投標報價個數×20%(四舍五入取整數值)】,α取 0.6,0.62,0.65 中的一個,K 取 0.97,0.98,0.99 中的一個;(α、K 均由招標人代表通過江蘇省“不見面”交易大廳進行隨機抽取,投標人可通過“不見面”交易大廳在線觀看,①當開標時投標報價個數≤5 時,K 不用抽取,直接按 1 計算;②如果開標時投標報價個數>5 時,K 已經抽取,但在剔除被否決的投標以及低于招標控制價 85%的投標后,剩余投標人投標報價個數≤5 時,開標時已經抽取的系數 K 作廢,K 直接按 1 計算)。
本次招標特別約定:評標委員會在評標報告上簽字確認后,評標基準價不因為質疑、投訴、復審等情形而改變(糾正評標委員會計算錯誤的除外)。
本標段最高投標限價:7394.*元(含預留金),超過最高投標限價的投標將被否決。
7.4分值構成
總分值為100分,其中:投標報價 60分;施工組織設計 37分;企業業績、項目管理機構3分。
7.5評分因素與評分標準
序號 | 評分因素 | 分值 | 評分標準 |
一 | 投 標 報 價 | 60 | |
1 | 投標總價 | 60 | 1、投標報價在評標基準價的98%(含)~100%(含)之間的得60分; 2、投標報價在評標基準價的100%以上每超過+l%扣1分,最多扣至0分; 3、投標報價在評標基準價的98%以下每超過-1%扣0.5分,最多扣至0分。 4、偏差率=(投標人報價-評標基準價)/評標基準價*100% 數值之間采用內插法計算。上述計算結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數點后保留2位小數。 |
二 | 施工組織設計 | 37 | |
1 | 工程重點難點分析 | 4 | 1、工程施工難點分析合理可行得2分; 2、結合洪澤湖退圩還湖土方調配的相應施工方案可行得2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無表述不得分。 |
2 | 工場布置及臨時交通 | 2 | 1、工場布置和其它臨時設施布置方案合理可行得1分; 2、臨時交通方案合理可行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無表述不得分。 |
3 | 施工導截流 | 3 | 湖區取土區、施工圍堰填筑、維護及降排水方案與技術措施可行,安全有保障得3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無表述不得分。 |
4 | 安全度汛 | 2 | 安全度汛、超標準洪水應對保障措施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無表述不得分。 |
5 | 堤防填筑工程 | 6 | 1、土方調配及取土區整理方案合理可行得1分; 2、堤防清基清表方案合理可行得0.5分; 3、土源質量控制方案合理可行得1分; 4、堤防填筑(含新老堤防結合)土方工程施工方案與技術措施合理可行,質量和安全有保障得2分; 5、填塘固基工程施工方案與技術措施合理可行,質量和安全有保障得1分; 6、堤防外觀質量控制方案合理可行得0.5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無表述不得分。 |
6 | 堤防防滲處理 | 3 | 水泥攪拌樁防滲墻施工方案與技術措施合理可行,質量有保障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無表述不得分。 |
7 | 堤坡防護工程 | 3 | 1、混凝土格埂施工方案與技術措施合理可行,質量有保障得1分; 2、網格石籠護坡方案與技術措施合理可行,質量有保障得2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無表述不得分。 |
8 | 道路工程 | 3 | 1、路基工程施工方案與技術措施合理可行、有針對性得1分; 2、路面工程施工方案與技術措施合理可行、有針對性得1.5分; 3、交通標識標牌等附屬工程施工方案與技術措施合理可行、有針對性得0.5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無表述不得分。 |
9 | 建筑物工程 | 2 | 橋梁、箱涵等建筑物工程施工方案與技術措施有針對性且合理可行得2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無表述不得分。 |
10 | 水土保持及環境保護措施 | 3 | 1、水土保持工程施工方案與技術措施合理可行得1分; 2、環境保護、高排放機械管控等方案和措施合理可行得1分; 3、揚塵治理方案和措施合理可行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無表述不得分。 |
11 | 質量管理體系與措施 | 2 | 質量管理體系與針對質量優良目標的提升措施可行、內容全面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無表述不得分。 |
12 | 安全及文明工地創建措施 | 2 | 1、安全管理體系與措施內容全面得1分; 2、按照江蘇省水利工程文明工地創建標準,制定的文明工地創建措施可行、內容全面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無表述不得分。 |
13 | 工程進度計劃與措施 | 1 | 施工進度計劃合理、工期保證措施可行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無表述不得分。 |
14 | 資源配置計劃 | 1 | 設備及勞動力配備、資金保障滿足工程施工需要,保證方案可行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無表述不得分。 |
三 | 企業業績、項目管理機構 | 3 | |
1 | 企業業績 | 2 | 投標人2019年5月1日以來(以完工或竣工驗收時間為準)承擔過單項施工合同額≥*元的水利工程施工業績的,每有1項得1分,本項最多得2分。 【業績證明材料須提供:1、中標通知書;2、施工合同協議書;3、驗收證明(完工或竣工驗收鑒定書,或者由建設、設計、監理、施工等參建單位簽字并蓋章的驗收證),三者缺一不可。 4、投標人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如有,須原發包人簽字蓋章)。】 若項目經理業績與單位業績為同一業績的,不重復計分。 |
2 | 項目經理業績 | 1 | 擬任項目經理2019年5月1日以來(以完工或竣工驗收時間為準)擔任過單項施工合同額≥*元的水利工程施工項目經理的得1分,本項最多得1分。 【業績證明材料須提供:1、中標通知書;2、施工合同協議書;3、驗收證明(完工或竣工驗收鑒定書,或者由建設、設計、監理、施工等參建單位簽字并蓋章的驗收證),三者缺一不可。 4、投標人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如有,須原發包人簽字蓋章)。】 若項目經理業績與單位業績為同一業績的,不重復計分。 |
7.6關聯標段限制中標項目數量規定
一個投標人在 洪澤湖周邊滯洪區近期建設工程(盱眙縣境內)施工10標、施工11標、施工12標項目中最多只能在 1 個標段中被推薦為第一中標候選人(同一投標人按照最高投標限價從高到低的標段順序優先推薦)。本次評標詳細情況見第2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7.1款。
8.其他內容
無。
9.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省 (略) 、江蘇省公共 (略) 、 (略) 上發布。
10.聯系方式
招 標 人:盱眙縣水利重點工程建設處
地 址:盱眙縣山水商務大廈
聯 系 人:劉工
聯系電話:0517-*
招標代理單位:江蘇蘇盛 (略)
地 址: (略) 雨花臺區花神大道23號10號樓3樓1038室
聯 系 人:張玉清、王楊、諸麗明
電 話:025-* *
開 戶 行:中 (略) (略) 支行
帳 號:*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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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