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保險機制在減災救災中的作用,切實保障農村受災群眾災后住房重建能力, (略) 摸排、續保,結合政策性農房保險財政補貼政策要求,根據《青海省民政廳、財政廳、 (略) 關于印發的通知》(青民發〔2017〕106號)、《 (略) (略) 、 (略) (略) 關于印發〈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農村住房保險工作方案〉通知的補充通知》(寧應急〔2021〕111號)文件精神,需下達補貼資金54.*元(其中:一般戶*戶,四類對象9868戶)。現將有關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天(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4日)。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與 (略) 聯系。
聯系電話:0971-*。
補助標準:根據省民政廳、省財政廳、 (略) 《關于印發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農村住房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青民發〔2017〕106號)及市 (略) 、 (略) 關于印發《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農村住房保險工作方案》寧應急〔2021〕75號文件精神,保險費每戶每年30元,保險金額3.*元,“四類對象”保險費每戶每年20元,保險金額2.*元。原則上參保農戶承擔10元,財政補貼20元。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縣 (略)
2025年4月18日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