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略) 已對以下建設項目(非輻射類)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現將作出的審批決定予以公告,公告期為自公告之日起7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通訊地址: (略) (略) 龍洲灣街道龍洲 (略) 12 (略) 政務服務中心二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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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建設單位 | 項目名稱 | 審批文號 | 審批時間 | 審批決定 | 公告日期 | 項目統一代碼 |
1 | 重慶康泰 (略) | 重慶康泰瑞華義齒加工項目 | 渝(巴)環準〔2025〕017號 | 2025年4月14日 | 批準 | 2025年4月14日 | 2412-#-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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