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建用字〔2023〕13號
佛山市自然資源局關于佛山市南海區2023年度第二十六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
南海區人民政府:
《 (略) 自然資源局南海分局關 (略) 南海區2023年度第二十六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請示》(佛自然資南轉〔2023〕13號)及相關材料已通過審核,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復如下:
一、 (略) 南海區2023年度第二十六批次使用4.6385公頃城鎮建設用地,即同意你區將農民集體所有農用地4.6385公頃(耕地0公頃)轉為建設用地。上述用地由當地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確定的用途供應。
二、該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安排為城鄉建設用地,供地時土地用途應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的規劃安排相符;同時,供地方式、供地規模、供地標準等應嚴格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切實做到節約集約用地。
三、請你區人民政府督促補充耕地責任單位認真按照補充耕地方案,補充數量相等、質量相當的耕地,落實建設占用耕地耕作層土壤剝離利用。
四、使用土地涉及有關稅費的收繳或調整,請按有關規定辦理。
五、你區自然資源管理部門應依照有關規定發布公告,保障
有關土地權利人的知情權。
六、具體項目供地情況須按規定報備。
(略) 自然資源局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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