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寧縣蔡湖小區項目工程總承包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睢寧縣蔡湖小區項目已由睢寧縣行政審批局以睢行審投資核〔2024〕6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略) ,建設資金來自多渠道籌措,已落實,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睢寧縣蔡湖小區項目(EPC)(標段)的工程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睢寧縣北外環北側、 (略) 以西、 (略) 以南;
2.1.2建設規模:總建筑面積約為 *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約為 * 平方米,包括住宅面積約 *平方米,配套商業面積約3933 平方米,配套公建面積約1025平方米,幼兒園面積約 223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積約 *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價:約*.*元;
2.1.4工期要求:730日歷天,其中設計工期30日歷天,施工工期700日歷天;
2.1.5 質量標準:
(1)設計質量標準:符合國家和地方設計技術規范、標準及規程要求,符合《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中相應設計階段的編制深度要求,確保通過相關部門的審批;
(2)物資、設備質量標準:滿足和符合招標文件、總承包合同約定,并符合相關驗收;
(3)施工質量標準:合格。
2.1.6 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分*個標段。
2.2招標范圍:本項目的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物資采購、施工(包含但不限于項目主體、設備采購(含電梯)、 (略) 、圍墻、自來水、 (略) 、綠化、景觀、強弱電、消防、智能化、照明、等附屬工程),直至竣工驗收備案、整體移交、檔案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工作,配合發包人辦理相關部門結(決)算事宜。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申請人應具備工程設計綜合資質或建筑行業設計*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設計*級及以上資質,且同時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級及以上施工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工程總承包能力。
3.2投標人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備*級注冊建筑師或相適應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或建筑工程專業*級注冊建造師或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房屋建筑工程專業);未實施注冊執業資格的,須取得工程建設類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3.2.1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是指:
(1)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
(2)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3)在其他單位擔任法定代表人。
3.2.2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上任職。
3.2.3總承包項目經理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3投標人及總承包項目經理(如是聯合體,總承包項目經理業績以牽頭人為準)業績要求:
3.3.1投標人自2021年3月1日以來,承擔過房屋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積不小于*平方米的工程總承包業績(EPC)或施工總承包業績或設計業績;
3.3.2總承包項目經理自2021年3月1日以來,承擔過房屋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積不小于*平方米的工程總承包業績(EPC)或施工總承包業績或設計業績或監理業績;
3.3.3工程總承包業績(EPC)、施工總承包業績及監理業績須提供中標通知書、合同及竣工驗收證明(直接發包項目須提供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合同、竣工驗收證明),以上材料必須同時具備,時間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面積以合同為準;設計業績須提供中標通知書、合同(直接發包項目須提供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合同),以上材料必須同時具備,時間以合同簽訂的時間為準。類似業績以“ (略) 公共資源 (略) (http://**:8000/tpbidder)”中備案的業績為準。
3.4投標人及項目負責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
3.4.1投標單位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須同時取得《 (略) 建筑業企業信用管理手冊》、《安全生產許可證》、信用服務機構出具的信用報告。
如是聯合體投標,施工單位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須同時取得《 (略) 建筑業企業信用管理手冊》、《安全生產許可證》;設計單位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須同時取得信用服務機構出具的信用報告。
注:(1)信用服務機構需在江蘇省信用服務機構管理系統中申報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蘇”網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
(2)信用報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蘇”網站進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_list)。
(3)投標人應在投標前告知信用服務機構信用報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務機構及 (略) 站公示報告,若因未及時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標人自行負責。
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 (略) 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監督電話:0516-*、 0516-*)。
3.4.2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為注冊建造師,須取得《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有效期內);且總承包項目經理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總承包項目經理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總承包項目經理解鎖手續,或總承包項目經理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在其他項目中擔任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檢員、安全員、施工員任一職務(已在綠化養護、市政養護工程中擔任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檢員、安全員、施工員視為無在建工程)。
3.5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
3.5.1聯合體的資格(資質)條件必須符合招標文件要求,并附有聯合體協議書;
3.5.2采用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的規定;
3.5.3聯合體可以以施工單位或設計單位作為牽頭人。
3.6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3.7本項目實行電子化招投標,投標人及擬選派總承包項目經理必須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已在“ (略) 公共資源 (略) (http://**:8000/tpbidder)”中備案。
3.8失信被執行人懲戒執行《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招標投標活動中建立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機制的實施意見》(蘇信用辦〔2018〕23號)。
3.9根據《省住房城鄉建設關于開展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號),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資質動態監管結果處于不合格狀態的,將作為資格審查不通過處理。(企業動態資質查詢信息以“ (略) 場監管 (略) ”發布的信息為準)。
3.10投標保證金遞交符合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4.1項規定。
4.招標文件的獲取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9日9時30分;
4.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 (略) 公共資源 (略) ”免費獲取;
4.3投標人自主選擇任意一種投標文件制作工具軟件制作投標文件,使用投標文件制作工具軟件生成投標文件時需支付工具使用費,收費標準見“ (略) 公共資源 (略) ”中“投標文件制作工具軟件下載”欄。
5.投標截止時間5.1 投標截止時間為:2024年5月16日9時30分。
5.2本次 (略) 上不見面開標,投需登錄“ (略) 公共資源 (略) ” (略) 上開標大廳參與開標。
5.3逾期上傳或未上傳到“ (略) 公共資源 (略) ”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資格審查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7.評標方法本項目采用評定分離方式,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定標辦法采用票決法。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8.發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標公告在江蘇省建設 (略) (http://**)、 (略) (略) (http://**)上發布。
9.招投標監督管理部門及電話招投標監督管理部門:睢寧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行審科
電話:0516-*
10.其他10.1投標人存在串通投標、以他人名義投標、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為,或者無正當理由放棄投標、中標資格,招標人有權拒絕退還其投標保證金。
10.2本項目采用遠程不見面開標方式,在開標過程如遇到問題,請及時聯系技術支持客服電話,電話為:*。
11.聯系方式招標人: (略) 招標代理機構:宿遷中恒工程 (略)
地 址:睢寧 (略) 58號 地 址: (略) 宿城區興邦商廈2號13樓
聯系人:高工 聯系人:朱工
電 話:0516-* 電 話:0512-*/*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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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